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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學符號學三學科從符號學角度分析
藝術符號構成了美學符號學的主要任務。按照莫里斯符號學的觀點,如果從符號的語形、語義、語用要素及其互相關系分析一個符號,則該符號可以得到全面分析,由此相應產生符號學的三個組成學科:語形學、語義學和語用學。同樣道理,對于藝術符號的分析也可以從這三個角度進行,上文討論藝術符號的特異性時,已涉及這三個方面。關于藝術符號載體與所指稱對象之間關系的考察屬于語義學范疇,關于藝術符號結構的分析屬于語形學的范疇,關于審美知覺的分析屬于語用學范疇。相應于一般符號學的三個組成分支,莫里斯也區分了美學符號學的三個組成分支:美學語形學、美學語義學和美學語用學。莫里斯將美學語形學的任務界定為“詳細闡述一門適用于討論藝術符號之間語形上或形式上的相互關系的語言”。眾所周知,卡爾納普的邏輯句法學為莫里斯的語形學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同樣,作為科學話語的語形學,邏輯句法學能為美學語形學的發展提供一些啟迪。邏輯句法學中的一些概念,如初始術語、初始語句、形成規則、轉換規則、后承關系、演證、派生等同樣可以應用于藝術話語的分析。在藝術作品中,一些常用的特定藝術符號載體可以被稱為原始藝術術語,這些原始藝術符號載體起初以特定的方式組合起來,即遵循了形成規則。從一些藝術符號組合可以得到另一些藝術符號組合,這體現了轉換規則和后承關系等。當某些藝術符號組合與另一些藝術符號組合關系一致時,我們稱之為有效的,否則為無效的。按照莫里斯的設想,我們可以像卡爾納普用邏輯句法學分析科學話語那樣,開發出一門專門語言來分析藝術作品。莫里斯對于美學語形學的發展充滿信心。這門學科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它迎合了當代學術界對藝術符號載體分析的重視,拓寬了符號學的視野。語形學不足以充分分析符號,而語義學則提供了另一個有力的補充的符號分析工具。同樣地,美學語義學對于藝術作品的分析也是至關重要的,上文中關于類象符號與非類象符號的區分以及把藝術符號界定為類象符號的做法都屬于美學語義學的范疇。把藝術符號的所指謂描述成價值特征的方法以及關于藝術符號與客觀情境之間的關系的討論都隸屬于美學語義學。不同類象符號所組成的藝術作品本身就是一個類象符號,這一過程體現了不同符號的語義規則聯合起來形成界定單一符號的單一語義規則。藝術真實性問題也被莫里斯歸入美學語義學。美學符號的真實性與科學符號的真實性是不同的。在邏輯和科學中,一個符號若具有所指稱,則是真實的。而關于藝術符號真實性的判斷則是從語義學角度證實藝術作品是否與某對象或情境的價值結構類象。莫里斯同時指出,應區別藝術作品本身真實性問題和關于藝術作品陳述的真實性問題,后者是科學話語意義上的真實性問題。美學語用學主要處理的是藝術符號與創造者及解釋者之間的關系。例如上文所討論的審美問題。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通過藝術符號實施的交流問題都屬于美學語用學問題。美學語用學問題集中于一個問題,即藝術所起的作用問題。莫里斯認為,一般來說,藝術符號所承擔的重要功能是:用符合完成行動的價值來控制正在進行的行動;一個特定的藝術符號載體以客觀的形式呈現解決價值沖突的方法。藝術符號是實現藝術作品的手段,藝術作品本身也是一個藝術類象符號,因此,藝術作品與藝術符號載體具有相同性質的存在。藝術符號載體以及藝術作品的類象性質使藝術既具備滿足功能,又具備工具功能。由于藝術符號載體直接包含了所指謂對象的價值特征,因此,藝術家可以將自己的心愿融入到所建構的世界中,解釋者可以直接從藝術作品中得到滿足,又由于藝術作品的要素符號載體所表征的價值在別的地方可以找到,并且藝術作品間接地呈現這些價值,因此,這些價值在其他價值情境中起到工具作用。推而廣之,藝術家在解決自己問題的同時,可能為許多其他問題提供了解決模式,相應地,他就會用藝術作品表征、說明和推進一群人、一個時代甚至整個人類的價值結構。莫里斯歷來強調語形學、語義學和語用學在符號學中的統一,同樣,他認為,美學語形學、美學語義學和美學語用學應該統一在美學符號學整體中。僅局限于一個維度的美學理論是不完整的。例如,形式主義只關注藝術符號的語形維度、社會學批評只關注藝術符號的語義維度,而接受美學則僅關注語用過程。歷史上,不同的美學流派通常只關注三個維度中的一個維度,而把其他方面的描述看作是曲解。這種分裂的研究局面不利于美學理論的發展。因此。莫里斯強調美學符號學的整體性,只有按照這個整體,美學的各個組成分支之間的差異和相互關系才能夠加以討論。
二、符號學視野下的藝術話語用符號學方法分析
藝術話語有什么優點呢?莫里斯認為,從符號學的寬闊視野看待美學問題,可以使藝術話語的特征呈現出來。用符號學方法研究藝術話語不僅對于美學本身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于考察藝術與人類全部活動之間的關系也具有重要意義。關于藝術作品是符號的觀點很容易理解,但把藝術看作一門語言或一種話語形式卻需要進一步做出解釋,特別是關于是否把那些非自然語言藝術(如音樂和繪畫)看作語言,是值得討論的。蘇珊•朗格(Susanne)雖然承認音樂和繪畫是符號現象,但不承認它們是語言,因為這些藝術中沒有自然語言中那種具有相對穩定意思的詞匯。參照法國語言學家馬丁內(Martinet.A)所提出的語言分節觀,非語言藝術缺少自然語言的雙重分節(doublearticulation)性質。莫里斯認為,決定藝術是否是語言,不應局限于是否具有詞匯這一標準,更重要的標準是藝術在功能上能否像語言一樣以相似的方式做出相似的意指,如果在藝術分析中重點考察藝術符號的類象性,則音樂和繪畫的語言特征就會令人可信地得以保持。在莫里斯看來,一首音樂或一幅畫將其材料主要建構成類象符號,然后把這些類象符號建構成一個單一的復合類象符號,并且能以這種方式意指任何能夠用類象符號所意指的東西。當然,繪畫并不局限于意指所能看到的東西,音樂也并不局限于意指所能聽到的東西。雖然藝術作品有時依賴于語言的解釋,對于某些交際目的來說,沒有語言那樣有效,但對于另一些目的來說卻比語言更有效,并且在意指內容和方式上,與語言功能不相上下。因此,莫里斯斷定,他找不到任何強制原因不把藝術看作語言。把藝術作品看作類象符號,而類象符號可以以任何意指方式意指。一個類象符號可以指謂,也可以評價或規定。正如皮爾士指出的,寫有姓名的一張照片與關于照片中人的描述同樣是一個陳述,類象符號可以以指謂方式進行意指,漫畫符號可以對某物做出評•170•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2價,即藝術符號可以以評價的方式作出意指;類象符號可以作出規定意指,如交通符號中的禁行標志意指了一種規定性的命令。繪畫和音樂也可以用作許多用途,如傳遞信息、做出評價等。雖然莫里斯把藝術看作語言,但藝術與自然語言還是有區別的,主要區別在于類象符號的主導作用。作為類象符號組成的藝術語言與自然語言相比,在意指方面的優勢不在于指謂意指和規定意指,而在于評價意指。類象符號并不勝任充當科學陳述的完全載體,圖表通常用作語言的輔助工具,因此音樂和繪畫并不是科學話語的理想材料。類象符號也不是做出規定的理想符號,充滿規定要素的宗教話語并不能單獨用音樂或繪畫加以充分表達。莫里斯認為,由于音樂與繪畫能夠用類象符號等以其評價潛力生動而且具體地表征所意指對象的特征,因此,音樂和繪畫對于評價/估價話語來說是最不可缺少的。音樂和繪畫意指價值,通常被用作估價(valuative)用途,即幫助解釋者對對象做出優先選擇。以語言為媒介的各種藝術的共同特征基本上也在于意指目標對象的符號的估價用途。同時符號的使用方式也喚起把符號本身作為目標對象的正面估價。小說、詩歌等與繪畫、音樂一樣是藝術作品。在這些語言藝術作品中,一個類象符號表征了一目標對象的特征,旨在誘發對該對象的評價,并且該類象符號本身被估價,從而使藝術話語的估價目標得以充分實現。由此看來,類象符號在語言作品中也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小說和詩歌從其引起的意象以及其風格(或‘形式’)對于其主題(‘內容’)的適切性來看,在相當大程度上具有類象特征。”其實,將藝術看作一種專門化的語言,把藝術作品看成一個符號,甚至看作一個類象符號,并非莫里斯首創,前人的美學思想對此問題已有所涉及,莫里斯的功勞在于從符號學角度發展并明確地提出了這一觀點。柏拉圖的模仿論以及亞里士多德關于模仿的解釋可以說是把藝術作品看作類象符號的起源。柏拉圖認為,畫家和詩人都是模仿者,他們的作品是對理念的模仿的模仿。模仿說表達了文藝作品的符號特征。亞里士多德認為,“詩人的職責不在于描述已經發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發生的事,即根據可然或必然的原則可能發生的事。”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模仿并不局限于對現有對象的復制,文藝作品還應對人們所認為的事物面貌或應該具有的面貌進行模仿。亞里士多德的這一觀點與莫里斯關于藝術作品所意指的對象價值、操作價值和設想價值的觀點是一致的。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承認藝術作品是模仿,就是承認藝術作品是符號,一種獨特的符號,即類象符號,或人們常說的意象,這種符號模仿所指謂對象并且本身也表征符號所指謂對象的特征。在這個意義上,柏拉圖的《理想國》和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堪稱從符號理論角度探討美學問題的先驅之作。
三、總結
莫里斯認為,“將藝術作為一種話語形式的研究方法是美學中共同的古代遺產,現代符號理論,相應于其更加精確和詳盡的表述,應該能夠澄清古代表述中表達模糊的基礎材料,應該能夠使藝術話語的本質更加具體。”如果把藝術作品看作符號,那么藝術符號載體及其所指謂對象的本質是什么呢?根據上文所述,我們可以總結出莫里斯所提出的相關觀點:藝術符號主要是類象符號,藝術符號指謂實際或可能情境的價值特征,藝術符號載體本身就包含了這些價值,因而這些價值可以得到直接呈現。按照莫里斯的價值理論,在對象的總特征中(如質量、長度等)存在著一些價值特征,如對象可能是乏味的、崇高的、壓抑的或歡快的等,藝術符號載體本身也是審美對象,也表征特定價值特征。從創作角度來說,藝術家塑造特定載體,讓它呈現某種有意義的經驗的價值,這種經驗既可以先于塑造過程產生,也可以在塑造載體的過程中產生。這樣,藝術作品就成為一個指謂價值或價值特征的符號,但由于此藝術符號載體本身就擁有它所指謂的價值,因此,它又是一個類象符號。相應地,從審美角度來說,在知覺一件藝術作品過程中,欣賞者可直接知覺到一種價值結構,而不必關注藝術符號可能指稱的其他對象。藝術作品的創造者用藝術作品表征了他(她)們的價值經驗,而欣賞者則通過創造者所塑造的載體,從而獲得所傳遞的價值。從藝術交際過程來看,藝術是交流價值的語言。如果把交流價值作為藝術的功能,那么藝術話語就是完成這一目標的專門化語言。科學話語多呈現陳述句特征,其真實性可驗證,且需要一套詳盡的引得符號來準確界定時空位置。與科學話語相比,藝術話語并不依賴于陳述語句,并不局限于可證實的符號,藝術話語主要依賴于類象符號。藝術話語的目的不是科學話語的預測,因此,藝術話語只要求要素符號與所建構的總體符號在表達價值方面一致,在呈現一致的價值過程中,所牽涉到的符號組合按科學話語的標準來看可能是矛盾的。在藝術話語中,由于藝術符號本身就表征了它所指謂的價值,因此,符號載體本身的特征對于價值的表達具有重要意義,這就是藝術家常常樂此不疲地對符號的特別語形組合進行不懈試驗以獲得所求價值效果的原因。按照莫里斯提出的客觀相對論,藝術話語所呈現的價值特征是對象的客觀相對的特征,從這個角度來說,藝術話語所關注的世界與科學話語和技術話語所關注的世界是同一個世界,在這個意義上,它們是相通的。例如,藝術話語可以用科學話語來解釋,可以將詩的內容改用散文來表達。然而,莫里斯指出,科學話語與藝術話語所關注的重點不同,我們不應混淆呈現價值的話語和對價值做出的陳述。“科學對包括價值在內的東西做出陳述。藝術,除非在偶然情況下,不對價值做出陳述,而是將價值呈現給直接經驗;它不是關于價值的語言,而就是價值語言。”從莫里斯的美學符號學思想中我們可以看出,從符號學角度看待美學問題,有助于藝術家本人看清自己作品在科學和技術時代下的本質和重要性,有助于藝術家看清藝術、科學和技術之間的互補關系,從而使藝術家更加有效地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從符號學角度看待美學問題,有助于評論家理清美學批評領域中的一些混亂,區別美學分析和美學判斷,區別關于藝術話語的科學話語和技術話語,看清批評語句中語義特征表象背后的語用維度,看清不同批評流派產生紛爭的根源;從符號學角度看待美學問題,有助于建設一門科學美學或符號學美學,從而也有助于整個符號學的發展。
作者:張良林洪慶福單位:常熟理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