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新形勢下碳金融市場論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碳金融市場現狀
1.國際碳金融市場。碳排放權作為一種新興的虛擬產權和金融產品,開啟了人類限制碳排放、減少碳排放的市場化路徑。英國排放交易體系、澳大利亞排放貿易體系、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2003年開始碳排放權交易。歐盟(歐盟+挪威+冰島+列士敦士登)碳金融市場于2005年1月1日在《京都議定書》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法律約束下正式啟動交易。荷蘭CLIMEX交易所、歐洲氣候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BlueNext交易所、北歐電力交易所、紐約綠色交易所、蒙特利爾氣候交易所2009年以來,也先后開始進行核證減排量(CER)的交易。碳金融市場的基礎金融工具有遠期、期貨、期權、互換、掉期。融資工具包括項目融資、運輸貸款、汽車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節能產品貸款、住房抵押貸款、綠色信用卡。風險管理工具拓展到天氣衍生商品、可交易災害期權、LeuPrima自然災害債券基金、碳排放信用擔保、綠色建筑覆蓋保險。2013年,歐盟排放體系碳金融交易總量102.6億tCO2e,總交易金額為528.49億美元,其中歐盟配額(EUA)交易量為86.5億tCO2e,交易金額524億美元;CER7億tCO2e,交易金額4億美元;聯合履行項目減排單位(ERU)交易量9億tCO2e,交易金額1億美元。從2014年5月19-23日歐盟市場一周的情況看,一級市場有三次配額拍賣1048.6萬噸,價格分別為4.6、4.59、5.23歐元每噸。二級市場一周配額成交量50.5萬噸,最低價4.7元每噸,收盤價5.11元每噸;州際交易所一周的2014年12月CER期貨價格下跌25%至0.09元每噸,五種CER期貨合約一周的成交量為857.6萬噸。2014年9月1日的交易價格EUA為6.44歐元,CER為0.16歐元。
2.中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現狀。我國的碳金融,是從參與國際市場開始的。2006年開始以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供給方的形式參與國際碳金融交易。到2014年8月17日,中國在聯合國CDM理事會(EB)注冊的CDM項目3804個,實際簽發減排量的CDM項目1400個,約占全世界CDM項目總數量的50%。中國區域性試點碳市場從2013年6月18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率先上線配額交易,到2014年6月19日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開市,全國七家區域性碳金融市場平臺全部開始配額和自愿減排量(CCCER)的市場交易。到2014年9月1日,全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控排企業2000家,交易總量1225萬噸,交易總額35264.4萬元,平均每噸28.79元。深、滬、京、粵、津、鄂、渝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的累計交易量分別為1659554噸、1553460噸、961855噸、1293173噸、1059760噸、5284288噸、145000噸,累計交易額分別為113154196.47元、60917272.70元、58057517.80元、70586610.52元、21891494.20元、125417791.75元、4457500.00元。最新交易收盤價格分別為65元、39元、54.60元、43.65元、20.35元、23.79元、30.74元/每噸。其中深、滬、京、粵、津已經完成第一個履約年,履約率都在95%以上。
二、未來碳金融市場展望
1.國際市場展望。2014-2015年期間,我們將看到新西蘭、巴西、智利、韓國、日本、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哈薩克斯坦、烏克蘭以及WCT體系的魁北克、美國RGGI以及東京都等國家和地區的碳金融市場或已建成、建設中、完成立法、計劃中、承諾中。國際碳金融市場2013年到2020年每年的全球市場總供給預測為471、457、382、414、358、327、348、373MtCO2e;如果美國只包含電力市場需求,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31、601、620、508、450、458、521、573MtCO2e;如果將美國總體經濟運行納入,則同期全球市場總需求預測為574、660、843、784、736、730、796、879MtCO2e。
2.中國碳金融市場路線圖。中國碳金融市場2006年以來,到2018年的12年發展路線圖可以劃分為:2006年以CDM項目供給方式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2008年奧運期間開始在國內進行零星的自愿減排(VER)交易;2011-2012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規劃、準備、制度安排階段;2013-2014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相繼啟動交易階段;2015-2016年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平臺調整、改革、整合階段和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籌劃及立法;2016-2018年,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體系建立。
三、碳金融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一)國際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1.法律懸空問題。國際碳金融市場的最高制度安排《京都議定書》只約定了2012年12月31日以前的減排承諾。2013年1月1日以后的承諾和文本修改需要四分之三的締約國先在國內完成程序和授權,簽署后才生效。至今還沒有達到生效的締約國簽字國數量。接近2年來,國際碳金融市場處于法律懸空期。有關各方應該在AR5明確了氣候變暖結論的2014年讓新的法律框架生效,運用碳金融平臺的市場張力,推動全球節能減排,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2.排放大國按照《京都議定書》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問題。美國是全世界人均碳排放量和整體絕對碳排放量的排放大國。卻一直沒有批準和簽署《京都議定書》,甚至影響了其盟友———日本這個另一排放大國曾打算退出《京都議定書》。使得本來供不應求的碳金融市場有時供需倒掛,加上金融危機、主權債務危機以及歐盟2007年、2012年不讓配額余額進入第二年的下一階段使用等因素,使全球碳金融市場價格曾出現高峰30歐元和低谷0.1歐元的“需求-價格悖論”。AR5的,應當引起各國的進一步高度關注氣候變化,進一步加大限制碳排放的力度,進一步推動碳金融的市場力量。美國聯邦政府應當順應民意,履行大國義務,鼓勵全美學習、推廣加州、RGGI的限制排放市場化措施,借鑒歐盟的碳金融市場經驗,與全球各國一道,共同應對“同一個地球”的氣候變化。當然,中國也是排放大國,已經承諾按照國際公約履行“共同但有區別”的應對氣候變化和限制碳排放責任。建立七個區域試點碳金融市場和籌劃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并繼續CDM項目的注冊、產生CER,是中國通過碳金融市場途徑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行動。
(二)國內碳金融市場兩大問題及對策
1.有規無法問題。中國還沒有碳金融市場法律。七個碳金融市場平臺是在政策上建立起來的。有的市場平臺雖然取得了國務院及其政府部門的法規和特區等地方性法規的認可,但總體上屬于有規無法。不利于市場的長期發展、健康運行,不利于與國際碳金融市場接軌。全國性還有24個省市的碳排放權配額交易沒有明確的思路和方案,各界期盼的全國統一碳金融市場也缺乏法律依據。建議全國性的統一碳金融市場機制、市場交易和國家立法,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后取得重大的實質性進展。
2.七個碳金融市場規制差異問題。碳金融價格從學理上有模型預測、數學計算、供需博弈四種形成機理③。七個市場的價格幾乎沒有源自這四種機理,差異很大,前文已述從每噸二、三十元到六、七十元不等。究其原因,規制的差異使七個市場的每噸配額實際上不同質。七個市場的試點方案、交易規則、交易主體、交易結構、技術路線、交易產品、配額分配不盡相同,不利于全國性統一碳金融市場路線圖的實現。廣州、深圳同屬廣東省,有較多的地緣、政治、文化、經濟等共同價值觀,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探討深圳排放權交易所與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的一體化交易體系具備較好的基礎。一體化的重點在配額分配體制和價格形成機制。配額分配有兩條一體化路徑。一是中央分配制度,即包括深圳經濟特區在內的廣東省轄區,實行統一規劃配額、統一分配配額;二是先按現狀方式規劃配額、分配配額,盡早實現兩個市場交易體系一體化。逐漸由廣、深兩個市場咨詢團隊專家,探討統一配額問題,最后經兩個交易所決策集團協商確定,漸進式地一體化。價格問題會隨著配額問題的解決而解決,因為價格因配額設計不同而由市場反映出不同的價格。由市場力量讓廣、深兩個交易所的價格相向而行并最終實現廣東、深圳全區域的碳排放權配額同質同價。廣州、深圳的一體化思路,最終可以由兩家交易所在國家發改委、廣東省發改委、深圳市發改委的領導、協調、權衡下,按市場化原則推進一體化。同時,借力京津冀協同發展,可以探討京、津兩大碳金融市場平臺的一體化。如果廣、深一體化和京、津一體化都能圓滿成功,那么,對全國性的統一碳金融市場的建立和中國碳金融市場平臺融入國際碳金融市場平臺將產生重要的積極影響。
作者:田永劉世煒單位:西南科技大學城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