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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中央銀行體制的逐步調整和完善,目前中央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又一次走到了歷史的關鍵時期。經過各方努力,多年積累的金融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和逐步化解,為加入世貿組織和經濟金融改革的深化創造了寬松的外部環境,但是各級財政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如何進一步改進金融監管工作,切實加強金融監管工作,有效控制和防范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已成為當前我國中央銀行不容回避的重大課題。
多年以來,金融監管越提越重要,越提越重視,措施辦法越想越多,可是風險仍是屢控難禁,層出不窮,原因是什么?除體制、制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職能定位不準,不明、不持久,經常發生變化,一項工作沒做完,突然來180度大轉彎,轉到另外一項工作上去,難以按一個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職能定位不明、不準、不持久的深層次原因是我們的監管理念不明確。理念是起引導作用的,理念形成觀念,有了理念才有觀念,有了觀念才有思路,有了思路才有出路。目前的監管理念應當從以下七個方面進行更新和重新定位。
單一目標理念
所謂單一目標,就是監管目標只有一個而不是兩個或三個。既想依靠監管解決不良貸款問題,又想依靠監管解決“小金庫”問題,還想依靠監管解決財務信息真實性的問題,甚至想通過監管促進貨幣投放,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通過監管消滅非法金融,這些東西裝得太多,一件事都做不成。金融監管的目標就是一句話“維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存款人的利益必須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就是維護金融業的穩定和有效運行,而不是單個金融機構的穩定。各種體育活動并沒有行政領導,只有協會組織,為什么能管理好,主要是目標比較明確。如足球比賽,裁判的目標只有一個,懲罰違規,不管輸贏。所以金融監管必須確定單一目標,并且義無反顧,持之以恒地推進下去。有利于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和有效運行的政策措施一出臺,有利于維護公眾利益的工作就安排。目標一經明確,職能就好確定,體制也好確定。達爾文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自然法規在金融領域應當同樣適用。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決不是沒有退出的穩定,一定是有退出的穩定,市場的效率就在于此。
寬進嚴管理念
這主要是針對前面“銀批過細、銀管過粗”而言的,要寬進嚴管,而不是嚴進寬管,或進去以后就不管。以前電影院都是守門入場,門前擺著鐵欄桿,站著不少檢票人,每人都持票入場,但進門后為找座位,扯皮打架,后來敞門入場,考慮的不是進場,而是座位問題,找不到座位就走人。這里存在一個“是管過程還是管入口”的問題,美國是監管最嚴謹,最精細的國家,同時也是準入最寬松的國家,由此使它的金融業最具有活力。金融行業抬高門檻,不讓進來,增加了尋租,產生了腐敗。因為審批金融機構要請客送禮,為的是求得準入,一準入了就可以撈取資金,然后積累了風險。這種做法既保護了腐敗,又壓抑了創新,與此同時還衍生了大量的非法地下金融。羅伯特·清崎的《窮爸爸,富爸爸》一書中,一幢房子在窮爸爸資產負債表中是資產,在富爸爸資產負債表中是負債,是抵押貸款購買來的,窮爸爸總是說我支付不起,富爸爸說我怎樣支付得起,開啟思維,想辦法支付購房貸款,這兩種財富觀截然不一樣。制度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誘制式的,一種是強制式的。誘制式的是引導你向目標走,而強制式的是強迫你向目標走。對金融機構的監管應當多從“誘制式”入手,實行“寬進嚴管”。
風險評價理念
現在監管理念是風險查處占了上風。為什么人家說人民銀行是消防隊,是警察,主要因為人民銀行在查處風險。現在要轉到風險監管上來,怎么監管?首先觀念要變,要向風險評價轉變,分析評價商業銀行自身的控險能力、化險能力、排險能力,對商業銀行內控制度的健全性、系統的安全性等作出一個綜合的評價,指出其存在的風險隱患和管理漏洞,并責令其組織實施和改正,就像醫生,給病人開藥方,讓病人把藥拿回家去吃。風險監管不是商業銀行的事后監督,也不是事后復核,而是對內控制度進行評估,對系統穩定性進行評價,對風險程度進行測試。風險監管的理念決定了金融監管的方式。在風險查處理念的情況下,就始終走不出防范風險、查處風險、處置風險的怪圈。在風險評價的理念下,監管者以第三者身份出現,就不會疲于奔命,干些建臺賬,跟蹤檢查等工作。這里說的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整體的風險,而不專指一筆業務有沒有風險。如果局限于每一筆業務,監管肯定是疲于奔命的。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如果一筆業務沒有風險或風險不大,銀行機構就沒有風險,也不是。有時單個銀行、單筆業務風險不大或沒有,但系統風險可能很大。假如一個系統由100個崗位或環節串聯而成,若每個崗的控險率達99%,看起來控險很嚴,但系統可靠性工程理論認為:整個系統的可靠性應等于各環節可靠性的連乘積。這就告訴我們,風險不能只看單筆、單項,而要考慮整個系統,這就是系統風險控制。因此,人民銀行的監管者要站在宏觀的角度,對銀行運行的整個系統進行評價,看整個系統的風險程度有多大。
我國金融監管理念的定位與更新
資本約束理念
銀行監管要強化資本概念,強化資本約束和資本監管。正因為以前沒有強調資本約束和資本監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金融風險暴露后追溯其資本金問題才發現是“空手道”。以前談到一家銀行的實力,人們總是習慣講它的總資產是多少,其實凈資產才是財富。對銀行來講,破產有兩種,一種是技術破產;一種是擠兌破產。技術性破產是指已資不抵債了,資產的流動性不足導致債務清償能力喪失,國外銀行破產基本就屬于這一類。目前我國有些銀行已資不抵債了為什么還能繼續運行?主要在于還有流動性。第一種破產是支付能力不足,銀行不能支付存款人提取的存款,引起恐慌造成擠兌引致的破產。這兩種破產都是銀行的致命點,擠兌性破產要靠增強信心來解決,技術性破產要靠增資擴股來解決。各項負債總是要支取的,而銀行資本是用來彌補損失和建設經營基礎設施,因此,必須要有資本概念,沒有資本不能辦銀行。如果資本充足率低,即使資產質量好,創新能力強,也不行,要么增資擴股,要么重組聯合。為什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要把統一國際銀行業資本標準作為重要的銀行業標準公布?為什么包括我國在內的那么多國家貨幣當局要參加這一標準文件的討論和簽署?為什么對8%的資本充足率要規定得那么細致和嚴格?原因就在于一定的資本充足率是銀行生存的基礎,是銀行進行資產規模擴張的安全依據,是銀行對社會負債規模的“警戒線”。多年來,我們的國有銀行沒有資本概念,沒有資本約束機制,后來國家依靠發行2700億元國債來解決國有銀行的資本金問題,資本充足率有了一定的提高。目前新成立的銀行都有資本金了,但必須嚴格監管,決不能讓它抽逃資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風險起實質性作用的只有資本,因為每個人都關心自己的資本的時候,他才關心銀行;要求資本不受損失且有增值時,才會管理好銀行。所以金融監管,首先要強調對資本的監管,一定要把責任控制在銀行所有者能負的責任范圍內。
論文我國金融監管理念的定位與更新來自
人本監管理念
自從人類社會有規模發展以來,就有監管,就有管理,只要出現了雇用工人就需要管理。從管理的發展軌跡看,產品經濟時期是物本管理,把固定資產管理好,工人罷工時工廠總是千方百計保護好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它追求的是產量,有產量就有效益。商業經濟時代是事本管理,強調的是效率,追求的是質量,注重的是工藝流程和專業協作,千方百計把事管理好,把各項工作做到位。知識經濟時代是人本管理,追求的是人力資源的充分開發和利用,把人的潛力發揮到最大。按照麥得理戈的觀點,人的本性是功利的、是自私的。自私的人從事金融活動,即使通過培訓、思想教育等,只是增加了理性,但自私的天性是泯滅不了的。為了控制謀取私利的可能性,就要增加對人的管理,管人一要管高管人員,二要管經辦人員。古人云“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管好了人,就管住了風險。我國目前對人的假設是理想化的,認為人都是大公無私的,不提防你,總是采取精神的力量鼓勵人去工作。西方認為人是自私的,功利性很強,處處在制造風險,管理者總是想辦法去制約人,使人在為自己勞動同時也為管理者勞動。由于對人性的假設不同,制度的設計也就不一樣。諾貝爾獎獲得者道格拉斯·洛斯有句名言:人類社會的一切不成功歸結為兩條,一是制度設計不對;二是運用制度的人錯誤。西方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所著的《國富論》中提出了一個重要理論,即“看不見的手”。“看不見的手”就是指一種制度、一種機制,它指的是每一個人都想使自己的資本獲取最大的價值,資本所有者不希望增加公共福利,所追求的僅僅是個人利益,是個人的享樂,但是就有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他走向一個目標,這個目標不是他所希望的目標,但他在完成自己目標同時也促進了這個目標的實現。這樣遠遠比硬要他去做公共福利所取得的效果好,只有讓他為自己的利益去做的同時客觀地為企業干了,為銀行干了,這種效果要遠遠比其它的措施好。
加強人本監管,必須首先了解人性,把群體理性與個體理性有機結合起來,使個體理性不與群體理性相沖突。我國銀行實行的是分支行的管理體制,從總行到基層,點多面廣,戰線很長,信息傳遞容易衰減,不管住人,就容易形成內部人控制,制造很多風險。管住了人,也就控制了風險。監管必須與經營同步,足球比賽為什么能順利進行,是因為球到哪里,裁判就跟到哪里。日本豐田公司有句廣告詞“車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豐田車”,這是從經營者的角度對產品的宣傳,從監管者的角度來看,有路有車必須有警察,這個警察可以是活生生的人,也可以是“電子眼”或GPS全球定位系統。對銀行來講,只要有金融機構存在和金融業務活動產生,就應當有金融監管的觸角延伸過去,這種延伸的行為就是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測和日常行政管理,并且主要是以金融機構的活動主體人為主要的監管對象。
嚴格執法理念
監管者不是單純的普通意義上的金融工作者,而是金融執法者。執法就要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嚴格執法。前面講古人說“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實際上后面還有一句“睿智者治法”。對金融業的監管不能沒有法,也不能有法不依,更不能執法不嚴。我們既要當金融監管的“大智者”,又要當金融監管的“睿智者”。在金融行業誘惑力是很大的,違規就能獲取巨額的利潤,這使一些個人或單位不可避免地存在違規的動機。馬克思說過,當利潤率為100%時,就有人鋌而走險,當利潤率達300%時,就有人愿意殺人。如信貸資金進入股市,只要行情好,賺1個點比貸款獲得1個點來得輕松,如果賺取10個點,一筆資金就抵得上10倍于貸款資金的收益。但是一旦行情不好,信貸資金損失就大了。監管是單一目標,因此監管者執法時,不僅僅只為金融機構利潤著想。如果只考慮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果,而不考慮風險后果,就是監管者的失職。當經營者難以負責時就該人民銀行負責了,因此監管者必須嚴格執法,必須把風險控制在金融機構能負責的有效范圍內。
我國金融監管理念的定位與更新
業務創新理念
監管要促進金融機構創新,促進金融業有活力。有些人認為金融監管就是要“管死”或“死管”,這是不對的。管死和管活的觀念是不一樣的,效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如動物園,原來都是囚籠動物園,現在是野生動物園,囚籠動物園好管,但老虎沒有生氣,野生動物園老虎有較大的活動空間,但不好管理,這需要水平。越是積極的管理越難,越是消極的管理越簡單。創新是活力的源頭,市場經濟的本質是優勝劣汰,破舊立新,不斷制造自己的“掘墓人”。什么是創新?創新是干以前沒有的事。為什么創新?創新的動機一是謀利;二是規避風險,三是逃避管制。合理逃避管制也是允許的,就像避稅和逃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樣,合理避稅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公司能避稅說明公司財務管理水平高,而逃稅則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制裁。創新就是規避管制,監管就是在創新——規避管制——創新——規避管制的交互博弈中發展起來的。從事監管工作的人不應避諱規避管制,但法律規定不能干的,金融機構必須服從人民銀行的監管。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的,金融機構就可以干,風險自己控制。監管者發現了問題和風險,就制訂新的法律和規章進行規范和調整。金融機構另辟蹊徑創新業務,人民銀行建章立制實施監管,這樣不斷向前推進,不斷發展,使得金融業務品種在實踐中不斷得以規范、發展和豐富。魯迅說過“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開始總要有人第一個吃螃蟹。現在外國金融機構來了,世貿組織規則有一條新金融業務的使用問題,只要成員國金融機構在母國開辦了的業務就可以在我國使用。我們現在管住了自己,放活了別人,這樣發展下去,對民族金融業的發展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