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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國加入WTO后,我國屢次遭受反傾銷,目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遭受反傾銷次數最多的國家,為此我國也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紡織品做為我國出口的重要產品,也是遭受反傾銷較為嚴重的一個行業。
筆者認為我國是一個紡織品出口大國,為保證紡織品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我們應該對紡織品的反傾銷問題給予充分的重視。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規避我國紡織品遭到反傾銷,以使我國紡織品行業能夠更好、更快的發展。
本文以國際貿易理論和WTO反傾銷協議為指導,運用定性分析和實證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評介了入世前后我國紡織品遭遇反傾銷的情況,剖析了我國紡織品遭受反傾銷的原因,提出了避免我國紡織品遭受反傾銷具體的對策。
關鍵詞:WTO;紡織品;反傾銷;
1、反傾銷概述
傾銷和反傾銷是國際經濟發展的產物,商品跨越了國界,傾銷就成了企業獲得海外市場的一種手段。自第一次產業革命后英國成為“世界工廠”利用傾銷開拓海外市場開始,傾銷至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證明一國商品對另一國傾銷需要三個要件:傾銷的存在,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的存在,以及上述的傾銷和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針對反傾銷的特點,筆者認為所謂反傾銷就是國際貿易中進口國為了保護本國相同產業的利益,有效遏制出口商向進口國傾銷其商品的行為,進口國針對出口商的傾銷產品而采取的措施,多以征收反傾銷稅為主要手段。
2、入世后中國紡織品遭遇反傾銷的情況分析
自從中國加入WTO后,中國制造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就遭遇越來越多的反傾銷調查,中國產品受到越來越多的反傾銷抵制。根據一份來自WTO的年度報告表明:200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全球149項反傾銷案中,中國的出口貿易受到了27項調查,占世界總數18.12%。其中紡織品反傾銷案件日趨增加,特別是2002年以
來,中國紡織品在全球遭受到的各種貿易壁壘數量之多、涉及面之廣都是前所未有的。
目前中國己經取代日本和韓國成為歐美反傾銷案的主要目標,由于歐美對華反傾銷具有示范效應,其他國家也紛紛加入對華反傾銷陣營,案件數量已呈不斷增長趨勢。
據統計,發展中國家的反傾銷比例則由原先的不到3%,速升至40%,南非、印度、巴西、阿根廷等都較多地啟動了紡織業反傾銷調查程序,成為我國反傾銷工作中的新難點。
2、1、歐盟:對華設置貿易壁壘的“主力軍”
中國與歐盟的紡織品出口量在世界紡織品出口總量中均名列前茅,二者的紡織品出口既存在著競爭關系,又有著互為市場的合作關系。目前歐盟是我們國家紡織品服裝的一個重要銷售市場,且近年來出口量增幅較大。據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提供的數據,2003年中國紡織品服裝對歐盟出口達到86.27億美元,與2002年相比,同比增長
34.4%;2002年與2001年相比,同比增長23.3%。歐盟市場一方面離不開中國的紡織服裝產品,在另一方面擔心中國紡織服裝產品對本國的產業產生沖擊。因中國部分產品出口增速過快,且價格大幅下降,歐盟產業界和其他第三國產業界出現恐慌,紛紛游說歐盟委員會,要求對中國產品采取反傾銷和保障等貿易保護措施。
1、歐盟是對我國產品提出反傾銷指控的“領頭羊”
歐盟是當今世界上使用反傾銷措施最多的經濟體之一。在對我國產品提出反傾銷指控的國家和地區中,歐盟一直是“領頭羊”。我國遭遇的第一起反傾銷指控就源自歐盟。而且中國紡織品蒙受歐盟25國反傾銷制裁的案例可以說是持續時間最長、影響最大,也最具有典型性,就在不久前,歐盟在其官方刊物刊登通告,宣布對從中國
進口的部分滌綸長纖維服裝布料展開反傾銷調查。我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表示,本次涉及反傾銷調查的內地紡織廠家估計逾1000家,牽涉總金額達5.8億美元。高額反傾銷稅的繳納,將加大企業的出口成本,有可能導致部分產品被迫退出市場。
2、綠色技術壁壘提高進口標準
隨著世界貿易格局向更自由化方向發展,過去對我國出口產生重大影響的關稅、配額、許可證等將不再成為貿易歧視、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礙,取而代之的則是發達國家設置的“綠色壁壘”。如WTO的《技術貿易壁壘協議》(TBT)中的加工生產標準和環境成本問題、歐盟的紡織品生態技術標準,其中,紡織服裝是各國設置技術壁壘最多的商品之一。發達國家依仗其較高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生產檢測設備,以所謂保護環境和保障人身安全為目的,通過立法或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紡織品服裝出口。在紡織領域,主要存在著兩類“綠色壁壘”:一類是針對紡織品從纖維的培植或生產到最后廢棄物的處理整個生產鏈中對環境的影響所設置的壁壘,主要指要求企業建立、實施環境管理體制和
2.2、美國對中國紡織品的阻擊
近幾年來,中國紡織業對美國的依賴度不斷加強。據統計,中國出口服裝對美國市場的依存度高達20.14%。而且中國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出口仍將以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其中紡織品出口仍將是我國對美國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1998年至2003年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美國市場從46.99億美元上升到%.G9億美元,平均年增長
G.18%02004年5月,美國向我國進口紡織品服裝額度為1.38億美元,同比增長26.91%,這在美國經濟步入衰退邊緣,大多數國家與美國的貿易額銳減的情況下是極為罕見的。但中國紡織業在美國面臨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貿易摩擦陡然升級:
1、美國要求對中國紡織品出口重新設置限制
2002年9月,ATMI(美國紡織品行業協會向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對從中國進口的5種已經取消配額限制的紡織服裝產品針織布(類別222),手套(類別331/G31)、胸罩(類別349/G49)、袍服(類別350/G50)和行李箱(類別G70)重新進行設限。ATMI在中國加入WTO僅僅9個月、紡織品配額限制才取消了1/3的情況下,就急不可耐地向中國發難,這表明美國對中國紡織品出口的重大影響。2003年11月,美國商務部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CITA作出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針織布、胸衣、袍服三種紡織品提出磋商請求,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美國首次啟動對中國紡織品的臨時保障措施。
2、美國啟動“332條款”調查
就在ATMI剛剛提起對中國紡織品和服裝施行特別保障措施申請后不久,2002年10月1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應美國貿易代表的要求,展開新的一輪“332條款”調查,研究制定“紡織品出口國情況報告”。"332條款,,調查往往成為啟動未來的反傾
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的“先兆”,所以美國此次啟動的針對紡織品出口的調查,將會對2005年取消配額之后,美國針對“激增’)的紡織品進口可能采取的措施產生鋪墊作用。
3、美國在一些區域的優惠安排,使得中國紡織品對美出口受到不利影響:
其一是美國與加拿大、墨西哥簽訂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已經導致我國在美國紡織品服裝進口市場上的位置先后被墨西哥和加拿大超過,占有率從1996年的14.G%下降到9%左右。
其二是美國國會通過的加勒比法案和撒哈拉沙漠以南國家法案,使得這些地區對美紡織品服裝出口快速增長。
以上情況表明,美國并不想讓中國加入WTO后更多地得到紡織品貿易機會。
中國加入WTO已近三年,國外對華反傾銷趨勢呈現愈演愈烈之勢,反傾銷發起國家和地區由最初的發達國家開始向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延伸,并迅速燎遍全球。針對我國出口企業和出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案件接連不斷,我國已經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案件最多的國家,這些反傾銷案例無不使得中國企業國際化經營遭受重創,顯然,
中國已經是世界反傾銷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國對我出口產品的頻頻反傾銷已經構成了對我國經貿發展的實質性障礙。
3、我國紡織品遭受國外反傾銷的原因
3.1我國紡織品遭受國外反傾銷的外因
1、全球經濟不景氣,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盛行。
WTO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新經濟泡沫的破裂,世界經濟開始轉向低迷,貿易保護主義在世界范圍內逐漸抬頭。近10年來,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的貿易逆差不斷上升,于是歐美等國家不斷加強反傾銷的立法,擴大反傾銷的調查范圍,提高反傾銷稅的稅率,其目的就是用反傾銷來保護本國國內工業,目前對中國發起調查的絕對數量最多的是美國和歐盟,占總數的2%
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競爭力普遍增強,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而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后,傳統的貿易保護做法,如配額、許可證等非關稅措施受到嚴格約束,因而世貿組織允許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被廣泛使用,反傾銷成為實施貿易保護的主要手段。導致一些發展中國家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調查的數量明顯增長。
2、濫用WTO協議關于反傾銷的規定
反傾銷是WTO允許的保護本國產業的一種合法手段。根據WTO《反傾銷協議》,各國政府要對某個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不僅要證明某進口產品存在著“傾銷”,以及傾銷對進口國國內生產同類產品的產業造成了損害,還要證明該進口產品的傾銷和產業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進口國同類產業的損害是該進口產品的傾銷造成的”。不過,該協議并沒有具體對“傾銷”是否屬于不公平競爭作出具體判斷,而是為各成員國在能否采取反傾銷措施方面制定了規則。鑒于WTO協議已經明確限制
各國使用配額和許可證等非關稅壁壘來保護本國的產業,一些國家的紡織服裝行業在本國日漸失去行政保護手段,轉而尋求世貿組織所允許的包括反傾銷在內的貿易保護,此外,一些國家的產品結構與中國有很多相似之處,很容易造成市場沖突。
所以,反傾銷措施這一WTO允許的保護本國產業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國頻頻用來反對其他國家的不公平競爭。一些國家近年來不斷強化其反傾銷立法,降低傾銷的構成要件,擴大反傾銷調查的范圍。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濫用反傾銷措施具體反映在全球反傾銷案件的大量增加上。
3、社會政治因素的原因,導致濫用反傾銷來保護國內市場,緩解社會壓力。
反傾銷指控日益成為發起國內部政治斗爭在國際貿易領域的延伸。一國政府往往迫于國內政治壓力,特別是受進口產品沖擊大的利益集團和反對黨的壓力,才頂著外國政府貿易報復甚至是損害雙邊關系的壓力揮舞起反傾銷大棒。
另一方面,反傾銷訴訟己經成為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在全球市場上應對中國產品沖擊的一個重要法碼。從比較優勢理論來說,發展中國家較發達國家而言具有低勞動力成本的比較優勢,但是從實際情況看,由于資本沉淀和勞動力轉移等退出障礙的存在,一些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不愿退出勞動密集型產品生產,或者盡可能地延長退出時
間。這樣,在產業結構完成升級之前,需要政府提供某種程度上的貿易保護。中國出口產品價低、量大、廠商分散的特點,就很容易成為國外反傾銷訴訟的目標。事實上,很多中國產品遭受反傾銷制裁的案例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有跨國公司的影子,他們作為主訴方對案件的發起和最后裁決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總之,比較WTO成員國保護國內市場所能采取的幾種方式,反傾銷是最好用的。程序簡便易行,便于實施,能夠有效排斥進口又不易招致報復,因此被各國視為保護本國產業和市場的最佳辦法之一而被頻繁采用。
3.2我國紡織品遭受國外反傾銷的內因
1、中國經濟迅速崛起導致中外經貿領域摩擦加劇
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現了連續的高增長、低通脹的大好局面,這與周邊國家金融危機頻頻、世界經濟持續低迷形成了鮮明對比。中國目前已經成為世界上第4大貿易國家。由于中國產品出口的強勁增長,這些年來,中國對美國、歐盟、日本幾大貿易伙伴始終保持著大量的貿易順差;據國際外匯管理局公布的數據表明,2002年,我國國際收支經常項目順差354億美元,比2001年增長104%,2002年末我國外匯儲備2864億美元,比2001年未增加742億美元。中國成為世界上外匯儲備最多的國家之一,中國海關提供的最新統計數字顯示,2003年中美雙邊貿易額首次突破千億,達到1263億美元,其中,中同從美國進口額達到338.6億美元,出口約924.7億美元,中國對美國的貿易順差接近600億美元。2003年彌漫全球的人民幣升值呼
聲就是這種貿易摩擦的尖銳反映。所以中國經濟的快速崛起必然要改變傳統的國際經濟格局,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中國與傳統經濟強國在經濟領域的摩擦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反傾銷只不過是一種冠冕堂皇的手段而已。但是一些國家肆意擴大反傾銷調查范圍、降低調查立案標準,從而使中國成為國外反傾銷的主要目標國,嚴重影響
了中國出口貿易的發展和市場多元化戰略的實施。
2、中國企業在國際化經營中表現出來的低素質是主要內因
國外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在一定程度上也并非空穴來風。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國家外貿體制逐漸放松管制的情況下,一些中小企業也參與到國際化經營的大軍中來,根據我國在入世中的承諾,到2005年,大多數中國紡織服裝企業都有外貿經營權,這就意味著無論是在中國國內市場,還是在國際市場上,競爭毫無疑問
會達到一個新的高潮。由于競爭處于無序狀態,企業與企業之間互相拆臺、大打價格戰的“窩里斗’,現象層出不窮,這不僅使得所有中國企業難于持續經營,而且,給國外企業和政府以反傾銷的口實。近年來,隨著我國入世后紡織出口配額的逐漸取消,紡織服裝業在迅速發展同時,部分領域出現了投資過熱問題,盲目跟風現象廣泛存在,從而導致了大量的缺乏目標性的重復建設與盲目發展的市場行為。市場上因而出現了大量過剩產品,企業為了生存在其國內和出口的銷售策略上競相采取低價傾銷策略。
另外,從產品結構看,我國出口的多是勞動密集型的紡織服裝產品,產品的附加值相對偏低,易給進口國造成低價傾銷的印象。從市場結構看,我國主要是以歐美為目標市場的,出口過于集中,競爭激烈。此前中國的絲綢出門,因為打價格戰,把市場做
3、法律應訴不力
我國的相關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反傾銷應訴機制,專業人才遺乏,導致無力應對世界訴訟。我國反傾銷訴訟的被動與消極做法,易給人造成國外對華反傾銷易于成功的錯覺,結果往往不僅喪失了多年開辟的市場和利益受到損害,而且助長了有些國家肆意對華反傾銷的氣焰。直至90年代初,我國外貿主管部門開始組成
有關反傾銷法律的專門小組,國務院先后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1997年3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2002年1月1日)《關于中國出口產品在國外發生的反傾銷案件的應訴規定》以及《關于處罰低價出口行為的暫行規定》。無論從法制建設方面還是從人才方面,要適應國際貿易中的風云變幻,還需要我們的大量努力。
4、國際營銷謀略不足
我國企業的出口產品結構,經營思路存在一定的問題。我國紡織出口企業大多缺乏對國際市場的深入調研和總體把握,單純依賴低價戰略打入國際市場的居多,對非價格競爭手段重視不夠。一方面,一些出口企業由于急于成交,在本對進口國市場行情和價格水平真正掌握時,報價較低,易使進口方造成“價廉質劣”的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對進口國消費者風俗習慣的調查研究,不重視口味、款式、包裝等方面的改進和創新,往往使一些“好貨”賣不出“好價錢”,結果在客觀上給我國紡織品在國際貿易中留下“一等原料,二等加工,三等包裝,四等價格”的不良印象;再一方面,一些企業未能把握國際市場和進口國行情及時調整出口商品的價格和數量,致
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進口國,增大了對華反傾銷的概率。二、我國紡織品應對反傾銷的對策建議
4、我國紡織品反傾銷的對策分析
從長遠來看,構筑我國紡織品反傾銷防范應訴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協調配合。針對反傾銷存在的問題,具體可從以下凡方面著手:
4.1、完善我國反傾銷法律法規
我國目前反傾銷的法律淵源主要有兩個,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二是《條例》。中國是在1997年3月25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反補貼條例》。2001年年末伴隨著中國加入WTO,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自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國務院1997年3月2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反補貼條例》同時廢止。
如前所述,我國反傾銷法律法規與WTO協議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F就透明度問題作一簡要分析。透明度原則是WTO的基本要求之一,體現于WTO的各項法律規則當中。
可以預見,反傾銷作為WTO協議所許可的合法措施之一將會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傾銷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和濫用自由貿易的行為,為WTO協議所禁止:而濫用反傾銷措施也會導致貿易保護主義勢力大行其道,并損害進口國的國內消費者的利益。這與WTO協議的宗旨也是背道而馳的。因此,完善我國的反傾銷法律法規就是要有效地制止國外的傾銷行為,而不濫用我國的反傾銷措施,從而保護我國紡織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4.2、建立完善的反傾銷應對機制
在外國對華反傾銷指控愈演愈烈的狀況下,我國建立完善的應對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1、反傾銷呼喚中國政府角色到位
反傾銷問題不是個別企業的問題,它反映的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問題,往往影響一個國家整個產業發展。隨著中國對外經貿規模增大和經濟摩擦現象的增多,為防止和減少國外反傾銷造成的損失,我國很多對外經濟政策迫切需要重新審視和調整,我國政府及其出口商品管理部門和司法機構應認真總結經驗,深化體制改革,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1)抓住入世的機會,調整和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要充分發揮價值規律作用,使企業成為市場經濟真正主體,獨立承擔風險,使產品價格與商品價值直接掛鉤,建立起市場經濟的價格體系。特別重要的是要盡量減少由國家定價的商品種類,以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價格體系的早日建立。
(2)盡快理順企業產權制度,盡量減少和取消國家對企業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對現有的國有企業也要加快其股份制改革,并在理順國有企業產權制度的前提條件下,有效地從機制上割斷企業和國家在產權上的連接關系,從而為進一步減少和取消國家
對企業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創立良好客觀條件。
(3)盡快通過外交手段解決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不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是中國企業屢遭國外反傾銷制裁的重要原因,盡快敦促歐美等國家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是中國政府經濟外交中緊迫問題,至少應該力爭使得外國行政當局在每一具體的案件中給予大多數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待遇。
(4)積極參與WTO多邊談判,制定更加合理的反傾銷國際法規。目前,WTO第六條關于反傾銷規定給予世界各國反傾銷行政當局太多的“自由裁量權”,而這種“自由裁量權”是發達國家堵截發展中國家低成本產品的有效武器。
(5)重建中國產品出口秩序。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外貿經營權的逐步放開,大部分企業獲得了產品進出口權,這無疑有利于企業國際化經營,但是,它客觀上造成了中國產品出口秩序混亂的狀況。因此,制定相應的法規和管理機制,從制度層面上重構出口秩序、改善我國產品出口散亂差形象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其中,在政府的協調和引導下,強化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協調功能是一種現實的選擇。
(6)盡快建立起應對國外對華反傾銷的協調網絡。充分發揮我國駐外商務機構的作用,全面調研駐在國的反傾銷法律、法規,隨時跟蹤我國出口商品被進口國反傾銷機構立案調查的情況,并及時地將有關信后、傳遞回國,以利于國內反傾銷應訴協
調機構和行業商會及時組織相關企業積極應訴。
(7)強化應訴立法,加大獎懲力度。要把反傾銷應訴與出口管理手段結合起來,堅決落實“誰應訴、誰受益”的原則。有關部門應抓緊制定具體的操作細則,對積極應訴和勝訴的企業通過采用出口許可證、海關審價以及其他手段給予補貼和獎勵,對不應訴或在應訴中表現消極的企業給予處罰,直至取消其生產經營許可證、外貿經營權,以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
(8)加緊培養一批從事反傾銷應訴的專門人才。從我國的《反傾銷條例》生效至今也只有4年多的時間,因而不論是企業、政府還是進出口商會、各律師事務所等,都非常缺乏反傾銷專業人才。目前,我國在反傾銷應訴時,均聘請外國律師辦案,這不僅要付出高昂的費用,而且在應訴和抗訴過程中往往無法充分反映我方意圖,不利于維護我國的正當權益。為此,迫切需要從戰略高度出發,從現有的外經貿管理十部以及律師、會計師、經濟師隊伍中選擇一批經貿、法律和外語等方面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的優秀人才一,進行集中強化培訓,以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反傾銷應訴的專家隊伍,為構筑科學、高效的反傾銷應訴機制提供有力的人力資源基礎。
2、對于目前中國廣大的紡織服裝出口企業來說,主要應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有效的防范反傾銷的預警機制。其關鍵是培養熟悉國際反傾銷法律的人才,另外,企業內部要配置應對反傾銷的高效信息溝通體系,其中,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管理規范的會計管理基礎將有利于及時向外方提供“正常價值”資料,有利于保持主動,使企業在遭受反傾銷時,迅速調用有關產品生產、營銷的信息,以便于正確決策、迅速制定正確的應對措施。另外要經常瀏覽歐美國家商務部門的網站,如果某商品上了該網站“對中國進口商品重點監測”的名單,就說明黃燈亮了,就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做出準備,這個準備包括兩個層面:一、行業自律;二、在行業自律基礎上,如果遭受反傾銷,則積極應訴。
(2)重視情報搜集工作
做好市場調研,研究國外市場動向和容量,有目的地制定出口計劃,防止市場過于集中,尤其是要注意了解某些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工業界的動向,特別是針對一些國家重點保護的比較敏感的產品和涉及到國家經濟利益的產品,要根據進口國實際情況策略性的調整出口產品結構,做好合適的市場選擇。另外還要關注發達國家相關行業的“競爭條件”,即只要證明中國紡織服裝進口不是導致發達國家產業受損的主要原因,而是由于其國內的商業周期、供應短缺、消費者過度購買以及其國內制造商退出等其他原因造成等。另一方面,因為很多反傾銷調查是同時針對幾個國家(比如中國和越南)出口商的,如果我國出口的商品占美國進口數的主導比例,采取的措施就會和占很小比例的情況下完全不同。在我國出口數量比較少的情況下,則可以考慮暫時放棄該市場,以避免受到牽連;注重對印度、印尼、越南等國紡織業相關數據的搜集,包括其水電、人工、原料等各種成本費用和價格等信息,因為美國、歐盟等國家在反傾銷調查時往往認定我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要求按替代國的成本來確定出口價格。提前搜集這些信息可以做到有備無患,并且它也是我們提前實施價格調整策略的參照依據。
(3)加強與政府、國內同行以及非政府組織的合作
反傾銷是進口國和出口國之間的較量,因此,企業只有與政府,行業協會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通力協作才一能有效應對反傾銷案件,處于國際化經營低層次的中國企業尤其需要重視這個問題。中國企業必須聯合起來,一致對外,這樣做有兩個好處,其一是可以壯大聲勢,對調查委員會施加壓力;其二,可以降低單個企業單獨應訴的涉案成本。
(4)不斷學習和掌握斗爭策略才能處變不驚
跨國經營中的經濟摩擦問題要比國內復雜得多,反傾銷將是企業跨國經營過程中長期面對的問題,企業隨時可能面臨不同國家的指控,因此,企業要有長期斗爭的思想準備,只有通過在實踐中不斷加強對反傾銷法律和WTO規則的學習和研究
(5)與國外進口商保持密切聯系。此時保持該市場中我國出口產品的適當份額,進口商利益與我方是一致的。因此,與進口商結成統一戰線,可以對我國出口企業有相當的幫助,例如提高價格以規避今后反傾銷調查可能的影響,尤其在反傾銷調查過程的損害抗辯方面,我方也極需進口商的支持。
3、對我國紡織品而言,只有順應國際潮流,發展綠色紡織品,才能突破國際綠色貿易壁壘的障礙。對此,可采取以下對策:
(1)加強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保標志認證工作,引導紡織品出口企業獲得國際貿易“綠色通行證”。目前,國際上應對“綠色壁壘”最有效地武器是“雙綠色認證’,。簡單地說,就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管理標準IS01400體系認證和產品使用和回收過程中的環境標志,一旦獲得了這兩個綠色認證,就等于拿到跨越綠色壁壘的通行證。
(2)加強對國外綠色壁壘的研究。加強對國際及外國綠色準標準的研究,及時收集、整理、跟蹤國外的綠色貿易壁壘,建立綠色貿易壁壘信息中心和數據庫;反復認真研究主要貿易對象國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采取積極措施,打破壁壘,擴大出口。同時,認真總結國內外企業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經驗教訓,根據出口商品
的特點和擬進入目標市場的要求,制定打破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3)加快開發綠色(生態)紡織品。我國符合環保要求的紡織纖維原料及紡織品服裝生產,與發達國家相比,有較大的差距。環保(生態)型紡織品的開發,也是我國紡織產業較薄弱的一個環節。而打破綠色貿易壁壘,主要靠綠色產品的質量和水平。
因此,我們應該依靠科學管理和科技進步,提高綠色產品的質量和水平,爭取通過國際標準綠色認證或出口市場的綠色標志相互承認、相互協調,并通過簽訂條約、協議等從法律上保證該制度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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