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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狀況備受社會關注,上級部門對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來嚴格,但鄉鎮政府在財政、財務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現象。要做好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充分發揮鄉鎮在經濟建設中的主戰場作用,多管齊下,共同努力。
關鍵詞:鄉鎮;財政管理;對策探析
鄉鎮是基層政權組織,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的好壞,對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維護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來,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狀況備受社會關注,上級部門對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但鄉鎮政府在財政、財務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現象。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財政收不抵支,負債運行的問題和困難,是每一個財政工作者必須思考和解答的課題。筆者對此展開探討。
一、鄉鎮財政管理存在的問題
1.財政預算約束不嚴格。從近年來審計反應的情況來看,鄉鎮在預算批復、調整及執行過程中仍存在違反《預算法》的行為。表現為預算編制不科學。實行“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專項經費按實際”的方法,預算既不全也不細,操作性不強,資金分配不透明。鄉鎮其他收入未完全納入預算,大量預算外資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預算調整不規范。有些鄉鎮追加預算沒有嚴格履行報同級人大審批的程序,超出預算部分脫離了同級人大的監督。
2.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由于政府部門在支農項目管理上體制不順,職能交叉,導致鄉鎮專項資金管理分散,情況不明。尤其是對項目多、資金量大的鄉鎮,未按規定對資金實行專項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經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項目之間互相調劑、擠占,很難有效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此外,對專項資金支出的監督突擊性檢查多,且對發現的問題沒有具體的處罰和整改措施,使監督流于形式,致使鄉鎮普遍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和代管資金的情況。
3.財務管理機制不健全。鄉鎮政府機關財務管理模式五花八門。有的是財政所做賬,有的是經管站做賬,有的整個鄉鎮政府機關一套賬,有的卻多達四套賬。鄉鎮財務人員的分工不科學。有些財政所長既是所長,還是會計兼出納,有的鄉鎮一年做一次賬,出納成了事實上的兼職會計,內部管理控制基本失效;有些鄉鎮財務人員更換頻繁,手續交接不清,造成財務管理混亂。
4.鄉鎮財政收支矛盾突出,負債現象嚴重。目前,大部分的鄉鎮在農村基金會、財政周轉金、商業銀行貸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數額大、沉積多、償還難的沉重的債務負擔。一是有的工程項目缺乏科學論證,沒有因地制宜,沒有可行性研究,結果一些企業效益不好、長期拖欠,資金收不回來;二是有的鄉鎮盲目搞建設,不根據本鄉鎮實力、財力、借錢上項目;三是個別鄉鎮機構臃腫、人員過多、入不敷出,靠借款來維持日常的費用開支。
二、鄉鎮財政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體制運行缺陷,沒有約束機制。缺乏綜合預算管理意識,預算管理不規范,預算約束力弱化,預算編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預算編制粗糙。
2.經濟利益驅動,法制觀念不強。財務收支活動不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導致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3.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嚴密,監督機制不完善。目前許多鄉鎮沒有制定規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約束。不少鄉鎮在財務收支審批程序、支出憑據的審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行等環節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一些財會人員未能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4.鄉鎮領導和財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鄉鎮領導和財務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缺乏培訓教育,部分鄉鎮的財會人員崗位變換頻繁,影響了工作開展。
5.個別部門對鄉財信息化管理存在虎頭蛇尾現象。個別部門未能繼續對鄉財信息化建設方面給予經濟和人員的大力支持,后續管理不夠。
三、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對策建議
隨著經濟的發展,基層財政職能日益強化,地位愈加重要,作用越來越大。要做好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充分發揮鄉鎮在經濟建設中的主戰場作用,多管齊下,共同努力。
1.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推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模式。按照公共財政的管理要求,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通過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實行“鄉財縣管鄉用”或“鎮財縣管鎮用”,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收支行為,強化財政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1)對實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的鄉鎮,堅持“五不變”原則。一是預算管理權不變。鄉鎮財政所負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本級預算。二是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三是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程序按各鄉鎮目前實行的審批制度執行。四是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五是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2)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治理方式。一是預算共編。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二是賬戶統設。統一開設鄉鎮財政收支賬戶,各鄉鎮財政所按縣財政局的批復在鎮金融機構開設“國庫基本結算戶”、“工資專戶”、“非稅收支專戶”等財政銀行專用賬戶,辦理鄉鎮財政資金的收支業務。三是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稅收收入全部上解縣級庫,納入預算管理,鄉鎮收取的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直接繳入縣財政專戶,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支出由財政專戶撥入鄉鎮財政收支賬戶,以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進行分配。四是采購統辦。即鎮采購支出凡屬集中采購范圍的,由鎮提出計劃和申請,報縣財政局審核后,交縣政府采購辦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采購資金從“財政專戶”直接撥付給縣政府采購辦或供應商。五是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財政票據,鄉鎮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票據由鎮會計核算所到縣財政局領取,發給各預算單位使用,嚴格實行“限量領用、定期核銷、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辦法。
2.完善制度、夯實基礎。制度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基礎。要完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鄉鎮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專項資金收支管理、工程項目管理、負債資金收支管理等專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等工作,規范理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