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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法翻譯法
語法翻譯法是中世紀歐洲人教希臘語、拉丁語等死語言的教學法,到了十八世紀,歐洲的學校雖然開設了現代外語課,但仍然沿用語法翻譯法,當時語言學的研究對象基本上還是書面語。人們學習外語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閱讀外語資料和文獻。德國語言學家奧朗多弗等學者總結了過去運用語法翻譯法的實踐經驗,并在當時機械語言學、心理學的影響下,給語法翻譯法以理論上的解釋,使語法翻譯法成為一種科學的外語教學法體系。語法翻譯法是為培養閱讀能力服務的教學法,其教學過程是先分析語法,然后把外語譯成本族語,主張兩種語言機械對比和逐詞逐句直譯,在教學實踐中把翻譯當成教學目的,又當成教學手段。語法翻譯法重視閱讀、翻譯能力的培養和語法知識的傳授,忽視語言技能的培養,語音、詞匯、語法與課文閱讀教學脫節。
二、直接法
直接法是十九世紀下半葉始于西歐的外語教學改革運動的產物,是古典語法翻譯法的對立面。德國外語教育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的教學法構想的先驅人物。十九世紀語音學的建立和發展為直接法提供了語音教學的科學基礎,直接法主張采用口語材料作為教學內容,強調模仿,主張用教兒童學習本族語言的方法,“通過說話學說話”的方法來學習外語,教學過程是一句話一句話聽、模仿、反復練習,直到養成語言習慣。教學中只用外語講述,廣泛利用手勢、動作、表情、實物、圖畫等直觀手段,要求外語與思想直接聯系,絕對不使用本族語,即完全不借助于翻譯,語法降到完全不重要的地位。直接法是在教活語言,特別是在培養口語能力方面,取得顯著的成績。直接法比起古典語法翻譯法是教學法史上一大進步,成為以后的聽說法、視聽法、功能法等現代改革派的發端,但它是完全針對語法翻譯法的弊端提出的,本身難免有它的局限性和片面性的地方,對母語在外語教學中的作用,只看到消極的一面,而沒有看到或充分估計到它的積極的一面,只看到和只強調幼兒學母語和已掌握了母語的人學習外語之間的共同規律,而對兩者之間的差別未曾注意到或沒有充分估計到,因此采用了基本相同的方法來解決兩種有一定區別的語言學習問題,在教學中偏重經驗、感性認識,而對人的自覺性估計不足,對文學的修養不夠注意,對許多語言現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聽說法
聽說法產生于第二世界大戰爆發后的美國。外語教學家弗里斯根據結構主義語言學理論批判了語法翻譯法,倡導了口語法(OralApproach),也有的教學法家稱之為聽說法。弗里斯嚴格區別method和approach的概念。他認為method是指教學方式、方法和教學技巧,而approach則是指達到教學目的的途徑、路子和理論,由此可見聽說法或口語法是一種目的在于掌握口語的教學法體系。聽說法根據結構主義語言學"語言是言語,不是文字"、"語言是結構模式的體系"的理論,提出以口語為中心,以句型或結構為綱的聽說教學法的主張,教材用會話形式表述,強調模仿、強記固定短語并大量重復,極其重視語音的正確,尤其強調語調訓練,廣泛利用對比法、在對比分析母語與外語的基礎上學習外語的難點,并在教學中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聽說法把語言結構分析的研究成果運用到外語教學中,使教材的編寫和教學過程的安排具有科學的依據。這對提高外語教學的效果,加速外語教學的過程無疑是非常重要的貢獻和進步。但聽說法過分重視機械性訓練,忽視語言規則的指導作用,過分重視語言的結構形式,忽視語言和內容和意義,存在流于“造作”的語言傾向。
四、視聽法
視聽法于五十年代首創于法國,是當時法國對外國成年人進行短期速成教學的一種方法。視聽法首先由古布里納于一九五四年提出,視聽法主張廣泛利用幻燈、電影等電化教學設備組織聽說操練,把聽覺形象和視覺形象結合起來。視聽法主張聽說訓練必須同一定情景結合,在某一情景基礎上進行,因此,這種教學法又叫作情景法。視聽法發揚了直接法聽說法的長處,在教學中廣泛使用聲、光電的現代化教學技術設備,使語言與形象緊密結合,在情景中整體感知外語的聲音和結構。視聽結合的方法比單純依靠聽覺或視覺來理解、記憶和儲存的語言材料要多得多。視覺形象為學生提供形象思維的條件,促使學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語。聽覺形象有助于養成正確的語音、語調、節奏及遣詞、造句的能力和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