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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窺民族生態倫理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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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窺民族生態倫理的思想

          一、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思想的內涵

          從現有研究來看,學界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內涵的認識基本已達成共識,即認為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作為特定形態的少數民族生態文化,是一種與處理人與人關系的社會倫理相對應的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價值觀念和倫理文化,是各少數民族在適應和改造自然環境過程中形成起來的一種以倫理的方式對待自然界及自然物的態度、意識、觀念和行為模式。由于側重點不同,學界對這一倫理內涵的理解也存在差異。從形成和發展的影響因素看,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各少數民族與自然長期相互作用而形成起來的對待自然的特定倫理觀念及生活方式。各少數民族大部分聚居于邊疆高山、高原、河谷、盆地和密林地區。為了生存,人們在適應和改造這些復雜的自然環境過程中形成了農耕經濟為主,農、林、手工業、畜牧業共生互補的經濟形態,也形成了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生態倫理思想。生態倫理思想作為各少數民族在這一過程中積累和形成起來的生態智慧和生態知識,蘊含和表現在他們的宇宙觀、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社會組織、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中。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就是各少數民族與自然環境長期互動的產物,是他們建立起來適應自然環境的“風俗習慣以及倫理道德態度和文化”。如哈薩克族保護草原的各種禁忌和處罰規則,維吾爾族禁止伐木、禁食豬、驢、馬、騾、狗、貓及所有食肉類的猛禽和異獸的禁忌等。從研究對象上看,少數民族生態倫理與處理人與人關系的社會倫理不同,而是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新型倫理。它把處理人與人關系的倫理道德擴展到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處理上,把自然看作是與人具有同等地位的主體,具有同等的生命價值。當然,這里強調的是人與自然物都是自然整體中的普通一員,具有同等的生存權利,因此具有同等的生命價值。就此而言,人們應該重視生態平衡,尊重生物的生存權利,應當把人類的倫理道德推廣到自然界中去。蒙古族薩滿教就主張,生命并未有類的區別,更不存在高低上下之別,所有的生命都是神圣而值得尊敬的。這突破了抽象談論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或是以自然為中介的人與人之間倫理關系的傳統倫理學,深入到了生產生活中從實際生存環境出發,承認了價值主客體的雙重效應:既承認了自然界對人的效用價值,又承了認人對自然界的效用價值。盡管如此,這里的倫理主體仍是人,其評價的終極尺度仍是各民族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滿足,它遵循的仍是各民族的生存原則和發展原則。從價值觀上看,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追求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產生活方式。由于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站在民族生存利益的高度引導和規范人們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倫理行為,所以它不僅要求人們處理好人與社會、人與自我的關系,還要在認識和把握自然的生態屬性和規律過程中實現人類自身的善,從而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因此,各少數民族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核心是“尊重自然,與自然和諧發展”,由此形成的生態文化是“以調適生態與文化的關系、尋求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為落腳點和歸宿的文化”。如蒙古族生態倫理的核心就是“敬畏生命,尊重自然,和諧共存”。這種和諧是“天人和諧———無災無害,風雨調順;人事和諧———沒有死亡,永葆青春;天人和諧———只要人世間沒有蟒古斯之流的危害,那么天災也不會發生,草原、河流依然碧綠清澈,人們依然幸福安康”。在這類生態倫理引導下,北方各少數民族的思想追求和行為準則是保護自然環境,合理開發周邊生態資源,實現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從文化構成上看,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不同文化領域生態倫理總和。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內含于各少數民族日常生活方式中,內化在人們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心態中,形成于他們的認識、觀念、意識和信念中,并最終訴諸于人們的社會實踐中。據此,我們可知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包括三方面內容:精神生態倫理、物質生態倫理和制度生態倫理。精神生態倫理包括宗教信仰、文學藝術、節日文化等;物質生態倫理包括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度生態倫理包括禁忌、鄉規民約、禮俗、政治制度等。如納西族禁止在河里洗屎布,禁止向河里扔廢物或倒垃圾,禁止向河里吐口水,禁止堵塞水源,不得在水源地殺牲宰畜,不得在水源旁大小便,不得毀林開荒,立夏過后實行“封山”,禁止砍樹和打獵;再如哈薩克族禁止鏟除叢生青草,住房附近、水源旁、禮拜寺、墓地周圍不能大小便等。

          二、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思想的特征

          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不僅具有豐富內涵,也具有不同于一般倫理的特征。從現有研究看,學界對少數民族倫理特征的討論主要是圍繞以下幾方面展開。

          1、地域差異性生態觀

          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各少數民族在適應當地自然環境中建立起來的生態意識和生態道德觀念,具有明顯的地域差異性。蘇日娜就認為,少數民族生態倫理與當地特定時期的生態條件密切相關。不同的生態條件是不同民族的生態倫理意識形成和流行的基礎之一;民族生態倫理意識又反映或體現了生態狀況,透過千差萬別的習俗,我們可以洞窺到中華民族生態倫理意識的差異。安穎也認為,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由產生它的自然地理環境承載的,不同的地域滋養和孕育了不同的文化。如西雙版納地區傣族充分利用河流縱橫、溝渠密布,各地普遍設有水利灌溉系統,廣泛種植水稻,形成了一套自成體系的稻作生態文化;哈尼族也根據云南亞熱帶山區氣候垂直分布和植被立體分布特點,創造了堪稱人工生態系統大創舉的梯田農業,建構了一整套系統的生態文化思想。

          2、尊重生態規律的可持續發展觀

          由于自然環境的不可選擇及其對人活動的限制,各少數民族在與當地自然環境長期交互影響中自發遵循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循環再生、生態平衡等生態規律安排本民族的生產生活,在促進適度多樣化利用資源實現低水平持續發展的同時,也形成了在減少污染、綠色消費、較少破壞自然及野生動植物等方面維系生態平衡以實現人與自然關系和諧的可持續發展觀。賀瑞金等人就認為,少數民族生態倫理觀遵循生態規律,要求人們把握生態規律對人的影響,違背生態規律,以犧牲民族的生態環境及資源去達到少數集團、階級國家的政治、經濟利益,將導致整個民族走向自我毀滅的絕境。土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和裕固族在西北惡劣的自然環境和物質生活條件下能夠長期生存、繁衍和發展下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清真’的飲食習慣、可持續的農耕方式、農牧工(手工業)商相互依存的復合經濟形態、民居中的自然生態與人文生態和厚養薄葬的方式維持了當地生態平衡,促進了生態系統良性循環而間接地符合生態規律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要求,從而促進了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正因為如此,哈尼族、傣族、侗族在適應與利用當地山高林闊、高溫多雨的自然條件中自發地遵循生態規律,協調人與自然關系,形成了‘林-水-田’的生態模式。它與其所處生態環境及經濟文化類型形成互動,體現著人與自然環境的融洽與和諧,更符合人類共同利益。

          3、天人一體、和諧共存的生態觀

          在長期生產生活過程中,各少數民族在與當地自然環境的不斷調適中逐漸形成了人與自然同源共祖、共生共榮的天人一體、和諧共存的生態觀。如回族伊斯蘭教中的人與自然都是真主創造的生命體的和諧共存的生態觀,納西族的人與自然是同父異母兄弟的生態文化觀,藏族的人與自然混融一體的認識,普米族的人與自然是朋友的觀念,云南少數民族傳統宗教中的植物崇拜、動物崇拜和自然崇拜所包含的文化與自然一體融合的思想等,它們的具體內容雖有差異,但有一點卻是一致的:人與自然萬物是一體的,它們有一個共同本源,都是大家庭的兄弟姐妹,是相互融合、相互依賴、共榮共生的。因此,人們應該尊重生命,善待自然萬物,應該與各種生命和睦相處,共同生存發展。由此,善待自然就成為各少數民族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一種和諧模式。這一模式既反映了人與自然原始的直接同一性,同時又蘊含了人與自然協同發展的內在要求。

          4、敬畏自然的適度消費生態觀

          隨著對自然不斷索取而感受到自然對人的活動的制約和報復,各少數民族逐漸形成了敬畏自然的適度消費生態觀。“敬”體現的是一種人生態度和價值追求,促使人們自強不息,有所作為。“畏”顯示的是一種警示的界限和自省的智慧,告誡人類應“厚德載物”,有所不為。各少數民族在長期實踐中認識到,當人類對資源利用超過一定的限度時,就會遭到大自然的報復,因而他們在利用自然的同時,根據自然資源的數量與季節,有選擇性地控制對動物資源的使用,適度的動植物消費,適時利用自然資源,適度人口繁殖,使自然能保持自我循環,即適度消費的生態觀。這尤其表現在他們對自然資源的適度截取方面:“他們從不把植物的果實摘光,也不把地下的薯類掘盡,不是無節制地獵殺動物,是自然資源保護論者”。這種從民族生存與發展中認識自然并調整自身行為而形成的生態觀,有效防止了人們過度獵殺或采集動植物,從而避免了動植物資源的迅速滅絕,保護了民族地區人與自然界平衡。

          5、萬物有靈的普遍約束生態觀

          由于對自然依賴和時常受到自然威脅,各少數民族在利用和改造自然過程中,希望得到自然的庇護并通過某種方式來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于是他們把希望寄托于某種力量,就產生了對自然力和自然現象的種種虛幻認識和崇敬心理,形成了“萬物有靈”觀念,并以巫術、圖騰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形式表現出來。薩滿教就認為萬物有靈,山川樹木、風雨雷電、日月星辰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狩獵的運氣等等都由神靈主宰,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湖,一鳥一物,處處也都有靈,因此時時處處都需小心謹慎,不觸犯自然,也就不會觸犯神靈。結果,蘊含這一觀念中的生態倫理雖不像專門法那樣具有明確的系統和規范,但對人們的行為卻具有很強的約束力。“人們敬畏自然就是對神的尊敬,破壞自然就是對神的冒犯,要受到神的懲罰”,由此就很好地保護了當地自然環境,維持了生態平衡,美化了環境。

          三、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思想的價值

          在生態危機日益嚴重的今天,少數民族生態倫理逐漸顯示出它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獨特價值和優勢,在養護少數民族地區生態環境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于這些作用,學界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展開討論。

          1、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生態環境良性發展和我國生態多樣化

          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作為各少數民族適應特定自然環境的生態文化,養護著當地生態環境,并促成了我國生態多樣化。賀瑞金等人認為,少數民族生態倫理遵循生態規律,用人和自然協調發展的理念去把握少數民族經濟社會問題,“根據民族地區社會和自然的具體情況,最優地處理少數民族和自然的關系”,就使民族發展與當地生態環境的發展一體化,把倫理道德與生態有機地統一起來,促進了少數民族與當地生態環境持續、健康和穩定發展。寧夏南部山區的回族就積極探索創造了一些適合高原地區的耕作技術,實行倒茬、歇地、換種、套種等農業生產方式,以農作物物種多樣性協調機制和歇換張弛來改善土壤和保持土質,促進了農業可持續發展,就體現了回族人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注意保持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意識。正因為如此,“綜觀生態環境較好,生物多樣性的地區,都是民族生態意識牢牢根植于民族的集體無意識的地區”。“民族生態意識濃厚的地區和時期,生態就能夠得到更有效的保護。反之,民族生態意識失效的時候,就會造成生態的災難”。

          2、有利于建設生態文明

          少數民族倫理思想是我們克服當前日益嚴重的生態危機,建設生態文明的思想資源。人類當前面臨的生態危機,表面上是現代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繁榮的后果,但實質是狹隘人類中心主義所致。狹隘人類中心主義“把人的利益看成是惟一的、絕對的,把自然看成人類獲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可以任意使用,這導致‘人類沙文主義’”,導致人們在傳統物本論發展觀影響下,對自然肆無忌憚地索取和掠奪,造成全球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嚴重威脅人類生存。為了克服人的自我神話化和對自然的輕視,走向科學可持續發展,建設生態文明,我們必然要以人與自然平等的道德原則建構和諧生態倫理觀。而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就為我們克服人類沙文主義,重新認識和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系,建立和諧生態倫理觀提供了思想借鑒:人與自然物具有同等地位和價值,都是自然環境的有機組成部分,人與自然只有和諧相處、協同發展,才能建設美好家園。不僅如此,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作為各少數民族適應當地自然環境的獨特方式和文化機制,還是當地生態文明建設的歷史基礎。少數民族地區建設生態文明只有在揚棄他們的生態倫理傳統并在價值理念層面與之相融合,才能獲得本民族理解和認同,貫徹和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中。因此,要建設少數民族地區生態文明,必然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他們的生態倫理傳統,使其引導他們保護當地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自然資源,實現人與自然協調發展。

          3、有利于維護民族地區團結穩定

          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作為建立在各少數民族對人與自然關系心理認同基礎上的道德體驗,不僅是維護民族地區生態環境的重要文化機制,而且是形成民族心理、民族精神的重要思想因素。它對團結部族成員、增強安全感,維護民族心理整合凝聚起著重要作用。白葆麗認為,“敬畏自然、尊重生命、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以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為核心,規定著人生態度,規范著人們認識、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行為,從而形成共同認知和心理,上升為一種民族意識,通過教育和引導使各少數族人民自覺維護本民族的整體利益并由此維系民族內部團結,從而保護了該民族繁衍生息和社會不斷進步。在這種生態倫理引導下的自然經濟則造就了各少數民族社會在群體利益至上的前提下,維護個人利益與人際關系,促成對人與人之間的理解、體貼和寬容,這有效地保障民族成員的權、利的統一以及社會互動的和諧。

          四、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思想的傳承與創新

          少數民族生態倫理雖在促進當地社會發展中有重要作用,但自身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和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些少數民族地區陷入生態危機,他們的生態倫理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沖擊和挑戰而被擠壓得支離破碎甚至遺忘。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對人與自然認識上,隨著唯物主義世界觀

          和科學知識廣泛普及,各少數民族建立在經驗直觀基礎上的人與自然直接統一的天人一體觀念和萬物有靈觀念受到嚴重沖擊,人與自然生命同根、價值同等的意識也逐漸被“人與自然相對立和人類有能力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等”的意識所取代。在這一背景下,人們開始命令自然、征服自然,打著相信科學、反對宗教迷信以及向自然界進軍的口號不適當地開發和利用自然,這不僅使少數民族地區生態資源和生態平衡遭到了嚴重破壞,也使民族生態倫理傳統遭受了毀滅性打擊,敬畏自然和保護生態的傳統逐漸被人們漠視、丟棄、遺忘。

          2、在生產方式上,隨著科技的推廣、經濟結構

          的調整和市場經濟的利益驅動,各少數民族逐漸放棄了適度多樣化利用資源以維持低水平持續發展的模式,代之以機器化大生產為依托,通過大規模開發和利用資源來追求高水平富裕生活的模式。在這一背景下,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日益顯現出與現代社會發展要求的不相適應甚至沖突而逐漸被忽視和淡忘。這表現在它雖蘊含著科學、辯證的合理成分,但都是自發、樸素、直觀的感性觀念,它維持的是一種在自然經濟條件下人與自然“相互依存、共同命運等親緣關系”和“人地關系所限定的親生態”的動態脆弱平衡,當生產發展突破這一條件走向工業化而大量消耗自然資源并伴隨著城市化而不斷擴散時,這種生態平衡模式就被打破,人們也“被納入到人與生態、族群與他者的對話體制中”,其傳統生態倫理隨之受到抑制而在現代化進程中逐漸流失。

          3、在生活方式上,隨著各少數民族地區城市化

          進程中人口流動的增加和外來文化的沖擊,適應特定生態環境的民族傳統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社區管理、民間組織、飲食文化、建筑文化缺乏理解和認同而逐漸不被社會接受,同時本民族對它們又缺乏文化自覺并加以創新而導致對其缺乏自信心。結果,它們日趨式微,逐漸被各種流行方式、西裝革履和現代推進該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標準化、批量化建筑所取代,其生態倫理傳統也逐漸淡出了人們的生活,日益被人們忘卻。為了有效利用少數民族生態倫理,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與自然環境協同發展,建設生態文明,我們需要傳承和創新這些生態倫理,使其與現代科學技術、組織形式和全球市場體系緊密結合,從而轉變為一種傳統與現代相結合的新型生態倫理。

          ①.在看待人與自然上,“應該在尊重自然、禮敬自然、順應自然規律、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理性和生態倫理的基點上”,實現唯物主義世界觀和無神論思想與各民族人與自然渾融一體的宇宙觀和萬物有靈信仰之間相互尊重。為此,我們要承認自然力量的神圣性和莊嚴性,必須接受人類行為受到自然約束的事實,人與自然的關系不是掠奪和被掠奪關系,而是相互給予、平等索取關系。我們在普及科學知識時,也應持有人與自然和諧一體的價值理念;在主動向自然索取的同時,積極給予自然等量的甚至是超量的回報。

          ②.在生產方式上,在現代科技支撐下,要讓各民族多樣化利用資源的生產方式能在全球化市場體系中獲得較高經濟利益,以滿足各民族群眾既保護自然與文化,又盡快脫貧致富的要求。這就要求少數民族地區應在繼續維護傳統生態文化多元性和科學合理性的同時,根據現行社會生態經濟系統特征,更多地把現代工業化生產方式的合理成分融入傳統生產生態系統,將其傳統的“弱勢生態文化”改造成為“強勢生態文化”,從而形成以科學發展觀為基礎、具有較強約束力的、協調人與自然關系的、包括精神、物質、制度層面的整體文化體系。具體而言,就是要使各民族認識到只追求單純經濟增長的發展模式必然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要堅持天人合一的產業結構,努力搞朝陽產業,進行綠色革命;要認識到科學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它必然存在隱患。

          ③.在生活方式上,各少數民族要“通過依靠自己的文化帶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認同感,喚醒其文化自覺意識”。同時,要通過編寫相關傳統生態倫理鄉土教材、舉辦傳統節慶活動對各民族成員進行宣傳、教育和引導,要他們知道,良好的生態不僅關系當地經濟社會戰略目標的實現,還會給他們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由此使這些生態文化逐漸深入人心。

          ④.在民族社區治理上,“堅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實現文化、習俗、宗教和法律等多重保護自然資源意識,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實行村民自治”。同時,從民族傳統社區環境治理功能的現代化兼容、擴展與重塑角度出發,建立兼容“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內驅力與現代化進程外驅力”的長效組織機制,以民族社區創新運作為核心進行“生態文化變遷及生態治理載體”的重塑,尋找符合民族文化傳統和生活方式且共享現代化成果的生態建設模式。

          五、結語

          學界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思想的研究,涵蓋了它的內涵、特征、傳承和創新途徑及和諧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科學發展觀等方面,體現了人們對少數民族生態文化的自覺。但仍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內涵的理論基礎和價值前提還需進一步追問。其次,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的特征,學界更多地拘泥于材料搜集和整理上,缺乏理論提升。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是以素樸、經驗的形態呈現出來,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我們需要梳理其內容,辯證分析其合理因素和不足之處,科學揭示其特征。再次,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對于生態文明建設價值的揭示明顯不足。為了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促進當地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和自然環境協同發展,我們需要充分揭示和闡明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對當地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價值,使其成為可有效利用的思想資源。最后,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本身缺乏學理性辯證分析,對其在現代化進程中所日益凸顯出來的局限揭示不夠充分,相應地對少數民族生態倫理傳承和創新的具體途徑還有待進一步深入探究。這些都是今后研究需要努力去突破的方面。

          作者:王景華劉東英單位:新疆師范大學法經學院政治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