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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存在”對于哲學來說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概念。縱觀西方哲學史,幾乎每個哲學家都有對“存在”的主張。哲學家們也因為對“存在”的認識不同而構建了自己的哲學體系,由于對“存在”的理解也被定性為唯心主義、唯物主義間或二元論的標簽。西方現(xiàn)代哲學的存在主義表現(xiàn)出了對主觀主義和客觀主義,心物等二分法的厭倦,且想對此超越,對“存在”的理解又有新的發(fā)展。
[關鍵詞]存在;發(fā)展中的存在;存在主義
Abstract:Tophilosophy,theterm“existence”isaveryimportantconcept.Ifmakingacomprehensivesurveyofthewestphilosophy,almostallphilosophershavetheirownthoughtsaboutthe“existence”,towhichtheyhaveconstructedtheirownphilosophicalsystemswithdifferentviews.Foralongtime,thistermhasbeenconsideredaseitheridealismormaterialismordualismandwesternphilosophersofexistentialisminmoderntimeshavealreadybeentiredofthesestandpoints.Theywanttotranscendtheexistedstandpointsandtrytounderstandtheconceptofthe“existence”fromanewangle.
Keywords:existence;thedevelopmentofexistence;existentialism
一、希臘哲學中“存在”意義的發(fā)展
首個把“存在”作為研究對象的人是巴門尼德,在他的著作中,可以看到einai,eon(=toon),estin,這三個詞都與“是”有關,有動詞“是”,有名詞相當于“是者”,強調的都是存在,只是在區(qū)分表述性的存在和存在性的存在,即存在與存在者。先看他對“存在”的規(guī)定:存在是永恒的,不是生成的,是唯一的,不可分的,是不動的。這就是界定“存在”含義的第一人的定義,它的規(guī)定與克塞諾芬尼對“神”的規(guī)定基本上是同義詞的替換。但他的“存在”的意義卻非常重要的,“它是客觀世界的一個最普遍的肯定和最高度的抽象”它有著思辨的性質,他表述著存在。它又可作為思維的對象,即存在性存在,即本體論意義,但他接下來的論述仍是具體的本體,“存在形如圓球”。他對存在的規(guī)定和發(fā)明為以后哲學的發(fā)展提供了便捷的工具。
柏拉圖對“存在”的立場是“只有心靈的眼睛(理智)看到的理念才是真正的存在”。他對toon(存在)的理解不同于巴門尼德的重大差別在于:他把toon理解為無形的本質,而非是在空間占有一定位置的本體。他把“存在”作為本體,這里存在性的“是”指“存有”,即獲得存在這種本質。這種本質指的就是理念。柏拉圖的“存在”相對于巴門尼德是一種發(fā)展,若說后者的存在還沒有脫離感性的范圍,而前者已大大發(fā)展了抽象性,開始關注共性的、本質性的東西,雖他是從唯心主義可知論角度認識“存在”的,但為“存在”向本質論方面發(fā)展打下了基礎。
亞里士多德是形式邏輯的創(chuàng)始人,他對存在“toon”的表述功能運用更為全面、更為自如。在他的形而上學體系中,他在解釋“存在”概念時,將“存在”分為“偶然意義上的存在”和“本然意義上的存在”。由對“存在”分析他導出了“兩種關于第一實體的理論”學說。即一是個體作為實體,一是形式作為實體。亞里士多德說:“有些東西之為是,在于他們自身是實體;另一些東西之為是,在于它們是實體的衍變”。趙敦華也認為:實體即指自身獨立存在的東西;toon中心意義是‘實體’,就是說它的中心意義即‘存在’。存在的意義可以說等同于實體,無非存在具有更靈活的表述功能而已。
以上希臘三位哲學家關于對“存在”的認識有著深化過程。巴門尼德的存在開始啟用了抽象性,但他的存在總體上還是一種感性存在,即偶然意義上的存在;到了柏拉圖那里他充分運用了理性,他的存在更具有本質性意義,但又只抓住了哲學“理念”,只從本然意義上去概括它;發(fā)展到了亞里士多德,存在的意義相當豐富了,已兼有了雙層意義,是對存在意義的初步概括和發(fā)展。
二、中世紀“存在論”之爭
中世紀的“存在論”是從“三位一體”說開始的,“三位”指圣父、圣子和圣靈,“一體”指同為一個實體,這個實體就是指的上帝。存在論在中世紀哲學中被視為以上帝為開篇而進行爭論的理論:“其初是一片虛無,神創(chuàng)造了天地萬物……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早期中世紀哲學雖然是為“經(jīng)院”服務,但也繼承了古希臘哲學,使中世紀哲學明顯帶有柏拉圖主義傾向。神學家一般傾向于把上帝看作普遍的本質或本體,上帝的位格則是分有普遍本質的個體,因而帶有個性,如圣子因肉身化為耶穌基督而帶有人性。此時的上帝仍是理念的化身,只不過是兼有了一定的感性,就像柏拉圖的后期理念論承認個體分有理念一樣。后起的中世紀哲學家更側重于亞里士多德的“兩個第一實體論”,他們或各執(zhí)一端,或重一端兼顧兩者走向溫和,從而形成了圍繞本質存在與個體性即實體存在之爭,其形成的派別就是著名的唯名論和唯實論。
現(xiàn)舉兩個例子作以說明:先看托馬斯的溫和實在的理論,他把存在分成三種形式:作為上帝創(chuàng)造萬物的原型的理念或原始的形式,存在被創(chuàng)造物之前;作為上帝創(chuàng)造個別事物的形式、本質,存在于個別事物之中;作為人對個別事物的認識而形成的概念或思想的共相,存在于個人的理智之中。這里的存在是最根本的。個別是存在創(chuàng)造物,他看到了存在的本質性,同時也關注到了個別事物,但更多的只是關注形式,沒有做到同個別事物真正結合著的存在,而是標志事物的本質和特性的特殊實體。它其實是亞里士多德的形式論的延續(xù),沒有充分地把個體解放出來,它對自然科學的發(fā)展是一種限制。再看愛留根納的泛神論,他認為神和創(chuàng)造物是統(tǒng)一的,神是萬物的本質和共同原則,萬物是神的顯現(xiàn),普遍先于個別存在,也存在個別之中,并通過個別顯現(xiàn)出來。愛留根納對存在的認識在當時是相對深刻的,他基本上是辯證的看待了一般和個別的關系,他的存在是本質與個體的結合,但由于把神作為個別事物之先,是不合理的。它是對存在論合理的設想,雖然被他的普遍先于個別存在所窒息,但后來卻成為啟蒙主義者在神的掩護下宣傳唯物主義的武器。
三、近代西方哲學:從本質方面論“存在”
近代西方哲學家的“存在觀”與以往的哲學家最大的不同是:論屬性避實體,從屬性即本質方面去展開自己的哲學體系。即以本質論代替本體論,是人類思維的一大進步。
我們首先看一下兩種不同的實在論。
先看以“我”為中心的存在論,笛卡兒有一條重要的原理:“我思,所以我存在”48。“我思”和“我在”之“我”是同一個主體,“我思”與“我在”之間不是兩個實體之間的因果關系,而揭露的是實體的本質屬性。他運用的是普遍懷疑的方法論,認為上帝、自然界都是值得懷疑的,然而懷疑到最后,發(fā)現(xiàn)我在思想是不容置疑的,只要我在思想,那么我也是存在的。“存在”被界定有思維的本質。這就把思維與存在聯(lián)系在一起了。笛卡兒的哲學體系正是從“我思”開始的,他的二元論也因承認“我存在”推導出來的。貝克萊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與笛卡兒的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認為不存在任何獨立于感覺觀念的事物。事物無非是被“心靈”實體所感知的一組觀念,事物和觀念是同一的東西,存在只在于被感知。他緊緊地抓住事物被感性的一面,他完全認可觀念的位置,我的存在,事物存在,不可能有離開心靈而存在的客觀內容。他把事物的性質化為了純主觀的感覺經(jīng)驗,通過觀念來述說事物性質,來揭示事物的本質。
再從“客觀”角度研讀一下“存在”。斯賓諾莎的實體是哲學的開始:他把實體定義為“自身內并通過自身而被認識的東西”243。他的實體、神和自然是等同的,可以相互替換,都可作為萬物的基礎或本原來理解。它的實體其實就是從事物的本質方面,并緊緊地抓住可知性去下的定義,是對存在較為科學的定義。再看萊布尼茨,他的單子論的“單子”也是對存在一種概括。單子是“組成復合物的單純實體”[4]483,他從存在的構成屬性方面去認識存在。雖然他的認識有唯心論的傾向,但與以往哲學家對存在的理解不可同日而語了。
四、康德到黑格爾:“存在”激活了哲學體系
康德的存在哲學其實是對唯理論和經(jīng)驗論者的存在論的一種總結,他的理論有折中調和的特征,但更有深遠的哲學影響。他一方面肯定在我們之外存在著刺激我們感官而產生感覺的客體,但又宣稱這個“自在之物”是不可認識的,認識只能達到“自在之物”刺激我們感官而產生感覺表象,即所謂現(xiàn)象,也被稱之為“為我之物”。他對存在的認識也觸及到事物的本質,他的“存在”是建立在認識的基礎上的。他已觸及到思維與存在的關系,他的批判哲學圍繞存在問題的展開可謂有石破天驚的影響。
在黑格爾那里,“存在”使他的哲學成了完善的體系,成了他的哲學體系定性為唯心主義性質的“替罪羊”。剛開始,黑格爾要為自己的哲學找個出發(fā)點:“哲學的開端,必定或者是間接的東西,或者直接的東西。”[5]83他采用了單純的直接性——“純存在”即“純知”作為邏輯學的開始。“純知”起到了中介作用,是前提的間接的東西,它也是虛無的東西。但“純知”作為實現(xiàn)主觀和客觀、內在和外在的統(tǒng)一,又是直接性的東西。“因而單純直接性的真正名稱是純有。”[5]54他把純存在作為開端是為了他的整個辯證法服務的,是體系發(fā)展的需要,沒有“純存在”,他的哲學就無法開始。他的邏輯學就是對絕對觀念從最單純、最貧乏、最低級的表現(xiàn)型態(tài)進展到最豐富、最完滿、最高級的表現(xiàn)型態(tài)的過程的描述。黑格爾的“存在”雖是在唯心主義基礎上建立的,但卻成功地構建了辯證邏輯大廈。
五、近代西方存在主義:傳統(tǒng)的背叛和發(fā)展
現(xiàn)代西方存在主義哲學家尤其海德格爾談“存在”,主要表現(xiàn)出對主客二分的厭倦,而轉到人本身的研究。他們強調人的超越性,認為人的存在就是不斷超出自己的界限,要求以超越主客、心物二分的存在論來取代這種二分為根本特征的西方傳統(tǒng)哲學思維方式。對人研究的回歸,從某種程度上是對傳統(tǒng)哲學的背叛。從柏拉圖的“理念”存在方式到海德格爾關注人自身的純粹意識活動,又可謂是一種回歸、是繼承,但又具有不同的意義,其體現(xiàn)是對本體論和本質論和二分法的超越。海德格爾認為“存在”指的是存在物的涌現(xiàn),顯示,而非具體的確定的存在者。存在是確定存在者作為存在者的那種東西,它是使存在者顯示實為存在者本源性的東西,因而與一切存在者相比,具有優(yōu)先地位,一切存在者必須存在才能成為現(xiàn)實的確定的存在者,“存在總是存在者的存在。”[6]對人的研究是研究存在的中心問題。他把存在從存在者中烘托出來。劉放桐認為,海德格爾“由對存在者(本體論的研究)的研究返回到對存在的探究,澄清和闡釋它的意義,由此建立起的關于存在的理論將具有始源意義,成為有根的本體論”。它的意義對于拋棄有神論的思想具有積極的意義。但只注重對人自身的認識,對科學的發(fā)展有一定的制約、限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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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史教研室.十六——十八世紀西歐各國哲學[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5.
[5]黑格爾.小邏輯[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
[6]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M].北京:商務出版社,2000:29.
[7]劉放桐.新編現(xiàn)代西方哲學[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