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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模式論文:略談農業商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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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模式論文:略談農業商務模式

          本文作者:張越1,2李琪1作者單位:1西安交通大學2山西青年職業學院

          我國農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的研究狀況

          近十多年來,農業電子商務研究領域逐漸被國內外學者所關注,這些研究中,針對農業電子商務模式的研究比較豐富。彭璧玉(2001)等學者提出我國農業電子商務在實踐中形成了MtoM模式、戰略聯盟模式、中介模式、會員模式;李兵(2006)認為目前我國農業電子商務模式主要是信息服務模式;萬全亭(2007)認為我國農業電子商務應該著重發展B2C模式;莫宏建(2006)認為B2B是中國農業電子商務的主導模式。郭娜、劉東英(2009)認為我國B2B電子商務模式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買方集中模式、賣方集中模式、中立的網上交易市場模式,并認為近期內農產品網上交易的C2C模式不會成為農產品電子商務的主要模式。這些研究為我們提供了有益的借鑒,但仍然難以從全面和整體上反映農產品電子商務的市場狀況及發展模式,也鮮有針對我國農業電子商務發展效率不高問題的理想解決方案。我國當前農業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是生產和消費環節信息難以銜接,存在成本制約和可操作性差的問題,因而很難體現出電子商務的真正優勢。綜合來看,雖然農業電子商務的發展仍存在著諸多制約因素,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三農”經濟是大勢所趨。隨著技術的發展,數據倉庫、數據挖掘、客戶關系管理等先進技術都將在農業電子商務領域發揮作用。

          農業電子商務應用模式

          (一)農業信息服務模式

          農業信息服務模式是以政府或行業組織為主體建立農業信息服務網絡,為農業生產和農產品銷售提供服務和提供信息。通過短信服務平臺、互聯網以及國家農業部在全國推廣的“三電合一”建設項目建立農業信息服務網絡體系,面向“三農”提供信息服務,及時、準確地將農業政策、科技信息和市場信息送到千家萬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幫助他們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優化產品質量,最終達到促進流通、增加收入的目的。

          (二)農民經紀人模式

          以農業企業、農業組織或掌握農業信息技術的個人為代表的農民經紀人,作為分散經營的農戶的電子商務人,對內聯系、指導、組織或農戶的網上經營,對外通過互聯網和推廣農產品和服務。農民經紀人通過對農戶提供的農產品和服務進行組織和協調,成為農戶與農業電子商務的中間橋梁。由于我國農村信息化條件的落后,農民一家一戶進行信息交流的成本是相當大的,這種模式可以有效地解決農民上網難和缺少技術條件的問題,使分散的農戶生產和銷售變得相對集中,加強了信息的服務能力,使參與者能得到比較全面的相關交易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信息的不對稱性。

          (三)電子商店模式

          農產品電子商店模式是農戶組織或小型農業企業通過建立自己的網站或借助農業電子商務門戶網站提供的網站平臺,在互聯網上展示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信息,在網上推銷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利用電子商務技術從事商品批發、零售業務,提供商品在線訂貨和在線服務等基本功能。農產品電子商店模式投資小、成本低、運營簡便靈活,對設備、人員和技術的要求都較低,適合于農業合作社、農村聯產承包戶或小型農業企業等小型農業組織。

          (四)電子商場模式

          農產品電子商場模式是針對農產品生產和服務的地域性特點顯著、以區域服務為中心、通過區域“龍頭”企業或農業組織建立的電子商務平臺。作為區域農產品的門戶網站,整合當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各種農業資源,實現農業銷售、加工、生產一體化經營,形成網上農產品和農業服務的批發零售市場,下聯廣大農戶、上聯國內外市場,具有開拓市場,帶動生產,深化加工,延展農產品銷售空間和時間,增加農產品附加價值等綜合功能。

          (五)電子市場模式

          農產品電子市場模式旨在建立大型綜合網上交易市場,這種由大型農業企業或農業行業組織創辦的包含農產品交易的綜合網上交易市場,可通過購買、出售、拍賣等方式交易水產品、肉類、蔬菜、面類、大米等眾多商品,以BtoB經營為主要模式,銷售方是生產者、農協、經濟聯合會、批發商等,購買方是中間批發商、零售店、量販店、加工業者等,服務面向全國乃至全球。農產品電子市場模式下可以建立農產品電子交易所、農產品綜合交易市場等大型農產品交易平臺,具有完善和強大的交易功能,各類農產品信息公開,信息標準統一,價格透明,交易雙方通過互聯網即可實現實時交易,大大削減了中間流通費用。

          以電子商務鏈為核心的農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

          對于各種農業電子商務模式,在應用層面要使各種模式充分發揮作用、相互協調配合,就需要以電子商務鏈為核心將各種農業、農產品市場資源進行整合,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將農業組織與由各級各類市場組成的農業電子商務平臺和農業信息服務平臺聯接起來,三者形成三足鼎立態勢,進行信息溝通和交換,并互相支撐、互相監督,保證農業和農產品信息及時準確的投放和交互。利用電子商務的手段,將這些農業和農產品信息電子化,對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商流、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及信用流的相互關聯以電子商務鏈的展示與溝通、談判與簽約、物流與配送等環節的實際聯系進行整合,可以有效降低商家與消費者溝通的成本,提高效率,節省社會資源,創造社會效益。以電子商務鏈為核心的農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的框架模型如圖1所示,建立以電子商務鏈為核心的農業電子商務發展框架,可以有效實現農產品和服務的電子商務應用。在這一框架下,包括各農戶、農業企業、農村合作社和農民經紀人等的農業組織是農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通過農業信息服務平臺可以得到豐富的農業生產、經營信息;包括電子商店、電子商場和電子市場在內的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是農產品和服務信息的和交易平臺。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承擔著電子商務鏈中溝通與展示、談判與簽約的功能,并實現最終交易,是信息流和商流的主體。在農業組織內部,農戶與農業企業、農民經紀人、農業合作社可以展開多種形式的合作,通過委托關系的建立尋求最佳合作模式。銀行與金融機構承擔著支付結算功能,是資金流的主體,物流服務企業或部門承擔著物流配送的功能,是物流的主體;CA中心認證機構擔負著信用保證功能,是信用流的主體。農產品中間商可以通過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從事農產品的批發、零售業務,并實現交易功能;農產品消費者通過農產品電子商店或電子商場購買自己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并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得到信息流、信用流、商流、資金流和物流各環節的服務。考慮到農村互聯網普及率尚低及從事農產品流通工作的人員一般是戶外和移動作業的特點,在以電子商務鏈為核心進行農業電子商務體系的整合過程中,在技術層面應該綜合考慮到多種技術的采納和對接,利用現有的網絡資源進行平臺搭建,要綜合利用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訊技術實現系統的集成,實現短信息、WAP網與互聯網信息的對接,讓分散的農戶、集貿市場的個體商戶都能夠簡單便利的和收集農產品供求信息,打破農產品交易的地點和時空限制,無論在家、在田間地頭、還是在集貿市場都能方便地進行交流和交易。建立以電子商務鏈為核心的農業電子商務發展模式,應該在政府引導下以市場為驅動、以企業為主體循序漸進。政府不僅要加強對基礎網絡設施建設的扶持,而且要引導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體系,加快農產品標準化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以及農業龍頭企業的作用,加強農業電子商務的宣傳教育,采取各種措施培養農業電子商務人才。我國現階段發展農業電子商務應該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資源整合和市場培育:

          (一)進一步完善和整合農產品信息化平臺

          由于農產品經營分散性的特點,農民的市場意識、信息意識、風險意識淡薄,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強以及農民的信息獲取成本較高等原因,都導致現有的農業網站和農產品交易平臺所提供信息的受益對象非常有限。同時,農村市場信息采集困難重重,布點不盡規范,標準也不統一,指標體系不夠完善。因此,進行農產品信息化平臺的整合與開發十分必要。進行信息化平臺整合,首先要整合農產品市場信息資源,改進信息采集和信息手段,提高信息平臺的交互能力。以現有農業系統信息采集渠道和采集點為基礎,形成統一規范的市場供求與價格、科技、政策、生產、資源環境等信息采集系統。統一信息采集標準,調整信息結構,重點加強農村市場供求與價格、農業科技等信息采集系統建設,拓寬信息收集渠道,擴大信息量。其次要抓好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信息上網,擴大信息來源,引入競爭機制。此外,要加強信息資源的加工、整理、分析,建設農產品信息大型數據庫,重點解決各級數據庫之間聯網運行、資源共享的問題。

          (二)大力發展農產品移動電子商務平臺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統計,截至2009年6月,中國農村手機網民人數達到5270萬人,半年內農村手機網民占農村網民的比例提升了7.7個百分點,半年內凈增用戶1260萬人,增長率為31.4%。對于經濟發展滯后、網絡基礎設施尚未完善、信息資源匱乏、農民互聯網價值認知較低、網絡應用尚淺的中國農村地區而言,手機已經成為農村網民上網的有益補充,成為廣大農民接觸和使用互聯網的重要平臺。鑒于農產品經營分散的特點,通過移動通訊技術將農戶、中間商、農產品批發零售商和消費者對農產品的供求信息進行收集整合,通過數據標準化的方式將短信息、WAP數據與互聯網數據進行統一和標準化,將移動信息平臺與互聯網平臺進行對接,會給農產品信息的采集與帶來更多的方便,同時也會大大縮減農產品信息溝通的成本。移動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不僅可以使眾多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及時了解農產品的信息和供應信息,同時也為更多農戶的商業之路打開了更廣闊的通道。將移動電子商務發展為我國農業電子商務的主流模式,不失為一種節約投資、提高效率、符合行業特點的明智之舉。

          (三)大力培育農業電子商務人才

          推進農產品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農業電子商務人才,我國農民知識層次整體比較落后、對新知識、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弱,沒有能夠在農業領域傳播、推廣電子商務應用的大量電子商務人才,農業電子商務就得不到應有的發展。面對巨大的人才缺口,我們應該發揮“星星之火”的燎原之勢,通過加快農民經紀人隊伍建設和培養農村電子商務推廣應用人才,讓他們像種子一樣在廣大的農村市場生根發芽,使農業電子商務知識和技巧迅速在農業領域擴散發展,為農業電子商務的推廣應用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