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營企業經濟結構審計制度管理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營企業經濟結構審計制度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民營企業經濟結構審計制度管理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中小民營企業資金結構狀況及特點;中小民營企業財務組織結構、制度及現狀;財務審計與監督的地位、作用、途徑及方法;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資金困難的路徑探析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自有資金、合股經營、貸款、能夠逐步地、有效地規范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逐步地、有效地規范企業的財務行為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我國的民營經濟,進入本世紀以來,在良好的社會環境下得到長足的發展。但由于中小民營企業特殊的組織結構形式和運行機制,使得一些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缺失或殘缺不全,造成企業財務運作與資金使用的無序性和違規性。因此,如何解決這一難題,則加強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審計與監督是關鍵。

          關鍵詞:中小民營企業;資金結構;財務運行;審計監督

          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從改革開放初期到上世紀末,二十余年中受傳統體制的制約和傳統思想、傳統觀念的束縛,一直發展緩慢,直到本世紀初,國家將非公有制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內容,與國有經濟、合作經濟(中外合資)共同發展、并存發展,中小民營經濟才有了長足的發展。

          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多數起源于家庭(家族),部分為近年來全民或集體企業改制而成,少數為合作或股份制形式。其特點是:企業規模小、起點低、層次低,企業人員整體文化素質不高、知識結構差、技術素質低、科技能力低、創新能力低,企業市場能力低、競爭能力低、抗風險能力低。企業的決策者、經營者基本就是企業投資者,企業運行機制基本沿襲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家長式決策和家族式管理,企業的重要管理崗位基本被家庭(家族)成員占據,企業主要的結構形式是以裙帶關系、血緣紐帶作為基礎的。企業財務的運行、操作、管理等處處顯現著家庭行為方式的特點和滲透著家族血緣關系的氣息,資金的來源、使用、流動,往往缺乏規范性和有效的控制與監督,有時甚至出現無序、混亂的狀況,使得本來就非常緊張的資金不能發揮最佳的效率,從而影響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中小民營企業資金結構狀況及特點

          中小民營企業的組成特點決定了企業的投資者、決策者、經營者的同一性,探究這類企業資金的來源和組成狀況,就可清楚地了解企業資金結構特征、

          企業財務組織特征、財務運行狀態等。從目前看,中小民營企業資金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1.自有資金:這是中小民營企業資金的首要來源,也是家族式企業最普遍、最快捷、最簡單的投資方式,更是創辦企業的源泉和動力所在。自有資金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家庭存量資金。主要是家庭多年的收入積蓄、存款和祖產。(2)原始積累。通常為創辦企業前,以家庭為基礎已從事了一段時間經營性或服務性活動,經過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滾、爬、摸、打,獲得一些積累,在逐漸了解一些經營之道后,希望得到更大的發展而投資創辦企業。(3)家產抵壓。由于資金不足,將家中財產(包括房屋)抵押,獲得資金(貸款)創辦企業。

          自有資金是中小民營企業創業的首要資金來源,也是企業的根基所在,尤其家族(家庭)式企業,更是將企業與家庭的共同命運緊緊地聯系在一起。但由于自有資金一般數量都很小,所以,在企業籌備、注冊、創辦階段,只能暫時維持企業初期的生產、經營的運轉。

          2.合股經營:這是中小民營企業創辦初期較為普遍的資金籌集和經營方式,其優勢可以減輕獨立經營自有資金的困難度,使企業資金能相對寬松一些。同時,可以在籌劃、申請注冊和創辦初期集中合股者的人力、物力和智力,為企業順利投入生產、經營奠定良好的基礎。合股經營一般由二人以上共同投資,持大股者理所當然的成為企業的最高權力者,合股者一般有兄弟姐妹、親朋好友或其他形式。但從目前看,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企業生產經營的不斷推進,合股者的經營理念、服務方式、價值趨向等方面的分歧逐步產生,加之在權力分配、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矛盾不斷顯現,使得生產、經營、服務不能形成統一的意見,影響決策的施行,而成為企業發展最大的障礙,成為喪失市場、失去競爭力的最大因素,也是導致眾多合股經營企業在創辦二、三年后走向分裂的根本原因。

          3.貸款:向銀行借貸,是所有中小民營企業都必須進行的資金籌集方式,也是最難的工作之一。其一,是貸款難。因為,企業本身規模小、資金少、生產加工等都不可能在短期內獲得較多的利潤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對銀行而言,中小民營企業本身的投資和資產數量就很小,如生產經營一旦出現意外,就將血本無歸,銀行的貸款就會成為呆賬。所以,銀行在貸款時往往謹小慎微,要求很高,手續很繁雜,并且要有相應的企業擔保,而尋求擔保又是企業實現貸款的一道高高的門檻,獲得經濟擔保的機率很低。因此,多數銀行不愿貸款給這類企業,即使企業在耗費很大的精力后所獲得的也只能是小額的、短期的貸款。其二,還貸難。由于企業的各種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開支往往超出企業的預算,企業開業初獲得的收益又很快投入新的生產、經營流程中,流動資金很難在賬面上有結余。所以,按期還貸往往是企業的大事,企業經營者往往為還貸絞盡腦汁,有時為了應急,甚至不惜向民間借取高息資金,用于還貸或生產中急需。

          4.民間借貸:是中小民營企業普遍采用的一種籌集資金手段。企業創辦時資金的困難、生產經營中周轉金的缺少、銀行貸款的限制和繁鎖的手續以及還款期臨近等都制約著企業,很多中小民營企業都采用民間借貸方式緩解資金的困難。民間借貸形式一般有向個人和企業借貸二種,其利息一般比銀行貸款利息高得多(尤其是目前市場上出現的小額資金借貸公司,利息高出銀行幾倍、十幾倍),但借貸方便、手續簡便、資金籌集時間短、速度快、能很快解決企業的資金的困難,尤其是外貿加工企業,在接到較大訂單后的資金籌集,基本都采用民間借貸方式解燃眉之急。民間借貸一般時間不長,以一批產品或一個加工周期為一階段,企業往往在資金回籠后立即歸還。民間借貸有一定的可行之處,但過高的利息往往違反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存有很大的風險性,一旦產生或出現問題,后果都較為嚴重。民間借貸的背后,留給人們一些啟示,即民間資金存量很大,如何將這些資金集中起來,統一管理,在盤活這類資金的同時,規范民間借貸,發揮民間資金的積極作用,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是值得人們去思考和研究的。

          二、中小民營企業財務組織結構、制度及現狀

          中小民營企業的規模、運行機制,決定了企業的財務組織結構、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運行的狀態。第一,從目前著,中小民營企業一般只設總賬、出納和倉庫保管三名財務崗位,有些甚至是總賬和出納合二為一,現金出納、總賬基本由家庭主要成員擔任,倉庫保管也基本為家族成員或至親好友,屬于企業財務監督中的財務審核、財務審計、財務管理等基本不予設置。因此,從企業法人到財務結算的整個運作過程都具有企業運行和家庭操作的雙重特點,即使少數企業采用聘請總賬會計的方法進行結算和納稅,受聘人也只在月末、月初的幾天中來企業履行一下結賬手續,并不真正履行會計職責和監督職能。所以,財務審計與監督在企業是不復存在、或者是有名而無實的。第二,由于企業組成和財務組織結構的特點,造成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缺失或殘缺不全,資金使用、流動、流向的隨意性很強,主觀意志基本主宰企業資金的運行;現金的存量控制、使用范圍、支付等缺少規范和約束;會計要素中的各項指標不能嚴格按要求去執行和操作,造成企業財務運作與資金使用的無序性和違規性。第三,財務制度和財務監督的缺失必然帶來企業財務信息不能正確反映企業經營和資金運行的實際狀況;不能正確、完整的反映企業財產、資金、盈利和負債的真實情況。第四,有些企業投資者、經營者的個人消費與企業經營性開支混為一體,企業流動資金成為個人消費和揮霍的來源;企業經營中大量采用現金交易,為拖欠工資、欠債不還、甚至行賄、逃稅等違法活動提供便利。因此,從總體上看,多數中小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是奉公守法,服從國家法律、法規的,但仍有少數中小民營企業的財務運行狀況不容樂觀,盡管是少數現象,但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和造成的危害卻是很大的。所以,加強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審計和監督已成為規范和凈化市場、規范企業行為的重要工作內容。

          三、財務審計與監督的地位、作用、途徑及方法

          1.能夠逐步地、有效地規范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通過有效的財務監督與控制來促進企業管理步入良性軌道。首先,健全和強化企業財務制度、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資金流動和使用等,促進企業財務運作和資金使用的正常有序;其次,促進財務信息完整、全面、系統地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正確反映企業資產、負債、盈利的真實情況,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詳實、正確和具有參考價值的財務資料。

          2.能夠逐步地、有效地規范企業的財務行為,規范企業資金的投入、投向,全面掌握企業資金流動、流向,確保企業資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促進資金投放和使用的最佳效果,促進財務真正為企業發展服務。

          3.財務審計與控制在規范企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中有著無可替代的作用。第一,能有效地規范企業投資者、經營者、以及家庭(家族)成員在企業的財務行為。第二,能有效地跟蹤企業資金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動向和作用,提高生產、經營的效率和效益。第三,能有效地減少或防止違反財務、財經制度行為的發生,有效扼制違法行為的產生。

          4.加強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審計與監督應注重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完善企業財務組織結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第二,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規定,遵守財務制度,對企業資金的流向、流動、回籠、周轉要時刻予以密切關注,監督并加快資金回籠,以防資金的流失而造成損失;第三,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要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要時刻牢記財務信譽是企業信譽的首要要素,是企業的創業之本、立身之本,是企業塑造良好形象,提高社會地位,創造經濟效益的根基所在,因此要時刻注意維護企業信譽和塑造良好企業形象。

          5.加強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審計與監督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1)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強化管理職能。委托會計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加強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財務指導和審計監督,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將企業財務運行中可能產生的問題扼制在萌芽狀態。這樣既維護了國家利益,又保護了企業的利益。(2)對企業生產經營中較大的投入、投資項目等要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跟蹤指導和審計,確保企業資金運行中的正確、正當、正常和安全。(3)地方政府要關心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為本地民營企業提供指導和幫助,有關職能部門要牽頭成立中小民營企業協會,并且吸收西方國家中小企業協會(聯合會)的經驗,對中小民營企業進行規范管理,協調企業間的矛盾和整合企業資源進行最佳的配置。(4)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和檢查,同時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問題和資金困難,改變稅費有人收、管理費有人要、困難無人問、資金無處借的被動狀態,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四、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資金困難的路徑探析

          資金困難是中小民營企業存在的普遍問題,是制約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瓶頸”。社會經濟發展中,再好的項目、再好的訂單、再豐厚的利潤,沒有資金去運作,也是空話一句;再好的經營者、決策者,再優秀的創業者、管理者,沒有資金,企業生產、經營也是紙上談兵。因此,資金已成為影響中小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首要因素,成為企業發展的第一障礙。而如何有效地解決企業資金困難,筆者認為,政府的扶持和協調是關鍵。

          1.政府協調:各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在發展民營經濟中要充分發揮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職能,要根據當地民營經濟的特點,借鑒和學習英、美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組織成立中小民營企業協會(聯合會),組織協調資金,為協會成員企業提供擔保,通過協會對企業進行信用評定,為銀行貸款的平安度提供參考。

          2.政府扶持:國家和地方財政可拿出一定的資金,通過財政扶持和政策傾斜的方式解決中小民營企業借貸的困難。這類資金可以采用長期借貸、貼息借貸、扶持借貸等多種形式,同時由執行部門或機構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審計、檢查、跟蹤服務等,這樣既解決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困難,又促進了地方民營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政府同時可收益,企業、國家、政府獲得“三贏”。

          3.銀行貸款:銀行等金融部門要改變傳統的觀點和貸款方式,要從促進地方民營經濟發展、扶持中小民營企業的角度出發,盡可能的增加企業借貸的額度和簡化手續。可以請企業協會擔保,而將風險和管理轉向行業協會內部,通過行業自律和信用機制來約束企業。

          4.成立民間銀行:國家、政府、管理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可以聯合組建民間商業銀行。由民間出資,專門面向中小民營企業,尤如中小民營企業自己的銀行,解決企業資金急需和投資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