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中小企業融資困境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從國內外的經驗來看,融資難的主要原因在于銀企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而信用擔保有助他于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克服信貸交易中的信息障礙,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重要手段。山東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近年來發展迅速,但仍存在諸多問題,為此應當采取建立資金支持體系、風險控制機制等積極措施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發揮更大的作用。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風險控制

          一、山東省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截至2006年底,山東省中小企業數量達55.5萬戶,比上年增加3.7萬戶。其中,規模以上中小企業達31016戶,比去年增加4436戶,規模以上中小企業實現營業收入25628億元,同比增長30.9%,占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營業收入的66.7%;規模以上中小企業實交稅金755億元,同比增長29.0%,占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實繳稅金的45%。

          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和山東省中小企業辦公室,在山東省范圍內對中小企業融資狀況進行了問卷調查。共調查企業1495家,其中:農林牧漁業136家,占9.1%;采礦業47家,占3.14%;制造業987家,占66.02%;建筑業36家,占2.41%;批發零售業128家,占8.56%;住宿餐飲業7家,占0.47%;房地產業12家,占0.8%;租賃和商業服務業7家,占0.4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5家,占1%;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8家,占0.54%;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2家,占0.13%;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20家,占1.34%;金融業1家,占0.07%;其他行業89家,占5.95%。被調查的1495家企業中處于萌芽期的企業490家,占32.78%;處于成長期的企業491家,占32.84%;處于成熟期的企業514家,占34.38%。

          調查顯示,山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具有以下特點:

          1、內源融資仍是中小企業融資首選。在回答“企業目前補充資金的主要形式”時,萌芽期的企業有277家、成長期的企業有302家、成熟期的企業有332家選擇了企業經營利潤留成,這說明不論在企業發展的哪個階段,其資金來源都主要來自內源融資,即主要來自于企業留存收益。

          2、銀行借款是中小企業外源融資的主要方式。在回答“企業目前補充資金的主要形式”這一問題時,萌芽期的企業有313家、成長期的企業有397家、成熟期的企業有440家選擇了銀行貸款;同時有1414家企業,在遇到資金困難時,首選銀行貸款,占94.58%。調查數據說明中小企業在尋求外部資金時,首選銀行借款。銀行信用作為信用體系中的主要形式,在促使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直呈現增長趨勢。但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取的貸款與同時期中小企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所作的貢獻不匹配。

          3、只有少數企業能夠利用證券市場融資。在問卷調查中,被調查企業只有8家在企業遇到資金困難時選擇正規金融市場發行股票融資,而這些企業基本上是在海外證券市場籌資。沒有一家企業選擇發行債券融資。

          4、融資環境總體上有所改善,但融資困境仍然存在。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山東省委、省政府都陸續出臺了關于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如2005年2月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2007年7月27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等等。這些政策措施的出臺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具有積極的意義。

          雖然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與過去相比的確有了很大改善,但融資困境依然存在,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仍不夠健全。被調查企業仍有314家企業沒有得到銀行貸款,這一現象在萌芽期的企業尤為嚴重;1035家企業在近三年內沒有嘗試過通過擔保機構擔保進行貸款。

          二、山東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現狀

          (一)山東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為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融資難、擔保難的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相繼制定和實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特別是《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以來,山東省為加快中小企業特別是成長型中小企業快速持續健康發展,出臺了《關于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組織實施了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選擇了一批最具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作為金融、財政、中介服務機構重點扶持服務的對象。經過幾年的發展,山東省擔保行業已經從一種不被社會廣泛理解、認可和重視的境遇中擺脫出來,成為一個初具規模和實力的行業。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全省各類性質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達242家,從業人員2544人,注冊資金77.2億元,累計擔保金額320億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和快速發展,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山東省財政廳與山東省中小企業辦公室于2007年3月5日對山東省信用擔保機構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山東省擔保體系建設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擔保機構已由政府主導型逐步向出資多元化轉變。山東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初期主要是通過政府注入資金和政策調控等手段來推進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經過幾年的發展,企業和自然人等民間資金越來越多地進入擔保行業,擔保機構的組織形式多樣化。據統計,全省242家擔保機構資本金已達77.2億元,其中政府完全出資和參與出資的有37家,占15.3%;從擔保資本金構成看,其中政府出資總額19.8億元,占25.6%;從組織形式看,目前山東省擔保機構的組建形式主要有企業法人、社團法人和事業法人三種形式,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企業法人制擔保機構211家,占87.2%,事業法人制擔保機構23家,占9.5%,社團法人擔保機構8家,占9.5%。二是風險防范意識不斷增強,風險控制制度日趨完善。據統計,截至到2006年底,全省僅有43家擔保機構發生過代償,累計代償總額2.21億元,累計代償損失僅1218萬元,占累計擔保總額的0.038%,低于全國0.1%的水平,擔保風險總體控制良好。三是擔保機構的規模不斷擴大,盈利能力進一步提高。截至2006年底,山東省擔保機構中注冊資本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有25家占10.33%,比上年增加15家;注冊資本5000萬(含5000萬元)~1億元的22家占9.1%,比上年增加7家;擔保機構經營收入累計實現5.07億元,利潤總額1.51億元,上繳利稅3958萬元,其中2006年度實現經營收入2.71億元,實現利潤0.76億元,上繳稅金1778萬元。

          信用擔保機構的建立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具體表現在:一是信用擔保已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截止到2006年底,全省242家擔保機構,累計為33809戶中小企業提供擔保75840筆,累計擔保金額320億元,平均每筆擔保42萬元,平均為每戶企業擔保金額94.6萬元,受保企業在擔保機構的支持下,新增經營收入1107億元,新增利稅138億元。二是山東省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山東省中小企業的信用程度。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環境問題,由于大部分中小企業無條件、無能力建立自己的信用資信,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為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創造了條件。信用擔保機構利用自身的信用能力通過擔保資金的倍數放大效應使更多的中小企業獲得信用擔保,取得信貸資金的支持,同時也提升了中小企業的信用水平和社會信用度。三是擔保機構作為銀行放貸和企業借款的中介,不僅分擔了銀行的貸款風險,為銀行架起了一道風險防范的屏障,而且還有效地解決了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問題,銀行通過擔保機構擴大了其業務領域、增加貸款規模、提高貸款的安全性。四是山東省擔保體系的建立,取得巨大的社會效益。‘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山東省擔保行業吸引了大量民間資本進入,使民間資本化零為整,不僅擴大了擔保企業自身的實力,而且增強了擔保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擔保機構通過與銀行的溝通合作,利用信用擔保這個杠桿,使銀行以數倍于擔保資金的額度投向中小企業,發揮了信用擔保的信用放大與杠桿作用。

          (二)山東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過程中面臨的問題

          1、擔保機構自身規模小,地區發展不平衡。目前擔保機構資本規模偏小、業務量有限。山東省242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平均注冊資本僅3190萬元,平均每家擔保機構僅有10名從業人員,最小的一家擔保機構注冊資本僅300萬元。由于資本金規模較小,銀行對其認同度不高,帶來了部分擔保機構業務上的空置和經營上的虧損,擔保機構很難做大做強。此外,山東省擔保機構發展不均衡。從注冊資本來看,山東省242家擔保機構注冊資本總額77.2億元,濟南、青島、泰安、德州、臨沂、威海等地擔保機構注冊資本47.2億元占全省的61.1%;從擔保機構戶數來看,濟南、青島、淄博、濰坊、德州、臨沂6市擁有擔保機構149家,占全省的61.5%。

          2、擔保機構缺乏風險控制機制。信用擔保行業屬于高風險行業,各種錯綜復雜的不確定因素的交互作用,決定了擔保機構在運行過程中必然面臨著多種風險,因此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但山東省部分擔保機構缺乏必要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業務人員也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工作隨意性較大,識別和控制風險的能力還不強。

          3、擔保機構的外部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由于政策原因,擔保項目出現風險發生代償后,擔保機構在追償過程中訴訟成本較高,執行難。同時擔保風險過分集中于擔保機構,沒有在擔保機構與銀行之間進行合理的分配。從當前山東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開展情況來看,銀行處于絕對的優勢地位,擔保機構對承擔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幾乎要承擔100%的風險。而在國際上,擔保機構一般只承擔80%的貸款風險。

          三、完善山東省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議

          (一)建立資金支持體系

          資金來源直接決定著信用擔保機構的保證能力和輔導中小企業融資的效果。總的來說,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有兩條途徑:其一,資本金由政府財政撥付。隨著擔保業務的開展和代償項目的不斷增加,政府財政和其他社會渠道給予必要的補充。其二,擔保機構完全以盈利為目的,以擔保費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來支撐大量業務。為使信用擔保機構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應當建立資金支持體系,鼓勵擔保機構采取多種形式籌集資金增強擔保實力,提高其風險防范能力。同時,加大支持擔保機構營業稅優惠的力度,對符合營業稅免稅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繼續爭取營業稅免稅政策。

          (二)建立風險控制機制

          風險管理是信用擔保機構運營過程中的核心問題。為了有效地管理各種風險,信用擔保機構應當建立風險控制機制,具體包括:

          1、建立信用擔保風險預防機制。所謂信用擔保風險預防機制,是指信用擔保機構為了防范風險和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業務活動進行風險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約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總稱。風險預防機制包括以建立規章制度為基礎的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建立良好的組織機構。

          2、建立信用風險的評價系統。信用擔保機構面臨的最主要風險是來自于被擔保企業的信用風險。雖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難以避免,但是通過建立科學的信用風險評價系統,可以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并找到控制風險的有效措施。

          3、建立信用擔保風險分散與轉移機制。擔保機構應當建立風險分散與轉移機制,利用各種手段分散、轉移風險。可以通過多樣組合設計擔保產品,盡可能從項目本身分散風險;采取反擔保措施,增強客戶的補充還款能力;與合作銀行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共同化解客戶信用風險;通過信用互助擔保、再擔保轉移風險。

          4、建立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各級政府應從年度財政預算中列出專項資金,按定額補助和按擔保額補助的方式對擔保機構進行直接補償,也可通過減免稅等優惠政策,以經營性補償辦法補充風險準備金,以保證擔保機構有長期穩定的補充資金來源。信用擔保機構也應根據自身實力建立嚴格的風險損失補償準備金制度,如設立擔保賠償準備、未到期責任準備、一般風險準備等,強化內部風險補償機制。

          (三)營造有利于擔保機構發展的外部環境

          1、規范與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在借鑒國外評價體系和銀行貸款評價體系的基礎上,加強對企業的綜合評價和與企業決策人的溝通,建立一套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另外,要盡可能地保證評價體系的數據來源全面可靠。在評估機構脫離其上級部門的前提下,加快建立評估機構負責制,對其虛假行為造成的后果負連帶責任,并加快建立全國性資信評估行業監督體系。

          2、加快擔保法律體系的變更與設立。各國擔保計劃的成功經驗表明,政府對中小企業擔保計劃的扶持應該體現在立法上,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提供法律依據,而不應該過多地干涉擔保機構的運作。

          3、相關部門應當簡化程序,降低擔保機構成本。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中涉及工商、房產、土地、車輛、船舶、設備和其他動產、股權、商標專利權、專利權等抵押物登記和處置登記,凡符合要求的,登記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擔保機構可以查詢、抄錄或復印與擔保合同和客戶有關的登記資料,登記部門要提供便利。登記部門要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積極推進抵押物登記、出質登記的標準化和電子化,提高服務水平,降低登記成本。同時,擔保機構辦理代償、清償、過戶等手續的費用,要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在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過程中,有關部門不得指定評估機構對抵押物(質物)進行強制性評估,不得干預擔保機構正常開展業務。

          4、各級政府部門和有關方面應依法向擔保機構公開信息。各級政府部門應制定切實可行的信息查詢程序和辦理業務需提供的有關材料,并通過公共信息系統和辦公場所對外公示,為擔保機構提供與客戶相關的信息查詢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互聯互通機制,實現可公開企業信用信息與擔保業務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四)加強對擔保機構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

          首先,要建立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體系,按照國辦發[2006]90號文件的精神;建議山東省擔保體系建設由省中小企業辦公室牽頭,省金融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地稅局、省銀監局、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國土資源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積極配合,各司其職,共同做好對擔保機構的設立、變更、日常監督等工作,建立擔保機構的審批和備案制度。第二,應當認真執行擔保機構會計制度。擔保機構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報告,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頒布的《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財會[2005]17號)執行,如實反映資產負債、利潤、現金流量、擔保對象、擔保金額、擔保責任余額、擔保期限、保費收入、代償金額等情況。第三,進一步健全行業自律組織,加強行業自律。省擔保行業協會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行業準則和業務規范;通過培訓、信息溝通、研討交流等多種形式,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同時,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的良好社會形象和社會公信度。

          五、結論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是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由此產生了信貸配給,而信用擔保是解決雙方信息不對稱的重要途徑。山東省信用擔保機構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還需從建立資金支持體系、建立風險控制機制、營造有利于擔保機構發展的外部環境、加強對擔保機構的行業指導和管理等方面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