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非營利組織會計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非營利組織會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非營利組織會計

          [論文關鍵詞]:非營利組織會計問題對策

          [論文摘要]:非營利組織是政府體系之外,具有公共服務宗旨或促進社會福利發展,不分配盈余,享受免稅優待的依法成立的組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雖然獲得了較多的發展但是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主要闡述了非營利組織會計相關的問題及完善對策。

          一、非營利組織會計概念及現狀

          1.非營利組織會計的概念

          非營利組織會計就是用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各類非營利組織財務收支活動及其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一種會計類型。作為會計的一個分支,它與企業會計在會計基礎理論方面如會計對象、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基本原則、基本假設、會計信息的表達方面有許多相似之處,但由于其組織目標、財務資源來源、財務資源分配機制、受托責任和業績考核方面的特征,使得非營利組織會計又有其特殊性。

          2.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現狀

          在發達國家,非營利組織會計起步較早、制度比較完善,已形成了較為規范的非營利組織會計法規體系,學術界對非營利組織會計理論的研究也比較系統。盡管我國非營利組織歷史悠久,但對其會計系統研究的興起還是近十幾年的事情。關于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研究最近幾年才正式起步,并在近幾年有了較快的發展。由于研究的時間尚短,以致研究總體上還不是很深入全面。

          非營利組織會計應當歸屬于企業會計體系。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根據國家提出的“面向社會,走向市場,減員增效,減撥經費”,以及非營利組織也需要“自負盈虧”的要求,非營利組織的經濟效益指標將越來越重要,其會計核算也將逐漸從以核算預算執行情況為主轉向核算非營利組織本身的經濟效益為主,企業會計中的諸多原則如配比性原則、可比性原則等也將越來越多地適用于非營利組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的業務相互交叉融合,一些企業可以從事社會福利等相關非營利事項,同時有些非營利組織也可以開展經營業務,這使兩者的界限不再“涇渭分明”,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之間的界限也變得模糊,現行《企業會計準則》所規范的內容基本一致,尤其《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更接近于企業會計準則規范,只要對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作適當的補充完善,對個別特殊問題另作專門描述,即可成為對制定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具體準則或制度都有指導作用的基本會計準則。

          二、非營利組織會計的使命及特點

          1.使命

          使命就是一個組織的宗旨、任務、即為誰服務,提供什么樣的服務。

          使命是一套組織的價值系統,是組織行動的動力基礎,是促進集體的合作意識和協調一致的基本精神,也是評價組織整體與個人成就的標準。非營利組織的使命是該組織對社會大眾的公開承諾,每一項使命等同于宣言,都必須反映機會、能力和投入感三項要素,好的使命必須具有行動潛力,否則只不過是漂亮的宣傳用語罷了。使命必須具備三項條件:注重本身的優勢和特點;時時關注外界的機會和需求;確認自己的信念。組織的使命應力求可以實現、個性鮮明、有激勵性、與眾不同;應避免定位太高而難以實現。

          使命是一個非營利組織對解決社會問題的公開承諾,因此較具有理想性,不易具體描述和短期達成,同時使命具有較高的想達到的意圖,及令人自愿投入的價值觀,屬于理念層次。

          2.非營利組織會計的特點

          主要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不以營利為目的,更注重社會效益

          企業的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或股東價值最大化,而非營利組織是社會公益性服務組織,主要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實現社會使命,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對組織的評價不能以利潤指標衡量,應該更注重宏觀的社會利益。

          (2)以政府撥款和捐款收入為主,兼有經營性收入

          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按性質劃分,大體包括四個部分:①財政撥款,包括:來自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撥款和項目經費;②社會捐贈,包括:個人、社會、企業的捐款;③服務收費,包括:會員繳費;④經營性收入,非營利組織為了最大程度地實現組織目標,維持組織自身的持續發展,在使命的約束下可以開展一定的經營性業務以獲取收入,但以不損壞組織公益形象為前提。

          (3)所有權特殊,不存在所有者權益

          與企業不同,非營利組織的資源提供者并不是組織財產的所有者,他們在向非營利組織提供財產或資源時一般不期望收回經濟上的利益。非營利組織在運營過程中獲取的盈余既不歸組織資源提供者所有,也不能在人員之間進行分配。

          三、非營利組織會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存在的問題

          (1)立法層次較低

          在我國現行的非營利組織立法體系中,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而其他的法律性文件都是行政法規級別的。由于沒有統一的高級別立法對非營利組織的定義、合法地位、基本權利、設立和管理、法律責任等做統一明確的規定,而目前的法律都只是就某類非營利組織單獨進行規范,當這些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發生沖突,便會給非營利組織帶來了不便和障礙。

          (2)內部會計管理不利

          部分會計人員素質較差,有些民間非營利組織因工作人員較少,會計人員往往身兼數職,很難專心會計工作,有些甚至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也沒有進行有效的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缺乏基本的會計知識。不但業務不精,法律意識不強;還缺乏必要的職業道德。不但影響會計工作的質量、降低會計工作的效率,甚至屈從領導的壓力,被動做假賬等。

          (3)資金來源單一且不穩定,經費嚴重缺乏

          非營利組織即沒有政府的強制性和課稅權。也不能通過經營活動獲得豐厚利潤,只能依靠社會捐助和政府撥款來開展活動。現階段如果完全依靠非營利組織獨立謀求發展,必然使其發展過程延長,甚至出現反復。非營利組織籌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民的志愿性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只有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公民才愿意捐資給非營利組織。另外,人們對非營利組織的資金管理和使用上的信任度一般較低,也嚴重影響籌資的進行。

          (4)管理不嚴缺少監督

          我國對非營利組織實行雙重管理體制,雙重管理就是指每一個組織都要接受兩個單位的直接監督管理。其一是該組織所在行業和部門的主管機關或者被授權的組織,即業務主管單位;其二是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即登記管理機關。但是非營利組織一經注冊成立,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便很少進行監督和檢查,平時只是口頭要求。

          2.加強與完善非營利組織會計的對策

          (1)完善非營利組織會計法規體系

          建立非營利組織法規體系,完善非營利組織管理機制,是實現非營利組織健康發展的根本之策。非營利組織會計的健康發展,需要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通過一定的政府支持和扶持,在合作中引導、幫助其健康成長,可以有效避免不良勢力對非營利組織的滲透,更好地引導廣大非營利組織會計在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下開展活動,在法制規范的軌道上健康有序發展。

          (2)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加強對會計人員尤其是高級財會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財會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使會計人員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提高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思想道德品質。會計職業的特性就要求會計人員必須具備很高的道德素質。當前,造假等違法行為多是會計人員在單位負責人的強令、脅迫、指使和授意下實施的。所以,如果會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得不到提高,那么就會上頂不住壓力,下擋不住誘惑,從而導致造假的發生。

          (3)建立嚴格、透明的、完善的財務報告制度

          中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公信度不高、籌資能力不強,在很大程度上與自身不完善的財務制度有關。財務的透明度是樹立非營利組織公信度的基礎,如果沒有嚴格和透明的財務制度,那么非營利組織會計的廉潔性就無法得到制度上的保證,那也就無法吸引更多的社會捐款和贊助。因此,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應按照有關法律對財務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的財務報告制度,向有關政府部門報送組織的財務報表,接受政府的監督和檢查。

          (4)提倡捐贈、鼓勵創新

          在我國,黨和政府的動員和宣傳能力是無與倫比的。因此,如果政府能夠在公民道德的教育中大力提倡志愿捐贈、志愿服務的精神,同時積極鼓勵非營利組織的競爭與創新,就將能夠培育出一種民間的良性循環。

          總之,我國的非營利組織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這就需要政府的扶植與培養,如前所述,在當前階段,政府的主要作用就是改善對非營利組織的行政管理體制,這也是公共權力分散化,社會化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1]趙建勇戚艷霞:《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2]張純:《非營利組織理財》,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

          [3]趙健:《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探討,財會月刊,2006.1

          [4]王名:《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功能及其分類》.學術月刊,2006,9-12

          [5]尹玲燕聶庚杰:《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科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