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省域私營經濟研究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本文作者:唐先濱作者單位:中共烏魯木齊市委黨校
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由2006年的752500人增加到2010年的836524人,平均每年增加2.10萬人。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由期初的777500人增加到期末的905094人,平均每年增加3.19萬人[4](見表3)。2006年新疆地區民營經濟吸納的從業人員總數為153萬人,占2006年全社會從業人員總數的18%,而2009年民營經濟吸納的從業人員總數占2009年全社會從業人員總數的19%。說明新疆民營經濟對吸納勞動力就業起到促進作用,進而有效維護了新疆社會的穩定。
新疆民營經濟完成稅收由2006年期初45.76億元增加到2010年期末140.22億元,增加超過2倍。截至2010年底,新疆完成稅收總額980.33億元,民營經濟上繳稅金140.22億元,占稅收總額的14.3%。新疆全區實現進出口總額171.28億美元,同比增長22.8%,其中非公經濟進出口額121.56億美元,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額3.55億美元,同比增長29.8%;私人企業進出口額117.99億美元,同比增長25.6%。
隨著民營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加和民營企業家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明顯增強,在抗災救災、捐資助學、安置就業等方面,充分展示了當代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心。如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新疆民營企業捐款捐物超過9000萬元;2009年烏魯木齊“7•5”事件,新疆民營企業為受害人員、維穩官兵和公安干警捐款捐物,總計2264.6萬元;2010年青海玉樹地震中,新疆民營企業累計捐款超過588.97萬元。這些顯示出新疆地區民營企業社會責任感日益增強。
2009年初,黨的十七大提出“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繼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也相繼出臺了《關于推動創業促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09〕25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保障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聯合下發了《關于推動創業促就業、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新勞社字〔2009〕73號)等推動創業促就業文件規定,提出從2009年起至2013年5年間每年扶持3萬名創業人員成功創業,帶動12萬人就業、建設60個創業園區或創業孵化基地的目標。從2007年至2011年5月期間,國家及新疆出臺的鼓勵相關創業的政策文件就達80個以上,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推進活動,為營造創業氛圍,開拓促進民營企業創業的新局面,鼓勵更多勞動者創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疆地區民營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
第一,思想觀念相對落后。思想觀念、部門利益、地方利益、壟斷行業利益影響新疆地區民營經濟發展的步伐,加之一些部門囿于部門利益,使民營企業在行業準入方面出現“腸梗阻”等現象。第二,針對新疆地區民營經濟發展而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尚存在落實難問題,有些政策法規過于寬泛,導致執法部門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權過大,不利于行政行為的公平公正,也影響到政府的公信力,進而導致部分民營企業難以享受政策的優惠。第三,勞動力與原材料成本的逐年攀升,稅費也成為私營中小企業的負擔。現代社會要求企業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導致民營企業重負,因而也成為民營企業發展的制約因素之一。第四,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服務尚不到位,管理機制不健全。對民營經濟發展管理的部門多,服務的部門少,在政策導向、技術服務、項目申報、扶持資金申報等信息上,對民營企業還不能實現全面覆蓋。第五,相關法律機制不健全,民營企業在運行過程中法律糾紛不斷,維權機制急需完善,導致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二)民營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特征比較明顯,產業結構不合理,區域分布不平衡
第一,民營企業規模普遍較小,整體實力不強。非公有制經濟創造的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不到25%,遠低于全國65%的平均水平。第二,新疆民營企業主要分布在第三產業,企業層次較低,集中分布在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等服務行業上,普遍處于產業鏈的低端,工業領域的私營企業較少,做大做強的龍頭企業更少,缺乏引導行業發展的骨干力量,產業集群度較低。截至2010年底,新疆私營企業主要分布在“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戶數分別為4.80萬戶、1.40萬戶,占總戶數的60.61%;注冊資本分別為570.37億元、363.97億元,占總注冊資本的43.53%;從業人員分別為27.94萬人、8.12萬人,占總從業人員的42.88%。個體工商戶集中于“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戶數分別為30.84萬戶、7.24萬戶、7.23萬戶,占總戶數的83.43%;注冊資金分別為51.11萬元、17.42萬元、10.31萬元,占總注冊資金的63.43%;從業人員分別為43.65萬人、17.10萬人、12.03萬人,占總從業人員的80.41%。第三,民營企業主要分布在天山北坡經濟帶,以烏昌地區較為明顯,南疆三地州①民營經濟發展明顯滯后(見表4)。
(三)融資難仍然是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
第一,由于民營企業總體規模小、實力弱,同時伴隨著民營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對資金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現行金融體系不能滿足民營企業發展需要,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成本過高,擔保體系不健全,大多數民營企業自身存在貸款抵押條件不足、信用度不高等問題,再加上民營企業自我積累資金有限,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擔保能力不足,發展資金短缺。第二,新疆跨越式發展本身對勞動力需求量加大,而勞動力素質整體偏低,新疆地區平均受教育年限從1996年的8.07年增至2007年的8.81年,10年間增長幅度緩慢[5]。供求關系不合理,用工成本加速上升,再加上民營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有待規范,吸引人才的能力不足,用人機制不健全,導致招工難、用工難,中小民營企業表現尤為突出。
(四)民營企業實力弱,抵御市場風險能力較差
第一,大部分民營企業還處于資本積累和發展的初級階段,企業規模小,產品科技含量低,自主創新能力弱。新疆在創業培訓與創業資金引導上也作出了相應政策,但真正了解并受惠的人數較少,也是導致抵御企業市場風險能力相對較差的原因之一。第二,疆內民營企業缺乏高技能專業人才。新疆地區由于地理位置與經濟基礎的原因,不僅難以吸引到外部的人才,反而使原有的專業人才存在外流的風險,使疆內民營企業的發展得不到應有的人才保障。第三,與東部發達省區相比,新疆民營企業主要集中分散在低端的第三產業上,導致民營企業的產業鏈短、集群性差,“散”、“小”、“弱”特性比較突出,一旦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很容易受到沖擊,抵御市場風險能力較差。第四,大部分民營企業未能建立起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缺乏創新性;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品牌效益不凸顯;部分民營企業自身發展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財務管理不規范、信用程度等問題。以上問題都成為民營企業抵御風險能力不強的原因。
促進新疆地區民營經濟發展的路徑選擇
(一)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的軟環境
第一,在新疆跨越式發展與對口援疆的背景下,深刻認識發展民營經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實施“雙輪驅動”①戰略,從擴大民間投資和改善民生、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壯大地方經濟實力、引導創業和帶動就業的層面,認識并大力扶持民營經濟跨越式發展。第二,進一步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傾斜力度,貫徹落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方針,將國家和新疆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擴大民間投資、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細化、配套化、可操作化,把政策的著力點真正落實在民營企業上。第三,放寬市場準入,打破市場壟斷。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對民營經濟開放,拓寬民營經濟發展空間,激活民營經濟發展活力。第四,盡量減少行政審批程序與事項,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科學引導民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著力減輕民營企業負擔。第五,深刻認識民營經濟的地位與作用。民營經濟的大力發展就是民生經濟的發展、富民經濟的發展,提升政府服務意識,規范行政人員的服務行為,倡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新風尚,增強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充分體現“新疆效率”和“新疆能力”。第六,穩定壓倒一切。一切經濟發展的前提都需要穩定的社會環境,力爭在社會穩定的大局中吸引更多投資者興辦企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營造有利于民營企業家成長和民營企業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第七,建立和完善由政府有關部門和工商聯等部門參與的維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權益聯席會議制度。成立民營企業投訴中心,充分發揮工商聯法律委員會的作用,集中處理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投訴案件,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二)轉變民營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區域布局,加快推進產業優化升級
第一,民營企業大多分布在服務性的傳統產業領域,產業鏈條短,科技附加值低,但疆內資源豐富,民營企業可依靠本地的資源優勢,圍繞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裝備制造和特色農牧產品加工等優勢特色產業,選準主業,突出特色,進一步延伸產業鏈,努力形成專業化分工、社會化協作的企業集群,不斷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第二,加快產業聚集園區建設,按照“一園一業”的發展理念,大力發展各類開發區、口岸、創業基地、專業市場等,以龍頭企業帶動配套發展,發揮好園區的產業集聚、資源整合、技術創新和輻射帶動效應。第三,大力扶持民營企業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積極吸引和承接東部地區特別是援疆省市的產業轉移,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優勢資源開發、加工和綜合利用,并對符合產業政策、成長性好、發展前景明朗、擁有一定市場競爭力的民營企業予以政策傾斜。第四,本著整合資源、突出重點、區別對待的原則,重點建設天山北坡經濟帶,加快推進烏昌經濟一體化,加大對南疆三地州民營經濟財稅信貸、用工用地、用水用電、資源能源、交通運輸等方面的政策傾斜力度,促進區域經濟融合發展。第五,實施民營企業家培訓工程。將民營企業家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全疆重點人才培訓體系.制定培訓規劃,把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作為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重要培訓基地,將民營企業家培訓班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從根本上提升中小企業管理層次、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拓寬融資渠道
民營經濟的主體是中小型企業,企業融資問題是民營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截至2011年6月底,全區累計發放小企業貸款347戶,貸款25448萬元。其中,上半年新增小企業貸款18戶,發放貸款687萬元,國家已經在融資問題上出臺了相關傾斜政策,尚需進一步完善金融體制,促進以中小型和微型企業為主要對象的地方性中小銀行的發展,將村鎮銀行納入正式的金融體系,拓寬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另外,加快建立中小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包括由政府出資設立的獨立機構,由社會團體或協會組織共同組成互助團體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由中介商業機構組織營利性的商業組織為民營企業提供服務等。(四)加強民營企業創業者的培訓,增強管理能力第一,積極拓展創業培訓范圍,將享受創業培訓的人員由過去僅限于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擴展到城鎮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和在校的大學生以及已經實現創業的經理人等人群。第二,不斷提高創業培訓質量,新疆地區認定創業培訓機構35個,舉辦創業師資培訓班7期,培養國家級培訓師5名,注重對不同對象開展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第三,確立創業實訓制度,在八大主導產業、地方支柱產業、地州特色產業和重點發展產業中確定一批創業實訓基地,通過強化創業培訓,不斷提升創業能力。
(五)建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長效督察機制
建立督察機構,明確督察職能,細化督察任務,公布督察結果;邀請民營企業家參加行風評議座談會,重點在中小企業開展政府職能部門效能建設民營企業家評議活動,進一步促進政策的貫徹落實。
結論
新疆“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指出: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制度性障礙;放寬市場準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凡法律法規未禁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一律對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開放;充分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在產業結構調整、增加民間投資、擴大就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非公有制企業和產業集群,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實現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協調發展。我們要抓住并用好重大戰略機遇期,發揮比較優勢、后發優勢、政策優勢和機遇優勢,相信到2015年,新疆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2500億元,民營企業戶數突破20萬戶,個體工商戶增長到80萬戶,民營經濟就業超過280萬人,民營經濟進出口貿易值達到270億美元,民營經濟稅收實現280億元的目標定會實現,新疆民營經濟可以大有作為也完全能夠大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