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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保險是通過保險的手段管理農業生產風險的制度安排,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現代農業發展的三大支柱(農業科技、農業金融和農業保險)之一。縱觀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歷程,農業保險一直呈現出非均衡的發展態勢,主要表現如下:一是市場供求總量非均衡問題;二是結構非均衡問題。三是缺乏完善的宏觀調控手段和措施。基于以農業保險的非均衡運行為研究對象,通過對非均衡運行現狀的分析,探討解決農業保險非均衡運行狀態的對策。
關鍵詞:農業保險;非均衡;宏觀調控
1我國農業保險市場非均衡的表現
我國農業保險起步較晚、發展慢、過程跌宕起伏,僅1950—1959年間就經歷了開辦、暫停、恢復、停辦的曲折過程。自1982年恢復開辦農險以來,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農業保險的發展呈現出一種非均衡態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總量上的非均衡
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總量的非均衡表現為潛在總需求大于有效需求,實際供給小于有效供給,即“需求不足”與“供給短缺”并存。
一、農業市場風險有增無減
在漫長的農耕中國,五谷豐登、六畜興旺,曾是被千萬遍贊頌過的美好景象。那時,糧食就是財富。“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杜甫《憶昔》)詩人筆下的開元盛世是何等的富庶和殷實。然而,現在的情形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果實并不直接等于通用財富,我們未必能看到過去所熟悉的那份“豐收的喜悅”。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農村改革的推進,我國已經基本確立了農業資源的市場化配置機制。在市場化條件下,對于廣大農民而言,傳統的勤快和懶惰,似乎已不是富裕和貧窮的主要原因了,他們或貧或富,更多的是取決于市場。但市場帶給農民的并非總是福音,實際的情況經常表現為市場主宰農民,而不是農民主宰市場。對于高度分散的小農經營,社會化的大市場是一種難以駕馭的力量,二者之間的對接問題已嚴重地困擾著農業的穩定發展和農民的持續增收,而且隨著農業生產能力的提高,這個問題變得日益突出。
其實,發達國家的實踐早已證明,在現代農業中,決定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的主導因素是市場需求,而不是生產和供給。農產品需求彈性不足,對供給總量規模的擴張構成了強勁的制約。正因如此,歐美國家農業政策的重心也是放在了應對過剩條件下的農民利益保護問題上,而不是主要用以促進生產。
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已基本上告別了農產品短缺的時代,進入了總量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新階段。進入21世紀后,糧食生產一度出現了下降,但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最近3年連續增產;而畜產品、水產品和水果、蔬菜等都得到持續的快速增長。與此同時,我國居民的食品消費需求增速已經明顯降了下來,特別是城鎮居民的食品需求已經穩定了下來。從供求兩方面的變化看,我國農產品生產總體過剩的情況在加劇。相應地,農業的市場風險也隨之增加。
從各地的實踐看,谷賤傷農的現象屢見不鮮。比如媒體報道,*6年運城市某村*0多畝耕地,有三分之一種了西瓜,但是西瓜賣不動,村民有三分之一的西瓜都倒掉了,賣出去的也只有每畝*元的收入,而投入達300元。西安閻良區有的農民由于菜價過低而用拖拉機將豐收的芹菜翻埋。北京大興區有農民因為白菜賣不出去而在菜地里放羊。筆者春節回鄉,發現因為買不出去,有的地里還有未收的白菜。鄙縣農民飼養了4萬頭奶牛,數年前的市場價格是每頭接近1萬元,現在降到了不足5000元,全縣農民損失超過2億元。諸如此類的事例說明,市場經濟波峰浪谷的沖擊,對廣大農民的利益而言,是一個實實在在存在的巨大威脅。
【摘要】本文通過對安徽省宿松縣部分農民進行農業保險問卷調查,分析了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并提出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建議。【關鍵詞】農業保險市場失靈政府支持農業保險是通過集合具有同類風險的眾多農民,以合理計算保費的形式對種植業、養殖業在發展過程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償的一種保險,是農業生產規避風險、補償災害損失的一種有效工具。然而,農業的弱質性使農業保險難以滿足保險經營所依賴的大數法則理論,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即純商業化運營——靠市場自發調節來維護的農業保險無法達到規模經濟效應。本文結合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曹湖村農業保險的實地調查情況,分析我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以尋求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對策。一、問卷調查情況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曹湖村位于安徽省西南部,與湖北省黃梅縣及江西省九江市接壤,總人口約1500人,計400余戶。全村耕地面積約2000余畝,土地肥沃,屬亞熱帶濕潤氣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無霜期250天,每年平均溫度16.6℃,適宜農作物生長,盛產棉花、油菜、芝麻、大豆、玉米、花生等多種經濟作物。村民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棉花,年人均收入5000元左右,在中部幾省處于中等偏下水平。選取該村開展此次農業保險調查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此次調查在自愿的基礎上共發放300份調查問卷,收回有效問卷276份。關于農民對保險的了解和購買情況的調查結果如下。被調查的農民90%知道或聽說過保險,了解保險的作用和意義的占30%,認為有必要購買保險的占40%,只有15%的農民能看懂保險條款。60%的農戶認為保險費負擔過重,真正購買了商業保險的農戶只占20%,加上民政部門購買的養老保險也只有30%,其中為農產品、農具投保的為0%。而在投保的30%人群中,有45%是被迫購買的(商業保險公司的學生平安保險和民政部門的養老保險),80%發生保險事故時能得到及時的賠償。這說明該村村民的保險意識很弱,而且保險負擔較重。在問及“您的莊稼或者家禽遭到損害時,你會”的問題時,有80%的人回答“自己承擔”或“聽天由命”,10%的農民回答“靠國家救濟或集體承擔”,靠親朋好友的為10%。通過這次問卷調查可以發現,該村購買普通商業保險的人很少,購買農業保險的則為0%。這說明農業保險機制沒有深入到該村村民心中,農民的農業保險意識非常淡薄。二、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1、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所謂道德風險,指被保險人由于參加了保險而放松對風險的預防或者在生產過程中做了手腳,而保險人卻難以了解。逆向選擇的產生是由于被保險人對于土地的產出能力和風險狀況等信息比保險人更了解,因此可以得到低于他們實際風險水平的費率,從而導致保險效率的降低。在具有一般程度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標的物中,市場失靈并不必然發生。然而由于農業保險所具有的特殊性,即其標的具有生命性且標的價值會隨著生長期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并且農業經營績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后期的管理水平等。同時,農業風險具有一定的規律性,而農民對于農業風險以及土地特質等方面的認識和理解要比保險人多。由此而導致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使得實際保險損失率過高,在按照損失率確定保險費率的情況下,當保險費率高到超過農民自己分散風險的成本時,市場失靈就會發生。2006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為8.46億元,按9億農民計算人均不到1元,而養殖業保費賠付率竟達232.2%。保險費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而賠付率仍然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這一現象的出現恰好與逆向選擇的結果相吻合,即農業保險有效供給不足,商業保險公司紛紛退出農險市場,導致農險市場萎縮。[1][2][][]2、農業保險具有極強的正外部性。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必然會出現“供給有限,需求不足”,導致市場失靈。農業是基礎產業,農業穩定則受益的不僅是農民,還包括整個社會;相反,受損的也不只是農民,而會波及整個社會。投保人(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小于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大于邊際社會成本。私人成本、收益和社會成本、收益間的差異是農業保險的正外部性,這樣全社會就搭了農險投保人的“便車”。保險人供給農業保險,將有利于農業生產的穩定,使全社會受益。保險人供給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也小于邊際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大于邊際社會成本,全社會又搭了農業保險人的“便車”。但無論是保險人還是投保人都無法對其正外部性進行收費,農業保險的消費量就低于社會的理想消費量,有效需求不足;農業保險的供給量也小于社會理想的供給量,有效供給也不足。供需不足,農業保險市場必然失靈。3、農業風險區域性強。我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復雜,而且呈明顯的地帶性與非地帶性地域差異,自北至南依次出現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亞熱帶、熱帶、赤道帶等6個氣候帶。這決定了農業風險區域性強,表現為不同區域間農業保險的險別、標的種類、風險事故的種類及周期、頻率、強度差異,這造成農業保險單位經營區劃、費率的厘定與區分復雜,投入資金與技術的成本很高。三、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對策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須由政府來提供才能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要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既應加強政府的扶持力度又要注重市場的靈活性,并發展農業保險的再保險體系。1、加強政府的扶持力度。作為政府主導的農業保險制度供給,政府首先要出臺《農業保險法》,明確各級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相關責任和利益,避免各級主體在農業保險中的隨意性。其次,政府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給予保險機構不同程度的補貼和減免。對技術含量高的種植業和養殖業,保費補貼應為60%~100%,因為這類產業具有高附加值的特點且大部分是外向型,出口創匯能力強、投入成本高。對傳統種植業和養殖業,保費補貼為40%~60%,對此類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補貼少了農業保險機構無法正常開展業務,補貼過多則涉及保險公司的信譽度等問題。房屋、機械及個人醫療、責任、意外傷害和養老保險應發揮“以險養險”的功效,其補貼值為40%以下。此外,應設立國家農業巨災風險基金,也可與地方政府共同籌集設立地方性農業巨災風險基金。2、實行政策性保險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市場失靈,需要政府發揮職能進行調節,政策性保險商業化經營是國外調節農業保險市場的成功辦法。政府應利用利益誘導機制推動農業保險的發展,對農民直接進行保費補貼,對保險公司進行稅負減免和財政補貼。直接對農民進行保費補貼,把農民推向保險公司,將使需求曲線上移;對保險公司進行稅負減免和補貼,使其獲得必要利潤,將保險公司引向農業,供給曲線下移,供求曲線就會相交。“以險養險”特許農業保險人經營一定范圍的農村險,以其贏利彌補農業險的虧損。3、發展農業保險的再保險體系。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面對農業的非系統性風險需要獨自承受高額經營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災害時更是回天無力,沒有農業再保險的支持難以發展。再保險的形式多樣,國家政策農業保險公司應為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而互助制農業保險組織可以從縣、市及區域性的互助制農業保險組織之間分保。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國之一,農業保險市場存在失靈恰恰反映我國農業保險市場有著很大的潛力,只要政府部門大力扶持和保險公司堅持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和產品創新,就可以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參考文獻】[1]張躍華:1935年以來中國農業制度研究的回顧與反思[J].農業經濟問題,2006(6).[2]錢建娣:我國農業保險面臨的突出矛盾及解決途徑[J].金融與保險,2006(3).[3]馮文麗:我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與制度供給[J].金融研究,2004(4).
期貨市場發展對加工企業的影響
這里主要分析期貨市場發展以來對加工企業的影響,由于加工企業涉及到產品的生產、加工和流通等多個環節,單個分析容易出現因素考慮不周全以及其他無法量化指標的影響,從而會造成得出的結論與實際不符的現象。因此,這里主要選擇全國小麥收購量和全國小麥銷售量兩個指標,從整體上來分析期貨市場發展以來對加工企業的綜合影響。對全國小麥收購量和全國小麥銷售量兩個指標做差分處理,然后分別考察其標準差在1993年前后的變化情況。,1993年后,也就是期貨市場正式建立之后,全國小麥收購量和全國小麥銷售量的變化量幅度明顯上升。檢驗結果表明,小麥期貨成交額是2階單整,全國小麥收購量和全國小麥銷售量都是1階單整的序列,因此,小麥期貨成交額(E)與全國小麥收購量(SG)之間不存在協整關系,小麥期貨成交額(E)與全國小麥銷售量(XS)之間也不存在協整關系,全國小麥收購量(SG)和全國小麥銷售量(XS)之間存在協整關系。因為時間序列E與SG、E與XS之間都不存在協整關系,所以可以得出小麥期貨成交額(E)與全國小麥收購量(SG)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小麥期貨成交額(E)與全國小麥銷售量(XS)之間也不存在因果關系。綜上分析可知,期貨市場的出現加大了全國小麥收購量和全國小麥銷售量的變化量的波動性,但小麥期貨成交額與全國小麥收購量和全國小麥銷售量都不具有長期均衡的關系。
期貨市場發展對小麥業波動性的影響
這里主要研究我國農產品期貨市場發展對小麥業波動性的影響。所采取的方式為:對小麥農作物近30年的種植面積、總產量做差分處理后分別考察其標準差在1993年前后的變化。標準差能表明數據的波動狀況,標準差越大則波動越劇烈,風險也就越大。差分可以消除趨勢性,得到數據的變化量。1993年我國正式開始期貨交易,因此,這里選擇以1993年為界線,對比此前后的變化。1993年后,也就是期貨市場正式建立之后,小麥種植面積和產量,它們的波動性非但沒有減小,反而顯著增加了。1993年后小麥的相關數據波動情況并沒有明顯改善,甚至更加劇烈。表現在圖形上就是:1997年到1999年間,小麥總產量變化量超過之前的任一兩年間的變化量;對于小麥種植面積變化量,在1993年之后的變化幅度也大于1993年之前的。
期貨市場發展對農民收入的影響
這里主要分析期貨市場對農民收入的影響,在此選擇兩個指標,一是成交量,二是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成交量可作為期貨市場發展程度的量化指標,成交量越大,說明此市場參與度高、信息流通廣、流動性強,對整個行業的影響就越大,這里選擇小麥期貨的年成交總額,數據取自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對于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這里選擇河南省的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作為衡量農業經濟發展的指標,數據取自于《河南統計年鑒2010》。
1產業集聚與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的互動關系
1.1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
熊彼特認為,創新是“企業家對生產要素之新的組合”,包括5個方面的內容:引入一種新的產品(產品創新);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工藝創新);開辟一個新的市場(市場創新);獲得一種新的原料(資源開發利用創新);實行一種新的組織形式(組織和制度創新)。可見,創新包括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就是建立新的生產體系,使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重新組合,從一種或若干種新設想(或新概念)發展到生產中的實際應用。而技術創新的實施,必然要求生產組織、管理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調整及變動;技術創新成果的市場實現,也總是要求原有市場的深化或者新需求的創造。因此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是互動的。制度創新是技術創新的基礎,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為經濟提供服務、為合作創造條件、提供激勵機制、外部利益內部化等,從而促進技術創新。制度創新還在技術進步的形成和擴散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技術創新需要制度保障、制度激勵和制度誘導。同時,技術進步能誘導相應的制度創新。知識和技術確立了制度創新的上限,缺乏技術進步內涵的制度安排即使可調動經營主體經營積極性,也畢竟難以維持持久的生命力[1-2]。
1.2產業集聚與區域創新系統
產業集聚有利于形成一個區域創新系統,從而促進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提高產業競爭力。產業集聚帶來直接的“集聚效應”和間接的“基礎效應”。“集聚效應”的產生原因如下:第一,生產的集聚意味著資源在特定的區位集中。這有利于產業內形成縱橫交錯的企業協作網絡和社會化大生產體系,從而為充分發揮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創造條件;第二,生產的集中意味著資金在一定區域里集中,而資金的集聚、固定資產的積累是現代產業發展的重要前提;第三,生產和資源的集中意味著信息和服務在一定的區位的集中,導致信息成本的節約,提高交易效率;第四,生產的集中還意味著人力資本在區位的集聚。間接的“基礎效應”主要是指區域經濟的一般發展水平以及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可以改善企業經營環境,從而給企業生產活動帶來間接的經濟效益。一般地,間接的“基礎效應”是隨著資源的集聚而產生的,而“集聚效應”的發揮又依賴于“基礎效應”的擴張。因此,產業集群促進分工與專業化發展,加快創新的速度[3-4]。產業集聚將使企業加速學習過程,使知識創造和擴散更加快速而高效,強化了知識的“溢出效應”;產業的地理集中還有利于吸引專門的管理人才、技術人才和勞動力,積累人力資本,并強化人力資本的外在效應,從而使整個區域里平均人力資本水平提高。溢出效應是與距離成反比的,創新的知識從原創者擴散到產業區里的其它人員,從人力資本要素擴散到其它生產要素,從核心企業到相關企業,從支柱產業到配套相關產業。其報酬遞增的作用,產生巨大的聚集作用,吸引區外其他企業遷來。而更多企業的聚集,有利于建立一個區域創新系統,使創新條件更加完善。由此,產業集聚與創新二者形成良性循環。
2對廣東陳村花卉產業的實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