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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社會因素;醫方因素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衛生資源配制不合理、全民醫療保險體制的不完善、立法的不完善、利益的驅動、醫學科學技術的局限、現代醫學模式已經從傳統的生物心理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轉變、社會發展和國家社會保障發展相對滯后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綜合國力不斷增強,經濟和社會文化得到長足的發展。進入新世紀后,我國處于經濟建設的重要時期,機遇與挑戰并存,需要有一個和諧的大環境的支持。但是近些年來,我國的醫患關系呈現出不斷激化的趨勢,這不僅影響到我國衛生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問題,若處理不當,也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大局。分別從社會、醫方、患方、輿論四個方面來揭示醫患關系緊張的原因。
關鍵詞:醫患關系;緊張;成因
1社會因素
1.1衛生資源配制不合理
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社會發展和國家社會保障發展相對滯后,再加上新藥品、新醫療技術和新設備的引進使得醫療費用大幅度上漲。雖然衛生主管部門已作了多方面努力,但仍然有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藥,矛盾直接轉化成醫患沖突,醫院成為沖突的發生點。政府醫療衛生支出占GDP的比重,發達國家一般是在5-7%,美國2003年為16%。2003年中國衛生總費用(包含政府支出、企業支出和個人支出)雖已達到GDP的5.42%,但中央財政投入的衛生經費和公費醫療僅占衛生總費用的15.2%,社會衛生支出占26.5%;居民個人衛生占58.3%。來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WHO的一份合作研究報告表明,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從總體上講是不成功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煮成了“夾生飯”:患者不滿意、醫院不滿意、政府不滿意。目前,中國醫療服務費用的增長速度已經快于人均收入的增長速度,超過了居民的經濟或心理承受能力,醫藥衛生消費支出已經成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費,導致社會普遍反映“看病難、看病貴”。根據衛生部2004年年底公布的“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主要結果”,過去5年,城市居民年均收入水平增長了8.9%、農村增長了2.4%,而城市、農村的年醫療衛生支出則分別增長了13.5%和11.8%。我國的衛生總費用從1980年的143.2億元急速上漲到2003年的6623.3億元,在這飛漲的衛生費用構成中,政府衛生支出從36.2%下降至17.2%,社會衛生支出從42.6%下降至27.3%,個人衛生支出卻從21.2%劇增至55.5%,甚至在2001年一度達到60.0%。高收入人群覺得自己有錢卻難以得到高質量服務,中等收入的人群抱怨醫療保險、醫療服務不足、不便,低收入人群甚至悲慘到沒錢就醫、在家等死。幾乎招致各個社會階層都不滿意。作為社會醫療服務鏈的終端的醫院首當其沖地成為群眾報怨的焦點。
1.2全民醫療保險體制的不完善
縱觀近年的諸多醫療糾紛,絕大多數都是由于醫療費用以及治療效果與患者的預期療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從現代醫學發展程度而言,治療效果只是一個概率,正如現在天氣預報的降水概率一樣,也就是說,盡管醫生盡心盡力去治療每一個病人,仍有一定比例的病人盡管付了同樣的醫療費用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達到滿意的治療效果,這一情況在國內如此在國外也是一樣。即使在醫學高速發展的今天,國內外一致承認的疾病確診率僅為70%,各種急癥搶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一80%。所以,對于花費了高額醫療費用的患者,如果沒有滿意的療效,難免會有一些想法。那么,在發達國家為什么醫患關系沒有如此緊張呢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患者無須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在一些發達國家由于有健全的全民醫療保險人無需支付高額的醫療費。比如,日本每個月只需交1100日元(約合70多元人民幣)的醫療保險金,看病時就只需支付15%的費用。如果看病一分錢都不用付,或者支付其中一小部分,一次治療療效不好,再接著給你免費或低價治療,醫患矛盾就會小的多;另外就是出現了糾紛其表現形式主要表現不是在醫患之間,而是由相關的保險公司來處理。在我國,過去由于有公費醫療,加之昂貴的進口藥品、設備少,病人不用自己支付高額的醫療費,醫生的職業道德意識強,醫患關系也就沒有如此緊張。當今城市享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口比例為30.2%,公費醫療為4.0%,勞保醫療為4.6%,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占5.6%,沒有任何醫療保險的44.8%;農村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口比例為9.5%,各種社會醫療保險占3.1%,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占8.3%,沒有任何醫療保險占79.1%。換而言之,近八成農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即全國近3/4的人口在遭遇疾病風險的時候無法得到政府的扶持。并且城鄉之間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利用衛生服務有明顯差異,城市或農村不同人群之間衛生服務利用的差異有擴大之勢農民缺乏基本醫療服務保障,生產能力的再生產受到嚴重制約,沒有生產能力就更沒有能力購買相應的醫療服務,這樣形成惡性循環。于是便出現了今日醫療水平日趨先進的大背景下,“小病扛、大病拖”、“不怕窮、就怕病”的心酸。同樣老百姓抱怨的仍然是醫院和醫生,因為是醫院從老百姓腰包里掏錢。
1.3立法的不完善
立法的不完善是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之一。醫患糾紛處理法規的分歧和爭議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和諧醫患關系的建立。從國務院2002年9月1日實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4年來的情況看,我國處理醫療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原則性太強,不易操作,仍需要不斷完善和補充。如“醫療事故”的概念,目前在醫療系統和法院之間仍存在嚴重的理解歧義。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對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屬于醫療機構舉證責任倒置范圍的司法解釋對醫療機構賦予的責任過重,擴大了醫療機構的賠償責任。同時,我國在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方面不健全,醫療風險基本上全部由各個醫療機構自行承擔,這樣醫患沖突的對抗性就加大了。
2醫方因素
2.1利益的驅動
醫護人員的報酬偏低,付出的勞動遠遠超過獲得的相應報酬。由于我國在歷史上長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醫療被列入福利性行業,醫務人員肩負起部分本應由政府承擔的社會責任。與同等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相比,醫務人員的精神壓力大,需要不斷更新知識,體力和時間支出較多,還要值夜班,夜班的費用很低,節假日還要堅守崗位,不能與家人團聚,沒有太多屬于自己自由支配的時間,付出的勞動遠遠超過獲得的報酬。
醫生是一個社會人,同時也是一個經濟人,必須在整個社會中求得生存和平等競爭,醫務人員的高技術、高投入、高付出、高風險和回報的落差太大。
2.2醫學科學技術的局限
醫療技術的局限性,已經成為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醫學是一門經驗性很強的科學,在醫患糾紛中,由于技術原因出現的誤診及誤治的比例也高過64%以上,在所有醫療糾紛中,技術事故平均占有18%以上。醫療領域中充滿著未知數和變數,加上醫務人員的醫療技術也存在差異,即使在醫學飛速發展的今天,國內外一致承認確診率也只有70%左右,各種急重癥搶救成功率在70~80%左右,相當一部分疾病原因不明、診斷困難、甚至有較高的誤診率、治療無望。醫療對象是千差萬別的復雜體,有社會屬性,也有自然屬性,就是一些常見病、多發病在有些人身上也出現向復雜性轉變的可能,這就是醫學的無奈。
2.3醫生對醫學模式的轉變沒有完全適應
現代醫學模式已經從傳統的生物心理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轉變。現代醫學模式使人們認識到發生疾病的原因除了生物學因素外,還有個人行為與心理因素等,不能只看到單純生物學因素,而看不到人的存在,看不到人的生存和發展所依托的廣闊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把病人當作零件損壞的機器是不正確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將醫學認識的客觀性和主體性相分離,不注意待人的思維方式,將不利于醫患之間建立和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