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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標志認證與低碳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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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標志認證與低碳經濟發展

          一、低碳標志認證機制構建

          1.構建組織機構保障機制。構建完善的組織機構是低碳標志認證制度建設和實施的有力保障。促進低碳標志認證制度建設和實施的組織機構包括管理機構、被授權機構以及咨詢與研究機構。

          (1)明確管理機構。確定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確立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指導性原則、提出評審低碳標志產品種類建議和低碳標志產品標準草案、制定低碳標志產品標準、公布制度實施規則和標志樣式格式、管理被授權機構、組織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監督檢查等。

          (2)確定被授權機構。在相關部門授權下,選擇或者建立被授權機構,主要負責低碳標志的注冊、核驗和公告工作。低碳標志認證的實施過程由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被授權機構具體承擔,對每一家申請認證的企業都要進行現場檢查、產品抽樣、產品檢測等工作,并要求企業建立低碳標志保障體系,以保證產品能持續穩定地達到低碳標志標準的要求,對低碳標志標準每隔一段時間進行一次評估,以確定低碳標志標準的有效性。

          (3)設置咨詢與研究機構。咨詢機構應該是一個對外的窗口,主要是為提供低碳標志認證實施情況的咨詢服務,特別要建立一個使全部商品生產者以及服務提供者了解或獲取低碳標志認證實施資訊的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研究機構主要是負責選擇低碳標志產品種類、起草技術報告和產品標準草案,向管理機構提出建議。

          2.健全低碳標志機制的法規框架。合理地確定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法律法規框架,對制度設計具有先導性意義和最后保障作用,并對現實環境行為以及社會意識產生深刻影響,有利于該制度效益的發揮和制度目標的實現。

          (1)制定專門法律法規。建立低碳標志認證制度單純依靠國家的宏觀政策是不夠的,制定低碳標志的管理辦法或專門立法是當務之急。積極制定“低碳標志產品管理條例”或“低碳標志管理辦法”,對低碳標志認證制度進行全面、統一的規范。“低碳標志產品管理條例”或“低碳標志管理辦法”中需要對低碳標志的基本概念進行嚴格、科學的法律界定,明確低碳標志的種類及范圍,并且對低碳標準、產品目錄、標志樣式等事項做出詳細規定,其中低碳標準的制定對于制度建設至關重要。

          (2)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現在已有的環境法律、法規很大一部分仍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其計劃經濟的特征已明顯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相適應。因此,需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環境與資源管理相關內容進行規定。在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下,強化低碳發展的力度,為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全面實施提供現實可行的環境法律保障。完善清潔生產和政府綠色采購相關規定,以低碳標志認證推動企業清潔生產,推動政府綠色采購。

          3.構建科學的認證機制。確定認證過程是整個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核心,即認證機關應對符合特定環保要求的產品和企業,依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對產品或企業進行認證的過程。低碳標志認證的基本流程可以借鑒環境標志認證及綠色食品認證的經驗,基本流程如下:具備申請條件的企業向被授權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書,由產品辦公室初審,被授權機構做出實質審查,并根據企業申請材料、產品檢驗報告撰寫評價報告,提交技術委員會審查,被授權機構收到技術委員會審查意見后,匯總審查意見,批準認證,并由被授權機構頒發證書并公告,才能獲得低碳標志產品生產企業資格。

          4.構建低碳標志的認證監督管理機制。在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實施過程中,監督管理是很重要的環節。選擇合適的監督管理方式,如司法監督、社會監督等,對低碳標志認證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1)監督管理機制的內容。低碳標志認證過程中存在許多需要監督的環節。

          1)對企業的監督。每年對申請認證的企業都要進行現場檢查、產品抽樣和產品檢測等,評估其低碳指標的達標程度,以確定低碳標志產品標準的有效性。

          2)對被授權機構的監督。為了依法約束權力、防止權力的懈怠與濫用,所以通過規定行政和法律手段來實現對被授權機構認證權的監督。

          3)對低碳標志的監督。強化法律責任是保障低碳標志認證制度實施的重要一環,應分別規定對未按規定標注低碳標志、未備案低碳標志、使用的低碳標志樣式和規格不符合規定要求以及偽造、冒用、隱匿低碳標志等行為的法律責任及相應處罰。

          (2)監督管理的實施方式。監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有:

          1)司法監督,即被授權機構每年不定期檢查。被授權機構不定期地深入已通過低碳標志認證的企業實施檢查,對照企業的各種低碳標志產品標準和工藝手冊,逐步檢查其落實情況。

          2)社會監督,即公眾參與。由于低碳標志是一項由市場驅動的環境保護措施,低碳標志認證的關鍵在于消費者行為的改變以及企業藉此獲取的市場份額,因此重視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對低碳標志認證的參與。在低碳標志產品標準的審查階段,應該及時公布審查的內容,以便公眾的監督。

          二、實施低碳標志認證的行動策略

          1.開展試點示范。目前,鑒于中國關于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研究剛處于起步階段,低碳標志認證機制的真正建立還需要長時期的努力,如何研究出合理科學的方法將產品生命周期中溫室氣體排放量衡量出來還有待進一步的探究和驗證。為了形成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案,應在建立理論模型的基礎上,開展實際的試點工作。另外,根據產品和企業的不同特性,選擇若干有針對性、有代表性的產品和企業開展試點研究,試行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為進一步實施推廣提供借鑒和參考。

          2.強化政府推動作用。從國外經驗看,環境標志和能效標識制度的有效實施,政府支持是關鍵。落實資源與環境保護政策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提供諸如激勵、稅收、補助、低息貸款等一系列的優惠政策,這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溫室氣體減排的初始動力。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從經濟、計劃、技術、物價及金融、工商、稅務等方面制定相應的傾斜政策,給予經濟激勵,支持低碳標志認證制度推行,如對生產低碳標志產品的企業實行貸款優惠、降低低碳標志產品的各種稅收、增大企業的利潤留成,促進低碳標志認證制度全面推行。推行政府綠色采購政策,隨著市場放開程度的逐步深入,政府采購市場必將進一步開放,將低碳標志產品列入政府采購清單中,通過政府采購市場的巨大拉動作用,為低碳標志產品提供巨大的市場空間。

          3.推進國際合作與交流。要盡快縮小與國外發達國家之間先進低碳技術方面的差距,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通過共同研發、溝通交流等方式提高國內的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促進低碳標志認證制度的發展。及時了解掌握國外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相關低碳標志產品標準、技術法規以及低碳標志的發展動態,主動吸收他國的先進技術和經驗。這不僅有利于出口,還可利用別人的技術及限制措施發展自己。積極加強與國外低碳標志的互認工作。隨著全球低碳經濟發展,應高度警覺產品的低碳問題會成為新的國際貿易壁壘。

          4.加強宣傳教育及公眾參與。民眾的行為方式和消費選擇,是企業生產的方向盤,也是政府決策的指南針。因此,只有通過宣傳教育,使人們認識低碳標志,了解低碳標志產品的優勢,才能從根本上轉變他們的行為意識,逐步達成關注低碳消費行為和模式的共同意識。充分利用現有的環境保護宣傳途徑,爭取社區、街道、居委會等各方支持與參與,把低碳標志宣傳滲透到社會各領域,圍繞著提高公眾意識和低碳消費意識,逐步將溫室氣體減排和節能環保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日常生活中。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作用,努力實現中國低碳標志的宣傳。

          作者:張華單位:潛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