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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羊措作者單位:蘭州大學
1927年,國民黨南京政府成立之后,開始重視邊疆民族教育。一方面,教育部希望通過推行“蒙藏教育”、“邊疆教育”等政策達到“五族共和”的目的;另一方面,教育部也圍繞“邊疆教育”展開了大量的民族教育調查研究工作。
1927年,國民中央政府做出了一系列決議,制定了實施原則、方針,其中關于民族教育方面有明確而具體的條文規定。如1929年6月17日國民黨三屆二次中央全會通過的蒙藏決議案中,就教育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1、通令各蒙旗及西藏西康等地主管官廳,迅速創辦各級學校,編譯各種書籍及本黨黨義之宣傳品;實行普及國民教育,厲行識字運動,改善禮俗,使其人民能受三民主義之訓育,具備自治之能力。2、確定蒙藏教育經費。3、在教育部內特設專管蒙藏教育之司科。4、在首都及其他適宜之地點,設立收容蒙藏青年之預備學校。[1]
1930年,中央教育部成立蒙藏教育司,擬定改良蒙藏教育的工作大綱。如在藏區實施普通教育的辦法規定:西藏各宗及等于宗的地方,按其學齡兒童多少,酌設小學若干所;西藏重點地方,照社會需要各設一職業學校;要求西藏重要之地,各設一中學。在拉卜楞和昌都地區,各設一中學,面向拉卜楞和昌都招生。又規定,在西寧或湟源及結古(玉樹)、巴安、理化等地,各設一鄉村師范學校,分別向青海東部藏區及結古、西康等地招生,培養小學師資。[2]
為使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全部課程及一切設施與三民主義教育緊密聯系,并保障其實施,1931年9月,國民黨三屆中央執委會第十七次常委會議通過了《三民主義教育實施原則》,在“蒙藏教育”中規定了三項目標和三項實施綱要。力圖“蒙藏人民語言意志之統一,以期五族共和的大民族主義國家之完成。”[3]隨后,在1939年4月,國民黨第三次全國教育會議通過《推進邊疆教育方案》,確定了推進邊疆民族教育方針及各級教育的中心目標,并對培養邊疆師資、編譯邊疆教科書、推進邊疆學校教育、推進邊疆社會教育、確定邊疆勸學制度等事項作了明確規定。
總而言之,從國民政府推行的民族教育政策及系列相關決議、辦法來看,興辦邊疆教育,推行邊疆教育政策是與當時三民主義宣傳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其目的就在于“重邊政,弘教化,以固國族而成統一”,這也成為南京國民政府對邊疆少數民族實施教育和管理的一項長期戰略。
二、民國時期青海地區民族教育政策的具體實踐
據青海省統計局數據顯示,1949年末全省總人口為147.61萬人,其中漢族70.92萬人,占全省總人口的49.6%,藏族43.85萬人,占22.8%,回族23.1859萬人,占15.2%,土族47891人,占3.1%,撒拉族25184人,占1.7%,蒙古族22474人,占1.5%,其他民族(以哈薩克族為主)955人,占0.1%。[4]
1929年,國民政府在青海建立行省后,無論是以孫連仲為首的國民軍將領,還是先后主持省政的馬麒、馬麟,都比較重視發展地方民族教育事業。為了適應全國教育形勢的發展,青海省教育廳開始根據本省特點實施教育行政管理,制訂和實施教育規劃。建省初期,青海省教育廳將普及初等教育放在重要地位,規定各縣必須設立兩所以上完全小學,每村必須設一所初級小學。并通令蒙藏地區各寺院也要力爭興辦小學。[5]從而使各民族初、中等教育,師范教育等相繼起步,青海多類型、多系統辦學的教育格局初步形成。
(一)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的設立
1930年,國民政府教育部為確保蒙藏地區民族教育措施的貫徹執行,特設專管蒙藏教育的蒙藏教育司,負責撥發邊疆教育專款等事項。1931年7月,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成立。下設總務、組訓、編譯三股,分掌教育、訓練、設計、教材、編譯等事項。該會“以宣傳三民主義,喚醒蒙藏同胞,普及教育,維系蒙藏生存為宗旨。其主要負責蒙藏語文之學習,以及蒙藏教育之推行”。[6]
1935—1937年間,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在湟中、化隆、樂都、互助、大通、門源等縣設立蒙藏小學15所。1937年,將馬步芳以青海南部邊區警備司令部名義設的蒙藏小學改建成蒙藏初級中學,附于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1940年,蒙藏初級中學合并到青海省地方行政干部訓練團,稱為蒙藏語文班。1943年,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移駐玉樹,所屬各小學交歸各縣辦理,改為鄉鎮中心國民學校和保國民學校。[7]可以說,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在成立以后的10年里,為蒙藏教育的發展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有學者回憶,“當年他們在蒙藏中學學習時,學生最多時曾達到三四百人,他們一般都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科學知識。解放初,他們中的一些人,對青海省的建政和民族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8]
(二)青海回教教育促進會的成立及影響
1922年5月,經甘肅省教育廳批準,寧海回教促進會正式成立,馬麒任會長,東關清真大寺教長馬駿任副會長。寧海回教促進會的宗旨是“促進回教青年學子教育,并闡發回教真諦”,[9]規定會屬學校的課程除必要的文化課外,加授回教經文和簡單阿文,休息日統一在星期五,以方便學生參加“主麻”禮拜,會屬學校須設在清真寺內,校長由甘邊寧海鎮守使委任。寧海回教促進會積極開展辦學活動,充實擴大了東關同仁小學,又在湟源、貴德、碾伯(樂都)、巴燕(化隆)、循化等縣設立直屬小學,通令回族子弟入學。1924年,該會將其在七縣設立學校之事報甘肅省教育廳備案,甘肅省教育廳鑒于該會確為推廣回族教育事業,遂指令改稱為寧海回教教育促進會。[10]
1930年,促進會重新調整機構,修改章程,規定該會的宗旨為:“闡揚回教真理,促進回民教育,灌輸三民主義及學識技能,令其從事各種職業,達到自立生活為目的”。[11]1931年,青海回教教育促進會先后在各縣建立分會,到1936年,總計成立了15個分會。各分會均創辦了一批小學校。可見,盡管寧海回教教育促進會創辦的學校從形式到內容都是半宗教、半世俗性質,但它在倡導回族興辦現代教育,發展回族文化教育方面,還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培養了一批回族知識分子。20世紀30-40年代,青海回教教育促進會的影響不僅擴及全省,而且還遠及蘭州、河西、洮、岷、河州、平涼等地,這些地區也相繼成立回教教育促進會和分會,各分會教育長均由青海回教教育促進會任命派出[12]。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回教促進會下設的昆侖中學曾一度在西北地區頗負盛名。當時,昆侖中學始建于1933年2月,初建時只有初中一、二年級兩個班,當時稱為“寧海回教教育促進會會立附設初級中學”。1936年增設高中部,更名為“青海省回教教育促進會附設高級中學”。隨著學生人數的增多,到1940年時又改稱為“青海省回教教育促進會會立昆侖中學”。由于該校受馬步芳家族的支持,與其他各級學校相比,實力雄厚,入校學生全部享受公費。學校除招收回族外,也招收少量漢族、土族、撒拉族、藏族學生,具有民族教育的特點。但從1937年起,馬步芳兼任校長后,學校逐步演變成為馬氏培養軍政干部的場所。該校附設了青海省地方人員訓練班,專門召集各縣、區、鄉負責干部,分批受訓。昆侖中學畢業的學生大多從政從軍。可見,昆侖中學不僅是馬步芳培養各項專門人才的基地,同時也是馬步芳統治青海擴大地方實力的一塊基石。
(三)現代初等教育的發展
1928年2月,國民黨二屆中央執委會四次會議提出:“普及國民教育,提高民族智識”,通令各省市成立義務教育委員會,推行義務教育,規定“已達學齡兒童,應一律受義務教育”。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頒布了《第一期實施義務教育辦法大綱》及《短期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大綱》,規定在各市、縣指定實驗區,收納各市、縣部分失學兒童。凡年滿10足歲至16足歲之失學兒童,均應入短期小學或短期小學班,補受短期義務教育。青海省政府為貫徹此大綱,制訂了實施計劃,做了大量動員工作。[13]
1928年前,青海省僅有寧海、玉樹、共和縣千卜錄、果密等地,設有幾所蒙番學校。為了響應國民政府利用寺廟推進教育的方針,1931年青海省教育廳明令各寺籌設小學,先后在大通廣惠寺、樂都馬營寺、共和縣等地寺院設立完全小學,省內其他藏區也設了一些初級小學。如大通廣惠寺的活佛敏珠爾于1932年2月,捐資籌辦廣惠寺藏族小學。是年有學生80余名,經費全由他個人捐資供給。1933年,廣惠寺藏族小學直隸于省教育廳,年經費6200元,蒙藏教育經費補助2400元,其余仍由私人捐助。[14]又如土族知名人士朱福南于1933年從青海招收藏、土等民族兒童40多名,送到班禪駐南京辦事處附設的補習學校就讀。
1936年,朱氏又在官亭附近藏、土雜居各鄉,集資創辦了6所蒙藏初級小學和官亭女子小學。[15]據記載,青海南部警備司令部于1934年曾創設一所蒙藏小學,令藏族千百戶和蒙古王公送子弟就學。凡學生膳宿、制服、書籍全由學校供給。[16]此外,蒙藏文化促進會和回教教育促進會成立后,先后創辦了一些蒙藏小學和回撒小學。據統計,至1937年,曾在湟中的群加,化隆的扎巴、卜瑞、瓦昂欠,門源的八寶,樂都的巴藏溝、虎狼溝、維新鄉、新衙門莊、羊官寺、張家寺、蘆花寺,互助的甘禪寺、白馬寺等處,共設立蒙藏小學15處。[17]
總之,青海建省后,初等教育相對來說發展較快,尤其是以上提到的一些熱心于民族文化教育事業,為發展民族教育捐資捐物、獻力獻策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在他們的支持和推進下,民族教育得到了長足發展。
(四)現代民族師范教育的實施
1920年,馬麒在蒙古半日學堂擴建的寧海蒙番小學增設師范甲種講習所,明確規定學校以“培養寧海區小學教育師資,開化蒙番民族,增進寧海文化,啟牗新知,養成優秀人才”為宗旨。[18]1924年,寧海蒙番學校正式改稱為寧海蒙番師范學校。1927年,該校又改為青海籌邊學校,繼續增招師范科學生。
1929年青海建省后,籌邊學校旋即改為省立西寧第一中學,附設蒙藏師范科,主要為蒙藏地區培養師資。1931年,省教育廳成立,隨接辦蒙藏師范科。據1934年的統計,該校當時有38名學生,11名教職人員。這是當時青海蒙藏教育的最高學府。[19]
1933年,根據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南京蒙藏學校蒙藏班的教育行政組和農村行政組兩班畢業生組成邊疆實習考察團赴青海考察,決定在青海籌設一所蒙藏學校分校,即國立西寧師范學校(1940年正式定名),國立西寧師范學校的辦學宗旨是為邊疆教育事業培養人才,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重。學校招收漢、蒙古、藏、回、土等民族學生,實行全公費,男女兼收,這在青海教育史上屬首例。[20]
據《教育通訊》記載,1940年,青海省曾制定五年師范教育計劃,內分實施目標,劃分師范區,整理、推進及師資分配等項事宜。除上述教育機構的成立和教育計劃的實施外,青海省的民族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也有一定的發展。如1937年,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在西寧成立蒙藏初級中學。青海南部邊疆警備司令部附設玉樹高級中學。要求學校要設在牧區或農牧交錯地區,學生主要學習農牧基礎知識和畜產品加工技術,目的是發展邊疆民族職業教育,培養少數民族技術人才。關于開展社會教育方面,據楊希堯1934年的統計,青海省部分藏族雜散居縣內,如貴德縣有民眾學校、圖書館、講演所、民眾教育館、體育場各一處,有教員3人,學生25人,經費257元;民和縣有民眾學校六所、民眾教育館一所、共有教員11人,學生220人,經費502元;湟源縣有民眾學校二所、圖書館一個、有教職員2人,學生55人,經費420元;門源縣有民眾學校二所、圖書館一所、共有教職員6人,經費425元;循化縣有民眾學校和教育館各二所、講演所一處,共有教職員9人,學生40人,經費770元;樂都縣有民眾學校11所、圖書館和體育場各一處,游藝場二處,共有教職員18人,學生320人,經費1780元。[21]由此可見,隨著多類型、多系統辦學格局的初步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現代教育思想的傳播和教育體制的改革,同時也豐富了省內各族人民的文化生活。
三、民族教育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盡管南京國民政府針對邊疆地區少數民族教育做出了一系列決議,并制定了實施原則、方針等,但這些具體政策措施在邊疆地區民族教育落實中,仍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邊疆教育經費在青海未能專款專用。起先全省各級學校的經費由省教育廳執掌,其后由馬步芳直接控制。馬步芳每年向教育部和蒙藏委員會具領邊疆教育費和補助款,但有關經費開支、學校設備、教師聘用、開設課程、教科書選用等,均自作主張。尤其是教育專款多被轉作軍費用,如1937年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撥發青海省立各中等學校補助費十四萬元,被馬步芳移作河西反紅軍費用。1948年,中央撥來全省基本教育設備費法幣二十四億六千七百二十五萬元,從中抽取出五億元作為省立西寧中學、西寧女師、西寧職業學校和湟川中學四校升學學生的旅費,另五億元訂購收音機,其余近十五億元均撥充了軍費[22]。由于各級學校設備簡陋,教師缺乏,停課關門之事時有發生。各縣不少鄉村、牧區的學校,僅懸招牌,徒具虛名。往往是中央派員督學視察時,教師才回校召集學生,以資應付。
其次,盡管蒙藏文化促進會和回教教育促進會的成立旨在培養蒙、藏、回、土、撒人才,但馬步芳關心文化教育主要目的還在于培養其個人統治青海的勢力。如蒙藏文化促進會吸納的學員不少是蒙藏上層人士及王公、千、百戶的子弟,學生畢業后多半調為馬步芳的衛士,追隨其左右。尤其是回教教育促進會下設的昆侖中學培養出來的學生,大部分擴充到馬步芳的軍隊中。無論是蒙藏中學還是昆侖中學,均對學生實行軍事管理,使其成為壯大個人勢力的地方行政干部訓練團。總之,不管是從招收生源,還是招收目的來看,都存在局限性和針對性的問題,并非面向民眾的普通教育。
此外,當地少數民族對新式教育的排斥也是民族教育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之一。青海教育廳成立后,在各少數民族聚居區雖創辦了一批現代小學,但學齡兒童入學者很少,受教育者更少。如馬步芳身邊任親信副官的門源上層人士郭毛南、賈東周二人于1925年捐資,并發動當地富戶出資籌建門源縣蒙藏族初級小學校。該校創辦的初衷是要解決附近蒙藏族子弟上學的困難,可蒙古族、藏族群眾對新式教育顧慮重重,害怕拔門兵,常出錢糧雇漢族子弟頂替上學,這所學校名為蒙藏學校,實際入學的絕大多數是漢族子弟。[23]據楊希堯提供的有關省內部分藏族聚居、雜散居各縣人口受教育者比例看,藏族聚居的果洛和玉樹兩地,其受教育比例分別是0%和0.06%;同仁、共和縣受教育者也分別為0.4%和2.1%;化隆、循化、貴德、民和等縣雖然較多些,但也在5%左右,最少4.9%,最多為6.8%,而且學生主要是漢、回族。又據劉曼卿在其著作《邊疆教育》中記載,當時的循化縣“撒、番寧死不入學”,共和縣“蒙番無一念書人”。因此,“青海教育要員不得不承認,青海建省后,雖然極力推進普通教育,而于‘蒙藏教育,尚未顧及,未得長足進展’的基本事實”。[24]
四、民國時期民族教育政策實施的歷史意義
南京國民政府的邊疆教育政策盡管在當時青海的實施過程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足,但是客觀來說,經過20余年的努力,青海的民族教育已初步形成,對青海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第一,通過興辦各類學校教育和文化促進會,推動了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培養了一批少數民族人才,為青海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如青海蒙藏文化促進會和回教教育促進會,在推進蒙藏文化教育事業和回族教育的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兩所民族文化促進會培養的學生大都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科學知識,解放初期,他們當中不少人對青海省的建政和民族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蒙藏文化促進會的洛桑香趣理事、青海宗教界知名藏族愛國人士桑熱嘉措等人在任理事職務時,不僅兼任藏文教師,還編譯藏文課本,為青海藏區的文教發展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又如青海師范和職業類學校為廣大農牧區培養了一批師資和專業技術人才。如今在省內名聞遐邇的湟川中學、湟源牧校、昆侖中學等都是在當時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起來的。可以說,民族教育的興辦在普及教育、提高民眾生產技能、開發邊疆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第二,民族教育政策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民國時期,青海省教育廳在貫徹執行國民政府邊疆教育政策的同時,根據本省特點開展民族教育,其辦學形式靈活多樣,注重實用性。如青海初等教育設置方式,根據其地理環境的不同,既有固定式,即在各民族聚居區內選擇地點設立學校,又有流動式,即為適應蒙藏等民族逐水草而居的習慣設立,以方便牧民子弟就學。為適應流動教學,這類學校往往置有帳房、馱馬或車輛,以及其他可以拆裝之教具,跟隨學生家庭移動,實施教育。除此之外,在教學方法上因材施教,如青海南部警備司令部附設的蒙藏小學,學生有蒙、藏、撒拉等民族子弟,最初他們僅會使用各自民族的語言,但學校采用藏漢文結合的教材之后,很快使學生能認識并熟誦漢語。這也為建國后青海雙語教學的開展和辦學形式多樣化提供了經驗借鑒。
第三,打破了寺院傳統教育一統天下的局面,從而為進一步在廣大群眾中傳播新式教育思想奠定了基礎。1940年7月,教育部公布《改進邊疆寺廟教育暫行辦法》,要求邊疆民族地區各喇嘛廟和清真寺舉辦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這一規定在不少寺廟中得到了貫徹實施,如喜繞嘉措大師呈請教育部設立的“青海喇嘛教義國文講習所”,該講習所主要以“改進邊疆教育,增進藏族文化,宣傳三民主義,闡明抗日國策為宗旨”[25]。除學藏文外,又加授國文、公民等課,對僧侶進行現代文化科學知識教育和職業教育,從而達到民族團結的目的。國民政府教育部除了支持寺院和地方人士辦新式教育外,還從經費上給予資助,如教育部每月撥發三千元給喜繞嘉措大師的講習所;給民和縣朱福南所辦藏民小學七所,補助一千二百元;回教促進會附設清水工、查家工兩小學,各補助二千四百元,共四千八百元[26]等。可見,當時的國民政府通過調動宗教人士的積極性,改進寺院教育,利用寺院等宗教場所在信徒中傳播現代思想、知識,無疑推動了新式教育的社會影響力。盡管在后期的發展中收效甚微,但新式教育的出現,無論如何都是在傳統寺院教育基礎上的一個突破。它對我們今天如何將寺院等宗教場所為主的傳統教育和以學校等機構為主的現代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民族教育的積極性,促進地區和諧也有一定的啟示作用。
縱觀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制定邊疆教育方針、政策,在青海實施過程中,盡管存在經費不足、師資缺乏、設備簡陋、師生待遇過低、學校數量太少等問題,但國民政府制定的邊疆民族教育政策在青海的實施,無疑從整體上推動了青海民族地區社會、教育的發展,并為新中國建立后青海民族教育體制的進一步發展、完善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其歷史意義和作用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