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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少數民族經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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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少數民族經貿文化

          東北明清時期少數民族概況

          東北地區是中華文明重要的發祥地之一,距今二萬年的黑龍江哈爾濱西郊閻家崗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距今六七千年的遼寧凌源、建平牛河梁新石器早期紅山文化遺址,均達到過輝煌的高度。然而東北地區文明發展的程度有起有落,其在統一的王朝內所處地位也或重或輕。當王朝統治中心在中原地區時,東北地區便成為遙遠的邊緣。而當王朝皇室起于東北時,東北便成為王朝的中心,從而在王朝內占有重要的地位。明、清兩代的東北正處在從邊緣到中心的轉換過程。明代中央政權起于南方,定鼎北京,東北居住的遼東漢人、吉林與黑龍江生活的女真、蒙古、達斡爾、朝鮮人,處在大明王朝的邊緣,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都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反映明朝政策和歷史的《明實錄》,便也以邊緣的視角來觀察和描述東北歷史,以蠻夷的標簽來標識東北土著。晚明至清代,東北地區的少數民族女真(滿族)迅速崛起,不僅征服了周邊各少數民族部落,而且攻占了明朝作為九邊之一的遼東,統一了東北,并進而占領全國,上升為一個全國政權。由于后金——清朝開國二帝太祖、太宗均在東北生活和奮斗,加之清朝人關后仍視東北為發祥地,因此東北在清朝體系中居于中心或副中心的地位,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以清朝歷史和政策為記載內容的《清實錄》,自然也以中心的視角觀察和敘述東北歷史。于是,從明到清,從《明實錄》到《清實錄》,東北的歷史地位經歷了一個由邊緣到中心的上升過程。

          東北明清時期少數民族經貿情況

          東北地區的貿易有較長的歷史,但由于該地區生產力落后、交通閉塞,因而奠定了清末輸出多為土特產、農產品及其加工品,輸入多為生活用品及工業制成品的基調。

          首先,從輸出情況來看。東北地區長期封禁,土特產品甚多。該地區輸出的土特產品大致可分為三大類。第一類為藥材,主要有人參、細辛、貝母、黃芪、五味子、益母草、桔梗、當歸、地榆、木通等;第二類為菌類植物主要有元蘑、榛蘑、黑木耳等十余種;第三類為毛皮類,主要有狐皮、獺皮、禽鳥、鹿茸等。據史料記載,這些土特產品均經吉林銷售至天津等地。1909年,東北廳出產黃芪及木耳10萬斤以土,敦化縣歲出黃芪2萬余斤,鹿茸五十余副,狐皮300余張,獺皮百余張,木耳五萬余斤,蘑菇10萬余斤。

          該區輸出眾多土特產品的原因有三:其一,長白山區自然條件優越,物產豐富;其二,長期封禁,物產得以保存;其三,土特產品質優利廣,為人民所需。隨著東疆的開發,清末東北地區的糧食出產逐漸增加。琿春“自弛禁以來,雖墾熟之地無多,而小麥、大麥、米、豆、谷之類歲輸出俄韓各屬者已不可數計”,清末。“東北升科熟地不過十萬坰,歲供華韓人民之食,輸出于朝鮮及俄烏蘇里江以東者已難數計。”“1909年敦化縣輸出大豆12340石,小麥21320石;同年東北廳輸出大豆15710石,小米112000石……”可見,農產品輸出出現增長勢頭。

          其次,從輸入狀況來看。輸入品以煙、布、米、鹽及各種生活用品為主。“1882年以前,中國東北棉布市場基本上為英國壟斷,而自1883年起,美國開始打破這種局面,并迅速超過英國。”由此可知,東北地區棉布多來自美、英兩國。至于鹽類,由于琿春“食鹽向無專賣機關”,故多運自外地。由于清政府壟斷鹽業,因此,進出鹽分私下貿易與官方貿易。

          僅以琿春一年的輸出、輸入產品為例,我們從中可窺視清末東北地區的貿易概況:琿春一年主要輸出產品的種類為:豆餅、豆油、雜糧、木材、白面、小米、松子、青菜、黃花、細辛、木耳、雞蛋、煙土、鹿、豬等,總價值為247萬吊,而輸入產品的種類為:布匹、雜貨、大粒鹽、火油、咸魚等,總價值為128萬余吊。從表面上看處于出超地位,但輸出產品多為原料、土特及農產品。而輸入產品以制成品居多。這不僅說明東北地區開發之初需求量有限,更主要是反映了生產力不發達,同時也說明清末東北地區經貿一開始就是以需求這一基本動機發展的。由于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脆弱,當它與世界貿易體系接觸之初,就開始了非良性的貿易,并隨著世界格局的演變而不斷注入政治因素。東北地區少數民族經貿系統東北經貿大體經歷了三個中心的更迭過程,即遼寧、吉林、黑龍江。伴隨著三個中心的更替,出現了吉林系、海參崴系、北朝鮮系(該系又分為清津、雄基兩系)、長圖拉濱系、圖牡系等若干貿易系統。引起上述變動的原因除經濟交往外,政治及交通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琿春原為東疆南部第一重鎮,但咸豐十年沙俄割占圖們江下游左岸地區的大部分港口,海疆門戶痛失,使琿春的軍事、交通、商業地位一落千丈。清末民初,琿春逐漸由軍事重鎮發展為對俄的海參崴、朝鮮的雄基港進行貿易的城市。“清末,煙、布、米、鹽由海參崴港運入,酒、面、小米白延吉運入,日用品大多由吉林方面運來,偶爾,從朝鮮進口糧食”。民國時期,琿春有大小商號500余家,主要集散大豆、煙草、燒酒等。琿春的交通困難一直是制約其經貿發展的關鍵。清末民初幾經籌劃建港通航,但均因政治及資金問題而流產。

          延吉在清末先后設廳、府,民國時期又設市,加之交通問題逐漸改進,從而取代琿春成為東疆南部地區的政治、經濟中心。以延吉為中心,其經貿分為兩個路徑進行。一是從營口港經由吉林,另一個是從海參崴港經由琿春。以上兩個中心處于吉林系、海參崴系、北朝鮮系等經貿系統中。但由于延、琿兩地山高林密水縱,交通困難,經營口、奉天、吉林的吉林系,路途遙遠、成本昂貴,自清末民初逐漸減弱。海參崴系一為陸路,一為水路,但該系統自俄國十月革命后,世界政治形勢發生了變化而逐漸變阻,只有北朝鮮系隨著日本經濟、政治勢力滲入,日本貨物由馬關運至鐘山,至會寧修有輕便鐵路,從而經貿呈上升趨勢。尤其是1917—1923年,朝鮮清津會寧鐵路、中國圖們鐵路、天圖鐵路相繼開通后,延、琿地區的經貿中心轉向處于清津系的龍井貿易中心。

          明清時期東北少數民族經濟貿易文化演變

          清前期的東北商埠,雖與互市有別,但卻由于東北亞國際關系、各國的軍政實力以及國際貿易觀念淡泊等因素,還不能完全沖破“互市”貿易的框架。也就是說,在某種意義上,它仍屬互市貿易的一種特殊類型,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際貿易。并且由于意識形態的局限,商埠數量極其有限,地域也拘泥于邊境,因此,其經濟交流功能無法完全展現出來,可以看作是外交關系的副產品。另外,由于占據優勢的清政府沒有抓住主動開放的歷史契機,始終封閉“龍興之地”,從縱向而言,東北經濟雖然也在發展,但比照關內差距卻越來越大。盡管如此,主要基于政治因素而形成的商埠由于符合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因此在負載政治任務的同時,確實發揮了一定的經濟本職作用:一是清前期商埠的出現,使清代東北保持了與周邊國家及關內一定程度的經濟往來,所以說,清前期東北雖處于相對隔絕狀態,但不是一潭死水;二是東北對外貿易的發展亦為區域開發積累了些許資本,這就為清后期東北區域的進一步發展筑起一定基礎。

          隨著中國在國際格局中的地位由主權國沉淪為半殖民地國家,主要在列強逼迫下建立起來的清后期東北商埠格局,雖然仍是加入民族主權思想內容的清政府“均勢”外交政策的一種折射,正如時人錢能訓所言:“事變日亟,藩籬洞開”后,“中國安危之大勢,集重于東三省,欲保全東三省,以救中國之危,必有集于列國均衡之勢”。但它已經完全沖破了傳統互市形制,從此開始了真正意義的國際貿易。

          總之,從1861年營口開埠始,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內外雙重動力的推動下,同時為適應國際貿易發展規律,清政府開始改變政治經濟政策,嘗試著通過開辟商埠來應對危亡的局勢。在多種因素推動下,歷經萌芽階段、雛形階段、形成階段、發展階段后,清代后期東北商埠格局最終確立并得到發展。東北商埠格局在形成變遷過程中,呈現出商埠地域分布的規律性、類型的多樣性及其發展的不平衡性等特點。清后期東北商埠格局及特點是在政治、經濟等多種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反過來,此種商埠格局對東北社會經濟、城市、文化等方面也產生了重要影響。

          五口通商后半個多世紀中國社會文化總的變化趨勢是:由以往的閉關自守,轉而為面向世界;由過去的封建傳統天下,變而為向近代化的趨進。西東北雖然開放遲滯,但因“強鄰逼處,商埠建置,情勢日有變遷,文化亦復增進”。這一方面道出開辟商埠的迫不得已,另一方面說明通商開埠對社會文化變遷的客觀促進作用。

          隨著關內移(流)民的進入,尤其開禁后,移民的大量涌入,關內外文化的相互影響、相互融合,使東北文化更加多元化。東北開埠高潮出現后,交通發達,信息傳播迅速,國內外經濟交流范圍不斷擴展,尤其國際移民的留駐,開埠城市中擁有相對固定的居住區如鐵路附屬地、居留地,并有外國商會等團體的設立、學校的設置及本國語種報刊的設立,移植了本土文化,增強了文化凝聚力,異質文化的入就進一步加劇了東北文化的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