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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的城鄉發展思想。我國幾代領導集體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在城鄉發展關系問題上有經典的論述,并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實踐。同志的工農業并舉思想。同志在《論十大關系》中指出:“在處理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上,我們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誤。我們比蘇聯和一些東歐國家作得好些。……我們現在的問題,就是還要適當地調整重工業和農業、輕工業的投資比例,更多地發展農業、輕工業。”“你對發展重工業究竟是真想還是假想……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點,那就打擊農業、輕工業,對它們少投點資。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厲害,那你就要注重農業、輕工業,使糧食和輕工業原料更多些,積累更多些,投到重工業方面的資金將來也會更多些。”鄧小平同志的農業為本思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我國農業發展緩慢。鄧小平同志做出了一系列重視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在1962年,鄧小平同志就指出:“農業搞不好,工業就沒有希望,吃、穿、用的問題也解決不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的幾年里,我國的農業生產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但鄧小平仍然強調不要對農業掉以輕心。1982年,他在總結我國經濟建設的歷史經驗時指出:“再就是重視發展農業。不管天下發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飽肚子,一切就好辦了”。1983年,鄧小平同志再次提醒全黨:“農業是根本,不要忘掉。”同志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思想。同志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2003年同志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把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城鎮化作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的戰略舉措。同志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即“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經歷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時期,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這為我國在新形勢下形成“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機制定下了基調。
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實踐需求:
我國最大的結構問題是城鄉二元結構城鄉二元結構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難題。我國城鄉二元結構是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現實基礎。新中國成立前我國就存在城鄉二元結構,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差距總體上不斷擴大,縮小城鄉差距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目前我國城鄉二元結構更加凸顯,我國城鄉之間不僅存在戶籍二元性,還存在收入、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二元性。
1.收入二元性。1978年農村改革開始時,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為2.37∶1;農村改革首先使廣大農民獲益,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迅速縮小,到1984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已縮小到1.71∶1,接近世界多數國家1.5∶1的水平。1985年起,隨著改革的重心逐步轉移到城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又重新擴大起來。1985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是1.86∶1,1990年是2.20∶1,1995年是2.71∶1,2000年2.79∶1,2005年是3.22∶1,2006年是3.28∶1,2008年是3.31∶1。200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5153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差距已擴大為3.33∶1。2010年和2011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5919元、6977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23979元,收入比分別是3.22∶1和3.43∶1。2012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農村居民純收入7917元,城鄉居民收入比為3.10∶1,城鎮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仍保持“3”倍以上的差距。盡管這兩年農民收入增長速度比城市居民收入增長速度快,但是,如何持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仍是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難題。
2.公共服務二元性。長期以來,我國公共服務明顯向城市居民傾斜,城市交通、通訊、教育、文化、衛生等基礎設施幾乎完全由國家財政投入,而農村教育和基礎設施,國家投入則相當有限,有相當一部分要由農民自己來負擔。稅費改革前,對農民征收的“三提五統”,成為農村教育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近些年來,國家雖然加大了對農村交通、通訊、教育、文化、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明顯提高了農村公共服務水平,但長期形成的城鄉公共服務二元結構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財政資金投入明顯向城市傾斜,導致了城市和農村公共服務差距越來越大。
3.社會保障二元性。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力度不斷加大,目前,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但也應看到,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相對滯后。總地看,由于城鄉二元結構還沒有根本改變,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發展仍然不平衡,突出表現在制度不統一、管理分散、待遇差距大等方面。相對城鎮社會保障待遇,農村的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低。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形成既有歷史和傳統的原因,如封建社會長期形成的重農傳統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經濟凋零,導致農村發展長期處于小農經濟狀態;也有地理和交通的原因,例如地理偏僻、交通不便、環境差異使農村特別是西部民族地區農村長期處于封閉落后狀態;還有制度和管理的原因。從體制和機制看,主要有兩個制約因素。第一,城鄉分治制約。城鄉分治導致生產要素難以在城鄉之間實現最優配置;城鄉分治導致國家對農村投入嚴重不足,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落后,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鄉分治導致農民收入水平低,農村消費難以拉動;城鄉分治導致我國農村進城務工人員雖然工作在城市,但享受農村戶籍人員待遇,出現了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難、就醫難等一系列問題。第二,法律法規制約。伴隨著改革開放,我國對許多法律法規進行修改。但是我們看到,還有一些法律法規制約著城鄉統籌發展。例如,農民貸款難原因之一是農民沒有抵押物,但是當我們試圖允許農民以土地做抵押時,卻發現這與憲法、土地管理法等多條法律法規相沖突。在調研中,我們注意到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法規,允許農民以土地進行抵押,但在實際中難以執行,其原因是地方法規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
三、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目標的提出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大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強農業基礎地位,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2007年,國務院下發文件,在成都市和重慶市設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關于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概念眾說紛紜。從理論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概念是從城鄉融合發展來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指出:“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盡快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主要是針對城鄉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二元結構提出來的,它主要是指城鄉之間通過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城鄉互動互促,實現城鄉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過程。城鄉一體化的關鍵在于改善城鄉關系,目的在于實現共同繁榮和發展。在改善城鄉關系過程中,加強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村自身的綜合實力是動力和基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是核心和關鍵。城鄉一體化并不意味著城鄉一樣化,也不意味著變鄉為城或變城為鄉。城鄉一體化的概念不同于鄉村城市化,也不同于城市化。鄉村城市化是指人口從城市向鄉村流動,或從鄉村向城市流動的空間遷移過程,具體體現為鄉村的現代化和農民的非農化。而城鄉一體化是特指城鄉關系而言,指城鄉融合發展。城鄉一體化意在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改革城鄉制度隔離,實現城鄉融合。也就是說,我們強調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建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發展過程和客觀規律。它是依從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從“城鄉混沌合一”走向“城鄉分離”,從“城鄉分離”走向“城鄉對立”,從“城鄉對立”到“城鄉融合”的發展規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本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第一,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是發生在生產力水平相當高的時期;第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是一種發展過程和趨勢;第三,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是城市與鄉村互動發展的過程;第四,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不是指消滅城鄉差別。
四、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路徑
我國農村和城市相分割的二元經濟結構,最終走向現代一元經濟結構。由傳統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工業和城市并存狀態,最終走向現代農業和農村、現代工業和城市相融合狀態。為此,我們需要一系列體制和機制創新。
1.建立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體制機制。我國提出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政策,但是現實中并沒有真正落實。現階段,首要的是打破城鄉之間“玻璃墻”,使農業和工業、農村和城市平等發展。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平等發展,從經濟學上來說,就是城鄉生產要素報酬要相當。“十二五”規劃中指出:“構建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通過生產要素報酬相當,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和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生產要素包括勞動力、土地、資本和企業家才能。通過城鄉一體化建設,實現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一方面需要構建多層次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也就是說,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既有國家層面的,也有省級層面的,還有以縣為單位來確定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的。另一方面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既然我們要把制約城鄉統籌發展的所有政策打破,那么也意味著制約城鄉發展的或者把城鄉割裂開來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將被改革。
2.深化農業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設現代農業和農村。深化市場化改革。讓農村的土地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生產要素,在農村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只要一提到農村土地,我們馬上想到的是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土地為什么會成為農民的命根子呢,這是因為農民的所有保障、所有生存的希望都寄托在土地上。當土地承擔社會保障職能時,土地還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生產要素呢?所以從這個視角來看,要想在農村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把土地變成真正意義上的生產要素,也就是說,把土地承擔的社會保障職能從土地上剝離開來。這就需要為農民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土地還權賦能過程中,還需要建立和完善農村基層民主。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入城市,解決土地流轉、宅基地閑置問題迫切需要深層次改革。加強政府對農業扶持。農業是個弱質產業,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隨著我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我國有能力對農業和農村給予扶持。我國已經采取了一些強農惠農政策,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但是,我們還需要反思。一方面,這些強農惠農政策是不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另一方面,它們是不是農民最需要的。這里提出一個觀點,即增量補貼法。我國農業最終是要適度規模經營,因此要增加規模補貼。我國大多數農戶的土地規模平均是7畝,這是沒有國際競爭力的。增量補貼,就是對流入土地的主體進行補貼。這種做法有幾個好處:第一,把補貼切實補給了種糧的農民,而不是那些進城務工者。第二,這種補貼有助于農戶生產規模擴大。第三,可以改變邊際效益遞減狀況。
3.推進城鎮化,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要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從統籌城鄉發展看,我國要大力發展縣級城市為主的中小城市,充分發揮縣級城市在統籌城鄉發展中的載體作用。大城市具有經濟集聚效應和輻射效應,但離農村遠,聯系農村力量較弱。小城鎮規模一般偏小,難以發揮統籌城鄉作用。相對于大城市和小城鎮,縣級城市具有一定經濟規模,同時又和農村緊密聯系,縣級城市具有承擔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功能優勢,是統籌城鄉發展最適合的平臺。把縣級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和長期擴大內需的重點,增強縣級城市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2.7%,處于快速推進階段,也是矛盾凸顯階段。城鎮化陷阱主要表現是環境公害、貧民窟和社會動蕩等。從世界城鎮化的經驗看,避免落入城鎮化陷阱的主要做法是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積極發展農村地區和促進低碳、生態、可持續城市發展。為促進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需要合理進行產業布局和促進資源向中小城市配置。只有產業發展了,才能給中小城市帶來物流和人流等,促進中小城市繁榮發展。在籌集城鎮化建設資金時,有的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而土地財政是不可持續的,這也迫切需要重新構建城鎮化建設資金來源。“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要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變成為城市居民,要在制度上解決好農民工權益保護問題。我們調研了解到,農民工最主要的需求是子女教育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在進行城鄉一體化制度設計時,考慮的是具有本地戶籍城市居民和具有本地戶籍農村居民制度上的一體化,而沒有本地戶籍的外地人是被排除在外的。當農民工帶著子女從流出地到流入地時,實際上我們國家已經把教育資源撥付給了流出地,而流入地是沒有得到的。針對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有的地方政府提出,把孩子教育經費變成一張券,或者一張卡,分給每個孩子,當孩子隨著他們父母走到哪個地方,把這張券(卡)交給流入地,就可以在流入地解決入學問題。這一方法是否可行,需要在實踐中摸索總結。改革開放30多年了,而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盡快解決。要調動輸入地政府解決外地進城務工農民社會保障積極性。
作者:施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