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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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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貸款

          當中信銀行要把19個北方證券員工告上法庭的時候,他們覺得自己很冤,怎么不明不白成了被告。

          2000年,北方證券按照“分業管理,分業經營”要求,與其控股股東——中國工商銀行沈陽市分行實行脫鉤,并按照《公司法》規定和證監會要求,進行了以增資擴股為核心的轉制重組工作。同年12月,脫鉤轉制與增資擴股重組方案獲批,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江蘇東方國際集團、金新信托投資股份公司、沈陽臺金投資股份公司、鞍山合成股份集團等公司進入北方證券,中汽總公司的路畔生擔任董事長,原董事長王興明任總經理。

          “在轉制過程中,一部分人回到工商銀行沈陽分行,一部分人留了下來。公司決定把積存下來的住房公積金拿出來給留下的員工進行貨幣分房。”

          “問題就出現在這中間。”北方證券的一位原高管告訴記者,“回工行的那部分人當然不愿意啦,因為這里邊也有他們的貢獻和福利,本來2000年9月6日錢已經打到留下來的那部分入在招商銀行的個人賬戶里。”

          但北方證券的管理層此時要把錢收回已經不可能。而此時正趕上中信實業銀行推出“富民貸款計劃”。于是,“公司提出給留在北方證券的職工發放由公司擔保的銀行貸款來沖抵住房公積金,高層承諾這部分錢以后由公司慢慢還上。”北方證券的一位員工介紹道。但北方證券法律部的一位女士告訴記者,這部分錢款只是借給他們的并沒有說是給他們的。

          “貸款辦完后,我們并沒有拿到錢。因為,公司從貸款中扣除了與發到沼行賬戶上的等額款項。”2003年1月10日,北方證券突然發文要求職工還貸。“貸款按月息5.44‰計算,比同期銀行利率高了近一個百分點。要知道真相我們決不答應貸款。”這位北方證券的前高管人員當然有理由憤怒,因為他名下的貸款有近20萬。“借款還錢天經地主,公司只是在中信的那筆代款中把原來借給他們的那部分錢扣了回來。”法律部的那位女士解釋到。

          而作為擔保方的北方證券為了催促還貸,2003年1月10日更是下了一個“北證字[2003]4號文”,告誡如果2003年2月28日以后還未還款的職工將停止工作及相應福利,甚至解職。4月16日,北方證券又發函指出,員工不還貸自身已失去誠信品質,已不適宜在金融機構工作,對他們按待崗處理。

          “公司對我說,只要我象征性地還一點錢,哪怕是一塊錢,公司就讓你回來上班。”一位中層干部告訴記者,“但還一塊錢就等于承認了這筆貸款。”

          “迫于工作的壓力很多人還了。”但最后還有19人沒有還上,他們認為這屬于北方證券的欺騙性貸款。他們向記者出示了從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復印出的本人賬戶資金流向的取存款憑條,記者發現這些上面既沒有填取款日期也沒有取款人的親筆簽名,上面惟一的證明就是戶主的印鑒。“這一切都是私下操作的,我們都沒和銀行見過面它就把錢貸給我們了,并且我們并沒有提供自己的印鑒。”

          對此,中信沈陽分行副行長肖樹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應:“當時他們至少在貸款合同上都有自己的簽名,等于授權北方證券了。”“我們只是要收回貸款。現在已經在沈陽和平區法院進行訴訟,貸款程序違不違規讓法律來判斷。”“為什么大部分人都還了,只有這十幾人沒還呢?”北方證券法律部這位女士為記者分析,“這說明這筆貸款并沒有什么不妥,當時是他們授權公司去做的貸款,我們沒有騙他們去貸。”

          “北方證券利用職工名義貸款不只一次,”那位原高管告訴記者,2000年8月,北方以“個人消費貸款”方式從工行沈陽新北支行貸款5100萬元;2001年3月,又以同樣方式從建行沈陽北市支行貸款1600萬元。“這件事情在公司很多人都知道。”“當時,公司以檔案升級的名義讓我們提供本人和家屬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收入證明,而且收入填得還挺高,當時我們都不知道干嘛用。2000年末我想買房去做組合貸款,但被告知我的名下在工商銀行貸了50萬元。這時我才知道。”當記者求證此事時,北方證券法律部的那位女士告訴記者,現在資產管理部的人已換了一遍,我要去高層那里求證一下這件事情。但記者截止發稿時,仍未得到她進一步證實。

          而北方證券的另一位員工也表示莫名其妙:“有一次我碰到在工行一位姓楊的朋友,他見我打招呼說,還是你們好,公司又給你貸了幾十萬!我還以為他開我玩笑,誰知他認真地說‘你的名字還是我代簽的呢’。”

          當記者向這兩家銀行詢問另外兩項以北方證券員工名義貸款的事項時,未得到任何證實。

          炒作沈陽化工?

          “2000年底,沈陽化工在北方證券沈陽的幾家營業部里成交量突然暴增,我們都注意到這個現象,但并不知道是誰在做。”當時就職于南八中路營業部的一位北方員工依然記得當時的情形。

          在沈陽化工的2000年年報中,北方證券有四家營業部是沈陽化工的前10大股東,分別是沈陽北站營業部、興順營業部、太原北街營業部、南五馬路營業部,共計持股194.48萬股,市值1791.79萬元。這個過程從當年8月25日算起,期間可能用了不到4個月的時間。

          “2001年上半年,中國證監會也注意到北方證券的營業部中,沈陽化工的股票交易量異常放大的現象。”當時,“沈陽特派辦一位官員就打電話到南八中路營業部,問當時的經理李原中怎么回事,李回答是有客戶在做,不關北方證券的事。”在北方證券的一本“自營稽查賬冊”上,記者看到了大量的其持有重倉股的轉托管記錄,其中大同證券和南京證券的營業部接受得最多。

          2001年沈陽化工中報顯示,南五馬路營業部減持已經退出前十大股東。12月31日,北方證券更是減持得只剩92萬股了,至今未變。

          就在這本“自營稽查賬冊”上,北方證券自營股票賬戶明細上沈陽化工赫然在列。稽核結果顯示,截至2001年12月3日,北方共持有沈陽化工127萬股,買入的均價為10.071元,按當天收盤價7.61元計算,北方證券在沈陽化工上損失312.51萬元。

          在沈陽化工的K線圖上顯示,從2000年9月最低價7.68元算起,到2001年3月29日的新高11.60元,這一段恰好是北方證券大量買進的時期。這6個月中,沈陽化工股價在10元以上的時間在兩個月左右,而北方證券的平均成本在10.071元,而這幾乎是沈陽化工價位最高的區域。

          據記者的調查,沈陽化工集團一直是北方證券的股東。2000年,為第六大股東。2002年,北方增資至10億元,沈陽化工也在其股東之列。而公開資料中,北方證券又持有沈陽化工最多的流通股。這樣,“就是北方證券在炒作自己股東的股票,這屬于明顯的關聯交易。”上面那位人士補充道。另有員工告訴記者,北方證券在買賣股票時,大量使用個人賬戶。

          “為客戶非法融資”?

          據記者了解,北方證券在資金的管理上也有些值得推敲的地方。

          2002年1月1日前,證券公司的自有資金賬戶與客戶保證金賬戶事實上是并未分開。在記者拿到的2001年12月3日的北方證券“自營股票賬戶明細”,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有八只股票的資金來源是“公司款”;另一部分有四只股票的資金來源是“貸款”,貸款部分資金為1222.14萬元。“‘貸款’這部分資金極有可能是將客戶保證金挪用了。”北方證券的一位內部人士分析認為。在另一張“賬內賬外資金調撥關系”表中,自營賬戶從2000年6月21日到2001年4月25日都有一個負6000萬的記錄。在北方證券稽核部工作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這是公司自營賬戶的透支行為,那時客戶保證金的賬戶和自營的賬戶是在一塊,因此這6000萬元很有可能是挪用的客戶保證金。

          在資金緊張的同時,北方證券對待有些客戶卻是“大度”的。記者掌握的北方證券民族北街營業部和友好街營業部1999-2000年的客戶透支情況明細表顯示,這兩家營業部為客戶融資總額分別為3490萬元和2266.1萬元,分別融出16筆和6筆。

          在民族北街營業部,一位叫張或的客戶在透支700萬的同時,還能支取500萬的現金。而一位叫高金偉的客戶兩筆透支就達1380萬元,他從中支取了現金432.2萬元。就在這個表中的備注里,對大多客戶評價卻是還款能力差和還款能力一般。

          “這些客戶大多與他們有些關系,到現在很多客戶還是沒能還上透支的款,可能有人永遠也還不上了。本身營業部為客戶融資就是違法,還允許提走現金,這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兩家營業部非法為客戶融資就達5000多萬元,可見這里面的問題有多嚴重。”對此,北方證券的一位原領導痛心疾首。據了解,民族北街營業部原經理孫承志目前已不知所蹤。

          “委托理財保底”

          這么多的資金出去,北方證券當然需要更多的資金補充進來。尤其是2001年下半年時,股市的暴跌繃緊了證券公司的資金鏈。

          當時,資金的吃緊在北方證券身上體現得頗為明顯。“那一年,公司管理層又出新招,要求每個員工要從外面拉來100萬元委托理財資金,每家營業部分下去500萬元的額度。”一位北方證券員工透露。他補充說:“如果完不成任務,工資、獎金減半。這100萬不是小數目,老同志還好說,年輕的員工到哪兒去搞到?最后,總共可能只搞了1個多億。”

          當然,北方證券允諾的條件還是非常優厚的,承諾給予資金委托人10%的回報,同時給員工6‰的獎勵。當時,大多數證券公司私下承諾的是每年8%的保底。

          分析人士認為,北方證券這樣做,可能真是反映出公司資金的窘迫。“2001年下半年,那險惡的市場中用10%的回報去融資,誰都難以做到。到哪里去找這么賺錢的項目?”

          按照證監會規定,證券公司不能承諾收益保底來進行委托理財。在記者拿到的一份北方證券與一客戶簽訂的一份70萬元的《資產投資管理委托合同》(北方證券2001年財字第014號)中,附帶的《資產投資管理補充合同》里明確寫道:承諾年收益率達到10%,合同簽訂日期是2001年9月28日。

          7月9日的沈陽,已是風和日麗。然而,對于北方證券來說,暴風雨之后的余波一時還難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