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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文把以《簡化字總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等為基礎標準的,在簡化整理過程中被確定為簡體、正體或新字形的漢字,稱為新式漢字;把與新式漢字相對的,即在簡化整理過程中被確定為繁體、異體或舊字形的,但現今仍在港澳臺等地通行或讀古書時還需要使用的漢字,稱為老式漢字。
1“規范”應是新式漢字的規范
制定《規范漢字表》,應以大陸現行的新式漢字為根據,這本該是毫無疑問的。但是,面對某些企圖推倒新式漢字,主張恢復到20世紀50年代以前的狀態的各種觀點,卻又不得不再說上幾句。
⑴新式漢字已經通行了半個世紀,已深深扎根于廣大民眾之中,成為了12億民眾日常生活習慣的一部分,要讓他們放棄這種習慣,肯定會不得民心。
⑵新式漢字完全能夠勝任書寫現代漢語白話文的職責,并不像某些人所認為的那樣,妨礙了文學思想的發展和發揮。
⑶半個世紀以來,用新式漢字書寫、印刷的各種文化成果,已經成為眾多圖書館的主流館藏,一旦廢除,其代價將無法估量。
⑷如果稍加適當整理,能夠與老式漢字一一對應的話,新式漢字既不會成為繼承古代文化遺產的障礙,也不會成為兩岸文化交流的障礙,更不會成為漢字信息化處理的障礙。
2新老漢字應該“一一對應”
字形整理是一項宏偉的系統工程,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新老漢字的“一一對應”問題,就是其中之一。以往由于沒有把“一一對應”作為字形整理的目標之一,造成了一定數量的“非對稱繁簡字”和“非對稱異體字”(“成因”之一),從而給當前的漢字信息處理和漢字使用帶來了許多不便。徹底消除異體字和繁簡字,建立一個既沒有異體又無所謂繁簡的漢字字形規范,無疑是我們的最終目標,然而在當前我們還不得不面對許多人還在使用老式漢字的情況下,清除那些嚴重影響對應轉換的非對稱繁簡字和非對稱異體字,進而打通新式漢字與老式漢字的對應關系,才是最為要緊的事情。
⑴一一對應,是我們必須面對“一國兩制”之社會現實需要。
有香港人士認為,簡化字不便學習的主要原因,就是與繁體字不能一一對應。如果能夠一一對應,熟悉了繁體字的港澳臺同胞,就很容易學會簡體字。因此,只有一一對應,才能照顧到港澳臺同胞的用字習慣,才能方便地進行兩種文本的相互轉換;只有能夠方便地相互轉換,才便于相互溝通、相互學習;只有便于相互溝通、相互學習,才能加快認同感的產生,才能加速港澳臺同胞接受新式漢字的步伐。只有讓他們具備了高度的認同感,“內服”地而不是強迫地接受了新式漢字,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書同文”。秦始皇為了“書同文”而不惜“焚書坑儒”的做法,在當今社會中是行不通的。從長遠看,只有在充分了解、逐步學習的過程中,才能培養出感情,才能達到自覺認同的境界。等到新式漢字為廣大港澳臺同胞高度認同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書同文,也就不在話下了。就拿《漢語拼音方案》來說,盡管臺灣當局曾竭力阻撓,但還是被臺灣同胞接受了,關鍵就在于《漢語拼音方案》有很高的國際認同度。試想,只要新式漢字的國際認同度大大提高,大大超過了老式漢字,《漢語拼音方案》的今天,也許就是新式漢字的明天。
⑵閱讀古書,繼承文化遺產,也迫使我們不得不面對老式漢字。
傳統的文化典籍都是用老式漢字印刷的,要繼承文化遺產,就必然面對古書,就必須要學習老式漢字。這雖然不是普通人民大眾的事,但畢竟有一大批人要從事這項工作。有人可能會認為,我們可以把古代文獻典籍都翻譯成現代文,大家就不用再學習老式漢字了。然而,要真正實現這一“宏偉藍圖”并不那么輕而易舉。據報道,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在向記者介紹古籍電子出版物時說:目前在古籍數字化整理方面,國家還沒有新政策出臺,因為有些特殊的技術障礙。首先,繁體字沒有國家統一標準,哪些該保留,哪些不能再用尚未最終確定。其次,繁體如何轉換成簡體成為一個研究課題,目前高校古委會與北京大學合作做這方面的研究,如何使這種轉化符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要求還在探討之中。第三是字庫容量問題,比如《康熙字典》中有些文字不能在電腦上顯示。古籍電子出版物原本投入很大,出版社要付稿費,要占市場,而他們還得面臨繁簡轉化和造字的難題,畏難情緒是顯而易見的。
即便能夠實現,都翻譯成現代文后,必然會丟失許多歷史文化信息,譬如語言文化信息等。譬如我們要查證一個漢字是從何時開始出現和使用的,由于受到非對稱繁簡字、非對稱異體字的煩擾,根本無法如愿以償。例如在舊文獻中明明意思不同的“穀”與“谷”、“後”與“后”、“鬥”與“斗”等字,在新式漢字的文本中都變成了“谷”、“后”、“斗”等字,因此,要想查找“穀”、“後”、“鬥”等字的來歷,根本就沒有可能。據說有一位在國內出過好些書,發表過好些文章的專家寫了一篇題為“男尊女卑在漢語和德語中的對比”的稿子,立論是:漢字中,從“女”、從“母”的字多含貶義。這本來無可厚非,但他卻舉了“毒”字為例,并說:“從‘母’,貶義”。實際上老式漢字的“毒”字下邊并不是個“母”,而是個“毋”。漢字簡化后,把這兩個部首合一,都寫作“母”,因此造成了這樣奇怪的“研究結果”。這說明,通過現代文本來了解古代文化,若作粗略的了解還是可以的,若要仔細研究的話,還是真正的古代善本、真跡才靠得住。要想做一個古代文化通,不學會老式漢字,恐怕是不大可能的。而要想使現代人能夠很方便的學會老式漢字,將新老漢字一一對應、相互轉換,無疑是最佳選擇。
總之,“一一對應”,是我們高效、優質地學習和研究古代文化遺產的必然要求。只有一一對應,現代人才不會被錯綜復雜的對應關系所羈絆,才能順利跨過老式漢字的門檻,才能方便地轉寫各種古文化遺產。
⑶“一一對應”,也是漢字信息化處理的必然要求。
漢字信息化處理過程中使用的電腦字庫,也要求新老兩種漢字體系能夠一一對應、相互轉換。由于不能一一對應、相互轉換,給字庫的編制帶來了說不盡的煩惱。有人說,繁簡轉換問題只存在于人際之間,不存在于電腦方面,這實在是“井底之見”。
現在內地通行的字符集主要有兩個:一個是收6763漢字的《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一個是收20902漢字的《漢字內碼擴展規范》(GBK)。前一個字符集只能輸入簡體字,與之配套的還有一個專收繁體字的《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輔助集》(GB/T12345-90)。原則上后者是將GB2312-80中的簡化字用相應的繁體字替換而成,這些替代的繁體字具有與被替代的簡化字相同的編碼。關于繁體字替換簡化字的原則,GB/T12345-90注明:“本標準原則上按照《簡化字總表》中所列繁體字與簡化字的對應關系進行替換。”“GB2312中,由于60年代漢字簡化被精簡的字有103個,這些被精簡的字根據繁體字處理系統的需要增補于88~89區。”其實這一表述不完全準確,大約有三分之一左右并未將繁體字形放在88~89區,而是將簡化字形放在了88~89區。例如:“豐”與“豐”,漢字簡化時精簡了“豐”字,以“豐”字替代,而GB/T12345將被精簡的“豐”字,作為“豐”的繁體,置于23-65,而將“豐”字置于88-19。(《網路燈塔》)所謂103個“被精簡的漢字”,只是就6763常用字的范圍而言的,就7000通用字的范圍而言,應該是132個(見下文《非對稱繁簡字總表》),更未包括被精簡(廢除)的大量異體字。例如,“昇”和“陞”,作為“升”的異體字,被停止使用,GB/T12345亦未收錄。對于只簡化了其字義的某一個或幾個義項的,如“干乾、后後、伙夥、么麼、于於、余馀、折摺、征徵”等,GB/T12345的處理則顯得比較混亂。例如GB/T12345將“伙”置于27-79,“夥”置于66-23,與GB2312編碼相同,即以“伙”對應“伙”,以“夥”對應“夥”。另一種情況是,GB/T12345將“後”置于26-83,對應GB2312的“后”,將“后”置于65-65,對應GB2312的“後”;將“徵”置于53-87,對應GB2312的“征”,將“征”置于65-71,對應GB2312的“徵”,顯然不甚恰當。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是與新老漢字不能一一對應密切相關的,并非計算機專家們水平差,如果妥善解決了一一對應的問題,一切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第二個字符集(GBK)是一個向下與GB2312編碼兼容,向上支持ISO10646.1國際標準的承上啟下的標準。ISO10646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公布的一個編碼標準,即UniversalMultiple-OctetCodedCharacterSet(簡稱UCS),大陸譯為《通用多八位編碼字符集》,臺灣譯為《廣用多八位元編碼字元集》,它與Unicode組織的Unicode編碼完全兼容。ISO10646.1是該標準的第一部分《體系結構與基本多文種平面》。我國1993年以GB13000.1國家標準的形式予以認可(即GB13000.1等同于ISO10646.1)。ISO10646是一個包括世界上各種語言的書面形式以及附加符號的編碼體系。其中的漢字部分稱為“CJK統一漢字”(C指中國,J指日本,K指朝鮮)。而其中的中國部分,包括了源自中國大陸的GB12345、《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法定標準的漢字和符號,以及源自臺灣的CNS11643標準中第1、2字面(基本等同于這個字符集的推出基本能應付通用漢字的信息化處理問題,為了解決更大范圍內的漢字信息化處理問題,ISO/IEC10646中日韓統一編碼漢字UnifiedIdeographsExtensionB(四萬余字)也已經定稿,并從IRG上交ISO(國際標準化組織)WG2、SC2,2001年8月1日呈報ISO秘書處,納入ISO/IEC10646-2:2001出版。此前,ISO/IEC10646-1:2000已于2000年10月5日出版公布。這樣,ISO/IEC10646所收入漢字(包括各種字體變形)已超過七萬個,有人認為,除甲骨文、篆文外,已能很好地滿足世界各地漢字使用的需要。但這是指研究方面,就社會的應用而言,目前大陸仍已BIG-5編碼為主,并沒有接受GBK規范的跡象。
問題還在于,字庫雖然大了,由于一一對應的問題并未解決,兩岸又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字表,致使CJK中大量充斥著互不被對方承認的不規范字。這在GBK規范中也有反映。例如,有大量的應該類推簡化的漢字并沒有配上相應的簡化字,例如“騇”、“騲”、“騬”等字,就沒有與之對應的“馬”字旁。當用電腦寫作時,如果遇到這類字,只得另外造字。然而手工造字,不僅費時費力、效果不佳,而且不能與他人共享和網上交流。這無疑給漢字的信息處理和交流帶來了不便。問題更大的是,由于簡化字和繁體字不能一一對應,在簡化字文本和繁體字文本相互轉換的時候,無法實現完全自動化,有時不得不親自動手,逐個判斷處理,大大影響了漢字信息處理的效率。計算機雖然號稱“無所不能”,實際上它只適合于有規則的東西,面對毫無規則的繁簡關系,任何軟件都難以做到盡善盡美。譬如MicrosoftOffice2000等軟件,雖然有智能化的繁簡字轉換功能,能根據上下文作出相應的用字選擇,但其轉換是以預先設定的詞語搭配為前提的,凡設定之外的搭配就無能為力。如果實現了有規則的一一對應,所有與繁簡轉換相關的問題,將變得易如反掌。
總之,只有妥善解決了一一對應問題,兩岸的漢字字庫才能實現沒有障礙的相互轉換,才能讓軟件專家們從繁簡轉換的煩惱中解脫出來,從而可以騰出更多時間去做他們更應該做的事情。如果實現了一一對應,就可以消除那些“你有我無、我有你無”的非對應字,從而使整個字庫的總量瘦身減肥,漢字的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流也將變得更為方便。
3非對稱繁簡字的問題可以妥善解決
打通新式漢字與老式漢字的對應關系,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有兩項:⑴非對稱繁簡字問題;⑵非對稱異體字問題。
有許多大陸人,在使用繁體字時常鬧出許多笑話,如把“寫字板”繁化成“寫字闆”,把“皇后”繁化成“皇後”等,病根就在繁簡字不能一一對應上。正如董琨先生所言:有的人不明白有的字繁簡轉換并非單一對應關系,于是隨意代替。如內地一個京劇團到臺灣演出,把武松寫成武“鬆”,武松的“松”成了肉松的“鬆”。不知道這本來就是兩個字,而不是一繁一簡。要顯得有文化,結果弄巧成拙,貽笑大方。對此,本人曾做過初步的調查和研究,編制了《非對稱繁簡字對照表》(見《語文建設通訊》(香港)第53期),提出了一個《非對稱繁簡字的調整》方案(見《語文建設通訊》(香港)第65期)。現擇要概述如下:
⑴《非對稱繁簡字總表》
根據我們的調查統計,在7000通用字范疇內,共有非對稱繁簡字117組。大體上可以分為:
⑴一個簡體對應幾個繁體的;⑵一個簡體對應一個繁體,但意義和用法不盡相同的;⑶一個繁體作部分或分頭簡化的。具體漢字見下表:
其中,以下13組不能正確地“繁轉簡”,其余104組不能正確地“簡轉繁”:
讎(仇、讎)、兒(兒、兒)乾(干、乾)閤(合、閣)夥(伙、夥)
藉(借、藉)剋(克、剋)瞭(了、瞭)麼(么、麼)蘋(蘋、Pin2)
餘(余、馀)摺(折、摺)徵(征、徵在117組繁簡字中,同音代替類占了絕大多數。譬如,“只有”的“只”和“一隻”的“隻”;“頭髮”的“髮”與“發展”的“發”;“後來”的“後”與“皇后”的“后”;“干戈”的“干”與“才幹”的“幹”等等。上古時,字數少,又沒有字典,寫作時找不到確當的字,用讀音相同的字來代替,這就是令人頭痛的“同音假借”。字的發音是變化的,不同字的發音經歷著不同的變化。幾百年前讀音相同的字,幾百年后就可能相差很大,而使人難以看出它原來是哪個字的代用品。我們今天讀上古的文學作品,文字是其中很大的障礙:很多的字,在不同的文章、不同的段落中的意思不同,因為他們是其他字的代用品。后來字數多了,有了字典,字的讀音和意思漸漸地固定下來,借代就越來越少了。即便是多音字,他們的讀音和字意也是相對穩定的。盡管如此,一字多音,從來就是漢字中難弄的部分,精于文字的人都有意避免它。后代的人再用同音字來借代,就是正字法上的錯誤了,章太炎把它叫做“借聲”,我們今天則叫做“別字”。漢字簡化時,把很多意思毫不相干而僅僅讀音類似的幾個字,用一個筆畫較少的字來頂替,實際上是在人為地制造“別字”,因此,在權衡各種利弊的情況下,恢復某些字的本來面貌,是很有必要的。
⑵整理的步驟和方法
建議按以下具體步驟和方法進行整理:
①廢除不能對應轉換的繁簡關系,保留能夠對應轉換的繁簡關系;
②廢除繁簡關系后,必須與簡體并存的繁體,原樣恢復為正規字;
③繁體字恢復為正規字后,能類推簡化的繼續進行簡化;
④廢除繁簡關系后,能找到新的對應簡體的,重新組建繁簡關系;
⑤廢除繁簡關系后,不能與簡體并存,又找不到新的對應簡體的,把繁體作為異體字取消。
⑶預期結果:
①可以保留原有繁簡關系的有:“擺—擺、當—當、發—髮、匯—匯、獲—獲、饑—饑、盡—盡、歷—歷、鹵—鹵、彌—彌、簽—簽、蘇—蘇、壇—壇、團—團、纖—纖、須—須、藥—藥、臟—髒、鐘—鍾”等19組。
②需要重新組建繁簡關系的有:“鼕—咚、裏—裡、曆—厤、罎—罈”等4組。
③解除繁簡關系后,需要原樣恢復為正規字的繁體字有:“澱、鬥、發、複、幹、穀、後、彙、穫、幾、繫、傢、薑、據、捲、剋、瞭、懞、濛、矇、麼、寜、僕、乾、埆、捨、瀋、勝、適、術、鬆、塗、係、葉、臓、摺、徵、築”等38字。
④解除繁簡關系后,可以繼續按偏旁類推簡化的繁體字有:“襬、闆、錶、纔、讎、齣、噹、範、颳、櫃、價、儘、滷、瀰、麵、蘋、籤、縴、麯、囌、颱、檯、糰、鹹、鬚、鏇、餘、緻、鐘”等29字。
⑤被作為異體字取消其使用資格的有:“彆、蔔、廠、衝、蟲、醜、擔、黨、噁、兒、豐、復、閤、廣、鬍、劃、壞、迴、飢、睏、纍、灕、簾、黴、衊、闢、樸、韆、鞦、確、臺、體、萬、嚮、葯、傭、與、禦、鬱、籲、願、雲、澐、蕓、癥、衹、隻、製、種、硃、準”等51字。
4包孕異體字的整理應方法得當
從正體和異體的關系上看,異體字有三大類:⑴絕對異體字;⑵包孕異體字;⑶交叉包孕異體字。對三種異體字宜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整理:
⑴絕對異體字的各變體之間是“音同義同”的關系,不管使用哪個,都表示同樣的意義,有同樣的讀法,因此,即使在新老漢字體系中選擇了不同的正體字形,也不會影響相互間的對應轉換。但從統一規范的角度說,當然還是采用同一的取舍為最好,因為那樣就無所謂“一一對應”的問題了。
⑵交叉包孕異體字雖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畢竟各有側重點,因此只要兩岸都采用分化法,兩字都收,也不會有所謂“一一對應”的問題。當然,如果在新老兩種漢字體系中,只要有一方沒對交叉包孕異體字采用分化法整理,也會成為對應轉換的障礙之一,也需要加以關注。例如:
膀:bǎng、bàng、pāng、páng;髈bǎng、pǎng
二者只在讀bǎng時同義,在其他讀音上則大相徑庭,因此宜采用分化法,讓二者并存并用。但如果像《一異表》那樣取消“髈”的使用資格,而港澳臺又二者都保留的話,必然造成對應轉換的困難。
⑶對于包孕異體字,如果都采用分化法整理,讓每個字都分擔一部分意義,各個字頭都保留,其結果跟交叉包孕異體字是一樣的,也不會有所謂“一一對應”的問題;如果對包孕異體字都采用取舍法,選擇了相同的正體字形,也不會有所謂“一一對應”的問題。當然,如果新老兩種漢字體系對包孕異體字各采用了不同的取舍法,對正體字作了不同選擇,就必定導致對應轉換的困難。例如,“菢”是在意義上被“抱”包孕的異體字,如果在新式漢字中被取消,而在老式漢字中被保留,就必然影響相互轉換。又如“著”是在讀音和意義上都被“著”包孕的異體字,老式漢字中取消了“著”,而新式漢字中保留了它,所以經常造成相互轉換的不便。
總之,絕對異體字(如果采用取舍法)和交叉包孕異體字(如果采用分化法),一般不會構成對應轉換的關系。需要重點關注的主要是:
⑴只有一方采取了分化法整理的交叉包孕異體字;
⑵各方分別選取了不同的正體字形的包孕異體字。
對于這兩類情況,最好應在各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做出抉擇,各行其是,就難免分道揚鑣。
為了研究和整理異體字的方便,我們以《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GBK字符集等為資料依據,編制了《影響轉換的非對稱異體字調查表》,共收包孕異體字300多組,其中包括了被《一異表》錯收,而又沒有得到《現通表》等糾正的某些非異體字。(表暫略)
5新舊字形與對應轉換
上面討論的繁體、簡體、異體、正體等,實際上都屬于漢字的字形范疇,而通常所謂新舊字形,反倒屬于漢字的字體范疇。
⑴新舊字形屬于字體變體范疇,不屬于字形整理的內容
任何文字體系中都存在著同一個字的不同變體問題,但漢字較為特殊。漢字有兩類變體:⑴字體變體,如真、草、隸、篆、手寫體與印刷體等,這類變體其他文字體系也有,它們的存在對整個文字體系有利,書面上的變化運用可以增強文本的視覺美效果;⑵字形變體,如一個漢字往往有繁體、簡體,正體、異體或俗體等多種變體寫法,這類變體實為漢字所獨,對整個漢字體系有害無益,歷來是規范化的主要對象。
從總體上看,屬于同類字體(如同是行書體)的個體漢字之間,往往具有筆畫方面的共有特征;一個漢字的不同字體變體之間,往往具有筆畫方面的體系性差異,但一般不存在組合方式或造字原理方面的不同。而屬于同類字形(如同是異體字形)的各個體漢字之間,往往沒有什么共有特征可言;一個漢字的不同字形之間,也往往具有組合方式或造字原理方面的巨大差異。
作為一個漢字的兩種寫法的新字形和舊字形,其間的差異主要涉及筆畫的筆形和筆向,并不涉及部件的組合方式和造字原理,因此宜歸屬“一字多體”的范疇,如“彥——彥、兗——兗、爭——爭、并——幷、真——眞、值——値”。從新字形的誕生看,其創造宗旨就是要將楷書印刷體(宋體)改造得跟楷書的手寫體基本一致,這足以說明,新字形的本質是字體變體,而非字形變體。
異體字、繁簡字的情況正好相反。就異體字來說,一個字的正、異兩種寫法之間,都存在著組合方式或造字原理方面的不同,純粹是“一字多形”的反映,如“峰——峯、夠——夠、皂——皁、噪——譟”。就繁簡字來說,一個字的繁、簡兩種寫法,有的同正體與異體的關系一樣,如“才——纔、鄧——鄧、棗——棗、鑿——鑿、灶——竈、淚——淚”等,有的因其偏旁已變成不再象形示意或表音的記號,其造字原理也已面目全非,如“發——發髮、財——財、連——連、說——說、閥——閥、給——給”等,本質上也都屬于“一字多形”的范疇。
有人可能要說,在由篆變隸、由隸變楷的過程中,有不少字改變了造字原理,應如何解釋呢?是不是字體之間也存在著組合方式和造字原理方面的差異呢?我們認為,這其實是字形變異與字體變化同步重合的一種現象,后起字體只反映了后起字形而已。例如,“弦”在隸變過程中由象形字變成形聲字,“表”在隸變過程中由會意字變成無理字;作為偏旁的“月、肉、舟”在隸變過程中同化為“月”,不同字頭的“奉、春、秦、奏、泰”同化為相同的字頭等,這些后起字體都只能與其后起字形的造字原理相一致。這種情況也存在于新式漢字中,例如“東、農、書、發、過”等,都是由草書(或隸書)楷化而成的新式字,因此只有新字形寫法,而沒有舊字形寫法。
總之,新舊字形與異體字、繁簡字有本質不同,屬于字體變體。同一個漢字的不同字體之間,通常需要由一種字體轉換成另一種字體,這是字體層面上的對應轉換。如果同一個漢字的同一種字體存在兩種以上的寫法(字形),必然會影響字體間的對應轉換。字體間的對應轉換要求,在一種字體范疇內,一個漢字最好只有一種字形,否則將不便于字體間的對應轉換。就字形轉換來說,如果一種字體內一個漢字只有一種字形的話,也就不會有所謂字形間的對應轉換了,但由于實際上有很多字是存在多種字形的,如繁體、簡體、異體、正體等,而新老兩種漢字體系對它們往往又有不同的認定,因此字形間的對應轉換問題也就不可避免了。由此可見,字形轉換與字體轉換雖屬于不同層面,但又密切相關。只有把字形轉換的問題解決好了,才能解決好字體轉換的問題。
⑵將新字形貫徹到老式漢字中,值得商榷
新字形是跟手寫體一致的印刷體,原只屬于新式漢字,并不屬于老式漢字。但GBK規范規定:在CJK漢字認同規則的總框架內,對所有的GBK編碼漢字實施“無重碼正形”,即在不造成重碼的前提下,盡量采用中國新字形(“GB化”);對于超出CJK漢字認同規則的、或認同規則尚未明確規定的漢字,在GBK碼位上暫安放舊字形。根據這條原則,GBK對許多繁體字都同時收入了新舊兩種字形。例如“產”的繁體,它同時收入了新字形“産”和舊字形“產”。而對有些繁體字則只收入了其舊字形,如“為、偽”的繁體,只收入了舊字形“爲、僞”,而未收入新字形“為、偽”。這樣,新字形就不是新式漢字的專利了。某些專為閱讀古書服務的字典、詞典,大概是采用了裝有GBK的軟件排版的,也把繁體字頭改成了新字形寫法。但問題是,這樣做到底有無必要呢?老式漢字只是在閱讀古書或跟還使用它們的人們打交道時才被使用的漢字,而古書上的和那些正被港澳臺等地使用的老式漢字字體,本來都只有舊字形一種字體,人們已經習慣了,現在又多出一套新字形字體,是否有利于人們學習和使用老式漢字呢?的確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這樣做的初衷,也許是為了擴大新字形的影響或覆蓋范圍,對于沒有繁簡對應關系的漢字來說,統統“GB化”,是新式漢字建設的需要,是完全應該的,但對于已排除在新式漢字之外的繁體字來說,也通通來一個“GB化”,似乎就是在建設老式漢字的新字體了。可是,老式漢字的字體還不夠多嗎?這樣做是不是有點畫蛇添足的味道呢?
我們認為,較為妥當的辦法是:新式漢字的字體應當新形化(GB化),老式漢字的字體應當舊形化,除非修辭等特殊需要,同一“文面”應使用同一種字體。在老式漢字中攙雜進新形字體,在新式漢字中攙雜進舊形字體,都有違字體統一的原則。在某些字處理軟件上,有時竟打印出新舊字形相互穿插的詞語,如“轉換、鬥爭、異樣”等,實在令人苦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