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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抑制催生了民間金融。民間金融既是金融創新的源泉,也是金融制度變遷的初始狀態。本文比較了民間金融相對正規金融的獨特優勢,分析了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正負效應,引導民間金融組織規范發展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關鍵詞:民間金融比較優勢效應
1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相對正規金融的比較優勢
1.1產權與激勵優勢科學的產權制度具有有效的激勵約束功能。民間金融機構作為一種與國有金融機構相對的金融組織,由于資本為各個私人所有,經營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產權劃分非常明晰,具有內在的約束與激勵機制(趙永亮,2008)。民間金融機構可以有效地處理收益性、流動性、安全性三者的平衡關系,建立與自身相適應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風險約束機制,有效的保護債權債務關系和契約實施,從而激勵金融創新。民間金融的這種產權制度與民營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之間具有自然的相似性和兼容性,進而使兩者間實現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1.2信息優勢信息對稱是效率市場的基本條件。民間金融組織的社區性質明顯,資金的融入者和融出者之間一般為親戚朋友和熟人,對借款人的道德水平和還款能力都有比較清楚的了解,有效地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從而使民間金融獲得了較正規金融信息充足上的競爭優勢。這種優勢既反映在貸款人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甄別上,也反映在它對貸款的監督過程中。
1.3融資效率優勢民間資本市場融資效率高,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民間融資手續簡便,一般只需幾天,符合農村個人、個體經營者和民營企業生產經營資金周轉的特點,與銀行申貸程序繁雜、辦理相關手續多、授信條件苛刻、審批時間長等相比,民間融資更易受到青睞。此外,民間融資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約雙方多以個人名義出現,不涉及企業之間利益關系,借款人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借款人的還款意識和經濟責任相應增強,所以償債率高,信用風險較小。
1.4預算硬約束俗話說:親兄弟明白帳,一旦借貸關系建立,不管雙方何種關系,其預算約束關系便自動生成。較之正規金融領域存在的裙帶關系、關系貸款等要優越得多。其次,民間借貸受鄉土社會村規民約的制約和本土文化習俗的影響,具有明顯的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從而使具有道德風險傾向者卻步,使不具備還貸能力的人難以進入民間借貸市場,因而使民間借貸的風險得以降低。
近年來,“三農”融資越來越表現出民間融資熱的趨勢,并已滲透到農村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別是農村集鎮、城鄉結合部、專業化市場等經濟活動較為活躍的地區表現尤為突出(蒲祖河,2009)。
2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的正面效應
2.1緩解了我國農村金融資源的匱乏,推動農村經濟發展近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經營重心向大城市、大企業集中,大量經營網點被撤銷,農村信用社已成為政府主導農村金融市場的最后一個堡壘,這無疑導致農村金融供給嚴重不足。而農村對資金的需求卻很旺盛,造成了供需上的不平衡,這就催生了民間金融在農村的發展。民間金融在農村的蓬勃發展,緩解了農村金融資源供需上的矛盾,縮小了城鄉之間在金融資源占有上的差距,有效推動了農村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東部地區農村的快速發展,民間金融可以說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2.2有利于農民建立現代信用觀念,還有利于改善社會信用環境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幫助農民建立資金的有償使用和增值收益的現代信用觀念,從而有助于民間借貸主體發展良好的社會信用關系。我國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民間借貸形式是無息的,有很強的互助性質,我國居民尤其是農民向來是重儲蓄輕投資,由于文化水平和社會環境的限制,以及我國利率低水平現狀,人們可投資的渠道極少,民間金融組織的“草根性”符合了我國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特點,為資金供給者和需求者提供了良好的媒介,改善了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
2.3分散銀行的信貸風險和促進正規金融機構服務的改善民間金融獨有的競爭力和生命力使正規金融有危機感,迫使正規金融進行全面的改革,從而提高整個金融體系的競爭力。在與民間金融的競爭中,國有商業銀行和農信社的金融服務有了很大改善。在競爭中國有商業銀行也開始開拓新的市場,如工商銀行開辦個體私營貸款,建設銀行推出了個人創業貸款,農業銀行則簡化了貸款審批手續減少貸款申請的批準時間。這應該是民間金融對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貢獻之一。
2.4促進金融創新今天很多正規的金融活動,在起初就是一種非正規金融活動。例如,今天己經達到年規模數以億元計的同業拆借活動,起初就是非正規金融;再如,今天的股票市場,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也是非正規金融。來自民間和基層的民間金融是完全市場化的,它會應市場需求而進行金融創新,而且這些創新往往具有可操作性和持久性,不可否認,民間金融是金融創新的重要源泉之一。
3民間金融組織的負面效應
3.1民間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宏觀調控的力度由于民間金融的運作導致一部分資金從正規金融機構體系中分流出,造成資金的“體外循環”,如果過多的資金流入政府控制之外的民間金融市場,則意味著國家經濟宏觀調控能力的減弱、政策效果的下降。例如,當經濟過熱,政府實行緊縮策時,處在政府貨幣政策作用之外的民間金融反而會利用正規金融力量減弱之機,加強信貸活動牟取更多利潤這將抵消貨幣政策的緊縮效果,使得經濟難以“軟著陸”。
3.2民間金融組織內部管理制度不規范農村民間金融組織沒有建立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沒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及審計稽核制度,其籌資、征信、信用審核、授信、風險承擔等能力低下,加之大多屬于私下交易,許多無序的農村民間金融活動導致大量糾紛,如合同糾紛、利率糾紛、擔保糾紛和借據糾紛等。由于農民的法律意識和信用意識薄弱,有時甚至出現逼死人命的事件或引發刑事案件,危害嚴重,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3.3民間信貸投資方向不規范貸款不問用途是大部分民間金融組織的特點之一。配置資金不考慮國家產政策,而是單純以獲利多少為目的。實踐中有時會出現資金配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情況,導致產業結構的不合理。即使國家限制的產業,只要效益好,他也全力支持。如:一些污染嚴重的紡織漂染、化工甚至賭博等丑惡現象也在放款之列。由于缺乏對每筆貸款貸前、貸中、貸后嚴格的調查和審核,使農村民間金融風險加劇。作為一種自發性的私營金融活動,民間金融組織資金的力量較小,本身又無雄厚的經濟實力作擔保,大部分情況下是全部負債經營,而操作人員又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因此經營安全性不高,信用水平低下。一旦市場發生急劇變化,遇到貸款逾期收不回,造成呆帳時,極易出現倒閉破產情況。
從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實踐可以總結出: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對農村經濟的貢獻是更重要的。對于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給農村經濟帶來的消極影響,主要是其組織不完善、運行不規范導致,因此我們要加強對農村民間金融組織運行機制的研究,引導民間金融組織逐步走向規范化,以減少其不利影響,充分發揮民間金融對農村經濟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趙永亮.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規范和發展[J].2008(12),開放導報:88-91.
[2]蒲祖河,“三農”融資需求與發展民間資本市場研究[J].統計與決策.2009(10):120-122.
[3]費淑靜.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績效與監管制度安排[J].農村經濟.2008(5):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