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音樂教育審美教育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現狀剖析
縱觀我國目前的中小學音樂教育,我們不難發現存在著種種弊端。據調查,很大一部分學生“喜歡音樂而不喜歡音樂課”。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廣大音樂教育工作者們不得不捫心自問。學生喜歡音樂,這符合青少年發展的生理及心理特征。但是為什么一到課堂上,他們對音樂的興趣就全無,甚至更嚴重者變成逆反及厭倦呢?這種結果不得不讓人擔憂。音樂課程的價值完全喪失了,審美教育無從談起。筆者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廣大音樂教育工作者們沒有很好地把握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基本教育理念,正視審美教育的重要地位及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美教育的核心地位沒有被確立
審美教育即美感教育,是培養人的審美能力、審美情操的教育,也就是美育。它以塑造完美人格為最終目的,以藝術美和現實美為教育手段。最早把審美教育作為一個獨立范疇提出來的是德國著名詩人、美學家席勒,他說:“有促進道德的教育,還有促進鑒賞力的教育。”,“培養我們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體達到盡可能的和諧。”這是他對審美教育目的的精辟概括。審美教育的根本形式是藝術教育,中小學的藝術教育當中,音樂教育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分支,中小學音樂的審美教育在整個音樂教育乃至整個教育環節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發揮著巨大的作用。
我國新修訂的基礎音樂教育教學大綱中對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教學目的作了明確的闡述:“通過音樂實踐活動,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審美意識,促進個性的和諧發展。使學生具有感受音樂、表現音樂和欣賞音樂的能力。”新頒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以“把音樂審美為核心”作為音樂課程的最基本的理念,“音樂教育要以審美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樂課的基本價值在于通過以聆聽音樂
、表現音樂和音樂創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于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3]這些音樂教育的新理念給新世紀的音樂教育注入了新的血液,既符合音樂藝術的主要特征,也適應我國素質教育的要求。
音樂藝術的主要特征是它的審美性,即它能帶給人審美的愉悅,情感的共鳴。音樂是一種流動的時間藝術,它不象文學、繪畫,可以通過視覺去感受,進而獲得美感,它完全靠聽覺去感知,是一種音響效果。音樂的語言是音響、節奏和旋律,通過這些語言間接地描繪畫面、塑造形象、表達感情。音樂藝術是綜合的藝術,它所包含的內容萬千,是其他任何藝術不可代替的,它是最富情感的藝術,音樂藝術自身就是美的化身。這個特征決定了音樂教育者們必須把這種“美”傳遞給學生,讓他們懂得感受美、鑒賞美、表現美及創造美。脫離了
“美”,音樂藝術的價值也就無法實現,再好的教育也只是空談。
我國現行的素質教育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審美教育是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審美素質是高素質人才不可缺少的方面。培養學
生的音樂審美能力,使他們從美好的音樂中獲得情感體驗,從而凈化心靈、啟迪智慧、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為成為高素質人才打下堅實的基礎。
目前的中小學音樂教育中,“以音樂審美為核心”這一基本的教育理念并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主要表現在沒有把音樂這門課程真正作為一門培養學生情感和審美能力的課程。“以審美為核心”,主要作用于
人的情感世界,著重強調對音樂的情感體驗,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的整體把握,也就是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是音樂課教學的最基本要求。然而,在實際教學過程中,許多教師卻忽視了這一點。無論是唱歌教學、欣賞教學還是音樂知識的教學,傳統機械的教學方法完全無法達到審美教學的要求。比如唱歌課的教學,很多教師就是形式上單一地教會學生唱某個歌曲,片面地認為學生學會唱某首歌就達到了教學目的。即便是進行了識譜教學,也因絕大部分學生對識譜不感興趣,導致唱歌教學純粹變成了教歌的形式。教師一句一句地教唱,學生一句一句地跟唱,整堂課就是這種機械動作的反復。試想,教唱的那首歌曲要是學生都喜歡的還好,要是歌曲本身就讓學生覺得不夠好聽,旋律也不特別上口,那有多少學生能夠接受,有幾個人能夠堅持這種機械動作的反復呢?這種教學不僅抹殺了學生原來對音樂的興趣,而且更談不上培養對音樂的感受及綜合審美能力。再說音樂欣賞教學,有的教師就是找來許多的音響資料,整堂課放音響,使學生在教學過程中始終處于一種被動的聽覺參與和思維參與的地位。而這種長時間的被動狀態注定使學生對音樂課失去興趣,當然也無從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及審美能力。音樂審美教學的本質是審美訓練,即對審美觀、審美能力、審美人格的訓練。它既是一種價值取向,同時又是一種審美心理活動,它要求我們必須根據這些特點采取不同的教學方案及教學手段,對學生進行真正審美意義上的培養。再說音樂知識教學,由于其教學內容相對音樂課的其他內容是所謂“最為枯燥”的。對這種枯燥的教學內容,教師更要注重教學方法與手段。一味地給學生灌輸樂理知識和音樂常識,讓他們背音的高低、長短,背“兩個八分音符相加等于一個四分音符”等基本樂理知識,學生即使是“被迫”吸收了這些東西,但是一唱起譜來,無節奏、音不準,更不能正確把握歌曲中所表現的音樂的各種要素。諸如此類的種種弊病最終導致整個音樂教學不可能讓學生有情感體驗及審美愉悅,與“審美核心”背道而弛。
(二)“專業化”與“非藝術化”傾向使得審美教育的作用難以發揮
音樂是一種情感藝術,任何音樂都有它的感情色彩。貝多芬說:“音樂盡管它千變萬化,但歸根到底是精神生活同感官之間的橋梁。它能夠確切地反映個人和人民的精神品質并反作用于人的思想意識及整個情感世界。”音樂通過人的審美感知,能迅速調節情感,引起共鳴。音樂的審美教育不僅能夠激發學生對音樂的興趣與熱愛,更能讓他們的情感隨著音樂的情感而起伏變化,這種交融與碰撞是達到審美教育最終目的的必經階段。審美教育能讓學生從形式、氣質、形象、情感等各方面感受到音樂藝術的魅力,從而提高音樂鑒賞力,培養正確的審美觀和高尚的情趣。音樂修養的提高,勢必促進道德修養的提高,也可以說,音樂審美教育的功能促進了道德主體育德的養成。我國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將“樂”置于安邦治國的第二位,提倡“禮、樂、御、射、書、數”六藝教育,他認為“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4]可見,音樂審美教育自古以來就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是,在我國現階段的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由于音樂教學的“專業化”和“非藝術化“傾向嚴重,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審美教育作用的發揮。使得音樂教育的課程不是一門藝術教育的課程,不是旨在培養學生審美能力和審美情趣為主的課程,偏離了正確方向。
其一,“專業化”——違背了中小學普通音樂教育的原則。中小學音樂教育屬于普通音樂教育,是面向全體的,提高全體學生全面的音樂素質及修養的教育。《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對中小學音樂課程的總目標做了明確地闡述:“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5]可見,中小學音樂教育并非培養專業的音樂人才或音樂專家,而是培養學生具備應有的審美能力和音樂素養。因此,中小學音樂教學不能以專業的音樂知識技能傳授為主,知識和技能只是感受音樂和表現音樂的手段而非教育的最終目的,本末不能倒置。我們只能在音樂教學過程中適當地利用各種形式進行一些知識技能的訓練,切不可按專業音樂教育的教學模式進行教學。筆者曾看到這樣一個實例。一位教師上一堂以訓練學生聽力為主要目的的音樂課,他首先強調了訓練耳朵聽力的重要性,接下來整堂課就是進行聽寫音程的練習,課堂氣氛沉悶,學生反應很被動。當聽課者問及為什么這樣上課?這位教師回答說:“大學里老師就是這樣給我們上課的。”他還表達了一個非常好的愿望:“把學生的耳朵訓練好,為學習音樂打好基礎。”顯然,這位教師把專業音樂訓練中的“視唱練耳”依樣搬到普通音樂教育中來,顯然是行不通的。“把學生的耳朵訓練好”,這對學生音樂聽覺感受能力的提高是非常必要的,正如馬克思所說:“對于沒有音樂感的耳朵說來,美的音樂也毫無意義。”[6]可見音樂聽覺能力的重要性。但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的聽覺訓練不能是專業的“視唱練耳”,而是一種學生主動參與的音樂活動。只重教師講授,而輕學生參與;只重知識技能訓練,而輕對音樂的表現與鑒賞;只重教學結果,而輕教學過程的種種“專業化”傾向的教學模式,從根本上違背了中小學普通音樂教育的原則,無法發揮音樂教育“審美”這一功效,音樂課程的價值也就不可能實現。
其二,“非藝術化”——違背了音樂審美的規律。音樂教育屬于藝術教育的范疇,這就決定了它在教育教學上有著藝術教育的特征,而藝術教育是圍繞美育展開的,它為達到美育目標服務。因此,中小學的音樂教育也要始終圍繞著審美教育這一核心,走藝術化道路。然而,現今的一些中小學音樂課,并不象一門藝術課、美育課,而更像一門語文課、數學課或者思想道德教育課。把音樂課型尤其是欣賞教學上成語言替代型,這完全是不可取的。音樂與語言雖然都是藝術,但是音樂這種非語義的藝術,是語言永遠都無法取代的。正如哲學家尼采所說:“語言作為現象的器官和符號,絕對不能把音樂的至深內容加以披露。當它試圖模仿音樂時,它同音樂只能有一種外表的接觸,我們仍然不能借任何抒情的口才而向音樂的至深的內容靠近一步。”[7]因此,教師不能只是以自己的語言來解釋和表述音樂所要表述的形象、內容,而應更多地把有限的課堂時間留給學生聽,給他們以想象的空間,在音樂流動的音響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聽覺鑒賞能力,感受音樂塑造的藝術形象。以語言替代的教學效果充其量只是詩歌、散文、故事即語言給人的感受,這完全不是音樂本身給人的感受,這完全違背了音樂審美的規律,也無法實現音樂課程的價值與目標。更有甚者,有的教師把音樂課上成算術課。筆者在幾年前曾接觸過一位音樂教師,她在給學生講授樂理知識時,一堂課從頭至尾簡直就是在做算術題。不斷地向學生提出諸如這樣一些問題:“四分之一的一半是多少?”“二分之一加上它的一半再加上四分之一等于多少?”(解釋
節奏型)。這樣提了幾次問下來,學生頭腦里全是些數字符號,而完全沒有了音樂意象,還談什么音樂教育的藝術化呢?還有的在音樂課教學過程中,尤其在教唱某首教育性質很強的歌曲時,有的教師往往花很多時間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及道德品質的教育,以“說理”代替“審美”,這同樣是不可取的。當然,我們并不否認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而是強調在音樂教學中,更要突出音樂的藝術性。我們的教育是審美教育,必須堅持走藝術化的道路。
二、改革初探
(一)從《大綱》出發,貫徹《大綱》精神,擺正審美教育在中小學音樂教育中的地位。
教育部新頒布的《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明確地指出了音樂教育中審美教育的地位,音樂教育為審美教育服務,是“實施美育的重要途徑”。“以審美為核心”是音樂教育的最基本理念。廣大音樂教育工作者一定要牢牢抓住這一理念,真正地把音樂這門課程作為一門美育課,把音樂美的種子散播到每個學生的心里,讓他們感受音樂美的無窮魅力,從音樂美中陶冶美的情操,養成美的道德,樹立美的人生觀與價值觀,使他們“精神爆發出火花”,從而得到“比一切智慧、哲學更高的啟示”(貝多芬)。
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力求教學形式及方法的多樣化,新穎化。在中小學音樂教育教學中,教師應當從學生的審美心理及審美特征出發,根據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學生,進行不同內容、不同形式、不同要求的教學。對于小學低年級的學生來說,由于他們的心理還尚未發育成熟,處于稚嫩狀態,他們對音樂的感覺只是一種聽覺上的感知,這個階段談不上理解力。他們這個年齡階段的心理特征可以概括為“好玩、好動、好奇”三好,這便決定了我們音樂教學必須“寓教于樂”,在輕松的教學氣氛中培養孩子們對音樂的愛好及向往。使他們感受自然界的聲音,能夠用自己的聲音進行模仿;聆聽不同情緒的音樂,能夠做出相應情緒或體態反應。如教師播放童謠、舞曲、進行曲等各種不同情緒的音樂時,學生能夠隨著音樂走步、跑跳等,這是培養音樂感受能力的最初階段,是對年齡層次低的低年級學生最基本的教學要求。這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學生“聆聽美”。對于小學高年級的學生,要求又不一樣了。他們的心理還在稚嫩中發展,但由于接受了各種基本知識的初步教育,對音樂也有了初步的感受能力,因此,這個階段主要讓學生“感受美”。即對音樂不止是聽覺上的反應,而是要培養對音樂美的一種感受能力。在教學內容上,可以以趣味性的內容為主,如《彼得與狼》這部交響童話就是一個非常適合他們的音樂作品。這部作品中,作者運用各種樂器的特殊音色和性格化旋律的對比,成功地塑造出小鳥、小鴨子、大灰狼、老爺爺、彼得等藝術形象,活靈活現,學生對這樣的音樂很容易接受。學生不僅在音樂中感受到各種樂器表現不同藝術形象的特點,又帶給他們審美的愉悅,同時為達到審美教育的目標奠定基礎。像這一類音樂還有《動物狂歡節》、《小巫師》、中國民族打擊樂合奏《鴨子拌嘴》等等。中學生的音樂審美教育,其要求又提高了。中學生的心理已逐步走向成熟,這個時期也是他們的世界觀、審美觀、道德觀初步形成的基礎時期。因此,這個階段著重在培養學生“鑒賞美、表現美、創造美”。教學過程中,可以給學生聽一些優秀的中外音樂作品,引導學生從這些優秀的音樂中學會鑒賞它“美的精華”。不僅要知道貝多芬的《歡樂頌》美,更要知道它美在何處,為何而美。另外,還應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種音樂活動,在各種演唱、演奏及綜合藝術表演中自信地“表現美”。其次還可以根據音樂的表現引導學生進行二度創作,這種創作可以是綜合性的,例如詩歌、散文、繪畫,甚至一個自編的小故事或小舞蹈等等,培養學生“創造美”的能力。
(二)正確處理音樂知識技能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與音樂審美教育的關系。
在任何音樂教育中,音樂知識和技能的掌握都是必要的,因為只有具備了一定的音樂知識與技能,才能更好地把握音樂表現的各種要素,更好地感受、理解音樂。然而,知識技能的學習只是為了達到音樂教育目的所采取的一種手段,而非音樂教育的最終目的,它真正的目的在于“培養人”,培養具有一定審美能力、審美情操的人。中小學音樂教育更是如此,提高學生的音樂愛好及音樂素養是首要任務。廣大音樂教育工作者應當協同好音樂知識技能訓練與審美教育的關系,根據學生生理和心理發展的特點,合理地適當地進行有關技巧訓練,而不能以它為教學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有這么一句話:“技術教學是短暫的,一段時間過后就會生疏甚至遺忘,而藝術教學是終生收益的。”[8]音樂欣賞教學中,要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相關音樂知識的認識當然必不可少,但是這些只是為達到音樂教育目標的輔助性教學。唱歌教學中,也有技能訓練的內容,如吐字、發聲、氣息訓練等,這些追求的目標不是專業要求,而是普及性要求。在普通音樂教學中,只要能自然地運用嗓音來歌唱,使歌唱潛力得到一定地發掘,學生在歌唱活動中感受、體驗、審視和表達音樂和音樂美就達到了教學目標。在音樂知識的教學中,不能沿襲從概念到概念的教學方法,要把整個音樂概念同感悟某個音樂對象相結合,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的訓練相結合,通過邏輯思維的訓練培養學生良好的形象思維能力。
音樂教育始終都要符合音樂藝術本身的特點,它是一門藝術的課程,與其他學科最大的區別也在于它的藝術性。對學生進行政治、倫理、道德等教育固然重要,但音樂教育屬于美育的范疇,始終不能偏離美育的方向。音樂課程有輔德的價值,這是它的外在價值之一,而音樂課程的內在和本質的價值是審美價值,只有實現了它的內在價值,才能更好地實現其外在價值,發揮音樂教育以外的一些功效,這也是對音樂本身的一種超越。從音樂作品中體會高尚的情操,從音樂知識中學習人生的哲理,這些都是以音樂的感悟為基礎和前提的,沒有了這個基礎和前提,也就無法談及道德品質的培養,這也是“以美輔德”的含義所在。音樂課的教學重在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師生的相互交流,學生的主動參與。教師能否給學生以審美的愉悅,學生能否在這種審美愉悅中得到情感的共鳴甚至人格的升華?這是衡量一堂音樂課成敗的主要標準。因此,音樂課的教學應是審美教育為主,而德育為輔的教學。教師在給學生分析講解某首歌曲內容時,不必要長篇大論花上大半節課的時間給學生講述歷史故事、英雄事跡及隨之引發出來的道德品質、精神情操等等審美以外的東西,而應把音樂課堂上有限的時間留給學生自己,引導他們從音樂的音響中感受并逐漸學會領悟其深刻內涵。教師的“說理”遠遠不及學生聽覺的主動參與,音樂教學的審美性、音樂性、藝術性不能忽視。
(三)充分利用文化市場中的文化藝術觀賞及文化娛樂活動,在潛移默化中進行音樂審美教育。
審美教育的過程是漫長的,提高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和修養不僅僅在課內,課外的很多形式更加不容忽視。電視、電影、文娛晚會、文娛活動等等與音樂有關的藝術文化形式,這些對中小學生來說,平時接觸很多,并對他們有著強大的吸引力。現在很多電視節目及電影中的音樂就有非常好的音樂,而且很多音樂也非常有價值。教師可以要求學生平時在看電視、電影時多注意其中有顯著特色的插曲、背景音樂等,與電視電影畫面相結合,感受音樂強烈的表現力。這種視聽藝術的融合,更能加深學生對音樂的理解,審美能力也在不知不覺中增長。在教學實踐中,教師還可以適當地把一些比較優秀的電影原創音樂帶到課堂。學生也許對某部電影很熟,但是對跟電影同樣出色的該部電影里面的音樂卻幾乎很少關注,這樣教師就要做很好的引導。對那些獲得很多大獎的電影音樂,它很有藝術價值,因此也非常有必要了解它。教師可以把片中的音樂分部分結合故事情節、電影畫面給學生講解,這樣不僅能讓學生在音樂的音響中同時獲得視覺與聽覺的審美愉悅,加深他們對音樂及電影作品的印象和感受,更重要的是能讓他們養成良好的審美習慣,提高音樂修養。比較優秀的電影音樂如《獅子王》、《音樂之聲》、《紫日》等,這些同時也很適合中小學生的口味,對他們審美能力的提高是非常有益的。另外還有大眾的一些文化娛樂活動,也要對學生進行適當地引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種形式的音樂活動。其次是對流行音樂的看法上。對待流行音樂不能持完全否定的態度,流行的東西未必全都好,但里面也有很多好的音樂,教師要引導學生區分良莠。像陳美的小提琴、理查德
克萊德曼的情調鋼琴、雅尼的音樂、“神秘園”的音樂等等,這些音樂在年輕人當中就非常流行,而且這些都是些不錯的音樂。教師應當引導學生對這些音樂有所接觸并適當了解,平時可以多看、多聽,耳濡目染中也能提高他們對音樂的認識,從而促使他們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及良好的音樂素養。
總之,音樂是美的藝術,音樂教師是美的傳播者,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帶領學生走進音樂的殿堂,去感受美、理解美、表現美與創造美,塑造美的心靈、美的人格,讓學生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這個過程是漫長而曲折的,這就需要廣大音樂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為培養造就適應新時展的具有高尚審美情趣的高素質人才而奮斗!
參考資料:
1、《中等學校音樂教學論》陳曼君、吳躍躍主編,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12月第2版
2、《音樂美學》王次炤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3、《音樂詞典條目匯輯——音樂教育學》鄒愛明、馬東風等譯,人民音樂出版社,1996年12月北京第1版
4、《藝術教育學》賀志樸、姜敏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
5、《音樂美縱橫談》程民生等著,上海音樂出版社,2000年2月第1版
6、《第一、二屆全國音樂教育獲獎論文精選》,人民音樂出版社,2000年9月北京第1版
7、期刊《人民音樂》,人民音樂出版社;《中國音樂教育雜志》,人民音樂出版社
見席勒《審美教育書簡》(《西方文論選》,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年版)。
見《中國音樂教育》,2000年第9期第8頁。
[3]見《中國音樂教育》,2002年第1期第6頁。
[4]見《論語譯注》,楊伯峻譯注,中華書局出版,1980年12月第2版第81頁。
[5]見《中國音樂教育》,2002年第1期第8頁。
[6]見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126頁,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7]見《音樂美學》,王次火召主編(引自尼采《悲劇的誕生》,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第100頁)。
[8]見《第一、二屆全國音樂教育獲獎論文精選》,人民音樂出版社,2000年9月北京第1版第406頁。
內容摘要:審美教育是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核心部分。它培養學生對美好音樂的熱愛,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審美觀,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并能起到啟迪智慧,凈化心靈,陶冶情操等作用。然而,我國當前的中小學音樂教育中,審美教育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這就嚴重背離了音樂教育要“以音樂審美為核心”這一基本理念。針對當前現狀,筆者對音樂審美教
育的改革問題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討。
關鍵詞:中小學音樂教育審美教育地位作用改革
審美教育即美育是我國教育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音樂教育是審美教育的表現形式之一,而審美教育又是音樂教育的核心所在。中小學音樂教育旨在培養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激發學生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在掌握一定音樂知識技能的基礎上,逐漸提高審美能力,讓音樂這門藝術,帶給他們審美的愉悅,情感的共鳴及心靈的凈化,使他們成為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的人。審美體驗是中小學音樂課程價值的最主要體現。2001年,教育部修訂并頒發了新的《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以下簡稱《大綱》)。《大綱》確立了新世紀新的教育觀,它不再以傳授音樂知識、音樂技能為主要目的,而代之以情感教育、審美教育為核心,在音樂創作、表演、欣賞等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這種新的音樂教育理念符合音樂藝術自身的特征及我國正在實施的素質教育的要求。但是,在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實施過程中,音樂課的這一價值并未得到足夠地重視。音樂課只是為了完成教學任務而上,填鴨式地給學生灌輸一些音樂知識與技能,這樣不僅讓學生喪失學習音樂的興趣,也失去了音樂審美教育的作用,這與音樂教育學的基本原理也是背道而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