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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天國避諱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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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諱是我國特有的風俗,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不同于西方文化的一種特殊禮制。在西方,基督教徒的小孩受洗取名,不但不回避、而且有意識地與敬愛的尊親、長輩同名。斯拉夫人的名(教名)和姓(家族名)之間,還得加上父名。以帝王、英雄、聞人、學者、發明家、創始者的姓名來命名事物,作為紀念,加以褒揚,千人寫,萬人叫,更是視為尊榮。而在我國,則君主、圣賢、尊長、父祖的名諱,口頭上不能叫,文字上不準寫,必須用各種方法來回避,這就叫做避諱。避諱原先出于子孫對父祖的尊敬,后來發展成為維護君臣、父子、尊卑、上下等級從屬關系的制度。避諱制度始于周、秦,盛于唐、宋,下迄清末。它維護宗法制度和三綱五常,禁止犯上作亂,是我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的一種工具。民國以來,實行共和,避諱作為一種制度是被廢除了。然其遺風,恐怕還不能說是完全泯滅了吧。

          避諱淆亂文書而產生訛異,更改史實而造成誤解,流弊甚多。但在另一方面,則又可以利用避諱來校勘古籍,鑒定文物,考訂史實,解釋疑滯。清代學者如顧炎武《日知錄》、錢大聽《十駕齋養新錄》與《二十二史考異》、趙翼《陔余叢考》、王鳴盛《十七史商榷》等著作,對歷代避諱有所著錄,并借以解決了不少疑難問題。研究避諱并應用到校勘學和考據學的,叫做避諱學。避諱學是歷史學的一門輔助學科。近代歷史學家陳垣撰著的《史諱舉例》,凡八卷八十二例,集避諱學之大成。正如陳氏在自序中所說,“為避諱史作一總結束,而使考史者多一門路、一鑰匙”(陳垣:《史諱舉例》,1933年刊。本文引:據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勵耘書屋叢刻》本,不再一一注明出處。)。惟該書于太平天國諱例獨付闕如。《史諱舉例》是避諱學的總結,但不是避諱學的終結,后學者可以而且應該在前輩學者已經達到的科學高峰上繼續攀登。用太平天國諱例來補其未備,并在避諱學的研究方面有所前進,也是符合陳氏自序期待“糾謬拾遺”的初意的。

          避諱在太平天國,既是重要的禮制,又是盛行的習俗。探討這種禮俗,是太平天國文化史研究的一個不可忽視的課題。

          太平天國實行避諱制度,原本出于農民進行反封建斗爭的需要,初期規定比較粗疏。但是這種禮俗,植根于宗法式農民經濟的土壤,浸透了封建宗法與三綱五常的毒素,表現了太平天國農民革命者思想意識的落后面,很快就成為建立新王朝的一種手段。1853年定都天京以后,洪秀全、楊秀清高高在上,脫離群眾,等級森嚴不可逾越,避諱制度漸趨嚴密。1856年天京事變導致人心渙散,洪秀全為了維系人心,借助神靈加強皇權,強化了避諱這種手段,至1862年頒布了《欽定敬避字樣》,作為全國遵行的法規。太平天國避諱方法之多樣,種類之繁夥,字數之眾多,范圍之廣泛,規定之煩瑣,執行之嚴格,較之前代有過之而無不及。它是太平天國森嚴的等級制度的產物,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太平天國農民革命政權日益封建化的趨向(參祁龍威、吳良祚:《太平天國避諱制度考釋》,見南京大學《太平天國史論叢》第二輯(1980年)。)。因此,探討太平天國避諱制度,有助于深入太平天國史研究,總結太平天國農民革命的歷史經驗教訓;對于我們在改革、開放中批判傳統文化中的落后因素,肅清封建主義殘余,也不是沒有借鑒意義的。

          太平天國避諱的研究,有較大的實用價值。避諱學在太平天國文物鑒定、史料辨偽、史事考證、詞語詮釋、版本校勘與文獻整理等方面的實際應用十分廣泛。太平天國避諱學,是太平天國文獻學的一個重要的內容。半個世紀來,羅爾綱老前輩為太平天國避諱的研究與利用開辟了途徑,做出了典范,啟迪了后學,繼而有所發明。筆者另有專文論述(拙撰《略論太平天國避諱的研究與利用》,收入《太平天國學刊》第五輯。),這里只舉一個例子,無非想說明一個問題:掌握避諱這一項工具,對讀懂讀通太平天國文獻是必不可少的。

          王慶成同志在劍橋大學圖書館發現《天情道理書》早于“戊午遵改”本的修改本:將“北王”改為“背土”,不提行;把頂撞楊秀清而被處死的“參護李風先”,改為“背土參護李鳳先”。他并提出解釋:“‘土’或意味‘王’字斬首,‘背’或意味著反叛。但被處死之參護也加上‘背土’,則以‘土’釋為‘王’斬首,似不可通。太平天國有‘腳底生泥’之語,意為‘入地獄’,‘背土’或者也是此意。”(王慶成:《太平天國修改印書的事實和意義》,《歷史研究》1986年第5期。王文稱,柯文南發現《天情道理書》戊午遵改本,內容與己未遵改本相同。)這個發現對版本校勘和史事考證均有重要意義,但這兩種解釋似乎都還沒有說到點子上。如果我們利用避諱學這把鑰匙來啟其奧秘,就可以豁然開朗了。

          太平天國文書、印書中,往往因嫌惡某些罪犯或有嚴重過錯的人而避改其姓名,這在避諱學上叫做惡意避諱,而加筆、減筆則是常用的方法。1856年天京事變中北王韋昌輝被誅削爵,1857年刊印的《天父詩》,把“不信山中清貴正”改為“不信山中清貴止”,就是惡意避諱減筆之例。大約就在這一年,《天情道理書》的修改本,避“北王”惡諱,“北”字加筆作“背”,“王”字減筆作“土”。這是否純屬猜測呢?否。《舊遺詔圣書·創世傳》第四十九章第二十節:“亞沙將出產膏糧,又產王之甘物。”欽定本避“王”字諱減筆作“土”,可為旁證。《說文》:“北,乖也,從二人相背。”“北”即“背”的古字,《國語》韋昭注已有明言。這里的“背”字既是“北”字避諱加筆,又取其“背反”的貶義,與“腳底生泥”未必有關。

          至于把“參護李鳳先”改“背土參護李鳳先”,王慶成同志沒有說明其行款格式如何。我們校以影印倫敦藏《天情道理書》“已未遵改”本,發現“參護李鳳先”不應抬行而抬行,其抬頭反比不抬頭的低一格,而較“東殿”低兩格。據“北王”諱改“背土”之例可以推知,“背土參護李鳳先”,初刻本當作“北殿參護李鳳先”,“北殿”抬頭與“東殿”同。1858年間遵照洪秀全旨意修改印書,既要繼續貶斥韋昌輝,又要改得通順合理。前引《天父詩》1857年本“不信山中清貴止”,1858年天王《賜英國全權大使額爾金詔》所引又改“止”為“出”。《天情道理書》原當與東、西、南、翼諸王抬頭相同的“北王”,1857年本鏟改為“背土”,不抬頭;1858年(王慶成:《太平天國修改印書的事實和意義》,《歷史研究》1986年第5期。王文稱,柯文南發現《天情道理書》戊午遵改本,內容與己未遵改本相同。)和1859年修訂本又將“背土”改為“昌輝”,不稱王號,不避諱,但恢復抬頭與東王等并列。原當與“東殿兵部尚書侯謙芳”并列的“北殿參護李鳳先”,1857年本鏟改為“背土參護李鳳先”,“背土”二字不抬頭,“參護”之上空兩格;1858年和1859年的修改本,則又去“背土”二字,“參護”之上仍有兩個空格,這是避“北殿”惡諱空字之例。《太平天國》叢刊本照原格式排印,可資校勘;而《太平天國印書》橫排本,則連排去空格,就無從尋覓“北殿”二字的蹤跡了。

          太平天國避諱字,應該如何分類?總數有多少?各家記載頗有出入。

          1856年前成書的清人著作,如張德堅主編的《賊情匯纂》,分為五類:1.天父名、各“偽”王及“偽”王子孫名諱改諸字,2.皇上帝、天王、圣神諱改諸字,3.年月日、地支所改諸字,4.“賊”中忌諱及毫無情理所改諸字,5.妄造諸字;剔去非避諱字,計有避諱字三十八個。汪士鐸《乙丙日記》據他在天京的見聞所記太平天國避諱字,附有代用字者四十四個,但言“不準用”者十四個,合為五十八個。

          太平天國于1862年頒行的《欽定敬避字樣》,明確規定的避諱字五十七個,禁用的字十二個,共計六十九個。

          前輩學者和時賢的太史專著,則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稿》,把太平天國避諱字分為代用字和改字,共五十四個。商衍鎏《太平天國科舉考試紀略》,把太平天國“代改字”分做“改寫字”和“改稱字”,略去非避諱字,計有六十個。史式《太平天國詞語匯釋》分為造字與改字。太平天國造字、改字不全是由于避諱,而以避諱為主。其區別,“漢字本無,太平天國新造,謂之造字,漢字本有,太平天國改用之字,謂之改字。”所謂有無,以是否見于《康熙字典》為準。除去非避諱字,剔去重復,著錄太平天國避諱字實有六十四個。

          筆者綜合上舉各家及其他零星記載,考諸現存可以看到的太平天國文獻資料,則查有實據的太平天國避諱字就上百個;見于時人記載,尚待查找例證的還有幾十個,也應該是我們研究的對象。

          為什么諸家所記太平天國避諱字的數目各不相同,以至相差如此懸殊?究其原因,大致有三。首先,太平天國避諱制度是發展變化的,前后期避諱字數不同。盡管有的改字如“歲(年)”、“期(月)”、“旦(日)”不久就改還本字,但總的來說是愈演愈烈,越來越多。商衍鎏氏以為“前期所改的字數較多”,這種說法是沒有實際根據的。其次,視野有廣狹,所據材料有多寡。《天父圣旨》、《天父圣旨》的發現與公布,《舊遺詔圣書》、《新遺詔圣書》、《欽定舊遺詔圣書》、《欽定前遺詔圣書》、《武略書》等的校勘與整理,都是近年的事情,而若干太平天國后期刊行的印書中,避諱的實例特多。后學者在前輩研究的基礎上,理應有所前進。第三,對于太平天國避諱的范圍和特色,區別是否避諱字的標準,太平天國避諱字的分類,等等,學術界還有不同的認識。太平天國避諱字,有避尊諱的,也有避惡諱的;有《欽定敬避字樣》規定了的,也有《欽定敬避字樣》所不載的;有全國通行的,也有局限一地的;有始終敬避的,也有行于一時的;人們有恪遵的,也有不遵的;文書、印書有遵改的,也有改而不盡的。情況參差,不可一概而論。即就《欽定敬避字樣》而言,也不能說都研究透徹、理解準確了。有的同志只注意到其中的造字與改字,統計為四十五字,除去重復,不過四十一個避諱字(史式:《太平天國造字與改字表》,《太平天國詞語匯釋》附錄。),就是把一些“不得僭”、“不得瀆”、“不準稱”、“不準用”的避諱字忽略過去了。

          給太平天國避諱字以科學分類,是必要的。張德堅的分類,把避諱的性質、方法和種類混在一起,沒有一個統一的劃分標準,當然是不科學的。“代用字”和“改字”,不能概括避諱方法的全部。“改稱”和“改寫”,往往兼而有之不可截然分開。“造字”之說,既嫌籠統,《康熙字典》也難以作準。如果以《康熙字典》作準,那么太平天國六爵排銜中的一些冷僻字,如“□”字,按天地會以“□”為“會”來作偏旁,那就是一個新造字;而據太平天國晚期嫌惡“會”字來推斷,也可能是一個由此派生的避諱字。由于把“造字”和“代字”截然分為兩類,“國”“國”、“□”“□”、“福”“福”、“正”“□”、“火”“□”、“明”“□”等分別列入兩類之中,避諱字和它的改字重復計算,因而總字數多出了幾個。再者,《康熙字典》所沒有的,也不一定是新造字。“□”字中豎出頭,“福”字從衣,“順”字缺川旁中豎,都只是異體,而不是另造新字。漢魏六朝碑刻中,“□”字加筆,“順”字缺豎,以及示旁字如“把”、“禮”書作衣旁之類的別字是不少的(秦公輯《碑別字新編》第71、221-222、232、412等頁)。太平天國印書中,也有示旁字“祝”、“視”、“□”作衣旁的例子(《路加傳福音書》)。“□”之從王作“國”、見之于齊宋敬業造象碑,宋元明清刊本常用(《碑別字新編》第151頁;劉復、李家瑞《宋元以來俗字譜》第14頁。),亦見于天地會詩句原抄本:“復國團員處處齊”(原藏倫敦不列顛博物院(1881年收存),影印件見蕭一山《近代秘密社會史料》卷五詩句上,第4頁。),并非太平天國的新造字。“□”之作為太平天國避諱字,不是因為“朝”字不可用于藏有偶像之“□”而改為“□”,而是由于禁用“社稷宗□等妖魔字樣”而避惡諱。故《武略書·孫子》“廟算”改“謀算”(《始計第一》),“厲于廊廟之上”十八字刪去(《九地第十一》);《吳子》告廟卜龜一段全刪(《圖郭第一》),“廟廷”、“廟門”改“衙中”、“衙門”(《勵士第六》)。至于“□”字,也不是新造字,而不過是自魏以來“□”的俗字“□”、“廟”的又一別體罷了(《碑別字》第317頁;《宋元以來俗字譜》第23頁。)。

          筆者認為,給太平天國避諱字按性質分類排隊,可以知道哪些是避諱字,這些字為什么要避諱;再就避諱方法進行劃分,那么就可以知道哪些字句是避諱而改,以及是怎樣改的。

          我們曾經把太平天國避諱字,按其性質大致分為三類,即宗教避諱字、封建避諱字和迷信避諱字(參祁龍威、吳良祚:《太平天國避諱制度考釋》,見南京大學《太平天國史論叢》第二輯(1980年)。)。根據近年接觸到的一些文獻資料,進一步加以分析歸納之后,認為還應該增加一類,即惡意避諱字;有些避諱字的歸類,也應該加以調整。太平天國各類避諱字,都有其不同于前代的一些特點,由于缺乏系統研究,還沒有完全被我們所了解。因而,有些避諱字很容易被忽略過去。這里我想聯系古代諱例和近人見解,略做一點比較和討論。

          一、封建避諱字歷代避諱字之載入文書、著于法令者,大抵以帝王廟諱御名為主;避皇親國戚諱者為數寥寥。文人避家諱,下屬避尊長諱之類,只不過是極個別的、局限于小范圍的現象。太平天國的情況則不同。太平天國不但避天王、幼主、君王父名諱,如前代之例;而且避天王諸子和首義諸王名諱,為前代所無。但這兩部分避諱人名的字合起來,不過占封建避諱字的五分之二,還不到避諱字總數的五分之一。

          洪秀全自命天父次子,君權神授,對外邦以天朝上國自居,妄自尊大;對前代則貶低一切帝王,蔑視圣賢。因此,產生了一系列封建避諱字,前代外國均不得妄稱僭用。由于這些避諱字屬于常語范圍,往往為人們所不察。舉幾個例子來說。

          “君”、“王”作為太平天國避諱字,是大家所熟悉的。但是,一般只知“君”而不知“臣”,只知“王”而不知“后”。《欽定敬避字樣》:“臣,天父、天兄、天王、幼主統下之人方是臣,前代列候屬下之人不得稱臣,概以下字稱之。”考諸太平天國印書,“君臣”對舉者或改“上下”(《武略書·吳子·料敵第二》),或作“長下”(《欽定英杰歸真》);“王臣”改“侯卑”、“侯屬”(《創世傳》);“臣仆”改“卑仆”(《頒行詔書》);“百臣”、“臣工”改“百工”(《出麥西郭傳》);“臣民”作“屬民”(《圣差言行傳》),自稱“臣”者或改“從”(《戶口冊紀》)。可見,“臣”字確實是一個避諱字,其代用字不但有“下”,還有“卑”、“仆”,“從”、“屬”、“工”等字。“后”之作為避諱字,未見于《欽定敬避字樣》,但是有文獻根據。“王后”改“貴娉”或“侯娉”(《創世傳》、《馬太傳福音書》);“后稷”改“後稷”(《欽定英杰歸真》);“天后”改“添後”、“天厚”(《圣差言行傳》),都是實例。

          眾所周知,“國”是避諱字;但是“京”、“都”、“宮”、“闕”、“殿”、“府”則不為人們所注意。《欽定敬避字樣》:“天京天都,京都天城也,余不準稱京稱都。”查一查太平文獻,則天王詔旨稱“北京”為“北燕”(《貶妖穴為罪隸論》),《欽定舊、前遺詔圣書》“京”或改“郡”(《創世傳》、《戶口冊紀》),“圣京”改“圣城”,“耶路撒冷京”改“也路撒冷城”,“大王之京師”改“前侯之城池”(《馬太傳福音書》);“都城”作“侯城”(《約書亞書記》),譯名“都”字改“□”,如《保羅達提□書》,書題和正文均改“提□”,而各葉板心仍作“提都”。其余就不舉例證了。

          此外,對某些爵稱銜號也得敬避。“豫,王銜;預,官爵。雖不避,亦宜分寫。”其實,“豫”應該統計在避諱字之內,否則就不能解釋,為什么太平天國晚期那么多的官員,無論是官照、印銜、文書、公據,均作“天預”而不作“天豫”。依此類推,則《約書亞書記》“干犯”、“亞干”的“干”作“千”,“隱干寧”、“無干”、“無干涉”的“干”作“于”這些現象,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這不是詔書衙的刻字匠粗心大意,接二連三出了這么多的差錯,而是有意識地避干王尊諱。

          二、宗教避諱字宋代偶有禁人名寓意僭竊之例,無非是“天君玉帝上圣皇龍”等字,不得取為人名,寓王霸之意。又有回避孔子、老子圣諱之例,但前者只是避諱“丘”字,后者不過具文而已。太平天國則以上帝教立國,實行政教合一,所以規定了一系列宗教避諱字,連洪秀全本人都得恪遵。為了敬避“皇上帝爺火華”諱,他自己為“王”為“主”而止,避不稱“皇”稱“帝”;幼主叫他“爹”,而不稱“爺”;臣下也不能呼他為“上”。原先他不敢僭“圣”,后來才稱“真圣主”。他的小名“火秀”也避改為“秀全”了。

          太平天國后期,宗教避諱字有所增多。主要是洪仁□到達天京以后,《新約》全部出齊,“耶穌基督”在上帝教義中的比重上升了。在《欽定前遺詔圣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圣諱“耶穌”改為尊號“基督”或“救世主”;凡用“耶”、“穌”、“基”、“督”等字都挖補避改。在以幼主名義頒發的一些詔旨中,還把“哥”字避改為“萼”(拙作《釋萼》,《太平天國學刊》第1輯。)。尊基督為”先師”,而避諱“師”字,以“司”字代。

          約書中稱耶穌為“人子”。太平天國認為,“惟上帝可呼其民為子”,故《欽定敬避字樣》規定:“良民,不得稱子民。”“子”是一個宗教避諱字。“子民”,太平天國前期不避;現存太平天國后期的文書、公據,有的作“良民”,有的不改。但上帝教約書是嚴格遵改的。《馬太傳福音書》以上帝口吻,“視我特選之臣”改為“視朕特寵之子”,“吾臣”改“朕子”。而諸書信篇中,凡圣差(即使徒)呼稱信徒為“吾子”、“小子”、“親子”、“愛子”的,欽定本都改為“吾弟”、“小弟”、“親弟”、“愛弟”;連作為尊稱的“二三子”,都改為“二三弟”了。但一般言太平天國避諱字者,都沒有把“子”計算進去。

          三、迷信避諱字迷信避諱字因迷忌而避。《史諱舉例》未曾提及,蔡尚思先生有所補充(蔡尚思:《論陳垣老師的歷史避諱學》,《中國歷史文獻研究集刊》第五集。)。“罪”的本字從自從辛,秦始皇以其字形似皇,改為從網從非。隋國原作“隨”,楊堅因其近于遁走,去“走之”而為“隋”朝。前秦苻生瞎了一只眼,諱言“殘”、“缺”、“傷”、“毀”之類;南朝宋明帝好鬼神,避忌“禍”、“敗”、“兇”、“喪”等字,誤犯者處以死刑。民間迷忌更是常見。客家話以“韭”“久”、“舌”“蝕”、“書”“輸”同音,韭菜叫“快菜”,豬舌叫“豬□”,通書叫“通贏”,等等,均屬此類。太平天國農民革命者迷信意識濃厚,此類忌諱很多,不但用之于口語,而且見之于文字,這就是迷信避諱字。“丑(好)”、“卯(榮)”、“亥(開)”、“溫(吉)”,就是盡人皆知的例子。

          丁葆和《歸里雜詩》注稱,太平天國文書“衰作師(帥?),敗作勛,離作利,去作到,雪作赤,傷作□”。所舉都是迷信避諱字,雖有訛脫,但還是值得注意。我們已經舉出“勝兵“、“勝守”、“勝扎”、“勝出”等實例,證明太平天國諱“敗”為“勝”(拙撰《太平天國詞語訓詁脞談》,《浙江學刊》1986年第6期。)。太平軍傷員叫“能人”(《行軍總要·體惜號令》。),猶今之稱受傷為“掛花”,傷兵為“榮軍”,則太平天國避諱“傷”字,信而有征。其余雖未見實例,但不能說它是無稽之談。

          太平天國在常熟白茆口設白寶關(曾含章:《避難紀略》。),蓋以“茆”、“有”同音,改白茆為“白寶”,如改卯為“榮”之例。既然蕪湖之改“寧江”,有文書和鐵炮為憑;那么“無錫書撫錫”的記載(龔又村:《自怡日記》卷二十一),也不會是太離譜的吧。

          上述惡意避諱字,似非統一規定,有的出于書士或地方官之手,行之于一時一地的。下面一些例子,則是見于太平天國印書的。

          太平天國以死為“升天”,既是宗教信念,又有避諱之義。《天條書》改“喪事”為“升天”;《天朝田畝制度》稱喪事為“喜事”。《欽定舊遺詔圣書》凡“死”、“亡”、“卒”、“崩”均改“升”,或作“升天”,還把“死日”改“忌日”,“死前”為“生前”。《武略書》把“月有死生”改為“月有圓缺。”“喪”、“死”、“亡”、“卒”、“崩”都是迷信避諱字。

          《天兄圣旨》:“秀全,爾在楊堂、蕭堂避吉,寬心。”粵俗呼“空(與“兇”同音)屋”為“吉屋”,參以同書多處“避吉”的語境,可知是“避兇”,亦即“避難”之義。“兇”也是一個迷信避諱字。

          四、惡意避諱字惡意避諱因嫌惡而避。唐肅宗嫌惡安祿山,凡地名有“安”字的都予更名,如改安定為保定,安海為寧海;宋室南渡后書“金”作“今”,明初貿易文契洪武元年寫做“原年”,都是惡意避諱之例。

          太平天國把“韃”和“咸豐”等字,加反犬旁作“□”和“□□”,就是人們熟知的惡意避諱字。這類避諱字為數既多,又大都不為人們所察覺。

          不同的階級、集團和個人,有不同的好惡。太平天國所嫌惡的,在清方可能是視若神明的,太平天國避之唯恐不及的,在清方可能是習以為常的。太平天國毀偶象,廢祠祭,在當時絕大多數的封建文人來說,簡直是如喪考妣;而汪士鐸則十分贊賞。他說:“圣人亦有過歟?曰有。以鬼神愚民,以卜筮誣民也。……賊匪去之,此功德不在禹下。”再說:“賊之勝人處,去鬼神禱祀,無卜筮術數,……此皆勝我萬萬也。”又說:“賊改《四書》、《五經》,刪鬼神、祭祀、吉禮等類,不以人廢言,此功不在圣人下也。后世必有知言者。”(汪士鐸:《乙丙日記》卷二。)正因為他在這個問題上頗有見地,所以他的一段有關記載就特別值得我們注意。他說:“又廟社、寺院、庵觀、社稷字皆不準用,仙、龍、酒、燭、卜、筮、神(辰)、魂(□)……亦不準用。”(汪士鐸:《乙丙日記》卷三。)再看《欽定軍次實錄》:“且具本章不得用龍德、龍顏及百靈、承運、社稷、宗廟等妖魔字樣。”《欽定敬避字樣》:“至仙佛、妖魔、鬼誕、僧尼、宗廟、社稷、祠寺等字,總以滅跡銷聲置而不提為妙。”三者大意相同,而所記惡意避諱字互有出入。我們再以太平天國印書的實例來印證一下。

          《天理要論》:“皇及后指男女雙辰”,《資政新編》:“心領靈會”等等,改“神”為“辰”、“靈”之類,是避尊諱;《武略書·司馬法·仁本第一》“入罪人之地,無暴神祗”,改為“無留該殺”,“該殺”即“菩薩”之惡諱,這里“神祗”也避惡諱,修改后與原意截然相反。“龍”指“東海龍妖”要避惡諱作“隆”,如黑龍江改“烏隆江”(《欽定英杰歸真》);而天朝“金龍殿”的是“寶貝龍”,不避。比較《太平天日》所記:“皇上帝……身穿黑龍袍”,而“甘妖”則“腥身豈得掛隆袍”,二者區別自明。“仙”字避惡諱,“仙回”作“萱回”(《御制千字詔》)、“新回”(《蒙時雍家書》、《洪仁□自述》),“九仙廟”謂之“九妖廟”。

          卜者列為“生妖十九項”之一(天王禁詔,見《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第2冊第132頁。),須避惡諱。《建天京于金陵論》朱子明文:“可以卜邦基之永固”,“戊午遵改”本把“卜”字改成“定”字。《創世傳》第四十四章:“吾主所飲之器并所占卜者,豈非是耶?”“人如我,果能占卜之,豈不知乎?”欽定本兩個“占卜”依文義分別改為“玩弄”和“測料”。酒在太平天國懸為厲禁。《天條書》1853年重刻本,已把祭告皇上帝用的“牲醴茶飯”改為“牲饌茶飯”。《欽定舊前遺詔圣書》把“酒”改為“油”,“茶”、“湯”、“汁”等流質,或“豆”、“麥”、“面”、“餅”等食物;“酒杯”改為“飲杯”,“酒目”、“酒史”等“酒職”改為“廚目”、“廚吏”等“廚職”。由此可知,汪士鐸的記載并非杜撰,洪仁□的告誡是遵行了的。再如“菩薩”之改為“該殺”,連歇后語都作“泥該殺過河,自身難保”(《欽定軍次實錄》);“會”之改為“覲”,派生了“公覲”、“圣覲”、“教覲”、“大覲”、“肅覲”、“集覲”、“招覲”、“覲堂”、“覲吏”、“覲帳殿”等一系列詞語(拙作《太太平天國詞語小札》,收入《太平天國學刊》3輯。),都是《欽定敬避字樣》所不載的。

          至于避諱字的代用字,實際使用的也比《欽定敬避字樣》規定與時人所記要多得多。上文提到的“臣”字就是如此。下面再舉“主”、“督”二字為例。

          《欽定敬避字樣》規定,除了“五主”和主將、主宰之外,“余俱以司字、專字、柱字代”。而見諸太平天國印書、文書的,則有司、掌、長、士、道、貴、女、柱、狂等代字。如《欽定前遺詔圣書》“祭主”改“祭司”,“主治”改“掌治”,“主仆”、“園主”改“長仆”、“園長”,“公主”改“公女”,“諸神、諸主”改“邪神、妖狂”;《武略書》“兵之情主速”、“軍旅以舒為主”的“主”字均改“貴”,“勝之主也”的“主”字改“道”,“智者為謀主”的“主”字改“士”;《欽定軍次實錄》“財主”改“財柱”,“主持”改“柱持”,等等。

          《欽定敬避字樣》:“督,凡用以總、統字代。”《盾鼻隨聞錄》:“以督為率。”而揆諸實際,“提督軍務”改“提掌軍務”、“提統軍務”、“提理軍務”(拙撰《太平天國詞語訓詁脞談》,《浙江學刊》1986年第6期。),《欽定舊、前遺詔圣書》“監督”改“監率”、“監長”,“千家之督”改“千家之率”,“督主”改“迫長”,“撒督”改“撒篤”,“總督”改“總制”,《洪仁□頒新政□諭》“清督”改“妖總”,“典紅粉”、“典鉛碼”亦由“督紅粉”、“督鉛碼”(《金陵雜記》)諱改,則除總、統、率三字之外,還有掌、典、理、制、迫、長、篤等字。

          可見,過去我們對太平天國避諱的認識還是很不夠的,全面、系統、過細、深入的研究,就成為必要的了。限于篇幅,關于太平天國避諱的方法,容再另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