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企業信用管理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企業信用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企業信用管理

          良好的信用環境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就信用涉及主體來講主要有政府、企業和個人,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信用在信用體系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但目前我國企業信用狀況令人堪憂,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和經濟運行,因此治理信用環境、強化信用管理、樹立企業信用已成為促進經濟發展,降低經濟增長成本的一件大事。

          企業信用是社會信用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到銀行信用、商業信譽及個人信用等方面,從相互關系看企業信用涉及到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銀行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行為。當前我國經濟正處在轉軌時期,建立和完善我國信用體系是適應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需要,是我國加入WTO后參與國際競爭的必備條件,信用是市場經濟賴以生存發展的制度基礎。但目前我國的現實是良好的社會信用機制尚未建立,信用意識淡薄、信用觀念扭曲,很多企業信用面臨危機,敗壞了社會風氣,危害了經濟的發展,其表現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

          經濟合同履約率低、惡意拖欠貨款、三角債嚴重。據調查統計,某省企業合同履約率只有60%左右,合同欺詐屢屢發生,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在貨款的償付方面,全國80%以上的企業深受三角債困擾,企業間相互拖欠貨款高達15000多億元,嚴重影響了生產經營的運轉,干擾了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許多企業流動資金被壓死,工廠停工、工人失業,經濟體系陷入惡性循環。

          企業逃廢債嚴重。在金融信用領域,許多企業利用多頭開戶、無效抵押、無效擔保騙取銀行貸款;有的企業借改制、破產等名目,采取懸空、“金蟬脫殼”等等手法逃廢銀行債務。據人總行統計,截止2000年末,在工、農、中、建、交五家銀行開戶的改制企業為62656戶,經過金融債權部門認定的逃廢企業32140戶,占改制企業的51%,逃廢銀行本息1851億元,占改制企業本息的32%.部分地區、企業逃廢債行為相當泛濫,扭曲了銀企關系,危及金融安全,成為當前經濟生活中的一個頑癥和毒瘤。

          假冒偽劣充斥市場,對經濟和社會造成巨大損失。在農業生產資料里有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假農機等,農產品里有糧食摻假、棉花摻假、假藥材等;工業領域更是難以找出一塊沒有被假冒偽劣浸染過的凈土,劣質建材堆砌了“豆腐渣”工程、假食用油做成了有毒的餅干、獸藥作人藥、毒酒害命不絕;在服務業假冒偽劣也大有后來居上之勢,假廣告、假中介、假文憑、假審計、假評估為虎作倀。近年來,假冒偽劣給我國經濟帶來的直接損失以千億元計,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量,假冒偽劣不僅使消費者蒙受了經濟、人身、精神的多重傷害,還嚴重毒害社會心態。造假不僅使一些地方的經濟拖向了崩潰的邊緣,而且讓被假冒的企業元氣大傷,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合理秩序,制假、售假還惡化了我國的投資環境,影響了外資的流入。

          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危害無窮,給經濟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損失,大大增加了經濟運行成本,降低了經濟效率,嚴重阻礙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失信行為象瘟疫一樣侵蝕社會肌體,直接破壞社會的法制基礎,敗壞社會道德和社會風氣。

          面對如此嚴重的信用缺失情況及帶來的巨大危害,政府和社會各界都在疾呼要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和信用管理體系,這是當前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是積極應對加入WTO面臨挑戰的必然選擇。在嚴峻的形勢和強烈的需求下,如何建立完善強有力的信用管理體系和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就成為當前需要解決的緊迫課題。

          通過對有關情況的研究分析,筆者認為應從“破”和“立”兩個方面入手,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盡快建設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信用體系,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

          “破”就是工商管理、公檢法、技術監督等執法部門繼續加大對假冒偽劣、經濟詐騙、虛假信息廣告、惡意拖欠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因為當前這些不法行為囂張的最直接原因是受到懲處的成本遠遠小于得到的收益,打擊的力度不足以懲處和威懾貪利的欲望。要遏制和消除這些現象的發生,對違法分子個人、單位懲處手段和經濟上的處罰必須足以擊破貪欲的幻想、大大超過在經濟上的收入。

          “立”就是要從根本做起,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信用體系、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氣,從總體上形成講信用、促發展的良好信用環境。

          在實際經濟生活中,無論是生產性企業或貿易性企業,經濟往來的對象基本分為供應商、金融機構、產品經銷商和消費者,發生行政關系的主要有工商管理機關和監管機關,如海關、技術監督部門等。

          以下著重從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制、強化信用管理方面談幾點建議:

          建立規范嚴密的信用管理體制

          從現階段我國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看,對企業信用直接或間接的監督、管理機關有工商管理、技術監督、人民銀行、公檢法等部門,這些部門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擁有對企業失信行為的調查、處理的職能和權力,擁有真實的信息來源,但缺陷在于這些部門對企業的相關行為和信息沒有完整的記錄和系統的整理,也沒有對社會和運用的渠道,造成了信用信息的散失,信守誠信的企業無法得到表彰和益處,不守信用的企業卻有空子可鉆。因此必須建立和強化嚴密的信用管理體制,在各方面對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監督和管理,采集和整理相關信息,形成系統性的資料,便于國家機關的監督管理、客戶的查詢運用。

          例如對于某個企業的信用情況,上述幾個職能部門分別進行監督、采集、記錄:工商管理部門對企業注冊登記、年檢、履行合同、企業受獎或受罰、消費者投訴等進行采集、記錄;技術監督部門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商品在質量和是否遵守國家有關法規的方面情況進行監督、記錄;人民銀行通過貸款登記管理系統對企業在各家銀行的貸款、發行債券等情況進行監控,記錄和分析企業融資的信用狀況;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對企業及主要負責人涉及違法和被其他企業、機構起訴的情況歸類和記錄。建立嚴密的信用管理體制,通過以上幾個部門記錄的信息,使一個企業從建立、生產、融資、經營、到售后服務、客戶意見等情況一一記錄在案,加以匯總分析和判斷,一個企業基本的信用狀況就展現在我們面前,誠實守信的企業將會受到褒獎,贏得更多客戶的合作;失信的企業將會失去立身之地。

          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企業信用管理需要法律的支持、規范和保障,無論是政府對企業信用實施管理,還是中介機構和客戶運用信用信息都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因此應制定“企業信用管理法”或“社會信用信息法”等法律制度,為管理機關和征信機構開展企業信用采集、保存、評級、、運用提供法律依據,改變目前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缺乏法律基礎的狀況。嚴格執行有關法規,規范企業、個人、政府部門提供的信用信息,對故意造成信息失真的行為給予嚴厲的懲罰,規范資信公司,防止其提供不真實的評級;在建立信用體系的同時,同時注意保護企業的商業機密。

          通過中介機構征集、整理、信用信息資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信用信息資源的積累運用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歐美等發達國家歷經一百多年建立了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根據我國的現實情況,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僅靠政府有關部門是不夠的,也是不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的,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征信公司、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的作用,運用行政的、法律的和商業化的手段,依靠先進的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收集、處理分散在工商、銀行、技術監督、稅務、公檢法等部門的企業信用記錄,以經濟發達城市為支點,逐步建立覆蓋全國的信用管理體系和網絡化的征信數據庫。信用中介機構將采集到的信息進行匯總、整理、分析,制作成信用信息產品,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提供給政府部門、企業及個人客戶,供查詢和使用。

          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標準

          科學的信用評價標準是信用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的信用信息包含企業的注冊情況、年檢、履行合同、被客戶投訴、產品質量、融資信譽、納稅情況、涉訴案件、被政府表彰或被處罰情況等等,涉及企業的多個方面,信息數據紛繁復雜,如沒有科學的評價標準,則難以直接運用信用資源。對信用信息進行分類整理,建立科學的評價標準,對特定的企業評定出合理的信用等級,采取動態的方法,簡明扼要的反映企業真實的信用狀況,方便客戶的查詢、判斷,有利于社會對該企業的了解認識,使誠實守信的企業譽滿天下,得到更多的資源和客戶;使信用低下的企業難以藏身,斷絕財路。

          運用信用資源促進經濟發展

          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體系是形成良好信用環境的手段,而非目的,開發運用信用資源,促進經濟的發展、優秀企業的快速成長,打擊失信行為才是我們的目標。信用作為市場經濟中的重要資源,可從三個方面概括:一是信用作為一種資格和能力,是進入市場的入場券;二是信用構成無形的資本和財富,發揮商譽的品牌效應;三是信用是一種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可以共享的信息資訊,發揮社會的輿論監督作用。根據上述分析,運用信用資源促進經濟發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建立快捷便利的信用信息傳播渠道,使企業和消費者方便和低成本的獲取信用信息,是運用信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使交易的主體及時、真實的了解到對方的信用狀況,防范風險,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經濟資源的運用效率,通過建立征信公司或信用管理局作為信用信息傳播的窗口,利用互連網等工具高效的查詢使用。

          制定對信用低下企業的警告和市場禁入制度。企業主管部門、工商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要善于運用有關信息,防患于未然,對信用低下的企業及時提出警告,對情節嚴重的要禁止進入市場,以免相關企業和消費者受騙上當,減少資源的損失。

          政府管理企業的有關部門和銀行、稅務、海關、監督證券等經濟杠桿、監管部門,對重合同守信用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并形成法規,促進信用良好的企業快速發展,占有更大的市場份額。

          工商管理、技術監督、金融監管等部門同媒體加強合作,形成規范化的企業信用狀況機制,在權威媒體上進行,使有關機構、企業、消費者及時、準確的了解經濟往來對象的信用狀況,通過“信用紅黑榜”等形式,表彰信用良好的企業,警告和打擊信用敗壞的企業,采用信息共享、統一行動、聯合制裁等方式,遏制逃廢銀行債務、商業欺詐、制假售假等行為,樹立誠實守信的風氣,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促進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