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建筑法規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摘要:如今伴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的建筑行業發展猛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隨之而來的便是與其有關的法律法規問題。依法從事建筑工作已經是我們目前需要追求的目標。但由于我國高等教育的方法和模式相對滯后,不能跟上形勢要求。本文根據目前高校開設《建筑法規》課程所出現的問題,提出幾點課程教學改革的意見,以期高校《建筑法規》課程的開設能夠達到形勢要求,滿足學生的學習需要。
關鍵詞:建筑法規;教學方法;改革
《建筑法規》是建設工程類專業基礎課,課程內容上以法律為主線,以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為輻射,對建筑法律法規進行系統闡述,同時也對于違反相關建筑法律法規所應當擔負的法律責任也作了必要的介紹。作為這樣一門重點突出、與實際工作關系重大的課程,其具有的時代性和應用性應非常明顯,但由于我國課程教學方式等的原因,在實際的《建筑法規》課程教學中都存在了很多的問題。
1《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所存在的問題
1.1教學方法過于單調
在《建筑法規》的課程教學中,仍然采用傳統的說教式教學方法,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沒有被調動起來,過分地依賴于老師的教授。同時,這樣一種互動性較差的教學活動,學生對于授課內容的理解較淺,浮于表面,遇到實際問題時可能很難利用學習的理論知識加以解決,更加難以將各項法律法規中的法條內容結合在一起。
1《建筑法規》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教學方法單調
傳教式、填鴨式教學是目前教學的主導方法,學生在學習時過多地依賴教師講授,自主學習能力低。在缺乏互動思考的教學過程中,學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規的內涵,不能與實際工程建設相結合,無法實現教學目標。
1.2考核方式單一
《建筑法規》的考核方式以試卷為主,一般是平時成績30%,期末考試成績70%。這樣的考核方式導致了課程學習變成了應試教育。學生為了應對考試,對課程內容死記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無法全面反映學生運用法律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這也與我們的課程設置相違背。
1.3重點內容講解不突出
摘要:通過文獻查閱、經驗總結等方法對高職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進行探討。結果表明,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現狀不樂觀,實踐教學被忽略或停留在形式上,其價值并未得到真正發揮,抑制了學生實踐能力與職業素養的提升。基于此,文章根據高職建筑法規課程特點以及學生的學習特征就實踐教學改革提出幾點建議:明確建筑法規課程定位;優化建筑法規教學內容;采取多元化實踐教學方法。
關鍵詞: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
0前言
高職教育承擔社會人才培養的重任,主要面向服務、管理、建設、生產第一線培養有良好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強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在高職院校教育工作中,教師要突出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尤其是實踐操作能力。然而,在當前高職建筑法規課程教學中,實踐教學未得到應有的重視,教學效果不明顯,學生的成長與發展受到阻礙,職業素養難以得到質的提升。基于此,文章立足高職建筑法規教學現狀就實踐教學改革策略進行探討。
1高職建筑法規教學現狀
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的出發點是引導學生掌握基本的建筑法規知識,要求他們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做到既了解建筑又掌握法律,成為復合型人才。然而,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當前高職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現狀不樂觀,存在諸多問題,最明顯的就是重理論灌輸輕實踐教學。具體來說,在建筑法規教學中,教師以單向灌輸理論知識為主,學生并未參與課堂,課堂氣氛沉悶,這讓很多學生喪失學習建筑法規的興趣,應付考試是他們聽課的主要目的[1]。由于長期接受課堂教學而缺乏實踐機會,學生很難將學到的建筑法規理論知識與實踐進行融合,無法做到融會貫通,這違背了課程開設的初衷。從根本上來說,開設建筑法規課程最終目的是讓學生深入學習并掌握建筑法規理論與建筑法律知識,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運用這些知識去處理問題,具備良好的問題解決能力、應變能力[2]。所以,教師必須結合實際情況給學生創造良好的條件,引導他們進行實踐鍛煉,加深他們對課程理論的理解并且能夠巧妙運用,具備良好的動手能力和思考能力,而不再讓實踐教學停留在口號或形式上。
摘要:通過文獻查閱、經驗總結等方法對高職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改革進行探討。結果表明,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現狀不樂觀,實踐教學被忽略或停留在形式上,其價值并未得到真正發揮,抑制了學生實踐能力與職業素養的提升。基于此,文章根據高職建筑法規課程特點以及學生的學習特征就實踐教學改革提出幾點建議:明確建筑法規課程定位;優化建筑法規教學內容;采取多元化實踐教學方法。
關鍵詞:高職院校;建筑法規課程;實踐教學
0前言
高職教育承擔社會人才培養的重任,主要面向服務、管理、建設、生產第一線培養有良好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強的高技能人才。因此,在高職院校教育工作中,教師要突出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尤其是實踐操作能力。然而,在當前高職建筑法規課程教學中,實踐教學未得到應有的重視,教學效果不明顯,學生的成長與發展受到阻礙,職業素養難以得到質的提升。基于此,文章立足高職建筑法規教學現狀就實踐教學改革策略進行探討。
1高職建筑法規教學現狀
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的出發點是引導學生掌握基本的建筑法規知識,要求他們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做到既了解建筑又掌握法律,成為復合型人才。然而,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當前高職建筑法規課程教學現狀不樂觀,存在諸多問題,最明顯的就是重理論灌輸輕實踐教學。具體來說,在建筑法規教學中,教師以單向灌輸理論知識為主,學生并未參與課堂,課堂氣氛沉悶,這讓很多學生喪失學習建筑法規的興趣,應付考試是他們聽課的主要目的[1]。由于長期接受課堂教學而缺乏實踐機會,學生很難將學到的建筑法規理論知識與實踐進行融合,無法做到融會貫通,這違背了課程開設的初衷。從根本上來說,開設建筑法規課程最終目的是讓學生深入學習并掌握建筑法規理論與建筑法律知識,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運用這些知識去處理問題,具備良好的問題解決能力、應變能力[2]。所以,教師必須結合實際情況給學生創造良好的條件,引導他們進行實踐鍛煉,加深他們對課程理論的理解并且能夠巧妙運用,具備良好的動手能力和思考能力,而不再讓實踐教學停留在口號或形式上。
摘要:獨立學院工程類專業所開設的《建筑法規》課程,作為一門專業基礎課,其教授對象是一些缺乏法律基本理論知識和人文知識教育的工科類學生,加上教學內容的復雜難懂,以及授課教師自身專業知識水平的限制,《建筑法規》這門集用于服務建筑市場的法律法規知識于一體的針對性課程對獨立學院學生畢業后的相關工作并未發揮應有的作用。本文針對獨立學院《建筑法規》課程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措施,致力于本門課程的實用性研究。
關鍵詞:建筑法規;課程改革;實用性
一、優選教材,根據專業特色優化教學內容
工程類專業《建筑法規》課程內容繁雜,集建筑學專業知識和法學專業知識于一身,加大了教材編寫的難度。目前,市面上供工程類專業學生的《建筑法規》教材都有一個弊端,即缺乏針對性,純文字的教材內容抽象,工程類專業知識及法律專業知識都是淺嘗輒止,對需要探究的問題并未深入討論。工程類《建筑法規》課程的授課對象是缺乏法律基本理論知識和人文知識教育的工科類學生,對于他們來說,有公式、計算、圖形的教材才是理科專業的重點,純文字的《建筑法規》會給工科學生產生誤導,認為該門課程只是副課,并不重要;另外,工科類學生缺乏法學基本理論知識的學習,《建筑法規》教材幾乎沒有法學基礎理論知識的介紹,整篇都是專業法律知識,學生課前看不懂,課上就會聽得云里霧里,從而降低課程學習興趣。因此,一本好的《建筑法規》教材是課程效果實現的關鍵之一。針對市面上的《建筑法規》教材都未考慮到工科學生的法律基本理論知識和人文知識教育缺乏的弊端,獨立學院在優選教材之后還應該根據學院工程類專業特色編寫輔助教材。以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為例,學院開設《建筑法規》課程的對象是工程造價專業的學生,輔助教材內容應以購買的《建筑法規》教材為基礎,從中梳理出與造價工程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并配套相應的法學基本理論知識以及相關的實際案例分析,讓學生在了解法與道德輿論、公權與私權、罪與非罪等法律基本理論知識后,結合自己專業,結合實際案例,主動學習,從而學以致用,達到課程開設目的。
二、雙重考核,促進學生學習主動性
目前,獨立學院工程類專業《建筑法規》課程雖是一門專業基礎課,但同時也被列為考查課,以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為例,造價工程專業開設的《建筑法規》課程的考核方式要么是課后案例分析,要么是論文寫作,考核重點不突出,考核難度不大,這種考查方式無法讓學生對重要知識點進行梳理和掌握,無法在遇到實際問題時運用所學解決問題,本應是一門專業應用較強的課程因考核難度的降低被學生誤以為是不重要的課程,從而失去學習興趣,把精力都放在其他需要應試的課程上,降低本門課程的學習主動性。筆者建議實行雙重考核,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五五分成,平時考核以考勤和案例分析為主,期末考核采取應試方式,讓學生既要重視平時課堂的學習,也要掌握重要知識點,以備遇到真實案例時,能運用所學知識及所學案例處理方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