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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舞蹈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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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舞蹈美學

          一、電視舞蹈的媒介特性:

          1、電視舞蹈的局限

          黃豆豆舞蹈之所以未能產生楊麗萍舞蹈那般的審美轟動,并不是他舞蹈本身的問題,而是電視媒介的局限造成的。就《醉鼓》來說,雖然電視圖像也試圖將黃豆豆舞蹈的激烈動作傳播出來,但是,為了讓觀眾看到舞姿動作變換的細節,就必須把鏡頭拉近,這樣造成的副作用是人體被放大了--黃豆豆的人體充滿了整個畫面甚至都裝不下了,一個物體如果過大、超出了人們的視覺把握能力,就會對審美產生威壓,這一點,亞里士多德早在古希臘時期就明示過,"一個美的事物--一個活東西或一個由某些部分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應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體積應有一定的大小;因為美要倚靠體積與安排,一個非常小的活東西不能美,因為我們的觀察處于不可感知的時間內,以致模糊不清;一個非常大的活東西,例如一個一萬里長的活東西,也不能美,因為不能一覽而盡,看不出它的整一性……正如身體,亦即活東西,須有長度(以易于觀察者為限)一樣"。電視熒屏的咫尺見方空間,使其要么只能顧及舞蹈的整體性(通過打遠景鏡頭實現),要么只能顧及舞蹈的細節變換(通過打近景和特寫鏡頭實現)而不能像人類眼睛那樣將二者一次性地在視覺中實現。于是我們經??吹降那樾尉褪沁@一舞蹈場面的不斷切換,時而是近景特寫刻畫細部,時而是遠景展現舞蹈的整體氣勢,于是鏡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忽近忽遠、忽快忽慢--一個原本整一完美的舞蹈就被鏡頭切割得七零八落……而在劇場審美中,觀演《醉鼓》的雙方有著恰當的距離,能夠結成特定的審美場,現場觀眾的肉眼視力范圍能夠將舞臺上的表演者包容起來,舞者的整體舞姿韻味與細部的技巧動作變換盡在觀者的視覺掌握中,能夠恰到好處地觀賞到整體美與細節美,對于舞蹈表演者的感覺"不是太大也不是太小,而是恰到好處"。對此,美國舞蹈文化史學者瓦爾特·索雷爾曾經指出,"在劇場中,我們在舞蹈演員經驗動作的同時也經驗到了動作;而在電影中的舞蹈里,我們的經驗成了攝影機的經驗。攝影機成了唯一的解釋者和獨裁者。現實得到了重構、重組,而我們的眼睛則被迫以攝影機的方式去看這個世界,但已帶上了不同的邏輯。"大屏幕的電影尚且如此,小平面的電視便更是這樣了。與歌曲、相聲、小品等藝術形式相比,只有舞蹈的美被電視損害得最大。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是舞蹈藝術被電視兼容后產生的無奈。

          電視的高速發展及其強大的兼容能力往往使電視工作者想當然地認為電視所向披靡、無所不能。不!必須清楚:并非一個好的節目拿到電視上就會自動地保持原汁原味、毫美不損;并非電視圖像對舞臺上小品、相聲、歌曲等藝術形式的成功轉換就意味著對舞蹈藝術也一定能夠成功轉換。在電視上,相聲、小品、歌曲等文藝節目都是"視聽型"藝術,其傳播是通過語言與畫面共同完成的。而語言是有邏輯性的,它能夠彌補來自畫面的非邏輯性。舞臺表演的相聲與電視熒屏中的相聲幾乎沒有什么分別,就是由于相聲是以聽覺語言為主的,在視覺呈現上對攝像機的要求極低。相聲演員表演時站在那里一動不動近乎靜止,拍攝時攝像機近乎傻瓜機可以固定機位甚至無須進行畫面切換就把整個相聲原原本本地攝錄下來。與舞蹈相比,相聲、小品、歌曲等藝術品種的表演速度慢,鏡頭切換的速度與頻率低,所以適合使用電視的記錄手段。而舞蹈則不同,電視上的舞蹈是純"視覺型"藝術,沒有語言可以幫忙,完全依賴于攝像機來傳達。同時舞蹈動作又不像小品動作那樣富有邏輯性、長于敘事,而是以表現非邏輯非敘事性的情感為主,以上幾個方面都對舞蹈的電視傳播產生負面影響,使其存在著一對不可克服的悖論:一方面,舞蹈藝術的魅力呈現為頻繁變換的動作細節,這必須通過近景和特寫鏡頭表達,并需使用慢鏡頭配合,使人們能夠對快速變換過去的動作"看"清楚;另一方面,拉近的鏡頭在竭力捕捉與放大細部動作的同時,將舞者的人體也相應放大了,這樣,為了讓觀眾看清動作細節是如何變化的、體會舞者高妙的舞姿舞技就犧牲了人體動作的整體感。所以,坐在電視機前的觀眾所能觀賞到的舞蹈就必然是被鏡頭分切過的碎片組合,這與人眼在劇場觀賞的一次性整體化舞蹈就會大相徑庭。"倘若允許攝影去取代藝術的某些功能,那么它很快地就會取代或腐蝕藝術的整體(查爾斯·波德萊爾語)"。波德萊爾的話或許有偏激之處,但其提出的鏡頭語言對藝術尤其是舞蹈藝術的消解卻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從舞蹈基本功技巧來看,黃豆豆不遜于楊麗萍,但是他快速的動作變換在電視畫面上卻成了缺點,使熒屏前的觀眾無法領略到其中的美。而楊麗萍的成功在于其舞蹈動作變換是舒緩的,恰恰適于電視傳播,它用修長的手臂模擬的孔雀是局部的細節動作,最適于由電視傳播和美化。所以,電視攝像機對楊麗萍細節性慢節奏的舞蹈--《雀之靈》作了加法,而對黃豆豆整體氣勢與細節性結合的快節奏舞蹈--《醉鼓》、《龍騰虎躍》作了減法。

          2、舞蹈的電視化

          舞蹈以人體動作作為物質媒介,是"表情性、概括性的人體動作藝術"。自電視普及以來,呈現在電視熒屏上的舞蹈作品舉不枚舉,由于春節聯歡晚會的高收視率,一般的觀眾都看過春節晚會上的舞蹈作品,所以為了形成對話與交流,我們選取春節晚會上的典型作品作為研究的個案。

          1989年春節晚會上,白族舞蹈家楊麗萍表演的《雀之靈》給電視觀眾帶來了極大的審美享受。

          1995年春節晚會上,年輕男舞蹈演員黃豆豆表演的《醉鼓》富有震撼力,榮獲當年"我最喜愛的春節聯歡晚會節目"歌舞類二等獎。

          1998年楊麗萍以舞蹈《梅》,黃豆豆以舞蹈《龍騰虎躍》,摘取當年"我最喜愛的春節聯歡晚會節目"歌舞類大獎。

          從電視中我們看到,楊麗萍修長的身材極富形式美感,所表現的孔雀婀娜多姿、惟妙惟肖,她用細長而神奇的手臂模仿孔雀的頭冠頸項,充滿著生機與靈動的氣韻,令人如醉如癡,贏得了現場與電視機前觀眾的一致喝彩!這是藝術對生活的升華!孔雀舞的巨大藝術感染力是"舞蹈摹仿論"的最形象詮釋。同時,舞蹈在大多數情況下更被看作是人類情感情緒的抒發,格羅塞就曾說過,在所有的藝術中,"再沒有別的藝術行為,能像舞蹈那樣的轉移和激動一切人類"了,我國早在漢代《毛詩序》中即認為舞蹈是抒發人類內心情感的最高最后形式。對于青年舞蹈冠軍黃豆豆表演的《醉鼓》,現場與電視機前的觀眾都看到了,但是作為有真實空間的舞臺藝術的欣賞者與通過熒屏傳播的媒介藝術的欣賞者,二者對同一舞蹈的反應卻有著差距。觀看這個舞蹈時我是坐在電視機前的,聽到來自現場觀眾的掌聲與叫好聲發自肺腑、不絕于耳,遠遠超出其它節目的受歡迎程度,《醉鼓》作為舞臺藝術的成功表現,是對"舞蹈表現論"的形象詮釋。而遺憾的是,我和坐在電視機前的所有觀眾一樣未能深切感受到這個舞蹈帶來的審美震撼與沖擊,對《醉鼓》熱烈激昂、富有動感的氣勢,以及黃豆豆高超嫻熟舞蹈技巧的感受都不及現場觀眾深刻。我們的問題是:在現場引起如此轟動的舞蹈為什么沒有給熒屏前的電視觀眾帶來相同的震撼?這是作為舞臺藝術的舞蹈進入電視媒介后應當認真思索的話題。

          矛盾的普遍性告訴我們,任何事物都是充滿矛盾的聚合體,優點與缺點始終相伴生。電視媒介的誕生也一樣。在傳送圖像上,電視有其優長亦有其明顯的局限。這種優長表現為電視圖像適于刻畫細節,對體積較小、運動速度較慢的物體有著卓越的表現力,例如人的面部表情(所以電視上常用特寫鏡頭)、楊麗萍手的局部動作、舞姿的舒緩柔美運動等等。而電視的缺點亦是明顯和難以克服的,其中包括難于刻畫體積較大或者運動速度較快的物體。請看人眼與攝像機的對比圖表--人眼與攝像機的對比

          對比的對象對比的內容人的眼晴攝像機(鏡頭)

          視寬度大小

          焦點變換狀況迅速而靈活慢而遲鈍

          微觀能力(最近觀察、近攝)一般強(特寫鏡頭等)

          物體變形超近觀察不變形近攝容易變形

          從圖中我們看到,人的肉眼與攝像機相比,在審美上互有短長。對于通過電視傳播的舞蹈藝術來說,攝像機的表現力遠遠不及人眼。由于舞蹈是以人體動作為物質媒介的典型的動態藝術,需要審美者的視焦點變換迅速才能跟得上頻繁變化的舞姿動作,而攝像機的天然局限決定著它的焦點變換無法象人眼那樣快速而靈活,所以對于快速變化的舞蹈動作的傳達就顯得力不從心。同時,從視寬度來看,人眼也明顯優于攝像機,人眼在欣賞個體的舞姿動作時對群體的舞姿以及其背后依托的場景環境能夠一次性地捕獲到,其視寬度與整個舞臺的寬度相當,可將眾多的審美對象有層次地一并攝入眼中;而攝像機卻只能通過畫面切割一件一件地轉換出去。

          可見,舞蹈經由電視傳播后,已經從昔日的舞臺藝術變成媒介藝術,作為媒介藝術,首先必須了解電視圖像所能施展的最大空間即清楚它的優長,同時,更要弄清電視圖像有哪些力所難及之處、清楚它的局限。這里,我們不得不遺憾地指出:電視圖像只適合傳播運動速度相對較慢的舞蹈。電視舞蹈適于選擇節奏舒緩的富有韻味的作品,節奏快的作品除了能夠營造氣氛(例如每年春節晚會的開場歌舞只給遠景鏡頭以獲得整體上的歡快感),一般不能成為電視舞蹈的精品。

          以上的分析可能會令人感到難過,因為這將排除節奏快的舞蹈作品。快節奏動作方能展示舞蹈高超的技藝水平,那么除去這一大部分作品,舞蹈還能做什么?是的,舞蹈還能做什么?如果我們的思維局限于傳統的舞蹈內容,我們似乎感到了舞蹈在電視領域的危機。然而,如果我們的思維開闊些,回到舞蹈的本源、本質,也許我們會為舞蹈發現一片新天地。

          內容提要:當傳統藝術進入電視時代,都存在著如何電視化、繼續服務于人民大眾的課題。與電視歌曲、小品、相聲等媒體藝術相比,電視舞蹈面臨的困境和難題要更突出,本文從媒介傳播學的視角深刻入微地分析電視舞蹈的畫面美學特征,指出適宜于電視傳播的作品特性,并深入到舞蹈藝術的本質,找尋其在媒介環境中進一步生存發展的"現象學"出路。

          關鍵詞:舞蹈電視互動美學

          作者簡介:耿文婷,1970年生,中國人民大學文藝學專業博士后,海軍大連艦艇學院少校

          在電視綜藝類節目中,有一種涉及演員最多、服裝道具舞美燈光耗資最大的藝術形式,那就是舞蹈。遺憾的是,與歌曲小品等藝術品種相比,電視舞蹈的影響力卻最小,這是頗為令人尷尬的。問題究竟出在哪里?若回答這一難題恐怕非舞蹈藝術本身所能及,作為呈現于電視熒光屏上的媒介藝術,我們必須圍繞這一媒介本體來探討電視舞蹈的電視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