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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挑戰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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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挑戰分析論文

          摘要:加工貿易是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利用外資的重要方式,是推動我國對外經濟貿易持續快速發展的主要動力。加工貿易的發展促進了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制造業的發展,對擴大就業、穩定社會做出了顯著的貢獻。本文對我國加工貿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對策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繼續發展加工貿易,著力吸引跨國公司把更高技術水平、更大增值量的加工制造環節和研發機構轉移到我國,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這為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指明了方向。為此,要采取積極措施,在大力發展加工貿易的同時,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一、我國加工貿易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面臨的挑戰

          (一)WTO規則對加工貿易帶來的挑戰。由于關稅的減讓,原來銷往國外市場的加工貿易產品可能轉而在本地銷售,從而影響國產商品的市場占有率;一些加工貿易貨物通過內銷途徑可能逃避配額許可證管理,既影響了企業加工貿易的正常運行,也為海關對加工貿易進行后續管理造成困難;按照WTO國民待遇原則,任何成員不能以直接或間接方法對產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數量或比例的國內數量限制,或強制規定優先使用國內產品。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們不能用政策上的限制來促使加工貿易企業更多地使用國產料件;隨著關稅的降低,政策優惠的吸引力下降。

          (二)加工貿易監管面臨的挑戰。一是加工貿易監管政策存在不足:加工貿易的監管政策滯后于業務的發展;缺乏健全、有效的產業政策導向和稅收保障機制;相關政策不協調。在貿易政策和稅收等政策方面,加工貿易和一般貿易之間存在較大的政策落差。二是不法企業利用加工貿易走私現象十分突出,給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由于加工貿易的管理模式與監管手段仍有實際困難,使加工貿易成為不法分子走私的渠道之一,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經營秩序。三是沒有形成有力的協調配合機制:各部門多頭共管,各地區監管條件不平衡;技術標準不規范;管理脫節;保證金臺帳制度需要進一步落實;監管任務重。加工貿易超常比例增長與海關監管人力嚴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銳,過重的監管任務使海關事實上難以有效監管。

          (三)加工貿易擠壓正常貿易,使出口稅源萎縮。我國對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實行保稅監管制度,即在貨物進口時,海關保留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權利,但實際并不征收,或按比例(85:15195:5)征收,待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后出口時核銷結案。加上我國對加工貿易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和生產工具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導致占進口貿易總額近50%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及機器設備基本上都不征稅或征收很少的稅。另外,三資企業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1997年我國進口貿易總額中實際應稅貨物的比重僅為23.4%,1998年國家調整進口機電設備稅收政策后,應稅貨物比重進一步下降到19%,其中加工貿易進口貨物占進口總額的比重進一步上升到51.3%。進口貨物中應稅貨物比例大幅度減少,稅源萎縮。

          (四)加工貿易對國內產業的帶動作用并未充分發揮。相對于一般貿易而言,加工貿易增值率不高,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弱,拉動作用相對較小。同時,還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國內加工業過度膨脹。據有關部門對80種主要工業品生產能力的調查分析,利用率在60%以下的有28種,占35%。我國絕大部分加工生產企業規模小,技術水平低,缺乏產品開發能力,承接的加工貿易相當部分屬于低水平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加工生產能力嚴重過剩的同時,真正高、精、尖的加工能力卻嚴重不足;而且加工能力一旦形成,機器設備成為沉淀資本,要維持其生產就必須有足夠的原材料供應。龐大的加工生產能力與我國相對落后的原材料工業和種植業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造成加工工業與原材料工業、種植業之間比例失衡。

          (五)加工貿易順差、原產地規則與嚴重貿易摩擦的挑戰。20世紀80年代以后,一些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將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步轉移到我國,隨之而來的是將這些國家和地區對歐美發達國家的貿易順差也同時轉嫁給我國,從而加劇了歐美國家與我國之間的貿易摩擦和糾紛。目前,我國對美國和歐洲存在較大的貿易順差,主要原因是由于加工貿易順差較大而引起的。由于加工貿易加工程度深淺不一,增值幅度相差甚遠,原產地認定分歧較大等方面問題造成我國表面存在較大順差,但實際增值并不高。加工貿易是國際分工和國際化生產所導致的經濟合作形式,在這個生產、流通的過程中,我國只是從事其中部分加工環節,貿易順差并不代表中國在貿易過程中獲取了相應的貿易利益,可是卻被他國利用,成為向我國施加貿易壓力,甚至是討價還價的砝碼。

          (六)加工貿易企業分類的標準和保證金管理面臨挑戰。一是加工貿易企業的分類標準過于嚴格,對技術性犯規懲罰過重。適用A類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可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但由于其標準過于嚴格,滿足其條件的加工貿易企業數量很少。一些加工貿易出口大戶由于貨運量大、料件和產品種類繁多,報關次數頻密,技術違規概率大大增加,因此被劃入C類管理,造成數十億巨額資金長期壓在銀行不能周轉。二是關于繳納保證金問題。按照規定,適用C類管理的加工貿易企業向海關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時,海關對其備案進口料件收取應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款等值的保證金。這就使企業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固定地用在保證金上,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削弱,從而影響外貿出口。

          (七)促進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與加強監管面臨的挑戰。一是“先辦轉廠手續后出貨”給外商帶來不便。由于加工貿易生產合同的按期交貨規定或市場的急需,一些企業來不及辦理轉廠手續。外商對此反響較大。二是利用深加工結轉走私現象不容忽視。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在深加工結轉過程中,進口料件“轉飛”的情況比較嚴重,值得重視。三是深加工結轉往往跨越關區,給海關的工作增加了難度。由于各關區的條件不一樣,有的關區無力對加工轉廠的業務實施有效監管,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八)加工貿易發展面臨挑戰。一是加工貿易是以市場為導向的貿易和投資活動。我國由于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市場對加工貿易的調節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二是投資環境有待進一步提高。從投資軟環境上講,我國的社會服務體系尚不健全,企業與市場存在脫節現象,為企業服務的機構還沒有配套。另外,我國的工商、稅務、海關等部門的服務意識還需要進一步提高,信息服務有待加強,金融服務需要完善。三是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薄弱。四是現行的有關稅收政策影響限制了加工貿易使用國產原材料。按《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及《關于出口貨物稅收若干問題的補充通知》的規定,來料加工中使用國產料件的已納稅額要全部計入成本,進料加工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同使用減稅進口材料一樣,需將已納稅金額的8%計入出口產品成本,但進口料件只有5%-15%的部分納稅,因此,兩種情況下,進口料件的總體稅賦及應計入成本的稅賦部分都遠遠低于國產材料。在利益驅動下,企業往往放棄使用國產材料而選擇進口材料。同時,按上述規定: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當期出口產品的增值部分征17%退9%,即增值部分的8%打入成本,這樣出口產品的加工程度越深,附加值越高,增值越大,企業的成本越高。五是加工貿易業務管理的基礎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國家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后,相關的操作規程仍跟不上國家保稅業務的發展和通關制度改革的要求。

          (九)境外加工貿易發展面臨挑戰。一是對境外加工貿易認識不足。加工貿易在我國已有20多年的發展歷史,我們對加工貿易的認識很全面。但對于境外加工貿易,我們的認識還很不足。我國現行的政策限定過死。目前,生產企業獲得的自營進出口權,只限于經營自己生產的產品,而事實上,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需要出口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僅僅限于本企業生產的。二是國家的相關政策尚未配套。以金融服務業為例,我國銀行業國際化程度較低,難以對境外加工貿易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我國企業在境外開展加工貿易過程中,遇有流動資金短缺時,難以得到國內商業銀行和國家進出口銀行的信貸支持。三是產業發展不均衡。我國擁有比較優勢和絕對優勢的行業領域少。現在,我國的紡織、服裝、家用電器和輕工業品還占有優勢,其它諸如汽車、IT產業、電信等領域,我國沒有競爭優勢。尤其是我國的服務業水平同國際相比,差距很大,這直接影響了我國境外加工貿易的發展。四是信息機制不健全。從市場信息需求看,企業對國外有關政策、法律和投資環境知之甚少。不少企業想走出去,但不知從哪里能夠得到有關國家的市場資料。對于國際上與加工貿易相關的原產地規則了解不多,國際通行做法也不掌握。

          二、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

          (一)加強和改善加工貿易的審批管理。一是完善加工貿易業務的審批制度。適當擴大地(市)和縣(市)級加工貿易審批權。對實行總量平衡管理的棉花、食糖、植物油、羊毛、天然橡膠、原油和成品油等商品的加工貿易業務,有條件的地區,也可將審批權下放市一級。二是適度放寬加工貿易企業審批條件,減少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根據中西部地區加工貿易不發達現狀,適當放寬條件,鼓勵中西部地區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三是嚴把加工貿易業務(合同)審批關。嚴格按照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制訂的單耗標準來審批加工貿易,對尚沒有全國統一單耗標準的,加工貿易審批機關要嚴格審核企業所申報的單耗,征求行業主管部門和海關的意見后予以審批,海關憑加工貿易審批機關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予以備案。四是規范加工貿易批準證的時限。經營企業須按《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規定的期限加工、返銷制成品并辦理核銷手續。如因客觀原因確需延長制成品返銷期限,須在規定的制成品返銷期限內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海關憑批件辦理延期手續。五是提高加工貿易審批效率。進一步完善“金關工程”,實現加工貿易各有關管理部門之間的聯網,以更精確、更便捷、更經濟的管理減少交易成本,提高企業和產品的競爭力。充分利用電子化管理將有效地在政府部門管理現代化中避免重復建設,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加工貿易發展。六是對敏感的配額許可證商品、有污染的商品、國際市場容量有限并易沖擊我國一般貿易出口的商品等限制類商品,其加工貿易的審批要更加嚴格。

          (二)科學規范加工貿易企業的分類管理。一是根據機構改革后的新情況,重新調整和完善“加工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議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中國銀行組成加工貿易部際聯席會議,定期通報情況,研究政策,共同做好加工貿易的管理工作。今后,各省市也應建立相應的加工貿易聯席會議制度,就各種情況互相定期通報。二是科學界定加工貿易企業分類標準。放寬對加工貿易企業違規的界定條件,對一般技術性違規的不應做為評定企業類別的依據,對輕微違規、處罰金額不大(可加大到5萬元以內)的違規行為,也不應做為類別評定紀錄。對無走私記錄、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大型加工貿易企業,應盡可能使之在沒有C類、D類企業違規嚴重的情況下進入A類行列。

          (三)優化加工貿易產業結構,引導加工貿易良性發展。一是積極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大力發展加工貿易。我國沿海地區投資環境和工業基礎都有明顯改善,為吸收跨國公司的進入創造了有利條件,應引導外資逐步從傳統產業轉向新興產業,傳統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則應逐步引向內地,并根據自身需要適當發展部分勞動密集型產業。要盡快調整國內相關政策,采取措施推動國內相關產業升級。大力發展并不斷提高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檔次。二是運用市場經濟手段和國際通行做法,提高加工貿易產品國產化率。對采用國產料件替代進口料件的加工貿易,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免部分稅收,刺激企業的積極性。三是引導加工貿易向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建議增加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將所有高新技術產業列入鼓勵類高新技術產業之中,進口關鍵設備零部件和軟件技術享受免征關稅和增值稅待遇。簡化高新技術產品加工貿易的相關手續,通過資信評估,使大多數高新技術產業的出口加工企業都能劃入A類和B類。拓寬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建議設立高新技術產業基金,給予高新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項目以重點支持。提高自主開發能力,走引進、消化吸收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路子。高新技術企業要加快新技術引進步伐,跟蹤本行業世界先進技術水平。鼓勵外商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我國設立研究開發中心,提高我國科研水平。

          (四)大力推進中西部地區加工貿易發展。一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良好的加工貿易發展環境。利用多種投資方式,改善中西部的基礎設施,盡快修筑交通運輸干線,打通通往國際和我國東部沿海的陸路、水路和空中通道,加快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改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加強投資軟環境建設。二是根據中西部地區的區位優勢,有針對性地制定發展出口優勢產業。培育和形成新的外經貿增長點,建立以水力、礦產等資源開發為核心的礦產品加工、農產品加工、能源加工,發展旅游業和邊境貿易。要大力引進高新技術,加快老工業基地改造,增強對資源性產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能力,發展高附加值的出口商品,使資源優勢轉化為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出口的優勢。進一步辦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出口加工區。選擇部分科技實力強的中心城市,建立以高新技術為主的出口加工區。三是運用區位優勢,發展面向中亞、南亞等出口的加工工業。積極開展同周邊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通過經濟紐帶維護我國中西部地區在周邊國家的運輸通道。四是中西部地區發展加工貿易,要取得突破和更大發展,不能簡單地照搬照抄沿海地區的做法。必須解放思想,求實創新,因地制宜,發揮自身獨特優勢,采取新的思路、新的模式和更加積極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五是加快經貿人才的培養和引進。要加快發展中西部地區科學教育事業,加快外經貿人才培養,為西部大開發和發展外經貿事業提供智力支持。

          (五)妥善處理加工貿易內銷問題,減少對國內產業沖擊。一是嚴格控制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內銷。加工貿易保稅料件內銷,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嚴厲打擊利用加工貿易保稅料件內銷進行走私、牟取暴利的違法行為。二是規范對加工貿易內銷料件的處理。對不屬于進口配額許可證或登記管理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內銷,海關根據《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內銷批準證》,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進口料件補征稅款及稅款利息后,辦理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核銷手續。對屬于進口配額許可證或登記管理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內銷,如經營企業能在規定的核銷期內提交相應的一般貿易進口許可證或登記證明,海關按規定辦理加工貿易手冊的核銷手續,如經營企業不能按期提交相應的一般貿易進口許可證或登記證明,海關除按規定補征稅款及稅款利息外,同時按進口料件案值處以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罰款,方予辦理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核銷手續。三是加大對加工貿易違法內銷的處罰力度。對未經海關許可,擅自轉讓、抵押、調換加工貿易保稅料件或成品的,對有關保稅料件數量短少且不能提供正當理由或有關紀錄不真實的以及三次以上走私的企業,要依法進行處罰,規范加工貿易秩序,盡量避免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內銷對我國民族產業的不利影響。

          (六)發展出口加工區,規范加工貿易管理。一是進一步規范出口加工區貨物進出的監管。加強出口加工區與境外之間進出貨物的監管,加強對出口加工區與區外之間貨物進出的監管。二是切實落實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保稅監管政策,提高加工貿易產品國產化率。三是進一步完善出口加工區的管理。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相應完善出口加工區的服務功能,在對加工貿易業務有效監管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政策,簡化企業的手續。四是積極興辦高新技術產業出口加工區。一方面,引導高新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企業逐步向我國新設立的出口加工區內集中,形成高新技術產業群,提高產業配套能力,擴大整體優勢。另一方面,建議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高新技術產業已有基礎且具有發展潛力的開發區內試辦規范的高新技術產業出口加工區。超級秘書網

          (七)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現行加工貿易管理體制。一是積極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向實行封閉管理的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集團、保稅工廠轉移,對指定區域內的加工貿易由海關實行保稅監管,在完善現行監管辦法的基礎上實行規范化的管理。經過一定時期過渡后,指定區域外只允許采取保稅工廠、保稅集團的形式。要進一步強化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等指定區域的保稅加工功能,放開加工貿易的產品范圍,簡化手續,相應強化封閉式管理。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加工貿易保證金臺賬制度。為實施“實轉”有困難的加工貿易企業尋求多種擔保或抵押,經海關認可,可暫免繳納有關稅賦,待加工生產成品出口后予以核銷。如果經營單位在規定時間沒有出口或違規內銷,海關將擔保金或擔保物抵交稅款或緩稅利息。三是嚴格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管理。利用計算機異地報關系統和加工貿易分冊,規范加工貿易的異地加工及深加工結轉管理。四是引入加工貿易業務風險管理機制。目前,要在堅持臺賬制度的基礎上,引入風險管理機制,加大對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的監管力度。五是創適條件,逐步使保稅區向自由貿易區發展。建議選擇上海、天津和深圳等建立比較早、發展比較快、規模比較大主要港口城市保稅區,率先建立綜合型自由貿易區,實現鄧小平同志曾多次提出的“在內地再造幾個香港”的戰略構想。

          (八)建立完善的加工貿易政策促進體系。一是在統籌考慮我國出口退稅政策的基礎上,統一各種貿易方式下我國國產料件出口的退稅率,以比較合理的稅收優惠,引導加工貿易更多地采用國產料件,促進我國原材料、零部件、設備等的出口。建議國家建立進口稅收擔保基金,通過銀行或保險公司對進行封閉式加工的企業提供稅收擔保,既確保企業正常運作,又確保國家利益免受損失。二是在對外經貿政策上,進一步下放進出口經營權。對從事加工貿易的生產企業放開加工貿易經營權。三是將加工貿易的發展納入國家產業政策的范疇,以確定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于國內經濟和產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批準證書,準予加工。加快制訂各類加工產品的耗料標準,并根據生產工藝和技術的改進適時進行調整。四是加強各職能部門間的協調,提高服務效率。在積極貫徹國家有關加工貿易的各項法律、政策、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手續,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為守法經營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促進加工貿易的正常發展。

          (九)積極推進我國境外加工貿易的發展。一是結合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制定我國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行業政策。對各行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規劃,要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地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我國的成熟產業和多余生產力,擴大我國成套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二是建議對我方做為境外加工生產自用的機械設備、器材的出口,實行不征不退政策;為鼓勵擴大生產規模,允許對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免征所得稅,將其3年內所獲利潤充實資本金。三是加快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拓寬服務領域,在保證國有資本安全的情況下,按市場經濟的規則為我國境外加工貿易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為解決我國境外加工貿易在資金短缺方面的問題,可考慮在監管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讓我國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在海外發行股票,籌集資金。四是研究建立境外投資風險保障機制,充分發揮保險政策對境外加工貿易的促進作用。研究建立境外投資風險保障機制,為包括境外加工貿易的項目在內的境外投資提供風險保障。在風險抵押方面,盡快出臺相應的政策,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財產評估體系,規范抵押制度,為我國境外加工貿易企業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五是加強商會、行業協會的協調和服務。充分發揮我國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作用,對我國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企業、行業進行協調,同時為企業提供各種信息服務。六是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建立健全境外國有資產的保障和責任法規,理順國內企業和境外企業的關系,加快海關、稅收、外匯管理等相關法規的建設,使我國的境外投資達到為國內經濟建設服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