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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幼兒教育的形式蒙學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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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幼兒教育的形式蒙學研討

          一、古代蒙學教育的起源與發展

          唐宋時期的蒙學。隨著古代社會不斷的發展和經濟的不斷進步,廣大平民也有了讀書的需求與能力,因而在這一時期,蒙學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唐宋之后,蒙學教育組織和蒙學教材都流行開來,蒙學教育也更加“親民”,開始向平民教育轉化。從唐代開始,私人辦學不斷興起,地方的蒙學教育也不斷興起,當時被稱為“村校”和“鄉學”。據《居易集•序》唐代詩人白居易的好友元稹曾說過:“予常于水平市見村校諸童競習歌詠,召而問之,皆對曰‘:先生教我樂天、微之詩。’”指的是,元稹常常在鄉村中看見有孩子在進行誦讀,問他們是在做什么,則說是有教師教授其詩文,而學習的就是元稹和白居易所作的詩文。據記載,唐代的蒙學教材主要是《急就章》、《蒙求》、《太公家教》、《兔園冊府》等。而在宋代,普通民眾進行蒙學教育的場所叫做“村校”“、家塾、“冬學”等,在陸游的七絕詩《秋日郊居》中就記載:“兒童冬學鬧比鄰,據案愚儒卻自珍。授罷村書閉門睡,終年不面看人。”在注解中,陸游寫道“農家十月乃遣子儒學,謂之冬學。所讀《雜學》、《百家姓》之類,謂之村書。”宋代時期,普通民眾家的父母在十月將孩子送入“冬學”進行學習,而“冬學”中的老師則顯得有些愚鈍卻自命清高,上完課則就閉門睡去,一種老學究的感覺就被描摹了出來,與“兒童鬧比鄰”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當時蒙學的教學情況,一方面,平民百姓家已經有能力和意識將孩子送入學堂進行蒙學教育,另外一方面,普通蒙學的師資力量還是比較弱的,需要進一步加強,這也是普通蒙學的弊端之所在。宋代的蒙學教育教材已經開始分門別類,比起前朝來說,蒙學教材的內容和種類都有很大的突破,且有許多質量較好的、新寫的著作。

          二、古代蒙學的主要教育方式

          1.識字。崔學古所說“:五六歲時,方離襁褓,未脫孩心,眷眷堂前,依依膝下,乃其天性本真,若令就學,每日先令習坐、習靜、識字。”指的是,孩子在五六歲開蒙的時候,玩心是比較重的,要尊重其天真的本性,然而在開始蒙學教育的時候,也需要讓其靜坐,以識字為教學的開端。在古代,識字被公認為蒙學最重要的教育方式,為了提高學生識字的效率,古人也開創了許多教學方式。唐彪稱“:生子至三四歲時,口角清楚,知識稍開,即用大小木板方寸許、四方者千塊,漆好,朱書《千字文》,每塊一字,盛以木匣,令其子每日識十字,或三五字。”這種用木塊識字的方式,與活字印刷類似,后期還需要學生將字塊湊成詞語或者句子,在玩耍中進行學習,此種學習方法尊重了孩童的童心,也調動了其學習的積極性,因而學習效果比較明顯“,如資質聰慧者,百日可識完”。除此之外崔學古還提出紙上識字法和書上識字法,都是通過簡單的閱讀來學習漢字的方法,為蒙學所廣泛運用。

          2.寫字。寫字不僅是文化教育的內容,更是開啟幼兒資質,幫助其繼續深造的基礎。在古代蒙學的教育中,寫字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學習內容。在古代的蒙學教育中,一方面,要教授學生寫字的身法、手法,拿筆的方法,將寫字的基本功打好。在《少學》中,崔學古指出“凡作書,肩背宜直,胸宜去桌三寸許,面宜去背三寸許。”這指的就是寫字的身體姿勢,肩背如何擺,身體位置如何,在蒙學教育中都有嚴格的規定,少兒必須遵從。除此之外,握筆還有“四要”“:虛(手指心不近掌)、圓(作背圖)、正(筆管正)和緊(手貼比緊實)。”明確規定了拿筆的方式和方法,讓學生能夠依樣畫葫蘆,掌握正確的握筆姿勢。不難看出,蒙學教育是圍繞著一些基本的學習技能展開的,主要就是為了今后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

          3.閱讀。蒙學中的閱讀教育,指的不僅僅是閱讀技能的訓練,首先要學生懂得的是“尊重書本”。“兒童讀圣賢書,不知敬重,每至墨污紙損,糜爛不堪,皆師之過也。”崔學古作《幼訓》,指出在蒙學接受教育的孩子若是不懂得愛惜書本,將書本弄得糜爛不堪,則一定是教師沒有教好,也就是說,蒙學教育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要讓學生在學會閱讀之前學會愛惜書本、尊重知識,這是一種知識觀的樹立。而在閱讀的技巧上,蒙學教育則強調要學生“本生高執書簽,逐字挨點”。要求學童要精讀書本,逐字逐句看清文字,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除此之外,在蒙學中還要求學生的閱讀量,要“以五首為率,每日每首讀二十遍,讀以五日,非百遍乎?”這里強調的是,學生要持續不斷地進行閱讀,要及時地進行溫習,才能達到閱讀的最終目的。此外,蒙學教育還要求學生熟讀、背誦書本上的內容“,師生需口耳相接,聲色羞訛,切勿提過”。對于學生記憶課文的要求相當高,有一點瑕疵都不能通過教師的檢驗。在學生具有一定的基礎之后,還要求蒙學的教師為學生進行課文的講解,聰明的學生久而久之,就能夠了解課文的內涵,更上一層樓。

          4.寫作。寫作也是古代蒙學教育重要的內容之一,對于剛剛開蒙的學生來說,寫作已經算是難度比較高的教學內容了。對此,王筠的《教童子法》和崔學古的《少學》對這一教學內容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解釋。崔學古稱“:教生徒作文,需先與之講明書旨。每出題目,先將通章本意,逐句逐節,從頭至尾,何者當重,何以當輕,一一講明,令其通曉。”意思就是,學生必須先學會審題,將題目弄清楚、弄透徹,才能夠了解到作文之主旨,才能夠在寫作中緊扣題目。除此之外,蒙學教育還要求學生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進行寫作,題目通常是自擬的,有一種寫作隨筆之感;學生在寫作的時候也比較開放,不受拘束,使得學生能夠放手去寫,教師則對于學生的文章進行評點和批閱,從而使得學生能夠不斷地精簡自己的文章,使得文章最終短小精悍,且更有文采。王筠有例“:諸城王木舟先生,十四歲儒學,文千余字;十八歲鄉魁第四,文七百字;四十歲中會元,文不足六百字矣。此放極必收之驗也。”蒙學這種開放式的教學方式能夠使得學生在后期的深造中發揮出自身的無限潛能,從這種寫作方式中可以看出“,放”的寫作教學方式是有極大的優勢的。我國古代的蒙學教育總的看來有如下的特點:開展的范圍比較廣,平民百姓的孩子也能夠得到蒙學的教育;蒙學教育的教材十分豐富,然而內容主要圍繞著禮儀教育、道德教育為主,主要還是為了孩子繼續深造打下基礎。從現存的史料來看,這種蒙學教育嚴中有松,雖然在懲罰上比較嚴厲,然而在教學方法上還是比較規范化、系統化,也是比較開放式的。這種教學方式不僅在當時具有重要的文教功能,其教學思想和教學方式,對于我國當下的啟蒙教育來說,也是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作者:杜高明單位:內江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