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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代是中國文明的開拓、創新時期。當時,禮崩樂壞,天下大亂,諸侯爭霸,列國交兵,憂國憂民的學者們有感于時局,紛紛提出自己的救世主張。他們或周游列國、獻計獻策,或退隱林下、聚徒講學,或獨善其身、著書立說。一時間,學派蜂起,百家爭鳴。特別是儒、道、墨、法、陰陽等學派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哲學思想和社會政治主張。這是中國古代一次思想大解放、大飛躍,一批哲人迸發出的原創性精神智慧,在中國文化史、東亞文化史乃至世界文化史上譜寫了光輝燦爛的篇章。
探究天人關系
先秦時代,“天”主要有兩方面的涵義:一是自然之天,二是神靈之天。在當時一般人的心目中,“天”兼具這兩種性質,而哲人們則或偏重于以自然論天,或偏重于以神靈意志論天。所謂“究天人之際”,主要就是對神與人、天道與人道、自然與人為之間關系的探索,其中又以探索自然與人為的關系為重點,由此形成“天人合一”、“天人之分”和“與天地參”等天人關系上的三種主要學說。
(一)天人合一。“天人合一”說強調的是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為的息息相通、和諧統一。當時闡發此說的主要有孟子和莊子等。孟子提出“盡心知性知天”的命題,認為人性與天道是相通的、統一的,人心是能感通的主體,人們只要盡量發揮自己的本心,就能了解自己的本性,而人的心性又為天所賦予,因此知性也就能知天。這里,“天”既是最高主宰,又是最高的必然規律。孟子相信,“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孟子·公孫丑上》)等善良本心是人與生俱來的,只要將其加以擴充,就能夠成就善性,最終達到“上下與天地同流”的精神境界。莊子也主張天人合一,并以“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為最高精神境界。不過,與孟子強調擴充本性的思路不同,莊子走的是一條收斂心性的路子。在莊子看來,自然與人類原本是合一的、和諧的,只是由于人放縱自己的欲望,并且出于對知識、理性的盲目樂觀而任意行事,才破壞了這種天與人的和諧統一。因此,他主張“常因自然”、“不以人助天”,要求人們克服知識、理性引起的狂妄自大,使自己的欲望順應自然的法則。出于這樣一種思想,莊子對當時各家學說及其影響下的社會制度與社會生活進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應當消除一切人為建構,重新回到自然的懷抱,恢復天人關系和諧的主張。莊子對人的社會性存在意義的評價未免失之消極,但他強調人應當順應自然、與自然和諧相處,則對于我們反思現代文明的負面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天人之分。“天人之分”說強調自然和人為的區別,主張以積極的人為來改造自然,其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否定天有意志、能支配人類的吉兇禍福,認為天是物質性、自然性的存在。他說“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荀子·天論》),明確指出天和人各有自己的規律和功能,不能相互替代,人們應當“明于天人之分”,與其一味地歌頌自然、對自然頂禮膜拜,不如積極地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來改造自然,“制天命而用之”,控制自然,改造自然,使之為人所用。因此,他直截了當地批評莊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
(三)與天地參。“與天地參”說是在肯定天道與人道既有區別又相統一的基礎上,強調人可以參與自然界的變化。《周易大傳》說:“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說卦傳》)認為天地人“三才”之道屬于不同的層次,既有所區別,又相互聯系。人處于天地之間,其使命就是要“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即依靠人的主體能動作用,來調節自然的變化,協助萬物達到完滿的成就,而人自身則在此過程中實現“與天地合德”的人格理想。《中庸》說“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便是對這一思想更為明確和系統的表述。
上述三種天人關系學說,并不是完全對立、互相排斥的。凡主張天人合一的,實則皆以天人有別為前提;而主張天人之分的,也并不否認天與人的聯系。只是“天人合一”說強調人類要適應天道,回歸自然;而“天人之分”說則主張人類要掌握天道,改造利用自然。至于“與天地參”之說,則在承認天人之間區別的同時,又看到天人之間可以統一,而且統一的基礎在于人的主動性,因而提倡人類要積極進取,重視生生,在不息的生命洪流中實現人與天地萬物的和諧共處。也就是說,人不能違背自然規律,片面夸大人的主體力量;也不是聽任自然的擺布、支配,片面否定人的能動作用。人可以也應當認識、掌握、運用自然規律,以保持、發展人與自然的動態和諧關系。這第三種學說注重天人之間的辯證統一,成為后來中國傳統文化處理天人關系的根本原則和主導思想。
重視人倫和諧
個人總是生活在群體之中,正確處理個人與群體的關系在任何時候都非常重要。因此,群己關系成為先秦諸子十分關注的哲學課題是很自然的。其中又以儒家哲學最具代表性。儒家非常重視人類生活的群體性,并以倫理關系解釋人類群體生活的特征,強調人與人應該互敬互愛,和諧共處。這里我們以儒家為主,旁及諸子,對先秦哲學關于人倫之理的主要思想略加概括:
(一)“仁者愛人”。“仁”是孔子確立的最高道德準則,其核心是“愛人”,即對人的關心和尊重。《論語·顏淵》載:“樊遲問仁。子曰:‘愛人。’”推而廣之,“仁”包括恭、寬、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多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但約言之,又都以“愛人”為其根本立場。為仁的基本原則和方法是“忠恕之道”,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衛靈公》)。孟子繼承了孔子的仁學思想,并將其發展成為一種政治哲學的基本理念。他提倡實施“仁政”,認為“民貴君輕”,老百姓的整體利益要高于君主的一己利益。基于這一立場,孟于將憑恃武力、權術治天下而不顧百姓死活的政治斥為“霸道”,強調只有充分重視百姓利益、以仁義治天下的“王道”政治才能夠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當時,其勢力、影響與儒家不相上下的墨家則提倡“兼愛”,主張要愛人如己,實行普遍的愛,也就是“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墨子·兼愛中》)。墨子還把“兼相愛”和“交相利”結合起來,強調“愛人”不能離開“利人”。具體說來,就是要“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墨子·尚賢下》)。人人都應當盡自己所能做有利于他人的事,這才是真正的“愛人”。
儒家的仁愛和墨家的兼愛,都肯定自我與他人是同類,主張人與人之間應當相愛,閃耀著古代人道主義思想的光輝。兩家的學說也有區別:儒家的仁是推己及人,由親及疏,由近及遠,是有差等的愛;墨家則強調愛不應有等級差別,主張不分遠近親疏,平等地愛一切人。墨家這種兼愛主張雖然胸懷更為博大,含有打破家族本位的傾向,但與后來封建社會結構不相協調,因此反倒不如儒家的仁愛更易實行。另外,儒家的仁愛以情感和倫理為本位,重義輕利,而墨家的兼愛則以實利為標準,帶有功利主義色彩。這都造成了儒家仁愛思想影響日益增大,墨家兼愛思想影響日趨衰絕的不同歷史命運。
(二)“五倫”“十義”。要維系人際關系的和諧,就需要明確每個人在不同倫理關系中扮演的角色,以及相應的權利與責任,將其以適當的行為準則與道德規范確定下來。儒家思想特別重視這一方面。孟子曾對基本的倫理關系及其相應準則有個簡明而權威的界定,即“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其中“長幼”包括兄弟一倫在內。后世所講的人倫,便是按照孟子的說法,以“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為最基本的五種倫理關系,稱為“五倫”。
在五倫中,共有十種角色,每一種角色都有其所應當遵循的基本道德準則,這就是“十義”。《禮記·禮運》說:“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十義”說強調父與子、兄與弟、夫與婦、長與幼、君與臣之間的權利與責任是相互的,而不是像漢代以后那樣要求一方絕對服從另一方。
(三)“知禮以立”。“禮”是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制度化體現,政治制度、法律準則和道德規范是其中很重要的三個方面。孔子非常重視禮,他說:“不知禮,無以立”(《論語·堯曰》),又說:“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社會要安定團結,個人要發展完善,沒有禮的約束和熏陶是不行的。孔子對于當時各種破壞禮制的現象特別是社會上層人士的“無禮”之舉的嚴厲批評。出于維護禮教制度的權威性的考慮,孔子強調要維護“禮”的一貫性和連續性,但他同時也承認,禮制的具體內容可以也應當根據時代的需要加以調整。
戰國末期,荀子作《禮論》,系統地總結并發展了先秦時代禮的學說,認為對于禮應當在保持其基本原則不變的前提下,不斷對其具體內涵作出因革損益,這樣才能既適應形勢變化又保持變而不亂。荀子不僅重視禮在調節人際關系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且還強調治國要禮法兼用。他說:“治之經,禮與刑,君子以修百姓寧。明德慎罰,國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荀子的這一主張,對后來封建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產生了重要影響。
(四)以“和”為貴。“和”,原意為相應,引申為和諧,特別是多種不同事物之間的和諧統一。《國語·鄭語》載,西周末年史伯謂“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并解釋說:“以他平他謂之和”。在這位史學家看來,不同事物間的差異、矛盾及其平衡、統一才會產生新的事物,而簡單重復、絕對同一則不可能推動事物的發展。孔子也主張“和而不同”,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并把“和”視為處理人際關系的一個準則:“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季氏》),強調社會的整體和諧。孔子的學生有若說:“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更是明確地把“和”視為全部社會制度的價值旨歸。孟子重視“人和”,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丑下》),強調“人和”是取得成功的首要因素。荀子則倡言“群居和一”。他說“人生不能無群”,而要使群居生活免于紛爭、趨于強勝,人們就必須各守職分而彼此和睦。“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只要社會各階層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就能夠實現國家的富強、社會的進步。
“和”的思想極富辯證意味,它積極地看待自然和社會中的差異、分歧和矛盾,提倡發揮不同個體各自的積極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實現整體的和諧與發展。這種以和為貴的思想,歷來是中華民族核心的價值理念。在歷代儒家學者的大力提倡下,在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實踐下,它深入到每一個社會細胞家庭當中,最終融化成為全體國民的國民性,孕育了我們民族熱愛和平、寬容博大的胸襟。正是憑借這種智慧,中華民族成功地化解了一次次社會危機、民族矛盾和戰爭創傷,始終以一種健朗、豁達的態度正視過去的苦難教訓,立足現在的實際需要,開創未來的美好生活。
主張辯證思維
與異彩紛呈的哲學內容相應,先秦諸子的思維方式也是絢麗多姿的。其中既有直觀思維、形象思維,也有邏輯思維和辯證思維。而豐富的辯證思維正是先秦哲學思維的一大特色,它主要包括整體思維、變易思維、對待思維與中庸思維。
(一)整體思維。先秦時代,儒、道、名、陰陽諸家都強調整體觀念,認為宇宙是一個整體,人和物也都各是一個整體。因此,要了解各部分,就必須了解整體,從整體的視角去把握部分的實質。據《莊子·天下》篇載,先秦名家的代表人物惠施提出“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和“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著名命題,對宇宙萬物從大小兩個向度作出高度的概括,并肯定天地萬物是一個整體。莊子的《齊物論》更宣揚齊是非、齊彼此、齊物我的相對主義理論,強調從“道”的觀點來看,一切事物都是平等無差別的,是一體的。《周易大傳》的天人協調說,也認定天地與人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是相互統一的關系。陰陽家則以陰陽、五行的思維模式來解釋宇宙間的一切現象,以五行之間相生相克的關系來說明自然界是多樣性的統一。
(二)變易思維。先秦哲學各流派都認為宇宙間沒有不變的事物,自然和社會都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之中。如孔子感嘆說:“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論語·子罕》)《老子》謂:“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莊子·秋水》篇亦云:“物之生也,若馳若驟,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周易大傳》更是通過對《周易》卦爻象和卦爻辭的解釋,總結和闡揚陰陽變易說,成為中國古代哲學中論述事物發展規律學說的代表。《周易大傳》的中心內容就是講變易,認為變易是宇宙萬物的基本規律,變易的實質就是生而又生,不斷地產生新事物,所謂“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系辭上》)。《周易大傳》還贊揚社會政治的變革,《革卦·彖傳》說:“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周易大傳》的這種變易哲學,為中國文化的優良傳統和封建時代的政治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礎。
(三)對待思維。先秦哲學還通過對待觀點來闡述事物變化的根源和規律。所謂對待觀點,就是認為任何事物都包含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對立雙方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周易大傳》提出“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命題,認為對立面的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相互轉化是宇宙事物的最普遍、最根本的規律。《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動”的重要命題,認為事物的發展是在一定條件下向相反的方面轉化。所謂“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都是講對立面的相待相反、相互滲透、相互轉化乃是宇宙事物的根本規律。《孫子兵法》也包含有豐富的對待觀點。書中強調,治與亂、勇與怯、強與弱、眾與寡、安與動、勞與佚等一系列矛盾對立,并非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所謂“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即是說只有全面地了解、掌握敵我雙方的真實情況,才能立于不敗之地。戰國時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首倡“矛盾”之說。相對而言,韓非更強調對立面的斗爭,強調矛和盾對立的雙方“不可同世而立”(《韓非子·難一》),但他也認為相互斗爭的人們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合作的,矛盾也是可以化解的。
(四)中庸思維。孔子贊美“中庸”為至高的德性,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論語·雍也》)同時,孔子又認為中庸是一種思維方式方法,強調“時中”、“用中”,要求人們隨時選取適中的標準,隨具體情況采用適當的方法。孔子之孫子思作《中庸》,著重繼承并發揮孔子“中庸”的思想,強調“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說:“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人們若能把“中和”的道理加以推廣,天地就各安其所,萬物也各遂其生了。《周易大傳》也贊揚“中道”,重視“中正”、“中行”,認為中正則吉,反之則兇。“中庸”主要是強調適度,認為凡事都有一個度,“過”和“不及”都不合乎事物的標準,都會損壞事物的穩定性。其間尤為強調勿太過,主張凡事都不要過度,以免適得其反。這種中庸思維有助于事物發展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但對事物的變革則是一種障礙。
先秦哲學為中國哲學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秦漢以降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方向和演變軌跡,對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國民性格的塑造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先秦哲學是先哲的智慧,也是今人的財富。無論是天人合一的高遠境界,還是以和為貴的價值理念,無論是“仁者愛人”的博大胸懷,還是“克己復禮”的謙恭自牧,無論是生生不息的變易思維,還是執兩用中的中庸思維,都閃耀著往圣前賢的睿智之光。這些寶貴的精神財富,我們應當加以批判繼承,以此培養國民求真、行善、崇美的品格,增強開創精神、協作精神和超越精神,最終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