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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字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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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導語

          漢字的“形體”,實際上包括字體和字形兩個方面。區分字形和字體兩個概念,對于正確理解和貫徹現行的正字法來說,是十分必要的。字體是就群體漢字而言,指的是漢字體系在某一范疇中所具有的共同的字形體式;字形是就個體漢字而言,指的是屬于一定字體的各個體漢字的特定書寫造型。從歷時范疇上看,漢字曾發展出甲骨文、金文、大篆、六國古文、小篆、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多種字體;從共時范疇上看,在某種歷時性字體中,往往還包括繁體、簡體,正體、異體,正規體、草寫體以及歐、柳、顏、趙等個人風格性字體等;印刷術出現以后,漢字還出現了手寫體和印刷體等的分別。某個漢字字形,在一定的字體里只能這樣書寫,而不能那樣書寫,這屬于字形法的范疇;在什么情況下應使用什么字體,而不應該使用什么字體,則屬于字體法的范疇。

          字體法是關于文字字體的使用法則。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時代、時期,都有一種普遍通行的字體及相關的字體法。如日本有日本的字體法,美國有美國的字體法;秦代有秦代的字體法,漢代有漢代的字體法等等。漢字經過數千年的發展,不僅字數越來越多,一字多形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給人們的認讀和書寫造成了極大不便。解放后,人民政府大規模地進行整理和簡化漢字的工作,明令淘汰了一批異體字,并將在民間廣為流行的簡體字定為標準字體,使相應的繁體成為歷史性字體,推出了人民群眾喜愛的印刷體“人民體”,從而初步確立了現行字體法的基本規范。今天,漢字在計算機信息處理的速度等方面,已經趕上或超過了其它文字體系。這說明,現行的字體法規范是合乎現代化、信息化和群眾化的客觀要求的。

          我們認為,現行漢字的字體法規范可以概括為:不用被淘汰了的異體字,限用待規范的異體字;不用被廢止的“二簡”字,限用被簡化了的繁體字;不用被廢止的舊式印刷體,使用與手寫體相近的新式印刷體。與之相關的字體標準主要有:

          1關于淘汰異體字的字體標準

          淘汰異體字的字體標準主要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所謂異體字一般有兩種含義:一是指一字多形的現象,即表示同一個語素(或詞)的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變體字形的現象;一是指跟正體字相對應的其它變體字形,即未被選作正體字的各種寫法的統稱。不管哪種意義上的異體字,都屬于字體法規范的對象。在漢字發展史上,每一種字體幾乎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著一字多形的現象。這主要是由于人們在為某一語素(或詞)造字時,采用了不同的構字設想所造成的。在楷書漢字體系中,一字多形現象非常突出,有的字的變體字形甚至達到了四、五種。一字多形的存在,徒然增加了人們認字用字的困難,是文字體系不規范的一個主要方面。確立多種變體字形中的一個變體為正體,將其它變體作為異體淘汰掉,這是歷代漢字規范化活動的主要內容之一。解放后的漢字的整理工作從1951年開始,經過幾年反反復復地討論和修改,于1955年12月,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文化部的名義發表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兑划惐怼饭己?,為全國人民確立了淘汰異體字的規范,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

          《一異表》在選定正體字時,遵循的是“從俗、從簡”的原則。既考慮選用通行面較廣的變體,又要使選用字的筆畫不要太多,字形不要太復雜。如果從俗、從簡不能兼顧,或繁簡相去不遠時,就以從俗為主。從俗符合文字本身的實用性價值,從簡合乎文字發展的總趨勢,兩相結合而以從俗為主就能充分體現文字的交際工具的特性。這跟封建時代的字體取舍標準,在性質上是根本不同的。封建時代的字體法從來不給民間“俗字”以合法地位,我們的做法則正好相反,用法定的方式,將民間廣為流傳的所謂“俗字”扶正,使之成為標準的正體字。例如:

          并:(另有三個異體)奔:(另有三個異體)

          酬:(另有三個異體)窗:(另有五個異體)

          櫓:(另有四個異體)咱:(另有四個異體)

          對于某些構件相同而結構部位不同的異體字,則根據書寫的方便決定去留。例如:

          拿:(異體之一是左右結構)眥:(異體為上下結構)

          胸:(異體為上下結構)蟹:(異體為左右結構)

          晰:(異體為上下結構)峒:(異體為上下結構)

          颯:(異體為反左右結構)群:(異體為左右結構)

          秋:(異體之一為反左右結構)略:(異體為上下結構)

          使用《一異表》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一異表》后,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又作了某些調整。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和文改會發出補充通知,恢復了“阪”“挫”二字的正體字地位。

          第二,根據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簡化字總表》時的說明,《簡化字總表》中收入的11個字:“訢(欣)、讌(宴)、曄(燁)、讋(懾)、鱠(膾)、誆(誑)、讎(仇)、訶(呵)、鰌(鰍)、紬(綢)、剗(鏟)”等,不再作為被淘汰的異體字看待(括號內的是它原來的正體,現在二者都是正體,并在用法上有所分工)。

          第三,根據1988年3月25日《現通表》時的聯合通知的規定,已收入《現通表》的15個字:“翦(剪)、邱(丘)、於(于)、澹(淡)、骼(胳)、彷(仿)、菰(菇)、溷(混)、徼(僥)、薰(熏)、黏(粘)、桉(案)、愣(楞)、暉(輝)、凋(雕)”等,也不再作為淘汰字處理(括號內的是其原來的正體,現在二者都是正體,并在用法上有所分工)。

          經過調整,《一異表》由原來的810組減少到796組,淘汰的異體字由原來的1055個減少到1027個。另外,從1956年到1964年經國務院批準更改了地名30余個,廢除了相應的生僻字。如鐵驪縣改為鐵力縣,璦琿縣改為愛輝縣,和闐、于闐改為和田、于田等。

          2與待規范異體字有關的字體標準

          限制使用待規范異體字的字體標準,主要是《現通表》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現代漢語規范字典》(李志江等)和《新華字典》(1992年重排本)等比較規范的字典。所謂待規范異體字主要是指未被收入《一異表》明令廢止的異體字。這些異體字,是今后漢字整理工作的一個主要對象。有關部門已經整理出了第二批異體字整理方案,并多次內部征求意見,只是還沒有正式發表而已。這些異體字,有些已經被《現通表》間接地進行了整理,即只收入了宜選用的正體,如(括號里的為待規范的異體):“挨(捱)、埯(垵)、貳(弍)、廒(厫)、拗(抝)、把(欛)、篦(笓)、貌(皃)”等。有些仍被收入《現通表》,如(括號里的為待規范的異體):“敖(遨)、令愛(令嬡)、揀(撿)、傲(驁)、鮊(鲅)、冬(咚)”等。

          對于未收入《現通表》的,我們應該停止使用;對于仍被收入《現通表》的,我們應該選用《現代漢語規范字典》、新版《新華字典》等較規范的字典中沒有注明“同××字”的字。因為凡是有這種注明的,一般是應用面稍窄的“宜淘汰體”,而非“宜選用體”。例如:“呵”(āáǎà·a)字頭下注明:同“啊”。這說明,在這5種讀音上,“呵”是宜淘汰體,“啊”是宜選用體。

          3使用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字體標準

          當前,使用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字體標準主要是重新的《簡化字總表》。重新的《簡化字總表》,只對原1964年的《簡化字總表》作了個別調整。它仍包括三個表。

          第一表收350個不能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這些字一般不作其它字的偏旁,個別可以作其它字的偏旁的,也都不能類推簡化。如“兒”簡化為“兒”,但“倪”的右邊并不簡化為“兒”。

          第二表收132個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它們無論單獨用或作偏旁同樣簡化;另收14個簡化偏旁,除了“讠、饣、纟、钅”一般只作左旁時才類推簡化外,其它的不論在何種部位上都可以類推簡化。值得注意的是:①該表所收各字的包含偏旁不適用該原則,如“過”簡化為“過”,但“鍋”的右邊不能類推簡化為“寸”。②該表之外的其它偏旁也不能任意類推,如“陽”簡化為”“陽”,但“揚楊場腸暢”卻只能簡化為“揚楊場腸暢”,因為“日”不是“昜”的簡體。③第一表和本表中個別簡化的字不適用該原則,如“單”簡化為“單”,但列入第一表的“戰”的左旁只能簡化為“占”,不能簡化為“單”;又如“媧”簡化為“媧”,列入本表的“過”的字心只能簡化為“寸”,不能簡化為“咼”。

          第三表所收的都是按第二表的字和類推偏旁類推簡化出來的。三個表共收簡化字2235個,共簡化繁體字2261個。

          當前,社會上繁體字的使用相當混亂。一些不該使用繁體字的地方,大量使用繁體字;一些不認識繁體字的人,也東施效顰胡亂使用繁體字。甚至有的學者以宣揚繁體字詆毀簡體字為己任,到處大放厥詞。這些現象都是跟國家的文字政策格格不入的,必須加以制止。正如高更生先生所說:“在學術問題上,應該堅持貫徹百家爭鳴的方針,歡迎不同意見相互爭論,而政府的政策則要按規定貫徹執行,不能有絲毫的動搖?!保ā墩Z文建設·現行漢字必須規范化》1991.1)早在1986年,國家語委就指出:“翻印和整理出版古籍,可以使用繁體字;姓氏用字可以使用被淘汰的異體字。除上述情況及某些特殊需要者外,其它方面應當嚴格遵守文字規范,不能隨便使用被簡化了的繁體字和被淘汰了的異體字,也不能使用不規范的簡化字。”使用簡化字的“具體要求如下:(一)報紙、雜志、圖書、大中小學教材,應當嚴格使用規范的簡化字;(二)文件、布告、通知、標語、商標、廣告、招牌,路名牌、站名牌、街道胡同名牌等,要使用規范的簡化字;(三)電影電視的片名、演員職員表和說明字幕要使用規范的簡化字;(四)漢字信息處理要使用規范的簡化字;(五)提倡書法家書寫規范的簡化字;(六)凡使用漢語拼音,拼寫應當準確?!保▏艺Z委《關于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1986年5月25日)國務院在1986年6月24日的有關批示中指出:“為便利人們正確使用簡化字,請《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以及其他有關報刊重新《簡化字總表》。”根據國家的這些規定,繁體字已經成為歷史性字體,就像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等一樣,雖然還可以運用,但已有范圍上的限制,除非是專業人員已沒有必要專門學習它。在日常交際中,不管你學沒學繁體字,都不能使用繁體字。如果沒有學好,只是一知半解,就更不應該故作高雅,隨便亂用,以免貽笑大方,如:“理發、一見鐘情、白洋淀、臺球、範仲淹”之類。

          我們反對亂用繁體字,但并不反對在國家規定允許的范圍內使用繁體字,更不反對為了繼承古代文化遺產而學習和研究繁體字。就目前的教學現狀來說,從中學階段開始逐步而適當地增加教學繁體字的內容,完全可以解決專業人員在需要時能夠認識繁體字的問題。對一般人來說,如果有興趣,即使不上中學,全憑查字典也可以學會繁體字。由于大多數字的繁、簡體是一一對應的,學了簡體后再學繁體并不困難。容易出現問題的主要是那些繁、簡體不能一一對應的字,一般稱之為“非對稱繁簡字”。一共才有100來組,只要把它們整理出來,專門對付,問題不會很大。

          與繁體字問題相伴的還有不規范簡化字的問題。1977年12月,在條件還不成熟的情況下推出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即所謂“二簡”方案。由于大量采用同音代替的方法,使同音多義字和形近字等大量增加;并且由于采用了許多只通行于某個地區或某個行業的簡化字,使許多人的接受心理受到了嚴重的挑戰。簡化的效益與動機相差太遠。因而有不少學者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出要暫停試用此方案。為此,國務院專門發出了批準廢止“二簡”方案和重新《簡化字總表》的通知,并規定:“1977年12月20日發表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停止使用。今后,對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于社會應用?!薄岸啞弊謴拇顺蔀榉且幏蹲郑乖谏鐣狭魍?、使用。例如(括號里的為二簡字):“靠()、瞎()、鏡()、瀾()、廈()、款()、感()、愚()、家()”等。當然,也有不少不規范的簡化字(包括二簡字和非二簡字)在社會上很流行,頗有一定的群眾基礎,有的甚至簡化的也比較合理,如:“賽()、餐()、薹(苔)、齡(令)”等,盡管如此,在國家未承認它們以前,仍不能當作規范字來使用。

          4現行印刷體和手寫體的字體標準

          現行印刷體的字體標準是《印通表》以及在此基礎上編訂的《現通表》。隨著印刷術的不斷發展,逐漸形成了一種專門用于印刷的字體。有人誤以為傳統的印刷體最早產生于宋代,故稱之為“宋體”,其實宋代以前就已經產生了。傳統的印刷體(宋體)跟手寫體很不一致,因此就造成了讀的是一種字體,寫的是另一種字體的現象。這自然不利于人們的書面交際。新中國成立后,在大規模整理異體字、選定簡體字的同時,也對印刷體(宋體)的字形進行了規范性整理,創立了新式印刷體及其字形,其標志就是1965年1月推出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新式印刷體跟手寫的楷書體非常接近,大大減輕了人們的書寫負擔,被廣大群眾稱之為“人民體”。1988年為了滿足出版印刷、信息處理以及其他方面的實際應用需要,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又在《印通表》的基礎上制訂了《現通表》,刪去了50個非通用字,新增收854個通用字,使其總字數達到了7000個。

          隨著印刷術的不斷改進,現行的新式印刷體已發展出了許多種變體。最主要的有:

          a.老宋體:簡稱宋體,是應用最廣的印刷體;共同的字形特點是橫細豎粗,筆畫嚴謹,有裝飾性點線。

          b.仿宋體:共同的字形特點是,比老宋體秀麗,筆畫不分粗細,頓筆講究;常用于排印詩詞的正文,一般文章的引文、序言和圖版說明。仿宋體還有一種變體,叫長仿宋,其特點是較為瘦長;常用于表格的題頭,或用于排印詩詞和正文中的夾注等。

          c.正楷體:簡稱楷體,共同的筆形特征是同手寫楷體一致,造型比仿宋體豐滿,多數用來印通俗讀物、小學課本等;

          d.黑體:又稱方頭體,粗體等,其特點是筆畫粗細一致,文章標題和重點性內容一般用黑體;

          e.隸書體:是模仿古代隸書的筆形和整體造型的一種字體,筆畫和結構方式都是楷書體的,而且都是簡化的,跟古代的隸書不是一回事;主要用于排印標題等。

          各種印刷體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筆形和整體造型上,每一種字體都有其特定的筆形特征和整體造型特征;在每個字的筆畫數、筆順和部件組合關系等個體特征上,并沒有什么不同。

          各種字體又都以字型的大小進行編號,一般分為初號、小初、一號、小一、二號、小二、三號、小三、四號、小四、五號、小五、六號、小六、七號、八號等。在電子排版系統中,字體、字號相對更多些,例如北大華光系統有19種字體、22種字號。(請參見附錄“部分字體字號的樣例表”。

          現行手寫體最常用的是楷書和行書,手寫楷書和行書的字體標準跟印刷體的字體標準是一致的,即根據印刷體的楷書和行書來寫,就是現行的手寫楷書和行書。

          410導語

          字體法是正字法中關于文字字體的使用法則。它跟字形法不同的是:字形法是規范單個字形的法則,字體法則是規范具有共同特征的一類字形的法則。字形法管的是某個字形寫得對不對,字體法管的是某個字或某些字的字體選擇對不對。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時代,都有一種普遍通行的字體以及相關的字體法。漢字經過數千年的發展,不僅字數越來越多,一字多形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給人們的認讀和書寫造成了極大不便。解放后,人民政府大規模地進行整理和簡化漢字的工作,明令淘汰了一批異體字,并將在民間廣為流行的簡體字定為標準字體,使相應的繁體成為歷史性字體,大大減輕了人們學習漢字漢語的負擔。今天,漢字在計算機信息處理的速度等方面,已經趕上或超過了其他文字體系。這說明,現行的字體法則是合乎現代化、信息化和群眾化的客觀要求的。

          現行漢字的字體法則可以概括為:不用被淘汰了的異體字,限用待規范的異體字;不用被廢止的“二簡”字,限用被簡化了的繁體字;不用被廢止的舊印刷體,使用與手寫體相近的新印刷體。與之相關的字體標準主要有:

          411淘汰異體字的字體標準

          淘汰異體字的字體標準主要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所謂異體字一般有兩種含義:一是指一字多形的現象,即表示同一個語素(或詞)的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變體字形的現象;一是指跟正體字相對應的其他變體字形,即未被選作正體字的各種寫法的統稱。不管哪種意義上的異體字,都屬于字體法規范的對象。在漢字發展史上,每一種字體幾乎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著一字多形的現象。這主要是由于人們在為某一語素(或詞)造字時,采用了不同的構字設想所造成的。在楷書漢字體系中,一字多形現象非常突出,有的字的變體字形甚至達到了四、五種。一字多形的存在,徒然增加了人們認字用字的困難,是文字體系不規范的一個主要方面。確立多種變體字形中的一個變體為正體,將其他變體作為異體淘汰掉,這是歷代漢字規范化活動的主要內容之一。解放后的漢字的整理工作從1951年開始,經過幾年反反復復地討論和修改,于1955年12月,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文化部的名義發表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兑划惐怼饭己螅瑸槿珖嗣翊_立了淘汰異體字的規范,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

          《一異表》在選定正體字時,遵循的是“從俗、從簡”的原則。既考慮選用通行面較廣的變體,又要使選用字的筆畫不要太多,字形不要太復雜。如果從俗、從簡不能兼顧,或繁簡相去不遠時,就以從俗為主。從俗符合文字本身的實用性價值,從簡合乎文字發展的總趨勢,兩相結合而以從俗為主就能充分體現文字的交際工具的特性。這跟封建時代的字體取舍標準,在性質上是根本不同的。封建時代的字體規范從來不給民間“俗字”以合法地位,我們的做法則正好相反,用法定的方式,將民間廣為流傳的所謂“俗字”扶正,使之成為標準的正體字。例如:

          并:(另有三個異體)奔:(另有三個異體)

          酬:(另有三個異體)窗:(另有五個異體)

          櫓:(另有四個異體)咱:(另有四個異體)

          對于某些構件相同而結構部位不同的異體字,則根據書寫的方便決定去留。例如:

          拿:(異體之一是左右結構)眥:(異體為上下結構)

          胸:(異體為上下結構)蟹:(異體為左右結構)

          晰:(異體為上下結構)峒:(異體為上下結構)

          颯:(異體為反左右結構)群:(異體為左右結構)

          秋:(異體之一為反左右結構)略:(異體為上下結構)

          使用《一異表》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一異表》后,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又作了某些調整。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和文改會發出補充通知,恢復了“阪”“挫”二字的正體字地位。

          第二,根據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簡化字總表》時的說明,《簡化字總表》中收入的11個字:

          (欣)(宴)曄(燁)(懾)(膾)誆(誑)

          讎(仇)訶(呵)(鰍)(綢)(鏟)

          不再作為被淘汰的異體字看待(括號內的是它原來的正體,現在二者都是正體,并在用法上有所分工)。

          第三,根據1988年3月25日《現通表》時的聯合通知的規定,已收入《現通表》的15個字:

          翦(剪)邱(丘)於(于)澹(淡)骼(胳)

          彷(仿)菰(菇)溷(混)徼(僥)薰(熏)

          黏(粘)桉(案)愣(楞)暉(輝)凋(雕)

          也不再作為淘汰字處理(括號內的是其原來的正體,現在二者都是正體,并在用法上有所分工)。

          經過調整,《一異表》由原來的810組減少到796組,淘汰的異體字由原來的1055個減少到1027個。另外,從1956年到1964年經國務院批準更改了地名30余個,廢除了相應的生僻字。如鐵驪縣改為鐵力縣,璦琿縣改為愛輝縣,和闐、于闐改為和田、于田等。

          412與待規范異體字有關的字體標準

          限制使用待規范異體字的字體標準,主要是《現通表》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現代漢語規范字典》(李志江等)和《新華字典》(1992年重排本)。所謂待規范異體字主要是指未被收入《一異表》明令廢止的異體字。這些異體字,是今后漢字整理工作的一個主要對象。有關部門已經整理出了第二批異體字整理方案,并多次內部征求意見,只是還沒有正式發表而已。這些異體字,有些已經被《現通表》間接地進行了整理,即只收入了宜選用的正體,如(括號里的為待規范的異體):

          挨(捱)、埯()、貳()、廒()

          拗()、把()、篦()、貌(皃)

          有些仍被收入《現通表》,如(括號里的為待規范的異體):

          敖(遨)揀(撿)傲(驁)(鲅)冬(咚)

          對于未收入《現通表》的,我們應該停止使用;對于仍被收入《現通表》的,我們應該選用《現代漢語規范字典》、新版《新華字典》中沒有注明“同××字”的字。因為凡是有這種注明的,一般是應用面稍窄的“宜淘汰體”,而非“宜選用體”。例如:“呵”(āáǎà·a)字頭下注明:同“啊”。這說明,在這5種讀音上,“呵”是宜淘汰體,“啊”是宜選用體。為了幫助大家正確分辨和運用待規范異體字,我們對收入《現通表》的常用的待規范異體字,專門進行了辨正。請參閱“44常見待規范異體字辨正表”。

          413與繁體字和簡體字有關的字體標準

          當前,使用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字體標準主要是重新的《簡化字總表》。重新的《簡化字總表》,只對原1964年的《簡化字總表》作了個別調整。它仍包括三個表。

          第一表收350個不能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這些字一般不作其他字的偏旁,個別可以作其他字的偏旁的,也都不能類推簡化。如“”簡化為“兒”,但“倪”并不簡化為“”。

          第二表收132個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它們無論單獨用或作偏旁同樣簡化;另收14個簡化偏旁,除了“讠、饣、纟、钅”一般只作左旁時才類推簡化外,其他的不論在何種部位上都可以類推簡化。值得注意的是:①該表字的包含偏旁不適用該原則,如“過”簡化為“過”,但“鍋”的右邊不能類推簡化為“寸”。②該表之外的其他偏旁也不能任意類推,如“陽”簡化為”“陽”,但“揚楊場腸暢”卻只能簡化為“揚楊場腸暢”,因為“日”不是“”簡體。③第一表和本表中個別簡化的字不適用該原則,如“單”簡化為“單”,但列入第一表的“戰”的左旁只能簡化為“占”,不能簡化為“單”;又如“”簡化為“”,列入本表的“過”的字心只能簡化為“寸”,不能簡化為“”。

          第三表所收的都是按第二表的字和類推偏旁類推簡化出來的。三個表共收簡化字2235個,共簡化繁體字2261個。

          當前,社會上繁體字的使用相當混亂。一些不該使用繁體字的地方,大量使用繁體字;一些不認識繁體字的人,也東施效顰胡亂使用繁體字。甚至有的學者以宣揚繁體字詆毀簡體字為己任,到處大放厥詞。這些現象都是跟國家的文字政策格格不入的,必須加以制止。正如高更生先生所說:“在學術問題上,應該堅持貫徹百家爭鳴的方針,歡迎不同意見相互爭論,而政府的政策則要按規定貫徹執行,不能有絲毫的動搖?!保ā墩Z文建設·現行漢字必須規范化》1991.1)早在1986年,國家語委就指出:“翻印和整理出版古籍,可以使用繁體字;姓氏用字可以使用被淘汰的異體字。除上述情況及某些特殊需要者外,其他方面應當嚴格遵守文字規范,不能隨便使用被簡化了的繁體字和被淘汰了的異體字,也不能使用不規范的簡化字?!笔褂煤喕值摹熬唧w要求如下:(一)報紙、雜志、圖書、大中小學教材,應當嚴格使用規范的簡化字;(二)文件、布告、通知、標語、商標、廣告、招牌,路名牌、站名牌、街道胡同名牌等,要使用規范的簡化字;(三)電影電視的片名、演員職員表和說明字幕要使用規范的簡化字;(四)漢字信息處理要使用規范的簡化字;(五)提倡書法家書寫規范的簡化字;(六)凡使用漢語拼音,拼寫應當準確。”(國家語委《關于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1986年5月25日)國務院在1986年6月24日的有關批示中指出:“為便利人們正確使用簡化字,請《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以及其他有關報刊重新《簡化字總表》。”根據國家的這些規定,繁體字已經成為歷史性字體,就像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等一樣,雖然還可以運用,但已有范圍上的限制,除非是專業人員已沒有必要專門學習它。在日常交際中,不管你學沒學繁體字,都不能使用繁體字。如果沒有學好,只是一知半解,就更不應該故作高雅,隨便亂用,以免貽笑大方,如:“理發、一見鐘情、白洋淀、臺球、范仲淹”之類。

          我們反對亂用繁體字,但并不反對在國家規定允許的范圍內使用繁體字,更不反對為了繼承古代文化遺產而學習和研究繁體字。就目前的教學現狀來說,從中學階段開始逐步而適當地增加教學繁體字的內容,完全可以解決專業人員在需要時能夠認識繁體字的問題。對一般人來說,如果有興趣,即使不上中學,全憑查字典也可以學會繁體字。由于大多數字的繁、簡體是一一對應的,學了簡體后再學繁體并不困難。容易出現問題的主要是那些繁、簡體不能一一對應的字,我們稱之為“非對稱性繁簡字”。(詳見本章第3節“繁簡對應關系”部分)

          與繁體字問題相伴的還有不規范簡化字的問題。1977年12月,在條件還不成熟的情況下推出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即所謂“二簡”方案。由于大量采用同音代替的方法,使同音多義字和形近字等大量增加;并且由于采用了許多只通行于某個地區或某個行業的簡化字,使許多人的接受心理受到了嚴重的挑戰。因而有不少學者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出要暫停試用此方案。為此,國務院專門發出了批準廢止“二簡”方案和重新《簡化字總表》的通知,并規定:“1977年12月20日發表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停止使用。今后,對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于社會應用。”“二簡”字從此成為非規范字,禁止在社會上流通、使用。例如:

          靠()瞎()鏡()釀()儒()

          搗()道()逢()瀾()廈()

          款()感()愚()家()潛()

          這些字簡化以后,個體漢字間的形差度大大降低,造成了新的閱讀障礙,簡化的效益與動機相差太遠。當然,也有不少不規范的簡化字(包括二簡字和非二簡字)在社會上很流行,頗有一定的群眾基礎,有的甚至簡化得也比較合理,如:

          賽()餐()薹(苔)齡(令)

          盡管如此,在國家未承認它們以前,仍不能當作規范字來使用。

          414現行印刷體和手寫體的字體標準

          現行印刷體的字體標準是《印通表》以及在此基礎上編訂的《現通表》。隨著印刷術的不斷發展,逐漸形成了一種專門用于印刷的字體,即宋體。有人誤以為傳統的印刷體最早產生于宋代,故稱之為宋體,其實宋代以前就已經產生了。傳統的印刷體(宋體)跟手寫體很不一致,因此就造成了讀的是一種字體,寫的是另一種字體的現象。這自然不利于人們的書面交際。新中國成立后,在大規模整理異體字、選定簡體字的同時,也對印刷體(宋體)的字形進行了規范性整理,創立了新的印刷體及其字形,其標志就是1965年1月推出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新型的印刷體跟手寫的楷書體在字形特征上比較接近。它減輕了人們的書寫負擔,被群眾稱之為“人民體”。1988年為了滿足出版印刷、信息處理以及其他方面的實際應用需要,國家語委和新聞出版署又在《印通表》的基礎上制訂了《現通表》,刪去了50個非通用字,新增收854個通用字,使新型印刷體的總字數達到了7000個。

          隨著印刷技術的不斷提高,現行的新型印刷體已發展出了許多種變體。最主要的有:

          a.老宋體:簡稱宋體,是應用最廣的印刷體;共同的字形特點是橫細豎粗,筆畫嚴謹,有裝飾性點線。

          b.仿宋體:共同的字形特點是,比老宋體秀麗,筆畫不分粗細,頓筆講究;常用于排印詩詞的正文,一般文章的引文、序言和圖版說明。仿宋體還有一種變體,叫長仿宋,其特點是較為瘦長;常用于表格的題頭,或用于排印詩詞和正文中的夾注等。

          c.正楷體:簡稱楷體,共同的筆形特征是同手寫楷體一致,造型比仿宋體豐滿,多數用來印通俗讀物、小學課本等;

          d.黑體:又稱方頭體,粗體等,其特點是筆畫粗細一致,文章標題和重點性內容一般用黑體;

          e.隸書體:是模仿古代隸書的筆形和整體造型的一種字體,筆畫和結構方式都是楷書體的,而且都是簡化的,跟古代的隸書不是一回事;主要用于排印標題等。

          總之,各種印刷體之間的差異,主要表現在筆形和整體造型上,每一種字體都有其特定的筆形特征和整體造型特征;在每個字的筆畫數、筆順和部件組合關系等個體特征上,并沒有什么不同。

          各種字體又都以字型的大小進行編號,一般分為初號、小初、一號、小一、二號、小二、三號、小三、四號、小四、五號、小五、六號、小六、七號、八號等。在電子排版系統中,字體、字號相對更多些,例如北大華光系統有19種字體、22種字號。請參見“字體字號樣例表”。

          現行手寫體最常用的是楷書和行書,手寫楷書和行書的字體標準跟印刷體的字體標準是一致的,即根據印刷體的楷書和行書來寫,就是現行的手寫楷書和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