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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業金融體系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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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業金融體系構建

          0引言

          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融資問題卻長期制約著其進一步發展。盡管中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但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小微企業內源融資不足,嚴重依賴銀行貸款,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我們提出構建財政與金融有效耦合的小微企業融資金融支持體系,以期幫助其解決融資難題。

          1金融支持體系構成

          要想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需要從體制方面入手,轉變工作思路,將現有大力發展小微企業的政府政策導向機制轉變為構建具有內生活力的新型融資體系。現有融資模式下,銀行出于收益和風險方面的考量,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的動力不足。中國現有財政政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不夠,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能[1]。構建財政與金融有效耦合的小微企業融資金融支持體系可以很好地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財政與金融有效耦合的小微企業融資金融支持體系包括:制度支持、機構支持、市場支持和配套措施四個方面,這四個方面相互影響、相互作用。

          2制度支持

          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能夠為小微企業融資金融支持體系的構建提供有力的前提保證[2]。出臺《中小企業融資法》、《中小企業擔保法》、《民間借貸法》、《商業信用法》等法規,對政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中小企業等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融資辦法和保障措施做出相關的規定。其中至關重要的是完善金融制度、貸款制度、財政投資等法規以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3]。制定政府采購、行業準入、反壟斷等相關法律法規,并盡快出臺《小微企業自主創新法》。對現有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租賃、典當及股權融資等相關融資途徑進行立法并及時予以完善。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應充分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政策優惠,為其成功融資創造更為公平的外部環境[4]。建立完善的信用擔保制度,金融機構可增加對小微企業貸款數額。建立以政府為主體,以政府預算撥款、資產劃撥和會員企業風險保證金為資金來源的,全國性、省級和地市級小微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及再擔保機構[5];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大公司成立專門的小微企業擔保部門,政府為其提供適當的指導與監督;推進小微企業商業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成立互助擔保基金,政府在此期間注入一定的啟動資金,對其進行指導,嚴格控制金融風險[6]。設立小微企業發展基金,為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應用提供貼息和風險補償;減免小微企業稅收,減免金融機構小微貸款利息所得,降低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和稅賦負擔[7];采取更為有力的財稅政策,投入更多專項資金對村鎮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進行補貼,推動其發展;強化貨幣政策的針對性,加大利率市場化改革力度,完善小微企業信貸考核體系,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另外,中央銀行對設立專門部門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制定差異化的準備金政策,降低其資金運營成本,鼓勵其更好地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優質、高效服務[7]。

          3機構支持

          (1)商業銀行應靈活使用金融工具為小微企業提供結算、匯兌、轉賬及財務管理等金融服務;建立健全信息咨詢機制,為小微企業提供理財、中介、市場開發和融資咨詢等多樣化服務;積極進行貸款方式的創新[8]。

          (2)小微企業政策性銀行小微企業政策性銀行由政府出資設立,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很難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足夠發展資金的小微企業,主要業務包括政策性貸款、政策性擔保、政策性貼息業務、專項引導基金、政策性保險業務等等。政策性銀行需要采取法人治理結構和與商業性金融機構合作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并完善其內控機制、風險共擔機制、業務評審機制及合理績效評價機制,以保證政策性目標的順利實現。政府可以通過政策性金融在貸款利率、貸款期限、擔保條件和配套措施等方面為小微企業提供政策優惠,降低其業務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成本。

          (3)創新金融組織模式,適當放松金融市場管制,放寬中小商業銀行成立的條件;促進非主流金融組織(如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的發展,給予民間資本公平競爭的環境;鼓勵和引導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構建。中央與地方財政給予注冊資金、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促進地方性小微企業產權交易市場和地方性風險投資公司的構建,降低經營成本和民間資金的進入成本。

          4市場支持

          (1)創業板市場

          充分發揮創業板市場的融資功能,降低入市門檻,設立中國的納斯達克指數,使得更多的小微企業(特別是那些高科技、創新性企業)可以進入資本市場來獲得發展資金。推進創業板市場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開拓創業板市場風險對沖工具,建立市場化的收購兼并市場。完善風險投資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強化監管以維持市場安全,有效降低風險。

          (2)債券市場

          完善債券發行審核體制,放開對小微企業發行集合債券的限制,采取“政府牽頭、企業自愿、集合發行、統一擔保、分別負債、捆綁發行”的方式來降低融資成本,增加債券發行額度,提高投資者債券投資的積極性。此外,大力發行包括可轉換在內的企業債券,創新債券融資方式,大力探索資產證券化、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等方式,使得發展良好的小微企業得以通過發行債券籌措資金。

          (3)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主動參與私募股權融資,撥付相關資金建立小微企業發展種子基金,使得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和私募投資者參與其中。同時組織更多的如座談會和論壇等活動創建私募股權融資平臺。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主要分為:政府主導型、地方政府通過財政出資設立及地方政府聯合國家開發銀行設立三類。政府參與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可以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及國外風險投資基金的進入,可以很好地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為促進私募股權融資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發展,政府部門需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度,并提供稅收優惠,為其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同時,地方政府還需制定創投企業資助計劃,對符合標準的創投企業提供財政支持和風險補貼。

          5配套措施

          (1)小微企業中介服務體系

          小微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包括會計師和審計事務所、法律服務機構等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稅收和金融等方面的咨詢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科技指導中心等。推進小微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在一定程度上需積極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的進入。健全擔保機構的資金補償和風險分擔機制,并配合相關財稅政策,通過撥付資金和提供補助等途徑,提高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完善支付系統和動產質押登記系統,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2)健全的征信體系

          由財政出資,聯合工商、稅務、銀行、質檢等部門,成立專門的小微企業資信評級機構,并建立具有可信度的第三方評估認證機構;推進小微企業信用管理,建立信用檔案,嚴格記錄企業的各種信用行為,執行獎懲制度,獎勵守信企業,對失信企業加以懲罰;建立小微企業信用責任追究制度,對企業的信用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大追究和處罰的力度;建立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這樣一來,相關擔保機構及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過程中能夠及時、準確并方便的了解企業的信用情況,最大程度的降低信用風險。

          (3)完善的監管體系

          中央銀行負責市場監管,同時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聯合工商、稅務、質檢、銀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建立由財政出資的聯合監管體系,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的監管力度。加快金融安全區建設,降低金融風險,實現有效金融監管,完善風險控制和社會信用體系。

          6結語

          本文構建的財政與金融有效耦合的小微企業融資金融支持體系通過政府、金融機構等社會各方力量的有效配合,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金融支持服務,希望能夠幫助小微企業走出融資難的困境。

          作者;王趙亮 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