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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蘇近代災荒的成因
江蘇省地處中國的東部沿海地區,北接山東,西鄰安徽,南接浙江(今日的上海市地區在清代與民國初年原為江蘇省轄區),總面積約10萬多平方公里。長江從省境南部穿過,淮河從省境北部穿過,將江蘇全省天然地劃分為蘇南、淮南、淮北三個部分。蘇南多丘陵與平原,蘇北的淮南、淮北則是一望無際的沖積大平原,只是在最北部與山東省接壤的地帶有低矮的山丘。江蘇全省氣候溫和,光照充足,土壤肥沃,濱江臨海,河湖棋布,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主要農產區與富庶的魚米之鄉,為中國古代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然而,自唐宋以來,中國封建社會呈衰頹趨勢。江蘇的傳統自然經濟也日益破敗,如江河日下。其重要的標志之一,就是各種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與破壞加劇。
江蘇地區的地勢與氣候條件,雖有許多利于農業發展的因素;但亦有許多不利之處,即有許多極易形成各種自然災害,特別是水災的自然因素。
就氣候而言,江淮地區是中國南北氣候的分界線,又是大陸與海洋氣候的過渡帶,每年降雨時間集中于6、7、8三個月份,從連綿多日的梅雨到夏季的暴雨,雨量大,來勢猛,延續時間長,并時常伴有臺風侵襲與海潮頂托,極易形成水災;而且各年間降水量差異很大,形成洪水年與枯水年,造成水災與旱災交替發生。
就地形而言,江蘇地處長江、淮河及沂、沭、泗等諸河下游,上游客水過境,形成著名的洪水走廊。而江蘇全省地勢低平,特別是蘇北,為沖積大平原,北部與西部分布山脈與丘陵,東部為大梅,南部有長江,若遇洪水年,一旦上游客水洶涌而來,或本地暴雨成災,各河流湖泊既不能容納來水,又不能及時宣泄洪流,再遇上臺風并發或海潮頂托,必然造成水漲堤潰、城鄉淹沒、屋毀人亡的災害慘景;但在北宋黃河南下奪淮之前,淮河獨流人海,水寬河深,泥沙較少,再加上淮河水系其他河流與湖泊蓄水排洪,自然災害尚不嚴重。到十二世紀黃河南下奪淮瀆下游人海后,于是,“淮受其?。换床《嘶粗T水泛濫四出,江(蘇),安(徽)兩省無不病”(《清史稿·卷128·河渠志·淮河》)此后數百年間,蘇北地區由于黃河夾帶的泥沙壅塞了淮泗流域的大小湖泊與河流,破壞了原淮河流域良好的水網系統,黃河常常決口,淮水又無法人海,四處泛濫,在淮河入經安徽與江蘇接壤處,形成了一片浩瀚的洪澤湖,全靠洪澤湖東岸人工修造的高家堰大堤欄蓄上游洪水,但一旦洪水量大,高家堰大堤往往攔蓄不住,或堤潰,或由官府開放堤壩,滔滔洪水轉眼就會淹沒以揚州與淮陰為中心的蘇北里下河廣大地區。蘇北民諺說:“倒了高家堰,準揚不見面,”就是描述的這可怕情景。
蘇南地區雖地理條件優于蘇北,但亦有嚴重弊病:蘇南地勢西高東低,西部有寧鎮山脈與茅山山脈,且與皖南、浙江山區相連,而東部則是低洼的太湖平原與沿江沿海沖積平原。據地質調查,蘇南西部固城湖底最深處的海拔高度比蘇南東部最高處的海拔高度還要高。夏秋間西部山丘地帶極易山洪暴發,全憑高淳縣境內在宋代修筑的東壩、下壩阻擋。若東壩、下壩沖坍,則上游洪水一瀉千里,會淹沒整個蘇南地區。蘇南民諺說:“東壩倒,北寺塔(蘇州市內一座高塔)上飄稻草”,此之謂也。
另外,流經江蘇的長江,為中國第一大河,自入清以后,由于上游地區開山毀林,水土流失嚴重,“泥沙隨雨盡下,故漢之石水斗泥,幾同濁河”;而下游地區又大量筑圩墾田,“澤國盡成桑麻”(《魏源集》上冊第338頁),江水不能暢流。于是,長江年年泛濫,給兩岸地區造成極大危害。
到了清代中葉乾隆、嘉慶年間,由于中國封建社會走到了末世,專制黑暗,吏治腐敗,民不聊生,水利不興,生態環境破壞嚴重,江蘇全省各地區的自然災害日益加劇。到了1840年鴉片戰爭以后,直到1919年“五四”運動,是中國近代歷史的前八十年。這是中國遭受外國資本主義列強侵略、歷經災難與屈辱的歷史時期,也是中國封建王朝走向崩潰、社會激烈動蕩、重大的歷史事件連續發生的時期。由于內憂外患的刺激,由于種種社會因素與自然因素的作用,江蘇地區的自然災害在這時期達到了歷史上最嚴重的程度。
下面,我們將江蘇地區自1821年即道光元年到1919年“五四”前大約八十年間的自然災害,分為五個階段作一簡述。
二、鴉片戰爭前后江蘇多年發生大水災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時,中國正是清王朝道光二十年。這位在1821年上臺的道光皇帝是清王朝入關后的第六位皇帝,從1821年到1850年,在位恰好是三十年。在這三十年中,江蘇的自然災害以連續多年的大水災為主要特征。它不僅嚴重破壞了江蘇的農業經濟與社會生活,而且對鴉片戰爭.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產生了重要影響。
據史料記載,1823年(道光三年)蘇南、蘇北發生大水災。甘熙《白下瑣言》記載:“道光癸未,夏秋之間,江南大水,平地深數尺,濱江居民田廬悉被淹沒,溺死者無算。棺柩乘流而下。救生局紳士在靖安廠撈埋一千有奇?!碧K北也是一片水災慘景,儀征人厲同勛作《前后六水行》,寫道:“道光三年六月三日,邑中江水大漲,濱江禾苗盡損……君不見,大江邊,慘乎天,棄兒為蛇食,賣兒不值錢,挈老攜幼餓且死,十里五里無人煙。”當時林則徐任江蘇按察使,面對洶涌洪水,先后撰寫《都城隍廟祈晴疏》等,向神靈祈晴。這年底,松江饑民起事,江蘇巡撫韓文綺準備調兵鎮壓,林則徐力陳不可,親自乘舟前往調解,方平息事態。
自1823年大水災后,江蘇全省又連續發生水災多年。1826年(道光六年),蘇北洪澤湖水漲,政府當局為保堤工,開啟車邏、昭關等五壩,里下河各州縣盡被淹沒。1831年(道光十一年),蘇北的揚州、淮安與江南的江寧、鎮江四府各州縣又發生大水災。時人寫道:“斗維四郡水涌潰,百余年來無此愆。”新任江寧布政使的林則徐從清江,經桃源(今泗陽)、寶應、高郵、甘泉、江都進行視察,見“民田廬舍尚在巨浸之中,淺者淹及半扉,深者僅露檐脊。”1832年(道光十二年),蘇南大早,酷暑逼人,大地龜裂;蘇北徐州、淮陰一帶卻大雨滂沱,黃河異漲。9月15日,桃源縣(今泗陽縣)監生陳端等土豪劣紳竟盜掘桃南廳十三堡黃河大堤,造成黃河決口,淹沒淮揚大地。1833年(道光十三年),江蘇全省又發生大水災;當時已擔任江蘇巡撫的林則徐在給友人的一封信中,寫道:“江蘇之病,更比吾閩為難治者,以局面太大,積重難返二語盡之。自道光三年至今,總未得一大好年歲?!边B歲水災,更不可問……高郵四壩,無歲不開,下河七州縣,無歲而不魚鱉。黠者告荒包賑,健者逃荒橫索,皆虎狼也;惟老病之人則以溝壑為歸日耳……。”面對江蘇”處處如是,歲歲如是”的嚴重災情,以“能吏”著稱的林則徐也發出了“智勇俱困,為之奈何”的慨嘆。(《致陳壽祺》)
在此后,1835年(道光十五年),江蘇全省大旱,蘇北還發生蝗災。1840年(道光二十年),正是鴉片戰爭爆發的一年,英國侵略軍的艦隊從廣東、福建北上,在江蘇沿海巡弋,戰火日益逼近。正當江蘇人民忙于反侵略戰爭的準備事項時,這年7、8月問,江蘇連降大雨,山水驟發,江潮涌灌人省城江寧(今南京),全省64廳、州、縣被災。蘇州還發生地震。冬天,江蘇又發生雹災。第二年,即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8月2日(農歷六月十六日),黃河于河南省祥符縣決口,泛濫千里,直注洪澤湖,蘇北部分地區被災。夏秋間,江蘇淫雨連綿,加上黃河水泛濫影響,蘇北成大水災,“田廬皆在巨浸中”。這是黃河連續三年決口的第一年。到了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鴉片戰爭進入第三年。這年6月,英國侵略軍改變戰略進攻方向,向長江流域發動進攻,先相繼攻占吳淞、上海,接著沿長江西上,于7月下旬血洗鎮江、炮轟揚州老河影,然后于8月初陳兵南京城下。江蘇人民進行著艱苦的反侵略戰爭。這年,江蘇由夏人秋,亢旱甚久,且由于上年黃河在河南祥符決口,影響本省,故夏收“合計通省約收五分有余”;到了8月22日(農歷七月十七日),即英國侵略軍正威逼清政府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期間,黃河突然于桃源縣(今泗陽縣)北崔鎮汛決口190余丈,黃水漫溢;與此同時,上游徐州府之銅山、蕭縣境內黃河亦漫越決口,“以至田畝廬舍均破浸沒,居民遷徙,棲食兩無”。這年秋,蘇南的蘇州、松江兩府因秋雨連綿,“秋禾被水歉收”這樣,在1842年全年,形成了江蘇全省性的災害:江蘇人民遭受到天災人禍的雙重打擊,而天災又嚴重影響了反侵略戰爭。
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以后,中國進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人民蒙受了日益加重的災難與恥辱,四十年代中葉,江蘇連連小災不斷。到1848、1849、1850這道光朝的最后三年,終于形成了連續三年的大水災:
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發生了東南蘇.皖.豫、浙、鄂、贛、湘、魯八省水災,其中以江蘇災情最重,遭受地區達65個廳、川、縣及衛。夏間,連降暴雨,加之上游長江、黃河盛漲,下有海潮洶涌,高達丈余,海水內灌。地方官下令開放里運河五壩,河堤潰溢,蘇北里下河廣大地區全部被淹。當時正值秋熟在望,里下河人民成千;上萬涌到堤壩上要求政府當局延期五天開壩,希望搶收一點糧食,竟遭清廷當局開槍鎮壓。南京城亦被水淹,街道上行船。張集馨:《道咸宦海見聞錄》中說:“接南中家信,金陵、儀征一帶,居民皆架木棲止……哀鴻遍野,百姓其魚?!?/p>
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又發生了三江(江蘇.浙江.江西;兩湖(湖北、湖南),安徽的大水災,江蘇災情比上年更重:蘇南各州縣”一望,田河莫辯”;蘇北揚州,淮安府各地圩堤沖毀,田廬漂沒;南京城內水深三.四尺,連兩江總督衙門亦有一.二尺積水,南京居民被迫避居鐘山之上。魏源在《江南吟》中描述這年南京災情時寫道:
“……城南栘家走城北,月華照城如澤國。船撐橋頂雞棲樹,父老百年未傳說。一歲潦尚可,歲歲淹殺我。南北六朝都江左,幾見金陵之城水中坐,……”(《魏源集》)下冊第671頁,中華書局1976年版)
由于這年江蘇南北普遍水災,各地農村不斷發生“搶大產”、“借荒”的群眾自發斗爭。
1850年(道光三十年),道光朝的最后一年,江蘇仍有較大水災,雖較上年為輕,但仍造成較大災害,特別是蘇北,自9月19日(八月十四日)起,烈風暴雨兩晝夜,造成洪澤湖沿堤石工坍塌千余丈,湖水橫決,巨浪如山,“見之令人心悸”。這年全省受災區達61廳、州、縣。由于多年嚴重的災荒及其造成的災民遍地、民變四起,為太平天國農民大起義在江蘇的發展蔓延奠定了基礎。
三、太平天國戰爭期間江蘇交替發生的水、旱、蝗災與疫災
道光帝死后,其子愛新覺羅·奕行登基,是為咸豐帝,以1851年為咸豐元年。就在這一年,太平天國農民大起義在廣西爆發,并迅速打向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于1853年(咸豐三年)3月19日攻占南京,建立了與北京滿清王朝對立的農民政權達十余年之久,革命勢力向全國發展。江蘇地區成為太平天國的政治中心與主要戰場。
在這十余年里,由于戰爭的敗壞、河工的廢弛以及其他原因,江蘇地區的自然災害呈現出水、旱、蝗災與疫災頻繁發生并交替發生的重要特點,給江蘇人民帶來、大的危害。
首先,在1851年(咸豐元年)9月15日(八月二十日),江蘇豐縣黃河北岸大決口,口寬很快發展到數百丈。在這之前約半個多月,運河在揚州甘泉縣境潰溢。甚至連蘇北平原東部鹽城至南通間的18個鹽場也被浸淹,“傷人奚止數萬,災民紛紛四散”,這樣,蘇北大地成一片。其中黃河決口所在的豐、沛兩縣受災最重,“浸成澤國”,平地水深達三、四文,“沿河饑民,人皆相食?!敝敝?853年3月,豐工始行合龍。在這長達一年半的時間中,蘇北災區人民苦不堪言。1953年初有一個叫曹藍田的人記下他目睹的情景是:“至清江浦,饑民夾道,愁苦之聲,顛連之狀,慘不忍言。越日渡河,行經邳州、桃源、宿遷等處,沿途餓莩,市井街巷多棄尸。詢之土人,皆云前年河決豐北,去年塞而復決,死者過多,故收葬者少”。(曹藍田《癸丑會試紀行》)
到了1853年,即太平軍攻占南京,接著又攻占鎮江、揚州,將農民起義烈火燃向江蘇大地的那一年。由于在南京等地連續發生激烈的戰斗,死尸過多、不及掩埋,恰又遇上“天太早,赤地千里”,造成“疫氣流行”,軍民大量死亡,清軍與太平軍雙方都因疫病死了很多人。
1855年(咸豐五年),黃河在河南蘭陽銅瓦廂決口,遂改道北上經山東人誨,給蘇北流下一段淤塞的黃淮故道,滿目風沙,淮河水迫經洪澤湖,由三河人長江,仍常常造成災害:1856年,發生了包括蘇、浙、皖、鄂、湘、豫、魯、陜八省的大面積旱災,災情嚴重,“為數十年所未有”。江蘇自陔年6月以后,一直亢晴無雨,湖蕩干涸,田地龜裂,禾稼枯萎。延至Q月,“大早百余日”,全年無收,饑民發生“人相食”的慘景。當時,清軍與太平軍.捻軍發生激戰,太平軍又發生內訌,“兵亂兼大早,幾至餓莩盈野”由于天早等原因,從1856年到1857年,江蘇連續兩年發生蝗災,為害甚烈。在1856年(咸豐六年),從8月到9月,從蘇北到蘇南,經常是“飛蝗蔽天”,“每過境時,日月為之蔽光”,“食禾如疾風掃葉,頃刻而盡”:第二年,即1857年(咸豐七年),蝗災仍十分嚴重。太平軍在其占領地區號召群眾滅蝗,“出示捕收,每斤七、八文……然愈捕愈多,愈捕愈大”,有的地方竟“蝗蟲積地有尺許厚”。1860年(咸豐十年)秋,蘇南因發生太平軍東進占領蘇常的大戰,使該地區再次發生瘟疫流行,據統計,當地人民因戰死、淹死、餓死與染瘟疫而死,“幾去其半”。1863年至1864年江蘇許多地方又一次發生大面積疾疫,人民死亡很多。
四、洋務運動時期的江蘇災荒
1864年(同治三年)7月19日,太平天國的首都天京被清軍攻陷。再過幾年,到1868年(同治七年)1月,太平軍余部在揚州也全軍覆沒。轟轟烈烈的農民大起義歸于失敗。清王朝在人民的血泊中鞏固了自己的統治。清王朝中的一部分有識見的官僚鑒于內憂外患的教訓,開展了一場以興辦近代機器工礦大企業與近代陸海軍為主要內容的“自強運動”,亦稱“洋務運動”。這場運動從同治朝延續到光緒朝中葉,因而被清廷吹噓為“同光中興”。但是在這表面的“中興”背后,隱藏著清王朝更大的危機。不僅外患頻仍,邊疆處處風煙,而且自然災害的加劇使傳統農業與新興的工礦企業都發生根本的動搖,社會也隨之動蕩不安。江蘇是其中的典型地區之一。
1875年為光緒元年,北方京師及直隸等地區發生旱災。到了1876年,旱情向華北、華東廣大地區發展,災情也日益加重。江蘇北部的海州(今連云港)、沭陽等地發生嚴重干旱,農作物多半干枯。兩江總督沈葆楨、江蘇巡撫吳元炳向朝廷奏報中說:“光緒二年,江北各屬被旱,海州、沭陽歉收甚廣?!碧K北及山東、安徽的大批災民被迫到江南覓食,造成江南社會動蕩。史料中說:“淮、徐、海、沭大饑,官賑勿給,而民氣剛勁,饑則掠人食,旅者往往失蹤,相戒裹足。”據江蘇巡撫吳元柄奏報,從這年11月中開始,蘇北大批饑民過江,流亡江南,“十百成群,殆無虛日”,蘇南地方官紳在各地設廠留養,計蘇州共留養16500余口,蘇、松、太各屬分養8000余口,常州收養3100余口,江陰收養4600余口,鎮江收養3000余口,揚州收養41900余口。此外,尚有“隨時分起遣回就地給賑者”9400余口??傆嫺魈幑彩震B遭災流民約9萬。清政府對如此眾多的流民涌向江南及其可能引起的社會動蕩十分不安,于1877年1月11日(光緒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諭說:“本年江北旱災較重,饑民四出,兼以山東、安徽災黎紛紛渡江,前赴蘇、常就食,業經沈葆幀等籌款撫恤,惟饑民為數較多,江南歲僅中稔,戶鮮庫存,誠恐賑費不敷,亟應豫為籌畫”。(《清德宗實錄》卷43)
1876年旱災為害嚴重。然而,到了1877年(光緒三年,丁丑年)、1878年(光緒四年,戊寅年),則發生了更為嚴重可怕、駭人聽聞的“丁戊奇荒”:這兩年,以山西、河南為中心,旁及直隸、陜西、甘肅全省及山東、江蘇、安徽、四川之部分地區,干旱無雨,赤地千里,延續兩年,顆粒無收,再加上這些地區前兩年多已久旱成災,現在則是災上加災,災情怵目驚心。江蘇北部1877年在發生旱災的同時,又發生蝗災,飛蝗麋集之處,“竟至堆積盈尺”。1878年,江蘇許多地方則是水、旱、風,雹,蟲并存,在無錫還多次發生地震。
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中國自然災害部集中在黃河,幾乎連年漫決。由于黃河已北上經山東人海,故江蘇遭受災害較輕。但到了1889年(光緒十五年),中國腹地的主要省份發生了嚴重的大面積水災,江蘇地區,特別是蘇南,也遭到一場浩劫。這年春夏間,江蘇省區本風調雨順,豐收有望,不料在9月中旬以后連續暴雨,很快成災。兩江總督曾國荃在這年11月19日(十月二十七日)的奏折中說:“江蘇、浙江兩省,本年人夏后田禾暢茂,正期秋后豐登,詎八月下旬連朝淫雨,九月三旬幾乎五日不雨,以致轉豐為欠,被災均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朱批檔》,光緒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曾國荃片)江蘇這年災情以蘇州府最重,松江府與太倉州次之,常州府、鎮江府又次之。蘇州府屬之中,又以震澤、吳江、昆山、新陽為最嚴重。因為此四縣地處太湖下游,“為眾流所歸”,加之地勢低洼,因而悉被水淹,遍地積潦,直至這年年底還有近一半左右的“未經涸出之田”。蘇州城附近的長洲、元和、吳縣至臘月間還有20—30%的田地來曾涸復,“田疇宛在水中”。被淹之地,不僅本年絕收,來年耕種亦有極大困難。據統計,這年江蘇全省被災地區達70廳、州.縣。
洋務運動開展前后約三十年時間中,江蘇與全國各地連年的災荒,不僅制約、延緩、破壞了洋務運動的發展與中國走向近代化的進程,而且加劇了人民的窮困與社會的動蕩,也嚴重削弱了中國反抗外國侵略的斗爭、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4月,康有為在著名的《公車上書》中就指出:“民日窮匱,乞丐遍地,群盜滿山,即無外釁,精華已束竭,將有他變”。(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二)神州國光社1954年版第140頁)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事實。
五、甲午戰爭至辛亥革命期間江蘇的災害
從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甲午戰爭結束、《馬關條約》簽訂,到1911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辛亥革命興起,這近二十年的時間,是滿清王朝覆沒前的最后一段時期,也是中國發生天翻地覆的一段時期。在這段時期中,一方面,甲午中日戰爭,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國蒙受了巨大的災難與恥辱;另一方面,、義和團運動、辛亥革命……中國人民要求變革與革命的浪潮洶涌潮湃。社會的動蕩加劇了自然災害的頻發,而自然災害的頻發又加速了社會的動蕩與革命的興起。
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是《馬關條約》簽訂后的第二年。在這兵敗國破、喪權辱國的困難時期,自然災害又一次在中國大地上肆虐。這年江蘇自夏至秋,雨水過多,蘇南一帶田禾受傷,收成歉??;蘇北部分地區水災嚴重,低處積水深達七、八尺,高處亦四、五尺不等,收成更少。
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江蘇遭受更大的水災。6月間,全省連續十余天傾盆大雨,使夏麥基本失收。人秋后,又“秋霖連綿,山河合溜,稻梁菽麥,旁及菜蔬,霉爛漂流,一時俱盡,城縣村落,十室九空”。尤其是蘇北地區,被災極重。邳州、宿遷、睢寧、沭陽、安東(今漣水)等地,不但田地積水,而且道路被淹,交通斷絕。這些地方的災民紛紛南下就食。據有關資料記載,海州、沭陽、安東(今連水)、清河(今淮陰)四州縣有災民20余萬;清河、桃源(今泗陽)所轄之魚溝、王家集等處有災民16萬有奇;清江南來災民前后共有12萬多;其中僅涌入通州(今南通)一地的難民就有13000余人。(《劉坤一致松椿書》)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這一年蘇北被水時間較上年為早,災情也“較上年殆過有之”。6月中旬(四月下旬),徐州、淮安、海州等府連遭大雨,加之山東山水驟發,沂河,運河的客水涌入蘇境,上述地區的堤埝多處被沖壞,低田一片。6月30日(五月十二日)后,;又連降暴雨,通宵達旦,“溝澮盈溢,洼區彌漫”。8月以后,仍是雨多晴少,被水之田難以涸復。據兩江總督劉坤一、江蘇巡撫奎俊報稱:“次貧之戶亦復轉為極貧,數百萬災黎嗷嗷待哺?!钡c款僅籌得20萬兩,“以災民數百余萬當之,每口僅得銀二錢,安能濟事?”災民只得紛紛南下逃荒,至年末“先后已不下二、三十萬”,其中“槁項黃馘而斃者,日不下數十人”。(《劉坤一集》)
歷史進入二十世紀初,全國各地自然災害照舊肆虐。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全國普遍發生水災,以長江流域最重。這年夏天,“長江自鄂以下決堤,不可勝計。”(《翁同禾日記》第5冊2326頁),使得“東南濱江數省,皆被水患”。(《上渝》)江蘇處于長江最下游,6、7月間,先受暴雨侵襲,后又風潮頂托,沿江沿海一帶,盡成澤國,全省圩埂被沖決共千余處。南京城內“積潦深至數尺”。這年9月24日清廷《上諭》,稱“此次蘇省水災,實為數十年所未有”。(《清德宗實錄》卷486)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江蘇沿海地區發生了特大風潮之災,淹死上萬人。兩江總督周馥、江蘇巡撫陸元鼎在9月中旬上奏說:“本月(指農歷八月)初三、四兩日,風潮猛涌,川沙、寶山、南匯、崇明等屬沙洲居多,被災淹斃人口至數千之多,情形甚慘”。(《清德宗實錄》卷548)當時《東方雜志》曾對江蘇此次風潮之災作了報道:“江蘇沿海大風潮,川沙、寶山、南匯、崇明等處,淹斃人命以萬計,上海商埠被水,貨物損失值干余萬”。(《東方雜志》第9卷第7號)對此次災悄的估計更為嚴重。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長江流域發生大水災。江蘇災情最重。一方面由于上游湘、漢之“建瓴下注”,再加上7,8月問江蘇全省“淫雨為災”,使得全省“八府一州”共61州縣遭災,“低處田廬悉遭淹沒”。這年11月接任兩江總督的端方,到任后看到江蘇各地“災民紛紛外出”,“人心惶惶,謠言四起”。他估計“各處災民不下二三百萬”。為防止災民鬧事,他指示各地廣搭棚廠,安集饑民。據他報告:清江留養饑民最多,達49萬余口,揚州6萬余口,江寧(今南京)5萬3千余口,鎮江2萬2千余口。他后來綜合各州縣冊報,稱江蘇全省共賑濟災民730多萬人。但實際上仍有大量饑民凍餓而死。據御史吳鈁奏報,僅清江(今淮陰)災民“每日餓斃二、三百人。沭陽一縣災戶約三十余萬,每日饑斃亦三數百人,草苗樹皮剝食俱盡,棄男鬻女,所在皆然”。(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錄副檔》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七日吳鈁折))而地方官吏卻對“救荒要政,漠不關心”,有的在察看災情時“索賄受規”,有的竟將賑災糧款“折扣散放”,以“罔利營私”,尋歡作樂?;窗布哪仙绺锩娙酥軐嵁敃r寫有《睹江北流民有感》,今錄其中二首如下:
“江南塞北路茫茫,一聽嗷嗷一斷腸。
無限哀鴻飛不盡,月明如水滿天霜”。
“寂寞蓬門四壁立,凄涼蘆絮褐衣單。
那知華屋雕梁客,坐擁紅爐竟說寒”。
(《南社詩選》)
此后數年,江蘇各地,尤其是蘇北,水旱災害連續不斷。1910年,宣統二年,即辛亥革命爆發的前一年。這年年初江蘇全省雨雪交加,夏收則淫雨連綿,夏麥秋禾大半霉爛。尤其是蘇北的邳州,睢寧、安東,沭陽等地,“廬余多蕩為墟,流亡者十逾五、六,每行數里.十數里,罕見人煙,或圍蔽席于野中,或牽破舟于水次,稚男弱女蜷伏其間,所餐則蕎花、芋葉,雜以野菜和煮為糜,日不再食。甚則夫棄其婦,母棄其子,販鬻及于非類,孑遺無以自存,慘劫情形,目不忍睹”,(《錄副檔》,《宣統三年正月十四日,江、皖查賑大臣馮煦折》)這年3月,清江、宿州(今宿遷)、海州(今連云港)等地的大量災民,在無可奈何中,群起哄搶各面粉廠。海州的海豐面粉公司的廠警竟開槍彈壓,造成震驚全國的“海豐慘案”。江蘇各地的群眾自發斗爭與當時全國各地的“搶米風潮,及革命黨人的斗爭互相呼應,互相支援,匯成一股強大的反清革命洪流。到了1911年(宣統三年),江蘇與長江流域的湖北、湖南、浙江等省再次發生嚴重水災,災情與前一年相近。成千上萬啼饑號寒的災民再也不能容忍滿清專制王朝的腐敗統治。當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的槍聲響起后,他們也跟著奮勇投入了這場偉大的革命斗爭。在猛烈的群眾革命風暴打擊下,反動腐敗的滿清王朝終于被推翻了。
六、民國初年江蘇的嚴重水災
1912年1月1日,革命黨人在南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以1912年為民國元年。中國的歷史掀開了新的一頁。但由于辛亥革命的不徹底性,中國人民并沒有從帝國主義與封建主義的壓迫下完全解放出來。在民國建立后的最初幾年里,政局動蕩,軍閥豪紳把持各級政權,孫中山等革命黨人很快被排擠出國。中國人民的民主理想難以實現。而自然災害仍像兇惡的野獸,年年都向中國人民猖狂肆虐。
從1912年(民國元年)到1919年(民國八年)發生這一年,在這民國初期約八、九年間,全國與江蘇地區的自然災害以嚴重的水災為主。
還在1912年(民國元年)年初,即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剛成立時,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與臨時政府官員首先就遇上了江蘇,安徽地區無數災民的生活與生產這一傳統難題,孫中山為穩定政局,也為了救護廣大的頻臨死亡的災民,連連發文,指示政府有關部門迅速全力解決這與首都南京近在咫尺的蘇、皖災民間題。1912年3月27日,他《令財政部撥款實業部賑濟清淮災民文》。此文中引用了駐地在蘇北清江浦(今淮陰)的江北都督蔣雁行的一封電文,從中可以看到當時蘇北災荒的嚴重與廣大災民的疾苦:“前奉大總統來電,以江北災情甚重,已籌款發交張總長(按:指實業總長張謇)分別辦理?,F在清、淮一帶,饑民糜集,餓尸栽道,穢氣敞于城郊,且恐郁為鼠疫。當此野無青草之寸,定有朝不保夕之勢。睹死亡之枕籍,誠疾首而痛心?,F雖設有粥廠,略濟燃眉,無如來者愈多,無從阻止,粥廠款項不繼,勢將停止:茍半月內無大宗賑款來浦接濟,則饑民死者將過半矣”。(《孫中山全集》第二卷,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282頁)
鑒于蘇北與皖北的災情多是由于淮河淤塞,上游洪水人海渠道不暢,造成年年洪水泛濫四溢,上海的“華洋義賑會”曾提出“治淮”請求。但因很快孫中山辭職,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國內政爭激烈,治淮之事又被束之高閣了。
1914年(民國三年),江蘇“人夏以來,先旱后蝗,繼以大水”,受災地區遍及全省。這年6月26日《申報》報道:“東?;蕊w遍野,傷禾甚傷”;贛榆當“蝗災正盛”之時,又遭大雨襲擊,“尸骨漂流暫難數計,老弱垂斃者露宿嗷嗷”;邳縣、宿遷、沭陽等縣,也都是“旱蝗之后繼以大水者?!?915年1月17日的《申報》載文說:“去歲江蘇巨災,旱蝗遍省,以江北為尤甚”;“此次災區之廣幾遍全省,旱蝗之后,江北地方益以水災,赤地千里,居民流離”。
1915年(民國四年)7月27日(農歷六月十六日),地處長江三角洲的上海及其附近的蘇州,青浦、松江與長江北岸的南通、揚州等地,突然遭受大旋風的襲擊,狂風驟起,大雨傾盆,持續20多個小時,造成房倒屋塌、人畜傷亡的慘劇。1916年(民國五年)全國發生水災,而江蘇受災最重,幾乎全省范圍內普遍被水。這年7、8月間,江蘇全省淫雨連綿,河湖并漲,蘇南的常州,蘇州、吳縣,吳江、昆山,奉賢、無錫、鎮江等地,蘇北的六合、揚州、高郵、寶應、興化、鹽城、東臺、阜寧、贛榆、安東、灌云,桃源(今泗陽)等地,“田廬盡被淹沒,居民溺斃不少”。1919年(民國八年),江蘇南部又發生洪水泛濫,淹及大部分地區,造成農作物失收。
本文概括敘述了自1821年(清道光元年)到1919年“五四”運動前,在中國近代史的前百年左右時間中,江蘇地區發生的各種自然災害情況及其形成的復雜的自然原因與社會歷史原因;而日益加劇的自然災害又嚴重地影響了江蘇乃至全國的經濟、政治與人民的生命,財產、社會生活,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反抗外國列強侵略的斗爭。這些內容共同構成了中國近代歷史的重要篇章之一,而它所提供的沉痛教訓更是我們要時時溫習的歷史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