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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信息技術、智能交通技術的不斷發展進步,實時交通事故、擁堵、施工、流量等信息,利用動態交通信息服務緩解交通擁堵加劇、停車困難、交通事故多發等問題已被實踐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本文通過分析國外交通信息服務行業發展經驗,總結我國近年來政府機構和社會企業開展交通信息服務的工作現狀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發展動態交通信息融合服務體系的對策建議,旨在探討交通信息服務提升之路,為開展相關頂層設計提供參考。
一、國外發展情況
建立和發展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融合服務體系是多數發達國家(地區)的共識。美國、加拿大、日本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動態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和體系較早,并隨著互聯網技術,特別是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不斷迭代升級。美國和日本從立法層面確立了交通安全信息采集的重要地位,促進了跨部門交通安全信息融合發展。特別是美國行政法典明確規定了道路施工、道路封閉、惡劣天氣、通行時間(擁堵)等四類信息的采集范圍、頻率和時效性要求。從各國情況看,警察和交通部門分別掌握了部分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如警察部門掌握交通事故信息,交通部門對道路施工細節掌握更準確,兩者是交通安全信息融合服務體系的主要參與者。從北美情況看,警察更專注于執法辦案,通過將警務巡邏管理系統與交通部門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后,由交通部門負責事件信息的處理與。日本警察與交通系統根據自身掌握的信息優勢,分別建立了各自的載體,同時將信息共享至日本道路交通情報中心(JARTIC),由后者實現更廣泛的傳播和增值服務。
二、我國開展交通信息服務的現狀
(一)政府部門開展的交通信息服務
交通部在交通信息化“十一五”發展規劃中首次提出建立公路交通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并初步配套建立了公路交通出行信息的采集機制,開通了中國公路信息服務網作為信息管理平臺。于2010年代初成立的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將平臺信息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內容以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地質災害、惡劣天氣等動態信息為主,同時依托自有微信公眾號報道施工和氣象信息。2019年,公安部推出6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措施,將公安交管部門長期開展的“兩公布一提示”和交通信息工作升級為全國統一的“導航提示服務”,并配套建立了標準、規范的運行機制,在全國推動交通事故、占掘路施工、交通管制、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等信息的全面服務。廣東公安交管部門率先使用全國統一的道路交通安全導航提示信息采集和系統,開展動態交通信息服務。
(二)社會企業和機構開展的交通信息服務
社會企業與機構開展交通信息服務由來已久,從早期的交通廣播,到近年來普及的地圖導航服務,給交通出行帶來了便利。這些企業主要分為四類:一是專注于信息聚合,提供官方微博微信信息整理和服務的中小型車主服務類門戶網站;二是專注于信息端,面向機動車駕駛人的專業級地圖導航類大型互聯網企業;三是專注于語音播報服務,面向機動車駕駛人的娛樂綜合類交通廣播;四是專注于交通擁堵信息采集,采用浮動車技術,面向整車廠和政企用戶提供動態交通數據分析服務的信息技術企業。這些企業以采集交通擁堵狀況信息為主,并逐步加強與公安交管、高速公路運營、交通路政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致力于交通事故、路面狀況、養護施工、道路天氣、交通管制等事件類信息的規模化采集。此外,以兼職或志愿交通信息采集員、導航App用戶為主要力量的眾包數據采集模式也發揮了重要的補充作用。
(三)我國交通信息服務存在的不足
我國交通安全信息服務涉及多個行業,統一規劃不足,加之長期的自由、分散式發展,一定程度導致了交通信息服務碎片化、低質化、利益化等問題,難以滿足社會公眾對動態交通信息日益增長的需求。總體來看,一是政府部門建立的信息服務覆蓋率低、質量不高,開通的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手機App等服務關注(下載)量少,駕駛人覆蓋率不高。二是社會企業關注自身利益,與政府部門簽訂排他性協議,獨家占有信息采集渠道,造成信息傳播壁壘。三是動態交通信息從采集、處理、傳輸、到預警推送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存在信息遲緩、數據項缺失、無繞行路線、樁號信息難以理解等問題。四是交通信息服務種類較單一,當前仍難以滿足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客貨商業運輸車輛出行需求。五是交通信息采集的分散化導致信息服務碎片化,地域間條塊分割模式多樣、信息共享機制缺乏等問題導致交通信息融合難以像“路網”一樣自由聯通。
三、動態交通信息融合服務發展對策
(一)建立統一的信息采集標準
通過建立統一的交通信息服務標準,明確信息采集時效、數據項、可信審核機制等內容,編制全國統一的信息采集、傳輸、、表達技術標準,開發標準化的信息采集系統和數據接口,搭建全國統一的道路樁號與經緯度融合的地理信息平臺,實現動態交通信息融合服務全流程標準化,進而實現信息的精準、快速、無縫傳播,同時解決長期存在的服務碎片化問題。
(二)進一步提高信息傳播覆蓋率
推動建立共享、公開的動態交通信息開放平臺,向符合條件的社會企業和機構開放,解決由信息壁壘和壟斷優勢導致的傳播受阻和遲緩等問題,以“動態交通信息應快速傳遞給所有需要它的人”為原則,構建覆蓋地圖導航、交通廣播、微博、微信、門戶網站、道路運輸動態監管系統、路側短距廣播等全渠道、全模式的傳播網絡。
(三)促進交通參與者和管理者雙向信息互動
建立標準、統一、多模式的信息雙向傳輸平臺,暢通交通參與者反饋信息、點對點溝通的渠道和機制,將動態交通信息全覆蓋預警變為交通管理者方便使用的基本服務,解決交通管理者與交通參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動態交通信息服務和大范圍交通誘導深入融合,實現服務和管理的和諧統一。
(四)推動建立動態交通信息融合服務的價值循環
推動建立良性的動態交通信息融合服務商業模式,構建政府機構、信息服務、地圖導航、廣播電視、運輸企業、車聯網運營等多方利益共享、成本共擔、循環互助的運行機制,促進全國交通安全信息數據的可持續、規模化、自主性傳輸和使用。同時,開發推廣路側短距廣播、車載HUD等信息傳播和展示新技術、新設備,豐富信息手段和載體,擴展動態交通信息融合服務生態。
作者:么新鵬 張奇 胡偉超 齊晨 單位:山東高速集團創新研究院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