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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社會改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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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社會改革管理

          中國的經濟改革引出的最重大的問題莫過於社會公正問題。奇怪的是,對於如此重大的問題,一向卻很少見到有人專門討論,特別是在經濟學界。在大多數討論中國經濟改革的文章著述中,連社會公正這個概念都很少有人提及,好象那根本不算什么問題,要么就是認為這個問題與經濟學沒什么關系。國內的<東方>雜志曾連續登出卞悟先生的四論公正至上的長文,精彩透辟,切中時弊,據說在一般讀者群中反應很強,但在經濟學界卻沒見到有多少呼應。這看來不僅僅是言論禁忌的緣故,因為在言論自由的海外,經濟學家們也很少觸及這個問題。異議人士(國內的和海外的)近些年來比較強調社會公正。也有一些有自由派之稱的知識分子提出不同看法,在李澤厚與劉再復提出的中國發展四程序中,社會公平被置於第三位。由於李、劉二人對他們的主張沒有給出多少說明和論證,所以令批評者難以著手展開深入的討論。不過從他們主張社會公平應當緩議緩行這一點來看,那反映了一種較為普遍的似是而非的模糊觀念,故而值得注意。我在<中國的經濟改革向何處去>與<評鄧>等文章中曾經用了不少篇幅討論社會公正問題。這里,我打算再對此作一專門論述,希望能引起更多的人們對這個問題的充分重視。

          讓我們先從綿陽工潮說起。

          1.誰有權解雇工人?

          最近,四川省綿陽市數萬工人,因所在企業突然宣布破產而失去工作,生活陷入困境,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示威游行。這種事或許已經不算什么新聞了。據悉,中共國務院總理李鵬在今年六月初國務院關於妥善安排企業下崗職工的會議上承認,全國已有一千三百多萬國營企業職工下崗待業,每天都有下崗職工集體請愿,包圍地方黨委的事件。

          對於國營企業下崗職工的抗議活動,有些人——尤其是一些為當局推行經濟改革出謀劃策的人——頗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國營企業虧損嚴重,不改不行,改革方法之一就是裁員或宣布破產,由此造成的大量工人失業實屬難免,這本是市場經濟的題中應有之義。若因此便向廠方、向政府施加壓力,那就有無理取鬧之嫌了。他們奇怪:為什么同是被解雇,合資企業、私人企業的失業者通常都很少找廠方糾纏,唯有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失業者卻要和領導爭鬧不休?有人干脆說,這些“國家職工”實在是讓“大鍋飯”和“鐵飯碗”給慣壞了,簡直成了“工人貴族”。不過這種批評很難令人信服。所謂“斯米克現象”就是一個反例。上海一家生產“斯米克”牌羊毛衫的國營企業,效益極低,有臺商前往洽談合資事宜,員工中風傳臺商可能裁員,於是大家干活都格外努力,效率倍增;後合資未成,臺商離去,該廠的生產效率頓時降回原樣。這再次證明了“桔生於淮南則為桔,生於淮北則為枳”的老道理。還需進一步分析的是,為什么同樣的一批工人,當企業是或變成是合資企業或私有企業時,他們可以比較坦然地接受被解雇的命運,哪怕失業後領取的救濟金更少;但是當企業仍屬國營性質時,如果要解雇他們,甚至僅僅是降低工資削

          減福利,工人們卻不肯善罷甘休,要向廠方或政府抗議?其實,工人們做的全對。道理很簡單,如果企業是合資是私有,你是雇主,我是雇員,雇主當然有權解雇雇員;然而,如果企業是國有,你廠長和我工人同樣都是企業的主人——或者同樣都不是主人,那么,我工人憑什么就該被你解雇?你廠長憑什么就有權力解雇我?有的工人說得好:“廠子又不是你家開的!”問題的癥結就在這里。好比兩人合伙做生意,為了工作之便,張三負責管理,李四做具體工作,如果兩人投入的資金相等,干活也同樣賣力,那么,不管生意遇到多大困難,張三和李四只能同舟共濟,張三絕對無權炒李四的魷魚。國有企業等於是全體職工干部合伙做的一個生意,整個社會主義國家等於是全體國民合伙做的一個生意,在其中,廠長和工人,政府首腦和普通百姓,他們之間的區別只是分工的區別,只要工人或百姓沒犯錯,廠長或總理就無權扣他們的工錢,讓他們失業。這層道理如此顯明,難道還需要更多的論證嗎?

          2.“六軍不發無奈何”

          我們完全贊成,中國的經濟必須改革。另外,我們也清楚地知道,雖然改革的目的在於增進全社會的利益,但是在改革過程中,難免有部分人的利益會受到暫時的損失。換言之,我們不得不為改革付代價。這不是改革的錯。認為改革會帶來社會代價的觀點是錯誤的。社會代價不是來自改革,而是來自舊體制長期積累的欠債。這筆欠債是非償付不可的,問題是,誰來付債?或者更準確地說,首先應該由誰來付債?

          昔日安史之亂,叛軍攻陷長安,唐玄宗在士兵保護下倉皇西逃。到了馬嵬坡一地,士兵舉行集體抗議,要求除掉楊國忠、楊玉環兄妹以謝天下。照理說,除不除掉楊氏兄妹對戰局并無影響。要擊敗叛軍,收復失地,還必須靠士兵們一刀一槍,浴血奮戰。士兵們絕不是舍不得打仗,但是,滔天大禍既然是你楊氏兄妹造成的,你們至今還高坐臺上,卻要我們當兵的去流血犧牲,天下哪有這個道理?“六軍不發無奈何”,到頭來,風流天子唐玄宗也不得不同意除掉楊氏兄妹,這樣,士兵們方肯一戰。那以後,玄宗的威信盡失,皇位也坐不穩了,不久後就傳位給了兒子。

          這是古代中國的例子。再講一個現代西方的例子。二戰結束之初,戰敗的德國經濟相當衰敗。駐西德的盟軍當局一度實行管制政策(包括管制物價)。西德的艾哈德政府則深信,唯有大刀闊斧地采用自由主義政策才可能促進經濟的復蘇與繁榮。這首先就需要開放物價,但是開放物價又很可能造成巨大的社會波動,它會使得許多民眾的利益受到暫時的損失。盟軍當局對應否采用此一措施疑慮重重。基於對形勢的深刻洞察,艾哈德政府毅然決定在一天之內開放物價,結果并未引起什么波動,西德民眾默默地承受了這一改革所帶來的暫時困難。這是因為,西德民眾不僅充分理解開放物價的意義,明白長痛不如短痛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他們知道,眼下的困難完全是當年希特勒政府作孽留下的遺產,艾哈德政府對此沒有責任。納粹政府既然已經灰飛煙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那么,對於它留下的種種惡果,大家除了咬緊牙關努力克服之外,還能怎么樣呢?舊政府的垮臺,了結了一大筆歷史爛賬。新政府沒有義務去支付這筆算不清、賠不盡的糊涂賬。所以人民不會去反對新政府,向新政府施加壓力。好比一家銀行破了產,老板自殺,新老板重打鑼鼓另開張,原來的老客戶們雖說倒了大霉,吃了大虧,他們總不會把氣撒在新老板頭上。

          3.關於“道德資本”

          今日中國的情況卻正好相反。舊體制分明是共產黨一手搞起來的,因此,改革舊體制所需的代價就首先應該由共產黨來付。這是世間最明白不過的道理。可是,中共自己非但不付任何代價,把所有惡果全部轉嫁到對此惡果毫無責任的民眾身上,而且還趁改革之機大發橫財;民眾不服氣,反要招致當局的鎮壓。這好比楊氏兄妹穩坐釣魚臺,還在那里命令士兵們流血賣命,還要把帶頭抗議的士兵抓來砍頭。這就好比銀行不倒閉,老板更不自殺,但他卻宣布不再償付客戶,而且背地里還把客戶的存款私分,同時還把前來質問的客戶扣上“暴亂”的罪名押入大牢。天下還有比這更不公正的事情嗎?

          不錯,為了有力的推行經濟改革,我們需要一個強勢的政府。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奈也認為改革需要強勢政府,但是,科爾奈堅決反對壓迫性的極權政府。他說,不論壓迫性的極權政府能夠實現怎樣的經濟成果,他都堅決反對為穩定化而付出這樣的代價。科爾奈根據Haggard和R.R.Kaufman的研究成果指出,那種認為壓迫性的極權制度更能有效地實行改革以及保持穩定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這就否定了中國的所謂新權威主義和新保守主義。我這里要補充的一點是,即便你同意借助於一個專制的政府搞改革,那么,你也必須要有一個新政權而不能依靠舊政權。舊政權必須讓位,舊政權必須為它過去造成的惡劣後果負責任付代價。唯有新政權才有足夠的道德資本去改革去實行新政策。正象“斯米克現象”所揭示的那樣,廠子若變成合資變成私有,工人們被解雇沒什么話好說,但若還是國營,當官的從不引咎辭職以謝天下,卻要讓千千萬萬的工人失業下崗,憑什么?

          4.“有血有肉的私人”在哪里?

          不久前,王小強發表文章,對科爾奈的私有化方案提出了深刻的質疑。科爾奈聲稱,改革國有企業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國有企業交到“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手中。話是不錯,可是,這些“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究竟在哪里呢?不知深淺的人也許會納悶:普天下難道不都是“有血有肉的私人”嗎?怎么會發愁找不到呢?其實,王小強的問題不是找不到真正的私人,而是找不到有資格的私人。

          記得王小強講過一段故事。在改革之初,中央采納了分田到戶和承包制的建議,農業生產頓時突飛猛進,頃刻土崩瓦解。於是,不少年輕的改革家們便以為,只要靠著一個“分”字一個“包”字,就可順利完成把共產制度私有化的偉大改革。一天,時任總理的帶著他們來到鞍山鋼鐵公司,問道:鞍鋼該怎么分怎么包?眾人望著這十里鋼城都楞住了,無言以對。

          能象分田到戶那樣,把鞍鋼平分給鞍鋼的全體職工——不,平分給全中國的全體國民嗎(國有企業屬於全體國民所有,因此每一個國民都該擁有平等的一份)?不能。因為這樣平分(哪怕是只分給鞍鋼的全體職工)的結果,導致了對龐大的、不可分的單位的肢解,等於是把大企業白白浪費。一塊大田分成十塊,田還是田;一部車床分成十塊,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基於同理,對大企業實行股份制也很困難,因為這很容易導致股份的過於零碎分散,到頭來沒有人會對企業的經營具有真正的興趣。這好比一萬個人共同沖兌雞尾酒。每個人都會想:如果別人都拿劣質酒,只有自己拿優質酒,到頭來只能喝到劣質酒,自己就吃了大虧;如果別人都拿優質酒,只有自己拿劣質酒,到頭來也能喝到優質酒,自己就搭了便車揀了便宜。這樣,盡管人人都對企業的增益十分關心——人人都想喝到優質的雞尾酒,但人人(起碼是大多數人)都抱著想占便宜,至少是不想吃虧的心理,不肯對企業的經營下十分氣力——沒幾個人愿意自己拿出好酒來沖兌,其結果必然是企業虧損——沖出來的雞尾酒一塌糊涂。除非有什么私人掌握了舉足輕重的股份,但是在眼下私有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誰又會有如此巨大的本錢買得起這么多股份呢?承包制一樣障礙重重,就算你允許承包者大量借貸,一定數目的底金總是要的吧。眼下還沒有這么闊氣的私人。把企業賣給外國人又如何呢?撇開其他問題不談,考慮到大中型國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作用,此舉無異於讓外國資本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其實施難度可想而知。

          5.一個明碼實價的官員私有化方案

          “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私人”是如此的難以尋覓,但只要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敢於“制度創新”,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其實也易如反掌。在所謂“太子黨綱領”(即“蘇聯巨變之後中國的現實應對與戰略選擇”)一文中,作者明確提出了以黨有制取代國有制的主張,只可惜黨員多達五千萬,人還是太多了。為什么不干脆把國有企業白白送給某些特定的私人呢?譬如,把鞍鋼的黨委會就變成董事會,整個鞍鋼從此就變成這幾個黨委成員的私人財產。一旦他們變成了真正的資本家,他們就會象真正的資本家一樣行事,企業的效益自然就上去了。國有企業私有化便一舉完成。

          早就有人指出,官僚資本是帶動中國經濟起飛的第一級火箭。不錯,我在<評鄧>一文中的“官商與官僚資本”一節里也曾指出官僚資本的種種消極作用,但深一步想下去便可發現,這種種消極作用,十之八九竟是由於官僚資本發展不徹底造成的!換句話,如果我們放手發展官僚資本,讓官僚資本充分合法化,那些弊病多半倒會自然消失。例如國有資產外流一事。向外投資本來是好事,但官商們向外投資卻常常是壞事,因為他們投資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洗錢。投出一億,回來五千萬,這看來是虧了血本,其實不然,因為先前那一億是國家的錢,回來這五千萬卻落到自己私人的腰包。正因為國有企業的資產并不屬於官僚私有,官僚們不能明拿只有暗取。在這里,虧的是國家,賺的是自己,何樂而不為?假如我們干脆同意把國有企業白白送給官僚,那么官僚們自然不肯去作這等虧本的投資。肥水不落外人田,整個國家的資產總額也就不會平白損失了。再說公款吃喝,極盡鋪張浪費之能事,你花一萬元請客,落進自己肚子里的頂多幾百元,但既然有公家報帳,不吃白不吃。如果廠長就是資本家,公款就是你的私款,誰還會去當那個冤大頭?如此說來,讓特權合法化,讓中共高官直截了當地變成大資本家,把國有企業干脆送給這批“真正有血有肉的私人”,改革中的種種困難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這么簡單易行的方案,這么立竿見影的效果,為什么沒有人提出,沒有人實行呢?我敢說,大多數人恐怕想都沒想過這樣的主意,因為它太離譜了!太不合理了!太說不過去了!不過也有例外。香港大學的張五常教授在八五年就曾經提出,“干脆使某些干部先富起來,給他們明確的產權分配,但卻要他們棄官從商”。中共當局顯然沒有采納這條建議。為什么不采納?估計有兩個原因。第一,張五常的建議看上去對特權階層偏袒備至,但其意圖卻是要對特權階層加以某種限制,因為他要求特權者們在升官和發財之間二者擇一。特權者們則以為,與其棄官從商,何不如亦官亦商,官商勾結,升官發財兩不誤。第二,畢竟,公開地、明碼實價地給干部們明確的產權分配,在道理上實在說不過去。共產黨不是靠打倒地主資本家起的家掌的權當的官嗎,怎么現在倒反過來又可以用出賣官職的辦法自己去當地主當資本家了呢?張五常解釋說,之所以要給某些干部以明確的產權分配,“不是因為在經濟上或道德上他們應被特別照顧,而是因為他們的反對是足以阻礙制度的改進的”。可是,這層道理中共實在沒法公開地擺在臺面上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所以當局不能實行,所以特權者們只好偷偷摸摸地干,遮遮掩掩地干,只好繞著圈子、巧立名目、混水摸魚地利用權力去攫取財富。這樣,明確的產權關系就總也建立不起來。其實,就算中共敢於強力壓下民眾的不滿,悍然實行這條建議,讓某些高干公然成為超級紅色資本家,只怕這些人也如坐針氈,唯恐氣候一變,自己成為眾矢之的,所以還是不能象真正的資本家那樣行事。如此說來,若果真實行這條建議,多半會落得畫虎類犬。

          6.選擇經濟制度的三條原則

          將共產制改為私產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明確產權關系,最困難的一點就是對產權實行首次分配。原先掛在國家名下、掛在集體名下的那些財產究竟應該交給哪些私人呢?我們應該根據什么準則去進行分配呢?張五常認為純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用哪一種準則都不重要,只要產權明確了就好。可是在實踐中,采用何種準則卻至關重要。張五常也比較推崇招標競投的準則,因為“這辦法比較公正”。這就提出了公正問題。我要強調的是,產權的首次分配必須公正。科爾奈之所以主張在“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私人”出現和接手國有企業之前,寧可使那些國有企業處於某種癱瘓狀態,也絕不允許官員們化公為私,他寧愿讓私有化過程拉長到十年二十年,也絕不會同意把國有企業白白送給某些官員,哪怕這樣做能立竿見影地提高效益,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出於公正原則。

          我如此強調公正原則,因為它是私產制的基礎。我們贊成私產制反對共產制,不僅僅是因為前者比後者更有效益,也不僅僅是因為前者比後者更自由,同時還因為前者比後者更公正。

          以上,我們提出了效益、自由和公正三條原則作為選擇經濟制度的標準。有

          趣的是,當年的馬克思主義也是同時從這三各方面去否定私產制的。馬克思主義宣稱社會主義能夠創造出比資本主義高得多的生產力。它斷言只有在生產資料為全體人民所占有的社會主義,人民才能享有完整的自由,真正的自由。乍一看去,馬克思似乎很少講到公正,但是,他指出資本家剝削工人的剩余價值,并預言資本主義制度將由於自身的運動而不可避免的走向滅亡,從而迎來一個沒有剝削的新社會,這就有力地激發起人們心中的公正意識。事實上,在風靡一時的共產革命運動中,

          由馬克思主義中暗含的公正原則所造成的道德感著力,要遠遠大於它的所謂科學理論的理性說服力。

          現在我們很容易懂得,馬克思主義錯了。在效益、自由和公正這三個方面,共產制都絕不是更優越。共產制效益低下,自由萎縮。對此人們已經講過很多很多,眼下不再贅述。略需一提的是公正問題。共產制更公正嗎?當然不。首先,剝奪有產者就是極大的不公正。其次,共產制也沒有兌現它許諾的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它反而導致了平均主義、獎懶懲勤;以及如此等等。

          7.效益與自由的關系

          共產制已然失敗。那么回過頭去看,私產制又是如何呢?私產制既有效益又有自由。亞當.斯密指出,當每個人都得以自由地從事經濟活動時,由於一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引,整個社會就能獲得最佳的效益。這意味著效益和自由是高度統一的。要有高效益,就必須要有高自由;只要有高自由,就必然產生高效益。不過這種說法仍有漏洞,它沒有回答,我們之所以要選擇私產制市場經濟,主要是為了效益呢,還是為了自由?在邏輯上,自由的經濟體制也可能導致較低的效益。如果人們普遍地缺少追求物質利益的強烈沖動,寧肯追求更多的閑適,例如許多發達國家都縮短了工作時間,那無疑會導致效益的降低。這時候,如果我們采取某種強制措施,迫使人們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從事物質生產,效益很可能還會提高一些。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究竟是要為了效益而犧牲自由呢,還是要為了自由而犧牲效益?這個問題大概不難回答。其實,答案早已包含在前提之中:既然我們愿意過得更悠閑一點,我們自然就要過得更悠閑一點。既然我們并不追求太高的物質成就,我們干嘛要和自己過不去。布熱津斯基早就說過,在工電社會(techetronicsociety),“以成就為追求方向的社會會讓位給以娛樂為焦點的社會”。可見,在自由經濟的社會中,人們也完全可能不那么在乎效益。可見,人們選擇私產制市場經濟的主要理由是自由而不是效益。假如說自由經濟通常都造成了高度的效益,那無非是因為一般人通常都對物質生活的提高抱有較持久的強烈興趣而已。

          8.私產制市場經濟與公正

          下面我們再來討論私產制市場經濟與公正之間的關系。

          眾所周知,在以往對私產制市場經濟的種種批評中,最常見也最猛烈的一點就是批評它不公正。大體上說,這些批評都是不正確的。因為這些批評常常是針對不同的情況,所以,我也需要分別作出說明。

          一、私產制市場經濟承認和保護人們的財產權。這本身就體現了公正。確切地說,這本身就叫做公正。洛克明確宣布:“沒有財產權,就沒有公正。”洛克解釋道:“‘沒有財產權就沒有公正’這個命題,就和歐幾里德幾何學中的任何一條定理一樣正確:因為財產權的意思是支配某樣東西的權利,而不公正一詞所代表的意思是這種權利被侵犯了:很明顯的,這些已經確定的意思就是如此,而這些名詞也和這些意思牢不可分,因此,我能夠知道這個命題就象三角形三內角等於兩直角一樣的正確。”

          洛克這一段話講得很清楚。公正一詞,確實常常是和財產權連在一起的。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不侵占我的,我不侵占你的。這就叫公正。如果你侵占了我的或者是我侵占了你的,這就叫不公正。離開了什么東西屬於你,什么東西屬於我這一觀念,公正一詞就幾乎沒有意義。

          和許多人想象的相反,承認私人財產權并非僅僅是有利於強者。因為強者,由於其強,因此更可能去侵占弱者的財產,所以,承認私人財產權不可侵犯實際上更是保護了弱者。沒有私產制往往對弱者更不利。

          二、如上所說,承認私人財產權就叫公正,但此說仍不完整。問題是,我們憑什么肯定某物屬於你,某物屬於我呢?當然,憑勞動。你的勞動果實應該屬你所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天經地義。但是,勞動并不能無中生有。你要種瓜種豆,你還需要有種子、肥料和土地。如果你能從無主的大自然中取得這些東西,那當然不成問題。但是,如果你需要從別人那里取得某些必須的東西,那你難道不應該把你的收獲物也分給別人一部分嗎?可是這樣一來又會引出另一個問題:如果有人占有大量的生產資料,他完全可能單靠出租這些資料而過活,也就是說他可能不勞而獲。我們知道,馬克思并不否定私人擁有生活資料。他所說的消滅私有制是指消滅對生產資料的私有制。

          這樣就引出三、我們憑什么肯定某種生產資料(例如土地)應該屬於某人所有呢?你在一塊無主的土地上種瓜,我們都承認你種出來的瓜應該屬於你,但憑什么說那塊地也該算成你的呢?你說由於你的耕作提高了土地的品質,所以那塊地該屬於你。這個理由看上去沒有多少說服力,更何況那還不一定合乎事實(有可能你倒把那塊地給種瘦了)。換一個角度想或許會清楚些。假如你在一塊地上耕作多年,以此為生。這天,你剛把一茬莊稼收畢,突然來了張三,他在這塊地上種滿了他的東西。你想必會和他爭執。張三會說,這地又不是你的,我為什么不能種?你會說,你要種地為什么不能到別處去?(假如別處確也有無主之地的話)。張三若說我喜歡這地方,去別處嫌麻煩。這他就理虧了,因為你也喜歡這地方去別處嫌麻煩。雙方持有同樣的理由。最簡單也最合理的裁決辦法就是先來後到。這樣就確立了對無主土地的私有制。

          四、上述例子太單純,比它復雜的事情還多得很。假定我們承認,誰在一塊土地上長期連續經營,誰就有權占有這塊土地。可是,多長的時期算長期?怎樣的連續算連續(總不能一天都不準歇吧)?另外,什么樣的活動算經營?你放羊吃草,那是否意味著整個草地都該屬於你,羊吃到哪里算到哪里?這看來有些過份,但是不確定一個屬你的范圍也不行。要是別人把一大群羊也放到這里,讓你的羊沒的吃,或者是在這片草地上種棉花建工廠,那總是不合理的。可見,承認你占有一片地總是必要的。困難在於如何去確定。

          五、由於大部分物質資源是有限的,這就可能引出另一個問題。如果一部分人先把好東西占完了,給其他人留下的東西又少又差,那么這算是公正的嗎?這個問題極難回答。好比一個人上公共汽車占了一個位子,既然他還留下了很多很好的位子,所以我們沒有理由不承認他的占有是正當的,但車上的位子畢竟有限,上車的人多了總會占滿,使得後來者沒法上車。那么這算誰的錯呢?當然不能只怪最後擠上車的那些人,但這樣邏輯地推論下去,連第一個上車者的原先被視為正當的占有權都變得靠不住了,到頭來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占有任何資源。這未免又太荒唐了。一個可行的解決辦法是要求前一部分人給後來者提供某種補償。這種事在農業問題上、在土地問題上表現得最尖銳。如果一部分人占完了土地,後來者無地可耕,假如又無其他產業可去,就只好給別人當佃戶。如果地主抬高租金,佃戶無可選擇也只好交納。這種情況就急需改進。我們知道,在五十年代初期,國共兩黨都分別進行了,但兩者的做法大不相同。共產黨是把地主的土地無償沒收,再大家平分(地主也留同等的一份)。國民黨是規定給地主保留稍多的土地,其余的土地由政府按一定價格征收,再分給別的農民。不難看出,共產黨做法的實質是否認地主對他的土地有所有權,所以無償沒收。國民黨出錢征收,這表明它基本上承認地主的所有權,但又作有限的干預。

          六、一個新移民兩手空空地來到美國,他可以找一個老板打工,也可以尋一無主之處開荒種地。假如說一百多年前有不少人選擇後者的話,那么到後來,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前者。這不但是因為到現在,無主的可耕之地已所剩無幾;這更是因為人們發現,給老板打工能有更多的收益。你說給老板打工是受剝削,但這些人寧愿受“剝削”。他們發現有人剝削比沒人剝削還更好。馬克思的剩余價值論和剝削理論曾經激起了許多人對私產制的道德義憤,但那套理論實際上站不住腳,此處且不細論。問題是,雖然資本家們占取了生產資料,但他們為別人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使別人能夠從一個甚至比他們升為資本家之前還高的起點上出發。這是支持資本主義的一個重要論據。

          七、當我們說某人有權占有某物,這也就是說他有權隨意處置該物,他可以自己消費,也可以任其閑置,也可以與別人交換。只要交易雙方都出於自愿,其間不包含暴力或欺詐,我們就該承認它是公正的。這個道理比較簡單。從這個道理出發,我們可以發現,有些被一般人視為不公正的事情其實不是不公正。一個沙漠旅行者用一支手表去換取別人的一杯水,這個交易不符合馬克思說的等價交換,因此被視為不公正。其實這不是不公正。邊際效用論要比勞動價值論正確得多。再舉一例。兩個作家各寫了一本書,一本暢銷,一本滯銷,導致兩人收入大不相同。如果我們承認讀者有權根據自己的喜好買東西,那么這個結果就是很自然的,不能說是不公正。

          以上分析雖然粗疏,不過它多少已經證明,私產制市場經濟是公正的制度。

          首先,承認私人產權本身就意味著公正。其次,在確定某人有權占有某自然資源時,我們依據的是公正原則。另外,財產的自愿交換也體現了公正原則。盡管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無法找出令人滿意的具體操作標準,因此難免會留下若干漏洞和困難,因此不能把現實中的私有產權絕對化,所以政府的適當干預仍屬必要,但我們畢竟可以說這種制度基本上是公正的。

          9.公正與效益的關系

          在私產制市場經濟中,公正和效益又是何種關系呢?如卞悟所說,“效率源於競爭,競爭要有規則,規則必須公正”。這就是說,公正與效益是統一的。越是公正就越有效益。當然也會有例外的時候,和前面討論自由與效益的關系一樣,我們也要追究公正與效益二者以誰為優先。當二者沖突時誰讓位於誰。休謨指出,我們之所以承認某人有權占有某物,那并不是因為在他占有某物時,要“比在其他任何人占有那些財物時,具有更大的效用或利益”。你不能說你若是占有了我的工廠定會比我經營的更有效益,因此不顧我的意愿把我的廠子占了去。如果說公正每每導致效益,那無非是因為自由競爭,優勝劣敗,有用之物每每會落到最善加運用的人手中而已。再如前面講過的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例子,我們明明知道把國有企業白白送給某些私人能有立竿見影之效,大多數人還是直覺地就拒絕這種做法,因為這樣做太不公正。可見,公正的考慮常常優於效益的考慮。

          10.關於社會公正

          以上講的是公正,本文的標題是社會公正,二者不盡一致。哈耶克說,社會公正一詞根本就是一個空洞的、無意義的詞。他的意思是說,在自由經濟下,不存在什么社會公正問題(此論大體正確,但正如財產權不具絕對性一樣,此論也不可絕對化)。這涉及到公正一詞的本來意義。張三做了一批鞋,賣得很好,賺錢很多。李做了一批帽,沒人買,賺不到錢。你能說這是不公正嗎?要說這是不公正,那是誰對誰造成不公正呢?天下的人和事大都參差不齊,有人長壽,有人短命;有人美麗,有人丑陋;有人聰明,有人愚笨;有的地方氣候宜人,資源豐富;有的地方氣候惡劣,資源貧乏,如此等等。能說這是不公正嗎?除非你說造物不公。可見,某種事態,只有當它是由一個單一的有意志、有思想、能行動的主體運用其權力所造成的,才有公正不公正的問題。如果李四的帽子賣不出是因為政府下了禁令,那可說是不公正;但如果只是沒人愿意買,那就不叫不公正。自由社會中出現的許多令人不愉快的現象,常常被人斥為不公正,但由於它們并非是一個單一的有意志、有思想、能行動的主體運用其權力所造成的,所以不是不公正。這并不是說那些現象是公正的,這只是說那些現象和公正與否無關,無所謂公正不公正。

          哈耶克指出,社會公正這個概念“需要以一個中央權威當局來分配所有的資源,以及所有的人被告知做什么與目的何在為前提”。共產制度正好就是這樣,所以在共產制度下就存在著社會公正問題。假如張三做鞋李四做帽完全是政府的分派,只要他們認真完成了政府交的生產任務,政府就應該發給他們同樣的工資,哪怕鞋子脫銷帽子積壓也不應該有任何區別。如果因為鞋子好賣而帽子賣不掉,政府就

          給張三錢多給李四錢少,也就是說,政府對它規定的同樣的事情沒有給與同樣的對待,那就叫不公正了。正是基於這層道理,所以科爾奈主張必須限制國有企業的自主權,不允許國有企業自行放開工資。朱熔基感慨說,現在的國有企業是“優勝劣不敗”,甚至是“優難勝劣難敗”。可是,只要國有企業還是國有企業,只要它們的資金、設備乃至生產任務是被政府分派的,政府又怎么能讓其中的一些人富起來而讓另一些人窮下去呢?

          11.以政治轉型帶動經濟改革

          既然社會公正問題主要是和共產經濟制度相聯系的,那么,我們既要求拋棄共產經濟制度,又要求保障社會公正,這不是自相矛盾嗎?不然。我們倒是在揭示中共經濟改革的內在矛盾。中共過去欠債太多,現在,它如何能把自己的責任推個干凈,反把苦果硬要人民吞下去呢?以血腥手段滅私產興共產的中共,有什么資格又來領導變共產為私產的改革呢?共產國家的經濟改革,重要的問題不僅僅在於改什么,怎么改,它還在於誰來改,誰有道德資本領導改革。所以,政治轉型必須實現。任何一個關心中國經濟改革的人,只要他還有一點公正意識,他都不能只關心經改不關心政改,他都必須積極推動民主化。這就是結論。

          我用了許多篇幅分析和討論公正概念。這是目前國人最感困惑最感混亂的問題。我們需要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從而知道在當前,我們應該堅持什么,反對什么,追求什么,放棄什么,承受什么,抗拒什么。這樣,我們就能形成一種現實的力量去促進對不合理現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