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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偽造銀行預留印鑒進行詐騙。由于目前銀行的前臺一般用肉眼分辨印鑒真偽,因此,利用偽造印鑒詐騙是犯罪分子的基本手段。一是用普通技術作案。犯罪分子通過翻拍支票上的印鑒,用手工刻制后加蓋在銀行票據上,再借他人名義將銀行開戶單位的存款劃出或提走。二是采用電子仿真技術作案。犯罪分子事先獲得銀行預留印鑒,用電子仿真技術刻制后加蓋在銀行票據上進行詐騙。
(二)變造、偽造、復制票據或結算憑證進行詐騙。一是變造票據。犯罪分子通過涂改票據金額,將小額票據變造成大額票據,再經過涂改密押或壓數機數碼,詐騙銀行資金后迅速逃離現場。二是偽造票據。銀行現有的票據和結算憑證雖然有防偽標記,但具有一般工藝技術的廠家都能印刷。犯罪分子利用這一點,極易偽造出特別難辨真偽的票據,加之銀行人員審查票據中的疏忽,使犯罪分子屢屢得手。三是復制票據。犯罪分子采取復制手段,克隆出與銀行真票幾乎相同的票據進行詐騙。2001年下半年農行臨汾分行截獲的6張假銀行承兌匯票中有3張屬“克隆”票,金額高達3900萬元。
(三)內外勾結進行詐騙。許多詐騙案都是在內部員工的幫助下形成的,由于教育不夠,監督不力,一些員工難以抵御金錢的誘惑,利用職務之便,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導致案件發生。
(四)利用公示時間差進行詐騙。按現行法律規定,凡法院受理票據遺失時做出的公示催告,只要在報紙上刊登或法院公告欄上張貼,就視同通知了各銀行,實際上銀行根本無法得知法院的公示內容。而實事求是地講,法院不可能將公示催告寄往全國所有銀行營業機構,特別是轉賬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由于無法注明受理行或貼現行地點,犯罪分子一方面向當地法院申請掛失止付,另一方面到外地銀行解付或背書轉讓他人,利用時間差作案,給受理行或貼現行造成資金損失。去年7月,A市某銀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200萬元,出票人甲將匯票轉讓乙,乙背書轉讓丙,丙到B市某銀行申請了貼現。承兌匯票到期前7天,甲在A市法院掛失止付,法院在當地進行了公告。到期后,A市承兌行因接到法院止付通知不給B市貼現行劃款,造成了銀行間的票據糾紛。為此,貼現行在B市法院起訴了承兌行,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了A市承兌行賬戶資金210萬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雙方銀行付出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而出票的當事人卻避而不見。
目前的票據詐騙活動由原來的單人作案,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小范圍、小金額的詐騙,逐步向大范圍、大金額、有嚴密組織的系統作案方向發展。2002年3月,農行某市支行堵截一筆偽造的中國銀行銀行承兌匯票,金額297萬元,與1997年遍及全國10多個省份的中國銀行的銀行承兌匯票詐騙案同出一轍。犯罪分子交待,像這樣的假票在黑市上就能買到,而且有專人搜集資料,關注和研究銀行相關規定的修改和變化,負責制作與當期銀行使用的票據內容一致的假票。這些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單線聯系,往往不易一網打盡,從而留下了后患。
由于犯罪分子采用高科技手段,仿真程度十分高,隱蔽性越來越強,依靠臨柜人員對票面的審查和一般的書面查詢很難辨別真偽。某市工行截獲的假銀行承兌匯票,犯罪嫌疑人通過偽造憑證、承兌行印章等手段仿制假票,通過柜臺審查和書面查詢均沒有發現紕漏,最后在審查對比假票和承兌行留底卡片要素時,才從筆跡上找出破綻。
現在詐騙方式迷惑性增大。主要采取的方式:是“調包”行騙。行騙人為了達到目的,先將事先準備好的真實票據交給對方到銀行查詢核實,待取得信任后,乘機用假票與真票進行調包;二是偽造證件。通過偽造一系列身份證,公開在一些交易會、貿易洽談會等場合露面,與售貨人簽訂購貨合同,為行騙打下“信譽”基礎,在以后的合作中實施詐騙。
從近年發生的票據詐騙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分了作案的對象是銀行,作案手段是偽造、變造、復制銀行票據和印鑒,詐騙的目的是詐騙銀行資金,為此,應采取以下策略加強對票據詐騙的防范:
——提高防偽技術?,F在銀行使用的匯票、支票防偽技術含量低,犯罪分子很容易偽造、變造和復制。有關部門必須下大決心改進和完善銀行票據防偽標識,至少要有兩處以上肉眼看不到的防偽標識,形態、種類、顏色各不相同,確保一般技術部門不可能印制。同時,要徹底改變用肉眼鑒別真偽的作法,采用電子驗票、支付密碼、銀企聯網等現代化技術,識別票據真偽,逐步建立起適應銀行票據操作的新的支付控制系統。
——改變傳統的查詢方式。傳統的書面查詢方式只能對票面要素內容進行查詢,對仿真和克隆票難以鑒別;采用電傳票據的方式核驗票據,被查詢行因無法確定查詢行真實身份,往往不愿將票據原件傳真給對方。今后可采用電子書面查詢方式辨別真偽,查詢行通過電子聯行查詢系統發出書面查詢書,并要求對方在作書面答復的同時傳真原始票據,辦理貼現業務必須在查詢24小時內為客戶辦理手續,嚴防詐騙分子打“時間差”套取銀行資金。
——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經辦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尤其對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必須做到印、押、證三分管,受理行經辦人員要認真審核辨別票據真偽,通過“一摸”、“二驗”、“六看”有效防范假票。一摸是摸紙質手感;二驗紫光燈下是否有熒光反應,驗色澤是否純正;“六看”是一看用章是否正確,二看印模是否清楚,三看要素是否是齊全,四看密押是否清晰正確,五看印刷票跡是否異常,六看背書人是否連續。經審查無誤后,交信貸部門辦理,信貸部門必須審查持票人和其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確保票據來源真實,手續齊全才準許申請貼現。
——建立網絡票據業務咨詢系統。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在銀行業務的廣泛應用,數據信息傳輸安全快捷,銀行間要聯合建立票據業務咨詢系統,并在網上設票據信息庫。在完善的支付控制系統支持下,只要受理行在票據信息菜單中輸入承兌行的行號、匯票號碼、金額,就可以查閱匯票的詳細資料,在此基礎上受理行核對印鑒,可嚴防詐騙案件發生。
——建立金融詐騙案件刑偵機構。司法部門設立專門機構,配備熟悉銀行業務的專業人員,建立全國金融票據詐騙案件信息庫,利用信息技術,擴大信息來源,加大偵破力度,提高破案率和質量。
另外,做好保密工作,嚴防銀行商業秘密外泄也是防范票據詐騙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