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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資源糾紛經濟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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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資源糾紛問題

          一個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筆者認為,要想深入研究清楚黑樹林的水資源糾紛問題,離不開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首先,我們需要了解一下新制度經濟學的一些重要概念,以便我們在這一視角下挖掘黑樹林水資源糾紛的解決方法。其次,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找尋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建議。

          1新制度經濟學的一些重要概念

          1.1新制度主義經濟學新制度

          經濟學的產生被認為是起于1937年美國經濟學家科斯發表的《廠商的性質》一文,但是新制度經濟學學派的形成和發展是在20世紀下半期。有學者為了把它區別于19世紀形成的美國制度學派及后來的新制度學派(也叫新制度主義),而把它稱為新制度主義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派以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方法來分析制度在經濟社會中的作用,而制度學派及新制度學派是批判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正統分析方法的,它們是“作為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的對立面出現的”。我們都知道,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經濟人”,即每個人都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原則。新制度經濟學的基本假設雖然延續了新古典經濟學的傳統,但是它關于人的假設是從實際的人出發來研究,即受到現實生活中制度的制約條件下的活動,因為“更接近現實的人”。新制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科斯在回答企業起源的問題時提出了“交易費用”這個概念,他認為,每種經濟活動的資源配置都需要發現價格、簽訂合同等等,資源的配置由市場決定,而市場由價格機制決定,這就必然產生一定的交易費用。企業作為一種市場制度,它的產生是為了降低經濟過程中交易費用,起到了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因此,科斯揭示了交易成本和制度的某種內在聯系。新制度經濟學代表人物對交易費用進行了定義,科斯認為交易費用是指為獲取準確的市場信息所需付出費用以及談判與契約的費用。威廉姆森認為交易費用是事先交易成本和簽訂契約后的一系列費用。如今,交易費用泛指一切與交易相關的費用。

          1.2科斯定理與產權在解決外部性問題上

          后人根據科斯的理論總結了“科斯定理”,即只要交易費用為零,那么無論法定權利歸誰都不重要,資源配置都可以達到帕累托最優。產權經濟學作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組成部分認為,產權是一種權利,它強調產權、激勵與經濟行為的聯系。它為解決外部性問題提供了一個解決辦法。產權經濟學認為,產權不清是造成外部性和“搭便車”的主要根源,外部性的產生與產權的起源有著必然的聯系,有效的產權可以降低或克服外部性。那么影響產權的形成因素有哪些了?根據盧現祥歸納的有:第一,技術。新技術可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而缺乏相應的技術可能是“搭便車”的一個重要原因。第二,人口數量。人口數量的增長與資源的有限,造成了人均資源的降低,于是,資源變得“稀缺”起來,這必然導致排他性行為。而產權就是種排他性的經濟權利約束。第三,資源的稀缺程度。新制度經濟學認為,離開產權,任何稀缺資源的配置都是無效的。第四,要素和和產品的相對價格的變動。價格的上升導致人們追求自身利益的經濟行為,“獨占性”成為一種優勢選擇。那么明晰產權意義在哪呢?明晰產權可以解決責任不清的問題,有利于激勵經濟主體,有利于形成約束機制。通過以上新制度經濟學的簡單回顧,我們下面對黑樹林的水資源糾紛進行適當的分析。

          2黑樹林水資源糾紛中的新制度經濟學問題

          黑樹林有兩條水溝,打洞大溝與竜賓大溝,黑樹林地區的人們就是圍繞兩條水溝的問題展開的。這場糾紛的主體實則是“同一民族的同一個支系”,由于不同的行政區劃,一種“地域認同”高過了“民族認同”的一種現象。生活在有限的同一水資源地區,幾個村子圍繞水資源的使用權展開了長達兩百多年的爭奪糾紛,不得不思考根本原因是什么的問題。對于黑樹林地區的紛爭原因,我們的直觀感受就是因為“水”,缺水造成的。胡忠文、楊劍波和胡陽全都有各自的看法。胡忠文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是貧窮和人的素質低。過去因為窮而爭資源和生存條件,過去人的素質低,封建宗法觀念一度突出,群眾中只有比高低、比輸贏。現在的人觀念變了,法制意識增強了,有分歧找政府,有爭議靠法律。上級的扶持、基層干部的帶動,使黑樹林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有了堅實的基礎”。楊劍波分析了村社組織的特點,認為:“傳統的村社組織:(1)有較明顯的習慣區域。(2)山林、土地、水等自然資源為村社共有。(3)有共同的祭禮活動與節日。(4)共同對外。這種由村社內不斷發展的私有制和原來公有制之間的矛盾,反映到人與人、戶與戶、村寨與村寨之間,最容易引發矛盾,最突出的是對原來公有的自然資源的分配使用問題。在黑樹林地區哈尼族中,村社觀念對現實生活有著深刻的影響。在傳統觀念中,部分自然資源屬于公有,誰使用誰擁有,部份村寨和農戶仍按傳統習慣去做,但現實的黑樹林四個鄉卻分屬于不同的兩個縣,并實行了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胡陽全認為:“影響西南民族地區農村穩定的原因是因爭奪草場、山林、礦山、湖泊、水源、土地等資源引發的糾紛經濟因素,還包括社會治安、宗教信仰等因素。”我們都知道,水資源屬于公共資源,對于公共資源的產權界定是相當困難的。公共資源具有非排他性、公共性、外部性等特征。正是由于公共資源具有這些基本特征,才使得公共資源具有尤為明顯的外部性問題,而這種外部性伴隨的產權問題是無法像私有財產那樣界限十分分明的。新制度經濟學認為,要解決外部性問題,應該從產權的界定。經濟學界一致認為,產權是一種權利,也就是一種排他性的權利,或者說是一種有價使用的權利。而像黑樹林糾紛中的水這樣的公共資源能夠用“產權”進行解決嗎?在黑樹林水資源糾紛中,實質就是圍繞“水”資源的使用權問題展開的一場資源使用權的爭奪戰。而當地村民圍繞這一問題的解決辦法始終處于傳統的解決思維中。雖然黑樹林糾紛中有以立碑方式的“契約”、購買等權利意識,但是卻沒有真正現代意義上的“產權”之說。筆者認為,黑樹林糾紛的最終解決辦法還是從治貧和解決當地生活條件入手。由于當地人的利益不同,認識不同,行政介入是不當的。云南省政府在黑樹林地區大力投資,通過興建水利工程、能源和通訊基礎設施,改善當地交通,修建貿易市場,投資發展教育、衛生、科技,有其修建一座新水庫,多頭并舉,有力改善了當地人的生活條件,提高了當地人的生活水平。這為解決當地資源糾紛起到了關鍵作用。而這些措施恰恰有效解決了當地資源“稀缺性”的貧困性競爭問題。

          3黑樹林給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的公共資源管理的啟示

          從新經濟經濟學視角來看待黑樹林的問題,是可以得到關于公共資源管理的相關啟示的。王艷、韓方彥、樓惠新和王黎明都有各自的獨特見解。談到公共資源的管理,王艷認為“公共資源的產權界定是一個復雜的網絡式工作,界定公共資源產權的方式不存在“唯一”,以政府職能轉變為主,輔之以法律、市場手段,以及民眾支持,采取多中心治理體制才是合理界定公共資源產權的明智之舉。”韓方彥認為:“公共資源產權的界定制度缺陷突出表現為未能清晰界定公共資源產權主體所有權以外的其他經濟權利。因而,需要健全公共資源產權制度,強化公共政策執行的目標指向,維護公共利益,建立并完善公共資源政策工具體系,構建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監管體系。”樓惠新和王黎明認為:“公共資源的參與式管理可以解決好各方利益,有利于公共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綜合效益的提高。以上都是都是學者給解決公共資源提供的一個問題解決思路。”筆者認為,由于公共資源的特殊性,它注定無法像用私有財產那樣產權明確,所以,應當從中國的國情出發,探索恰當的解決因公共資源造成的糾紛的辦法。黑樹林是幾個村之間因水引發的糾紛,對于群體性爭奪資源使用權,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解決:第一,以發展當地經濟作為根本大計。集體性爭奪自然資源的使用權,無非是因為經濟生產條件的制約,目的是為了生產和生活。因此,發展經濟,解決貧困是首要的大事。第二,公共資源的參與式開發利用。由于共同需要同一資源,而中國鄉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這就決定了不可能從私有產權的角度進行解決。公共資源的參與式開發利用要求各方主體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有節制的使用資源,而不濫用、消耗等。各方制定好規則,依據制定的規則,根據自己的權重進行活動。第三,擱置爭議,合作共享,共同開發。建立一種合作機制是互利雙贏的模式,集體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幫助,團結協作。第四,建立綜合治理管理機制,協調好集體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潛在的糾紛問題。第五,進行教育引導。第六,政府應當特殊問題特殊解決,對因資源稀缺而造成貧困的地方,應該大力投資,幫助發展,解決人們發展的自然制約條件。總而言之,公共資源的開發、使用和管理,應該朝著合作開發、利用和共同管理的合作機制出發,制定好規則,明確各自權重,共同發展。

          二結語

          黑樹林地區在政府部門的長期關注下,目前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以前的集體之間的糾紛變成了“一村垮兩縣,同飲一河水,雞犬聲相聞,和睦共一家。”的局面。由于政府部門的大力投資,黑樹林地區興建的水利工程、農貿市場,改善了當地基礎設施,為當地的發展注入了新鮮活力,人們之間走向了互助合作的一種發展生產和共同生活的道路。黑樹林地區的問題是典型的公共資源的使用和管理的問題,這在國內、國際都有體現。比如湄公河流域上游的瀾滄江流域的資源使用問題,就需要一種妥當的機制來解決。新制度經濟學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分析思路,從產權的角度和交易成本的角度,以及外部性問題解決的角度,去解決公共資源的問題,未嘗不是一個科學的方式。但是根據我國的產權制實際,我們需要把產權理論靈活運用起來。公共資源的合作共享機制或者參與式管理模式,應該算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公共資源在不同集體之間的開發、使用的辦法。

          作者:曾泓霖唐麗單位:云南民族大學華中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