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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觀自然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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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觀自然科學管理

          一、引言

          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在德國思想界掀起了一股將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文化科學或人文科學)嚴格對立起來的強大思潮。狄爾泰(WilhelmDilthey,1833—1911)、文德爾班(WilhelmWindelband,1848—1915)和李凱爾特(HeinrichRickert,1863—1936)是這股思潮的理論中堅。

          在狄爾泰看來,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二者無論是從研究對象上看還是從研究方法上看都截然有別。自然科學的對象是獨立于人類精神作用之外而存在的實在,即自然界——它要受制于因果律;而精神科學的對象則是人類精神及其產物,是社會的、歷史的實在,即精神世界——它是由體驗構成的,不受制于因果律。自然科學的認識方法是因果解釋(說明),是歸納或演繹的論證;而精神科學的認識方法則只能是理解,即通過外在的生命表現(Lebensuβerungen)來把握內在的體驗內容的過程,實即對他人的體驗內容的重新體驗(nacherleben)、重現(nachbilden)或復活(nachleben)過程。狄爾泰將歷史、國民經濟學、法學、政治科學、宗教學、文學與詩的研究、藝術與音樂的研究、哲學世界觀與哲學體系的研究以及心理學等都算作精神科學之列。在他看來,所有精神科學的共同基礎是他所謂的描述的、分析的心理學。

          和狄爾泰一樣,文德爾班也嚴格地區分開了兩類不同的科學。不過,他不太喜歡“精神科學”這個稱呼,而代之以“文化科學”或“歷史科學”。因為在當時的學術思想界,“精神”這個字眼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經驗性的“靈魂”或象生理學派新康德主義者所說的“大腦功能”,要不然就讓人聯想到德國的精神哲學傳統,特別是黑格爾式的思辨哲學的“精神”概念。文德爾班認為,自然科學的目的在于尋求“法則”(“規律”),歷史及其他文化科學的目的則在于尋求“形態”(Gestalt)。換言之,自然科學就是力求達到對合乎法則的、普遍的、無時間性的本質的理解,而歷史和其他文化科學則力求達到對個別性的、時間性的現象的理解;前者是建立法則的科學(nomothetischeWissenschaften),后者是個性記述的科學(idiographischeWissenschaften);前者從特殊開始上升到普遍關系,具有抽象性,由諸全稱必然判斷組成,后者則把握特殊事物的特性,具有直觀性,由諸單稱或然判斷組成。文德爾班認為,歷史科學的根本目的在于根據歷史素材重新復活或重新體驗過去的真實面目,使過去的言語、各民族的信仰、權利、自由、斗爭、詩藝、思維等等,“栩栩如生地”浮現在研究者或讀者的“心”中。因而他斷言,歷史的創造與美的創造、歷史科學與文學藝術等是相似的。

          李凱爾特繼承并發揚光大了文德爾班的上述思想,使之更加系統化,也更趨極端。他認為,在自然科學里,概念被用來組織我們對物質世界的了解,但科學概念卻非經驗實在的完整的表達,相反,在經由抽象的方式而形成概念的過程中,實在的獨特性與豐富性被犧牲掉了。自然科學概念的真正本質乃是對物質世界的過度簡化,實在界的兩大特征——連續性和異質性——是科學概念所無法完善地加以表達的。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歷史科學(文化科學)則是關于實在的真正科學,可以說它們深入到了事物的最為內在的本性,因為它們并不盲目地追求普遍的法則,而只以個別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為對象,因而能充分地照顧到事物的差異性與多樣性。和文德爾班一樣,李凱爾特堅信,只有獨特的、不可能重現的個性才具有本身固有的價值。因此,自然科學和文化科學二者除了在概念形成方式上有著重大的區別——一個是采取普遍化的方法,一個是采取個別化的方法——之外,它們在概念的內容上也有很大的不同:由于自然對象無所謂價值,因此自然科學無需談論價值;而每一個文化現象卻都必有價值意義,因此文化科學非談價值不可,“沒有價值,也就沒有任何歷史科學”(〔1〕,第76頁)。據此,李凱爾特認為我們可以將“評價的思維模式”和“非評價的思維模式”作為區分自然科學與文化科學的另一個重要標準。

          由于個別的文化對象、一次性的文化事件數目繁多、千差萬別,它們都有自己的固有價值,這樣在究竟將什么樣的對象或事件選取出來作為探究的對象的問題上便會有陷于相對主義的危險。為了避免這種危險,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堅持認為,文化科學必須以一種絕對的、普遍的價值哲學或先驗的規范科學(Normwissenschaft)為基礎,而絕不能以心理學、人類學或任何其他的事實科學為基礎。在這里,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還進一步斷言,心理學不僅不能為整個文化科學奠定基礎,而且它根本就不是什么文化科學。這與狄爾泰的觀點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二、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本質上的統一性

          對狄爾泰、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的上述觀點,石里克進行了堅決的反擊。在他看來,科學本來就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它們都是由本質上相同的知識構成的。為了深入地論證他的這個斷言,石里克提出了他的著名的形式和內容的區分學說。

          石里克所謂的形式結構就是指構成一個事實或一個表達的諸要素的結合方式或排列次序。而他所謂的內容就是指實在(事物、事實)的本然的當下狀態,特別是主體對這種狀態的當下的直接經驗、體驗或感受狀態,即主體所具有的一切意識材料或意識內容(如顏色、聲音、軟硬、香臭等感覺性質以及快樂、悲傷、失望等情感體驗)。

          石里克認為,只有形式才是可表達、可傳達的,而內容是不可表達、不可傳達的。“內容不可談及、不可表達”(〔2〕,第209頁)。“每種傳達都總是結構而非其他東西的傳達”(〔3〕,第153頁)。而且,內容的表達或傳達的這種不可能性是一種邏輯的不可能性,是內容的本質和表達的本質使然,而并非人類的表達或傳達能力的局限性所致。“表達就是要將內容排除于考慮之外。原物借以與它的所有可能的圖象、復制或表示區別開來的東西是它的內容。如果我們要用過時的哲學術語來表示它的話,那么我們不妨將它比作經院哲學家們的‘haecceitas’(即‘thisness’,個體性,‘此’性,殊性)或者將它稱為‘principiumindividuationis’(個體化原理)。一個圖象〔即表達〕如果不是原物本身,那么它就不能具有與之相同的內容……,而如果它是原物本身,它也就不再是它的表達了。”(〔2〕,第301頁)

          由于內容不可表達、不可傳達,只有結構(形式)才可表達、才可傳達,但另一方面;我們人類彼此之間事實上又能相互理解,互相知道對方所要表達或傳達的意義,由此石里克斷言:意義、理解只與結構(形式)有關,而與內容無涉。“我們的語詞的意義被完全包含在直觀內容的結構之中”(〔2〕,第322頁),“即使在人們的心靈的內容之間沒有任何相似之處,他們也能完全相互理解,我們斷言:理解和意義完全獨立于內容,與它沒有任何關系”(〔2〕,第298頁)。

          在石里克看來,雖然任何表達(命題)都只是結構之事,它們能夠向人們傳達的只是事實的結構,但它們卻能在理解了它們的人那里引起或喚起內容意識,促使他們為它們傳達給他人的結構填充上豐富多彩的內容。比如,當作曲家們將他們心中想到的優美旋律以樂譜的形式構寫出來以后,看到樂譜的人或者聽到演奏者的演奏的人就會從自己的獨特的體驗出發給其填充上豐富多彩的內容。

          由于按照石里克的觀點,所有的知識(認識)都是表達,而所有的表達又都只是結構(形式)之事而非內容之事,因此我們可以說:“所有知識按其本性就是關于形式和關系的知識,除此而外別無其他種類的知識”(〔4〕,第151頁),“認識從本性上說就是針對于純形式的”(〔4〕,第150頁)。這也就是說,只有形式(結構)才是可以認識的,而內容是不可認識的。“談論什么關于自然的內容的知識是自相矛盾的,這樣的短語毫無意義可言”(〔2〕,第336頁),“……認識實在的內容是不可能的,這一點構成了我們的分析的知識概念的本質部分”(〔3〕,第164頁)。

          在石里克看來,對于事物的結構的認識也就等于對于事物的真正本性的認識,從認識角度看,結構和事物的真正本性是一樣的,兩者間沒有任何區別。“如果你在研究引力的本性,那么愛因斯坦的方程式便對你關于引力可能提出的任何問題作出了解答——你當然不能期待比這更多的東西,你不能指望人們會對你提出的不可能的、無意義的問題作出解答。針對于引力的‘內在’本性——它不同于愛因斯坦方程式(它們當然是純粹形式的)所揭示的那些性質——而提出的任何問題都是無意義的。所謂事物的‘內在’本性和‘外在’本性的區別沒有任何意義。‘電的本性’的最好的表達就是理論物理學家的方程式……”(〔2〕,第385頁)。

          石里克宣稱,內容雖不可表達(不可傳達)、不可認識,但卻可以體驗、可以直觀(直覺),可以說我們每一個人與內容都有最為直接的關系。石里克將這種關系特稱為“理會”(Kennen),以與“認識”(Erkennen)區別開來。

          基于以上考察,石里克最后斷言道:包含在精神科學中的真正的知識和包含在自然科學中的知識從本性上說是一樣的,它們都是通過結構的重復(復制)來表達事實。因而,無論是在自然科學中,還是在精神科學中,只要我們達到了對事物的結構的認識,那么我們也就達到了對事物的真正本性的認識。從這個角度看,精神科學知識和自然科學知識的價值是一樣的,哪一個也不比另一個更“內在”、更“深刻”。

          另外,我們還可以從如下事實中來認識科學本質上的統一性:為描述一切人類事物所必需的概念事實上絕不是歷史性的,或為精神科學所獨有的,它們之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業已使用過的,而且當我們思考它們的真正意義的時候,它們最終都能被歸約為自然科學的概念——描寫外在的東西的概念最后可以歸約為物理概念,而描寫內在的東西(精神性東西)的概念最終都可以歸約為心理學概念。這也就是說,精神科學根本就沒有它們自己的獨特的基本概念,它們的基本概念都是從其他的知識階段、知識領域(自然科學)借用而來的。它們自己只處理從這些基本概念中推導出來的復雜的結構。事實上,只要精神科學的方法為我們提供了關于人類本質、進而關于世界本質的深刻的洞見,那么就總是通過包含在它們之內的心理學而完成的。所有歷史學科總是有意識地使用著心理學,而它們又反過來促進了心理學的發展。而旨在通過人類的行為去認識人類精神生活規律的心理學在這里當然應該被看作是屬于自然科學。

          當然,石里克也不否認精神科學確有其獨特之處。研究精神科學的人的最終目的常常并不是為了獲得知識,而是為了獲得某種體驗、某種激情,最終說來,它們“根本就不是純理論性的,它們的主旨不是為了獲得純粹的知識,而是為了最終成為體驗的手段。而自然科學的真正目的則只在于滿足人們的求知渴望”(〔5〕,第393頁)。如就歷史科學而言,盡管“對于真正的歷史家而言,他的努力的主要目的或許經常是對于事件的因果解釋,在這種范圍內我們說他的努力是科學的,但在他的心目中也存有另外一種意圖,即內在地體驗一下他認為歷史英雄們曾經體驗過的情緒和思想,在他自己的想象中想象一下過去的人們所親眼目睹的偉大的歷史事件。對于多數人和許多歷史學家來說,這也是他們從事歷史研究的主要目的”(〔2〕,第339頁)。石里克認為,狄爾泰等人所謂的“理解”實際上就是指精神科學所獨具的這種喚醒作用——它們能喚醒某些情緒和想象的圖景,也即內容。但很明顯,這種喚醒作用本身并不是一種特殊種類的“認識”——“精神科學的認識”,它不能為我們提供任何知識,嚴格說來,它只是精神科學中所包含的真正知識的一種結果。它是一種體驗(理會、直觀),而絕不是什么理解,因為正如我們前面已經看到的,真正的理解只與結構(形式)有關,只有通過對因果結構的認識才能達到。

          總而言之,科學作為知識系統,作為關于實在的真命題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而構成的整體,是一個統一體。“它不是鑲嵌圖案,不是由眾多不同種類的樹組成的小樹林,而是一棵具有很多枝杈和樹葉的大樹,它為人們提供關于一個世界的知識。這個世界也同樣沒有分化為不同的實在,比如,沒有分化為自然之域和精神之域,因為借助于這些語詞所表示的那個區別并不是事物的本質上的區別,也只是研究實踐(Forschungsbetriebe)上的區別,也即所謂的精神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工作方式(Verfahrungsweise)上的區別”。(〔5〕,第382頁)。

          三、科學和世界觀的構建

          作為一個統一的知識系統的科學向我們提供了一個完整的世界圖景(Weltbild)。石里克認為,通過對這個世界圖景的意義的分析我們便可以達到我們的世界觀(Weltanschauung)。“……從世界圖景到世界觀的過渡是經由下述簡單的過程而發生的:完全弄清楚世界圖景的意義,清清楚楚地回憶起人們借助于它而傳達的東西,正如對一件藝術品的‘觀賞’(Anschauen)——這不同于對它的簡單的知覺——在于它的個別的顏色和形狀都具有了一個特定的意義,表示了某種東西,向觀賞者敘說了某種東西一樣。換言之,世界圖景之成為世界觀并不是因為新思想的附加,而是因為它被理解了”。(〔5〕,第384頁)

          在這里,石里克還作出了如下一般性斷言:“在統一的科學內部,所謂的自然科學概念——或者更為準確地說,它們中的基本概念——是這樣的概念,通過對它們的澄清,世界觀的本質特征才會出現”。(〔5〕,第384頁)因此,“哲學家只有從自然科學的世界圖景出發才能達到他的世界觀”(〔5〕,第396頁)。那么,這樣的斷言的根據何在?石里克認為,它的根據在于:其一,恰恰是自然科學決定了世界圖景的基本特征,它們的分析可以說深入到了“事物的本質”的極深處;其二,自然科學的方法對概念的形成(Bearbeitung)提出了最高的要求,借助于它我們便能獲得精致無比的概念,達到無與倫比的精確性,因此它也就能夠最大程度地促進關于實在的斷言的終極意義的發現過程。

          石里克認為,他的上述斷言是有著充分的歷史根據的。在人類思想史中,那些意義重大的世界觀的轉變、人類對于世界的精神態度的重大轉變,總是和那些決定世界圖景的基本特征的深刻的、具有深遠影響的自然知識的進展一同發生并受到它的制約。比如,從托勒密的地心說到哥白尼的日心說的轉變在人們的心靈中引起了極大的震動,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世界觀,使人們認識到人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而只是宇宙的一份子。再如,達爾文的生物進化學說也曾極大震動和改變了人們的世界觀,改變(或加深)了人類對自身與周圍世界、與其他的存在物的真正關系的認識——人只不過是動物進化序列中的一個環節而已。如果我們考察一下西方哲學的發展歷程,我們就會發現它不僅始自于人們對自然的思考,而且它的每一個決定性的進展和每一個意義重大的轉變,也總是在與對自然的解釋關聯之中和數學精確性的氛圍之中發生的,事實上,也只有在這種關聯和這種氛圍之中它們才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柏拉圖哲學就與他的數學和科學素養密切相關,他甚至在他的學園的大門上寫下了這樣的著名警語“不懂幾何者不得入內”。持有與柏拉圖的世界觀正相反對的世界觀的德謨克里特也同樣具有很好的數學和科學素養,可以說,他就是一個數學家。而比他們稍后的亞里士多德更以“百科全書式的學者”而聞名于世,他的科學建樹絕不比他的哲學建樹遜色,現代科學的很多學科都源起于他的真知灼見。到了中世紀,哲學家們一般只關心怎樣去應用亞里士多德的原則,沒有作出什么創造性的哲學貢獻,而這恰恰是他們沒有進行獨立的自然研究、沒有進行科學概念的重新構造活動的結果。獨立的哲學活動在近代的再次覺醒和近代科學的崛起不僅僅是一并發生的,它們也不僅僅是同一個基本觀點的不同的表達,根本說來它們就是同一個過程。那個天才的時代的偉大的哲學家的名字是不能被排除于科學史之外的,同樣,那個時代的偉大的科學家的名字也不能被排除于哲學史之外。比如,可以正當地稱為近代哲學之父的笛卡爾同時也是解析幾何的創建者,他的著作不僅是哲學史上的經典之作,同時也是不可多得的科學巨著。笛卡爾自己就曾經說過:“對于我來說,一切事情都變成為數學的了”。在斯賓諾莎那里,數學—科學的精神可以說構成了他哲學研究活動的驅動力和源泉,這一點甚至從他的寫作風格上即可看出。近代哲學的另一個主要代表萊布尼茨同時也是一個數學家和物理學家(他和牛頓共同享有微積分發明者的榮譽),在其卷帙浩繁的著作中,他向人們充分地證明了下述真理:精確性精神是哲學活動的父親,對自然的思考是它的母親。在康德哲學中,對自然的思考也占有至關重要的地位。一般都承認,他的整個哲學的中心是《純粹理性批判》,而在這部不朽之作中康德所做的事情不過是努力澄清牛頓的自然科學系統的基本概念,以期達到對時間、空間、實體和因果性等概念的真正意義的體認和切實的把握,并由此而勾勒出一個世界觀的基本輪廓。康德曾寫過許多專門的科學著作,其中關于太陽系起源的《普通自然史和天體理論》(AllgemeineNaturgeschichteundTheoriedesHimmels)在科學史中占據著很重要的地位。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說,如果康德不曾具備他所具備的良好的數學—自然科學素養,那么他的哲學就不復存在了。最后,石里克斷言,在哲學史中是不存在他的斷言的反例的。這里,也許有人會說,休謨就是一個絕好的反例,在自然科學方面,可以說他沒有作出過任何貢獻,而在歷史科學方面他卻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在石里克看來,休謨并不構成他的斷言的真正反例,相反,恰恰是休謨的例子最為令人信服地證明了他的斷言的正確性。因為在休謨的哲學探究中,沒有一處與歷史的概念或歷史的方法相關,他并不是從歷史那里達到他的世界觀的。作為因果性概念和自我概念的批評者,他并沒有探究歷史過程的任何因果性(他那個時代的其他人沒有談論過這種因果性),也沒有研究過歷史的個體的概念。他的一切例證和思考的材料都取自于物理學和心理學,而后二者則可以說分別企圖以精確的概念去把握外在的和內在的自然。因此,作為歷史學家的休謨也是從自然科學的方法中獲得其哲學的刺激力的。另外,人們也許還會將蘇格拉底抬出來作為石里克上述斷言的反例,因為眾所周知,蘇格拉底是以“自然思考的敵人”而聞名于世的。但石里克認為,即使蘇格拉底也不就構成了他的斷言的反例,因為他也是非常欣賞數學的,而他之所以不滿意于當時的自然哲學,恰恰是因為在他那個時候人們還不能用精確的概念處理宇宙問題。他為自己確立的終身目標就是努力用精確的概念去認識人的本性。

          石里克的上述斷言——自然科學在我們的世界觀的形成過程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是作為對狄爾泰、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等人的觀點的反對而提出的。狄爾泰、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等人之所以將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截然割裂開來,其中心目的就是為了強調自然科學的世界圖景的片面性、不完全性、浮表性。在他們看來,哲學更應(甚至只應)從所謂的精神科學中吸取營養或材料,在我們的世界觀的形成過程之中,只有精神科學所提供的知識才具有決定性的發言權。對這些觀點,石里克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批駁。

          第一,在第二部分我們已經看到,精神科學中所包含的真正知識和自然科學知識本質上說是一樣的。因此,就與世界觀的相關性而言,我們至多可以問:通過對精神科學的程序的分析,我們是否可以獲得全新的結論,而且這種結論是否比通過對自然科學概念構造的分析所獲得的結論更為深入?對這個問題石里克給予了斷然的否定性回答。比如,通過對現代物理學理論的基本概念和命題的義意義的分析,我們獲得了關于實體、空間、時間、因果性等概念——任何一種世界觀都要以它們為構成材料——的更為深入的理解。但在歷史學科中,我們卻找不到能夠與此相媲美的事實。

          第二,按照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的觀點,歷史的文化科學所關心的只是確定一次性的事實,而自然研究者所感興趣的則是一般的規律。石里克認為,在某種特定的范圍內,我們當然可以這樣說。但他同時認為,正是歷史的文化科學的這個特點使得它們不可能在世界觀的形成過程中起到什么重要的作用,因為世界觀的大大小小的特征都只是由世界圖景的一般特征、由制約著事件的規律決定的。一個單個的日期、任意一個特定的個體(即使他是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人物)是絕對不能在世界觀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只是通過在他身上所展現的一般規律,他才具有了某種世界觀意義。世界觀只與“本質”相關,而個別的東西的本質是通過它所服從的一般規律的展示而給出的。由此,我們可立即引出如下結論:只有自然科學才向我們提供了構建世界觀的材料。相反,精神科學的方法則在世界的個別的多樣性面前止步不前了,它們的目標不在一般,而在于個別。

          與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相反,有一些哲學家認為,即使歷史科學也以建立一般的規律為旨歸。但石里克認為,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能因此就說歷史科學在世界觀的形成過程中有什么區別于自然科學的獨特作用。因為每當歷史科學企圖建立一般規律的時候,它們就必須在它們自己的領地之內使用自然科學的思維方式——它們必須把歷史事件看作是自然的過程,必須努力把它們看作是一個由諸多原因和諸多結果組成的混合體,并且努力從來自于氣候和環境方面的物理的影響以及來自于領導者的心理方面的影響推斷出各民族的命運。

          第三,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之所以認為在構建世界觀的過程中只有文化科學才具有決定性的發言權,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認為只有文化科學才從價值評估的角度考察事物或事件,而世界觀當然是價值評估的結果。但石里克認為,價值評估上的考慮并不能向人們提供任何世界圖景,它至多能夠對一個已經存在的世界圖景的價值進行評估,因為只有理智才能描畫這個圖景,可以說理智按其本質就是一種描畫能力。而為了盡可能精確地描畫它,理智就必須使用那些被稱為自然科學的東西,并且為了達到最大程度的一般性,它還必須使用數學的形式。正因如此,說自然科學的世界圖景是片面的、不完全的,在借助于它構建世界觀之前我們必須用精神科學的世界圖景對其加以補充、甚至于加以取代也就無意義了。同樣,說存在一種自然科學的世界觀和一種精神科學的世界觀也是無意義的,我們甚至都不能說存在著一種科學的世界觀和一種非科學的世界觀。正確說來,只存在唯一的一種世界觀,它是經由如下途徑而形成的:對理智借助于自然的知識所描畫的世界圖景進行哲學的解釋。

          四、結論

          眾所周知,在人類文明發展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并不存在什么明確的科學門類之分,也不存在哲學和科學之別。在那時,科學是統而為一的。后來,隨著人類認識的廣度和深度的不斷擴展,不同門類的具體科學相繼獲得了“獨立”地位。由于個人精力的局限性、研究興趣的不同,等等非本質的原因造成了研究分工的不同。正是這種分工的不同致使一些人認為在不同門類的科學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狄爾泰、文德爾班和李凱爾特等人則更欲從理論層面上將這種區別進一步強化并固化為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的兩相對立。對于這種觀點,許多哲學家都作出過尖銳的批評,維也納學派的成員更是不遺余力地抨擊過它,并力圖以“統一科學綱領”與之相抗衡。但除石里克外,該學派的其他成員并沒有意識到應該為自己的觀點尋找深層的理論根據。石里克雖然沒有象卡爾納普等人那樣具體地實施過“統一科學綱題”,但他通過他的形式和內容、認識和體驗的雙重區分為之提供了深層的理論根據。

          參考文獻

          [1]李凱爾特:《文化科學和自然科學》,涂紀亮譯,商務印書館(1986)。

          [2]MoritzSchlick,‘FormandContent’,inPhilosophicalPapers,Vol.Ⅱ,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79).

          [3]MorltzSehlick,TheProblemsofPhilosophyintheirInterconnections,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7).

          [4]MoritzSchlick,“Erleben,Drkennen,Meatphysik”,inKant-Studien31(1926).

          [5]MoritzSchlick,“PhilosophieundNaturwissenschaft”,inErkenntnis4(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