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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金融是以信用手段動員、配置、管理涉農金融資源運行的活動,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建立健全適應“三農”發展需要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以確保持續增加資金投入和金融資源有效配置。以福建省為例,從五個方面對優化農村金融體系重構的外部環境進行了構想。
關鍵詞:農村金融;外部環境;福建
1改善農村金融運行的政策環境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離不開政策環境,農村金融政策環境的主要問題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尤其是財政政策的配合至關重要。因此,只有改善農村金融運行的政策環境,才能推動農村金融體系逐步完善,為我省農村金融的發展構筑良好的平臺。
今年我省將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從財政政策扶持的角度,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具體采取了以下幾項措施:
(1)繼續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農村合作銀行逐步向農村商業銀行過渡。晉江、石獅兩家農村信用社聯社加快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柘榮縣農村信用社聯社在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統一法人改革,爭取年底前完成產權制度改革。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擴大農村地區機構網點覆蓋面,原則上不得減少原法人資格的農村信用社的服務網點。
(2)穩步實施農村地區新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試點。爭取盡早列入銀監會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省份,鼓勵在農村地區設立股份制村鎮銀行,鼓勵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發起設立農村資金互助社,鼓勵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設立專營貸款公司,促進農村金融競爭。
(3)引導商業銀行參與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農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其他商業銀行要穩定在縣及縣級以下地區的現有機構網點,適當增加貸款和匯兌服務。商業銀行在大中城市增設支行或分理處,原則上應在農村地區同時增設1家服務網點。
(4)改進政策性銀行支農功能。農發行省分行要全面推廣農業小企業貸款、農業科技貸款等試點品種,積極嘗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等新品種。國開行省分行將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縣域資金投放力度,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進出口銀行將選擇部分重點農產品出口企業,支持農產品出口創匯,并支持有條件的涉農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
此外,今年我省將組織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選擇16個縣(市)率先開展支農信貸綜合試點。試點將按照“加大投入、積極創新、提高服務充分性、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著力解決當前影響農村金融服務有效性的經營體制和信貸管理機制問題,大力推進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產品創新、渠道創新,力爭在改進我省銀行業支農金融服務機制上有較大突破,在支農信貸投入方面實現較大增長。
2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
“三農”貸款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在擔保上。建立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既可以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進行信用擔保,為他們提供相對公平的融資環境,解決貸款擔保難的問題,又能使農村金融機構更好地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減少為農戶和中小企業失信的擔憂。然而,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特殊的融資群體,傳統的融資方式不能改變他們貸款難的困境。為此,需要針對農村現實,引入動產抵押,創新信用擔保方式,為我省“三農”的發展拓展一條新的融資渠道。
(1)增強企業守信意識,規范企業結算運作,構建良好的銀企關系。同時要大力發展票據業務,引導企業采用規范的結算方式,改變大量使用欠條的習慣,擴大銀行承兌匯票的覆蓋面。積極推廣商業承兌匯票,盡快建立和實行商業承兌匯票簽證制度、商業承兌匯票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商業承兌匯票保證金制度,通過規范管理,積極引導,穩步擴大商業承兌匯票使用,從而為中小企業應收賬款提供合法有效的物權憑證,為應收賬款和存貨等成為動產抵押的主力品種創造必要條件。
(2)激勵金融機構創新,加強金融監管,增強抵御風險能力。成立專門的動產抵押信貸部門,把動產抵押業務同其他信貸業務區分開來,配備專業人才,加強動產管理的研究,并定期開展培訓,提高動產管理水平。同時加強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提高外部監管水平,強化監管力度內外配套,標本兼治,降低風險。
(3)盡快建立動產擔保公示登記系統。可按政府主導、央行監管的模式建立統一的動產登記管理中介機構,統一動產審查的原則標準、公示方式、登記程序和手續,并由其擔保公示信息,貫徹“一物一權”原則,建立信息平臺和查詢系統,向信貸人提供準確規范的查詢和檢索服務,通過動產公示,打上標記,交付留置權,防止多頭重復抵押,切實保障信貸人權利。
(4)完善法制環境,加強司法保障。我國《物權法》的出臺,填補了動產抵押的法律空白。隨著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地方政府和人民銀行要加強對法院的協調,為保護信貸人權利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司法保障,人民法院應建立金融訴訟案件審理綠色通道,提高審判效率,加大執行力度,政府、司法等有關部門多方聯動,為改善農村信貸融資提供良好的司法環境。
3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
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建設,必須重視農村金融工作。在農村市場經濟中,信用是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的生命之源,因此我省必須加強農村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罰機制,把創建農村信用工程作為完善我省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工作抓好,努力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
(1)廣泛開展農村信用評級活動,樹立良好的信用意識。結合農村信用社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大力開展以創建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為主要內容的“農村信用工程”活動,培養地方黨政干部和廣大農戶信用觀念,逐步在信用社和農戶之間架起誠信橋梁,對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的農戶在同等條件下實行貸款有限、手續簡便、客戶放寬、服務優先,推動更多的農戶遵守信用,以確保信用社資產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2)大力發展信用中介機構,促進征信業壯大。積極培育各類社會信用中介服務機構,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提供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務,使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中的信用中介主體到位。同時,規范中介機構行為,對蓄意出具虛假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審計報告、質量認證等的中介機構,要嚴格依法追究責任,直至取消其相關執業資格,嚴防中介機構與借款人合謀欺詐的情況發生。
(3)完善農村信用的征集、評估、與服務體系。加強農村金融機構與工商、稅務、公安等職能部門協同合作,建立農村企業和農戶信用信息庫,有效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完善逃廢銀行債務和惡意欠息個人和企業定期通報制度,使信用成為農村金融活動各參與主體的立身之本。
(4)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戒,提高失信者的違約成本。強化對各種逃債、賴債、廢債、騙債、惡意欠息等失信行為的經濟制裁力度,對債務人的違約制定更加嚴厲的賠償和懲罰規則,同時,完善刑法中對欺詐和非法侵占等惡意背信行為的有關規定,依法懲治此類犯罪,維護債權人的利益,增強法律的威懾力。
4大力發展農業保險
農業是世界公認的抵御自然災害能力最差的“弱質產業”,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自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試辦農業保險以來,農業保險業務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穩發展,但由于農業保險回報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規依據,加之保險公司實行商業化經營,業務重點也轉向城市,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因此,我省應從金融政策上支持農業保險的實施,以促進我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為“三農”發展撐起一把保護傘。2006年8月至9月,我省政府相繼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及《關于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決定圍繞農村住房保險、森林火災保險、水稻種植保險、漁工責任保險和漁船保險等五個險種開展農險的第一步試點工作,期限為3年,并出臺了相關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試點半年來,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試點險種承保面已達100%。這次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主要得益于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地市分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研究確定市、縣兩級財政補貼分擔比例,并出臺專門文件和方案,對試點工作進行部署,確保落實到位。
為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農業保險體系,2007年福建保監局繼續加大培育農村保險市場的力度,做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積極引導保險公司設立農村營銷網點,延伸服務領域。截至目前,全省(不含廈門,下同)共設立縣及縣以下營銷服務部1014家,其中2007年新增37家,農村保險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得到進一步拓展。二是支持縣級營銷服務部升級,發揮其對鄉鎮的輻射作用,改進農村保險服務。2007年以來,全省新批開業縣級支公司8家,批籌3家。三是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積極穩妥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截至3月末,全省有3家保險公司參與14縣(市、區)新農合試點,參與農村總數2106個,參保農民接近360萬人。
5加強農村金融監管力度
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農村金融活動的依法監管,是凈化農村金融環境,維護農村金融秩序,確保農村金融業持續健康安全發展,進而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證。針對我省農村金融的現狀,我省鼓勵創新農村金融組織,允許外資金融介入農村金融業務,重點支持農民自主參與的各種形式的合作金融組織,以增加農村金融的服務供給。一方面,我省作為對外開放和民營經濟發展較早的省份,沿海地區民間資金相對充裕,受歷史、環境以及金融業發展滯后等因素的制約,“藏富于民”的現象突出。據了解,福州長樂市每年從境外匯入的外幣高達3億多美元,每年在體外循環的資金約有380億人民幣,平均每天資金流量達100多萬元。充足的民間資金構成了民間金融興旺的前提條件。加上民間金融市場具有的借貸手續簡便、借貸形式靈活、資金供應及時的優勢,適應了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和農戶生產規模小、經營兼業多的特點。另一方面,在多數農戶和農村企業普遍缺乏擔保抵押品的情況下,發展民間金融可以有效利用民間的鄉土信用資源,為解決農村融資難問題服務。農村民間金融,可采取如民營的小額信貸銀行、合作銀行、私人銀行等形式,加強農村金融市場的規范建設,增加市場參與者,使得市場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