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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綜合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社會綜合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社會綜合

          社會綜合治稅

          加強稅源監控,夯實稅收征管基礎工作,促進依法治稅、社會化稅收管理。

          一、社會綜合治稅成效顯著

          我市自200X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以來,通過建立涉稅信息采集傳遞平臺,委托代征平臺,考核獎懲平臺的工作機制,實現了稅收征管向多部門,多稅種,多行業,多領域延伸,一年來共采集有關涉稅信息5600多條,經過篩選,利用有價值的涉稅信息2200多條,利用涉稅信息新增稅款420萬元,簽定發票控管責任書10多份,通過強化發票控管新增稅款360萬元。

          二、我市社會綜合治稅的基本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為全面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夯實基礎。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理解社會綜合治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開展社會綜合治稅以來市政府專門出臺了一個意見三個辦法,對全市社會綜合治稅進行了統一部署。市、鎮、村均專題召開了動員大會,組織宣傳發動,把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營造公平稅賦大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領導,財稅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稅新格局。在思想認識上強調我市實行綜合治稅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證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不斷增加的需要。近年來,我市為了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對財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稅稅源基數縮減沒有新的稅源增長點,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稅應當是保證我市可用財力持續穩定增長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稅收征管形勢的要求。隨著結算方式日益多樣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業和個人的收入越來越隱蔽,稅收征管方式難度越來越大,而地稅部門稅源零星分散,易漏難管,又無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個嚴密的稅源監控體系。三是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的需要。《稅收征管法》第5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四是加強部門協作,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需要。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擔負著不同的職責,但是總體目標是一致的,應當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過綜合治稅可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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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綜合治稅方案

          為了進一步強化稅收征管,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大力營造依法治稅環境,形成“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信息化支撐”的綜合治稅新格局,促進全市財政收入穩定增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社會綜合治稅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稅方針,堅持依法治稅,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稅收征管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提高全市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促進全市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社會綜合治稅的工作目標。通過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的積極性,建立完善社會綜合治稅網絡,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機制的創新,夯實戶籍稅源管理基礎,提高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和指導性,著力解決稅務部門涉稅信息渠道不暢,部門協調配合乏力,稅源控管特別是部分行業、部分稅種稅源控管難以到位的問題,加強戶籍稅源的源泉控管,真正實現部門涉稅信息共享,全面準確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和變化規律,有效解決稅收跑冒滴漏問題,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機制,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保證全市社會經濟秩序健康有序運行。

          二、工作原則

          (一)依法治稅原則。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中依法實施監督和協助管理,向稅務部門提供涉稅信息,必須依法辦事,不得超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權力。(二)客觀公正原則。綜合治稅工作要在客觀公正的前提下,增強執法管理的透明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稅收環境,保證稅收征收管理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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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綜合治稅情況回報

          各位領導:

          我鎮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要求,緊緊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圍繞“三大平臺”建設這一主線,以第一責任人的的姿態,積極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我鎮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堅持政府領導,財稅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建立健全綜合治稅、協稅護稅的組織網絡和工作機制,取得了顯著成效。其主要做法和體會是:

          一、組織領導、完善機制方面:

          1、加強組織領導,保障措施有力

          今年年初,因我鎮領導班子的調整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變化,我們及時調整了社會綜合治稅領導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由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組組長,把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擺上了議事日程,作為整頓規范經濟秩序、破解財政困難的重要抓手,緊抓不放,親自督導。及時召開了新的領導組成員會議,統一了領導層的思想認識,加強對我鎮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組織領導,保障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順利開展。

          根據2004年半年多的工作實踐,我們認真總結經驗和排查不足之處,于2005年4月份召開了白蒲鎮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推進會。在此次會議上,張益群鎮長肯定了我們去年所取得的成績,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之處并就2005年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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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綜合治稅的調研

          為進一步研究和探討我市社會綜合治稅深化和規范化問題,加強稅源監控,夯實稅收征管基礎工作,促進依法治稅、社會化稅收管理。根據主席會議的統一部署,市政協于8月份組織開展了對全市社會綜合治稅情況的視察調研。調研組在對我市部分鎮、部門綜合治稅狀況進行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先后赴山東臨沂、蓬萊、威海學習先進做法和經驗。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社會綜合治稅成效顯著

          我市自2004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以來,通過建立涉稅信息采集傳遞平臺,委托代征平臺,考核獎懲平臺的工作機制,實現了稅收征管向多部門,多稅種,多行業,多領域延伸,一年來共采集有關涉稅信息5600多條,經過篩選,利用有價值的涉稅信息2200多條,利用涉稅信息新增稅款420萬元,簽定發票控管責任書10多份,通過強化發票控管新增稅款360萬元。

          二、我市社會綜合治稅的基本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為全面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夯實基礎。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理解社會綜合治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開展社會綜合治稅以來市政府專門出臺了一個意見三個辦法,對全市社會綜合治稅進行了統一部署。市、鎮、村均專題召開了動員大會,組織宣傳發動,把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營造公平稅賦大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領導,財稅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稅新格局。在思想認識上強調我市實行綜合治稅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證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不斷增加的需要。近年來,我市為了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對財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稅稅源基數縮減沒有新的稅源增長點,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稅應當是保證我市可用財力持續穩定增長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稅收征管形勢的要求。隨著結算方式日益多樣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業和個人的收入越來越隱蔽,稅收征管方式難度越來越大,而地稅部門稅源零星分散,易漏難管,又無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個嚴密的稅源監控體系。三是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的需要。《稅收征管法》第5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四是加強部門協作,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需要。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擔負著不同的職責,但是總體目標是一致的,應當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過綜合治稅可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

          (2)領導重視、組織體系初步建立,確保了我市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有序開展。為加強對全市綜合治稅的領導,根據《市政府關于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意見》,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市綜合治稅工作,協調處理工作中的問題,督促核查各鎮、各部門和單位開展綜合治稅工作的情況。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財政、地稅、國稅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機構常設在地稅局,負責根據領導組的決定,具體組織實施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分類處置相關部門及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負責按照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各鎮和開發區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并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及協調相關鎮屬單位、村(居)委會聯動開展綜合治稅工作,領導組下設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由財政所長任主任,國、地稅分局長任副主任,具體落實綜合治稅工作并配備專人明確為信息員。相關部門、單位領導也十分重視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建立工作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明確專人為聯絡員,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親自過問、親自督察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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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綜合治稅管理

          [論文關鍵詞]綜合治稅;稅源;治稅環境

          [論文摘要]實行綜合治稅旨就在于發動社會力量對偷逃稅收、暴力抗稅等涉稅犯罪現象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治理和打擊,優化治稅環境,調動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對所有稅源實行全方位、立體化監控。

          一、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潛力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知識經濟迅猛發展,稅收征管新問題、新矛盾越來越突出,征管的難度越來越大,要從根本上堵塞零散稅收的漏洞,僅僅依靠地稅部門的力量已難以解決。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就是在各級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以強化稅源控管為核心,以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為目標,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領導、地稅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信息化支撐”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綜合治稅體系,使稅務部門更加有效地控制稅源、掌握稅基,從根本上解決涉稅信息不暢、涉稅源頭控管不嚴、征管不到位以及稅務部門征管手段落后問題,實現稅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稅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舉的轉變。推行社會綜合治稅具有明顯的實踐有效性:一是稅源控管顯著加強;二是治稅環境顯著改善;三是稅收增幅顯著提高。推行社會綜合治稅具有很大的內在潛力:一是稅種覆蓋的延伸潛力;二是行業領域的拓展潛力;三是大征管體制的管理潛力。面對所有制結構、產業結構的不斷變化,稅源呈現多樣性、流動性、隱蔽性的趨勢,稅源控管難度也不斷增加,造成了相當數額的稅收流失。挖掘稅務系統與社會各界的管理潛力,加強有效稅源控管,摸清稅源底數和稅基,只有依靠部門有機配合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盡最大可能地消除盲區、突破禁區,才能有效地控管稅源、堵漏增收。

          二、構建三個體系,夯實綜合治稅工作協作基礎

          1.構建社會綜合治稅組織領導體系。社會綜合治稅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僅靠地稅部門自身的力量是難以實現的。各級政府部門要逐步完善相應的辦事機構,明確部門綜合治稅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部門配合協作形式由人為協調到制度規范的轉變,由單純靠協商溝通向受責任義務關系約束的轉變。地稅部門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簽訂協議書,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社會綜合治稅立體網絡,推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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