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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產生的相關問題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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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產生的相關問題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自然法自然權利自由主義霍布斯洛克

          論文摘要:通過簡單分析古典自由主義產生的時代背景,以及他本身的理論表達,以此為前提來分析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思想,并分析他們各自理論中的自由主義因素,進而比較他們政治理論表達的不同以及他們的理論在自由主義歷史發展的影響和它們的歷史意義。

          自從洛克的《政府論》發表以來,自由主義已經成為西方政治思想界的一大主流思想,近現代西方政治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講,就是自由主義本身興衰的過程,現代西方社會的構建也完全是在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上完成的。作為一個理論,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在于個人自由與社會自主,它所高度關注的政治現實是個人、政府與社會之間的內在邏輯,并試圖在合理性的原則之上構建出一整套的制度框架來解決三者之間的沖突。理論界的共識是洛克的《政府論》宣告了古典自由主義的產生。理論界為什么這樣認為?對于這個問題,多年以來人們已經有很多的探討,要搞清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什么是自由主義,理論的基礎和基本的理論表達是什么?哪些人對于早期的自由主義做出了貢獻。

          一、自由主義的興起和理論的構建

          自由主義是在反對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專制主義和封建等級制度,爭取政治權利的斗爭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是作為一種“破壞性的、革命性的社會思潮出現的”川。大多數自由主義者都認為,作為一種相對完整的政治思想體系,近代自由主義的起源不能追溯到古希臘,而應該確定在17世紀,確切地講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前后。這一時期隨著霍布斯、洛克等思想家提出自然法、天賦權利、契約論等學說,個人自由第一次被作為社會的等價物甚至是先于社會的價值存在來討論,這在人類社會歷史上是從來沒有的。以維護個人自由為核心,尋求國家的起源、政治治理的基本原則、相應的制度安排,構成了近代自由主義相對完整的邏輯結構和內容體系。古代雅典確實提出了自由和平等的概念,貢斯當指出:古代人的自由是一種政治的參與“那種自由表現為積極而持續地參與集體權利”(2](P32),現代的自由是“個人自由是真正的現代自由,政治自由是個人自由的保障rr(_)1P41),就是人的個性的權利。簡單而言,古代人沒有個人自由的概念。古典對于現代自由主義所關注的個人與國家、法律與政府,個人主義都已經有論述,但絕對不可作為自由主義的現代論述。中間的區別在于我們所說的自由主義是一種系統的政治理論,而古代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

          自由主義是在中世紀后期的物質文明“在中世紀的城市中,呈現出公元1}年之后在歐洲各地隨處可見的經濟復蘇景象”(3〕和精神文明的發展中產生的。沒有中世紀后期對于古代希臘和羅馬歷史文獻的梳理,也就是說歐洲的宗教改革和文藝復興對于自由主義的發展的作用,沒有它們的歷史作用也不可能有自由主義的產生和發展,古代雅典的政治制度和羅馬法的傳統是現代自由主義出現的民主政治和個人主義的直接來源。

          近代才是西方政治研究的轉型時期。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等運動使政治學研究逐步擺脫中世紀基督教神學的束縛,轉入對現實政治問題的研究。馬基雅維利、布丹等人開始從歷史事實、個人經驗出發來研究國家主權、國際法等現實政治問題,使政治學研究世俗化,并具有經驗研究的某些特征。在17,18世紀,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興起以及資產階級統治的逐漸確立與資本主義的發展,英國、法國等西歐國家的政治學研究空前繁榮。大批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先后出現,如霍布斯、洛克、飛斯賓諾莎等。這一時期,國家、政府、主權、自然法、自然權利、社會契約、分權與制衡、個人幸福成為政治學研究的主要內容。

          二、古典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

          作為一種理論的構建必須要有一個前提,而他們不約而同的是建立在自然法、自然權利、社會契約的基礎上。自然法表達的是一般的原則,而契約論表達的是實現這些原則的方式。也就是在“自然狀態—社會契約—國家”的邏輯上建構了其理論,基督教中“伊甸園—墮落—國家”的模式就為自由主義的模式所取代。

          他們首先假設一個早于人類的“社會”存在,也就是他們所認為的人類在進人文明社會前的“自然狀態”。至于“自然狀態”的樣子,因他們所要推導的結論的不同而不同。自然狀態中是自然法在維持一定的秩序,后來由于種種不同的原因,好的或者壞的自然狀態無法維持人類的安全或者財產,人類開始進人文明社會,進入的途徑是通過社會的契約。古典自由主義的政治理論的基礎是自然法學說,它認為自由、生命和財產是人的不可轉讓的天賦權利,政府與社會存在的意義就在于保護個人的天賦權利,任何對于個人自由的干涉與侵犯都必然是專制的表現。因而,在這一時期,自由主義高度關注的是社會中的個人,不但個人幸福理所當然地高于社會福利,而且個人價值也應成為社會價值的終極目的。正是基于以上價值理念,古典自由主義者提出了“三權分立”與有限政府的理論,以圖有效而持久地保護個人的權利。

          三、霍布斯的思想表達

          下面的部分我將大致介紹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思想,至于他們的不同,我相信通過我的介紹不難看出來,由于他們的哲學思想的不同就必然導致他們的政治思想也不同。

          霍布斯是近代政治學的開創者,他認為在政治國家產生之前的人類處于一種自然狀態之中。其中每個人都是孤立的存在,他的行為決定于其本性,即自然的欲望、虛榮、恐懼和自利。人的最終目的在于尋求快樂、逃避苦痛,實現自我的保存。有利于這一目的就是善,否則就是惡,這種道德觀念支配著人類的生活;其次是人天生的自然權利理論:為了維護生命,每個人都擁有天賦的或自然的權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采取一切自己愿意的手段自由行事。這種自然權利是每個人都平等擁有的,它出于每個人對自我生命的絕對權利而不在于其出身、門第和血統。因此,這樣的權利(或自由)是普遍的,也是絕對的。若單單就此而言,霍布斯并不能得出任何政治權力和服從義務的必要性質,但他同時指出,雖然擁有自然權利是不容置疑的,但如若放縱這種自然權利,不但不能實現保存生命的最終目的,反而會在人與人之間形成一種各自為戰的戰爭狀態,結果人人自危,安全沒有保障;最后是他的理性概念:人類之所以能夠避免自然狀態中的不方便之處,就在于人類除了欲望之外還有理性,而理性是可以發現自然法的,也可以發現社會建立的最低限度的條件。霍布斯在《論公民》中列出了自然法的各種基本的原則,而概括起來無非是說:和平和合作比暴力和普遍的競爭對自我保存更為有利。所以人類必須擺脫自然狀態進人文明社會,人類社會意味著國家的產生,就是必須尋求一種凌駕于個人之上的強權力量,來克制個人的天賦權利,使之轉換為社會狀態中的人的自由,實現秩序和安全。這樣就必然要求是從自然的狀態過渡到人為的社會。

          按照他對于人性的理解和關于政治構想的設計,他的理論簡單說來分為:(1)人性論和國家起源。他的理論建立在人性惡的基礎之上,這也是他的自然法和社會契約理論的特色所在。他從人性惡出發必然得出自然狀態是戰爭狀態,他認為在“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的自然狀態下,個人的天賦權利朝不保夕,個人毫無安全可言。那么“自然法”和“公共權利”的出現也就成為必然。對于死亡的恐懼使人有和平的要求,而和平的產生來自自然法,但是有了自然法是否就有了和平?他認為自然法只是前提,如果沒有權利作為后盾,和平也不可能實現,至此他得出必須要有權利實體來保證和平的實現,于是“利維坦”出現了。霍布斯的國家起源以人性惡為邏輯前提,以契約為形式,確立人造而非神造的國家。(2)主權學說和人民的權利。他認為為了自我保存,人們必須通過一項社會契約,由此所有的人都放棄自己的自然權利而同等置身于一個主權者的統治之下。“我承認這個人或這個集體,并放棄自我管理的權利,把它授予這個人或集體,但是條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權利拿出來授予他,并以同樣的方式承認他的一切行為。m(q}這樣一來,一旦人們通過契約把權利轉讓給一個主權者,就產生了最高的權利,國家和社會都由此而得以存在。也就是說由這種契約產生了一個凌駕所有人、擁有所有權利的不受限制的主權者。法律和道德規范都來源于主權者的意志,對其權利根本不能有任何的限制。從他對于主權和主權者的規定中我們可以很容易的想象出他理想的政治統治形式是君主制。其實這也是霍布斯寫《利維坦》的目的所在,就是為克倫威爾的軍事獨裁辯護。

          他的理論為君主專制辯護是否就是說他的思想還是同以前的為君主專制辯護的思想一致呢?其實絕對不是的,他其實是反對君權神授,主張君權人授,反對封建制度,反對封建貴族和教會反動勢力。比如他也規定了主權者的義務和人民的權利:保護好人民給予的權利,但是不能將權利轉讓他人;保護人民的私有財產;制定法律并且公平的執行法律。所以他為君主制的辯護也無法抹煞他理論中的個人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因素。對于霍布斯的觀點,馬克思曾經給予很高的評價。他指出:繼馬基雅弗利,康帕內拉之后,霍布斯等思想家都已經“用人的眼光來觀察國家”,并從“理性和經驗中而不是從神學中引申出國家的自然規律”。

          四、洛克的思想表達

          洛克的《政府論》中的邏輯論述又和霍布斯的不一樣。雖然他也認為在自然狀態中人享有天生的自然權利,如生命、自由和財產,自然狀態中以自然法來調解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為自然法根源于人類的理性,在沒有公共權利做后盾的時候可以調解人與人的關系,因此他的自然狀態就區別于霍布斯的自然狀態,簡單而言就是自然法的有效性就成為霍布斯和洛克的自然法理論的分野。由此也導致兩人的學說重點的不同,洛克雖然認為自然狀態是一種自由狀態,但他也認為其中有很多的不便,最大的不便是有人不受自然法的約束,。直接訴之于暴力,不可避免的要進人戰爭狀態,由此在自然狀態他們的權利得不到保護。因為:(1)缺少一種確定的、規定了的眾所周知的法律,成為他們之間糾紛和是非的標準。(2)在自然狀態中,缺少一個有權按既定的法律來裁判糾紛的知名和公正的裁判者。(3)自然狀態中缺少權利來支持正確的裁判,并使之得以執行。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態,人們放棄自然狀態中享有的執行權(即為了保護自己和別人,可以做他認為合適的任何事情)和處罰權(即處罰違反自然法的罪行的權利),以同意和默認的方式交給社會,或授權給社會的立法機關,制定符合公共福利的法律。裁判者有權根據法律裁決一切爭端和救濟國家的任何成員可能受到損害。裁判者可以是立法機關或者是立法機關的代表。正是在共同協議訂立“社會契約”的基礎上,人們才脫離自然狀態,進入政治社會。洛克說“政府和社會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這是洛克所認為的政治社會或國家的起源:

          下面我將講述他們的下同之處,我們已經知道霍布斯在自然狀態上認為是“人與人的戰爭狀態”,而洛克的是“完美無缺的自由狀態”;在社會契約問題上,霍布斯認為權利的轉讓是完全的,而洛克契約論中最具特色的是權利的保留。洛克認為人們在進入政治社會的過程中放棄的是一部分權利,有些權利是不可轉讓、不可剝奪的。他認為自由權、生命權、財產權、健康權都是屬于這些范圍;在契均關系中,霍布斯認為主權者是被授予權利的是契約的一方,因而不會有違約的問題。而洛克沃為被授予權利的人,他是契約的參加者,所以必須受到約束。由此也得出了人民的反抗的權利。

          洛克的國家和個人的關系理論可以大致說來就是:國家的成立應該基于被統治者的同意而進行,“政治社會的創始是以那些要加人和建立一個社會的個人同意為依據的;當他們這樣組成一個整體時,他們可以建立他們認為合適的政府形式。由此得出政府的合法基礎在于個人權利的合法讓渡和授予。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上,洛克提出了對政治權威的合法服從所引發的道德義務問題,即他的同意學說。按照洛克的理解,同意實際上體現在三個層面:第一,自然狀態中人們通過契約的同意組成社會共同體,彼此讓渡某些權利,以共同體的方式共同行動;第二,社會共同體成員通過同意建立立法及政府等權力機關,確定其職責和權限;第三,政治社會中政府對公民的合法權利行使權威必須以公民的同意為前提。

          由此可以看出國家也只是一個庸俗的人類建構,不具有任何圣化的意義和倫理的及審美的價值。它的職能至為消極,不需要創造、推動和指導,只需對個人和社會提供外在的保護和仲裁。洛克的政府理論就是在這個邏輯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他以此為基礎細分了國家的形式,他的劃分標準是立法權的歸屬問題。他由立法權利的限制發展到了分權的思想,他由此比較早地提出了“三權分立”思想。他的政治理論的建構由此而形成了,理論有濃厚的英國經驗主義的色彩,也就是更為注重政治理論的現實實踐性,因此他的影響也就更大。而且他的理論在論述個人的天賦權利、政府的目的與權限、法治和分權的原則同時,比較多的強調個人權利,以此來限制社會和政府的權利,防止政府和社會對私人自由和財產的過多干預。超級秘書網

          五、他們的理論對于自由主義的意義和影響

          洛克的影響在西方可以說是巨大的,他的思想超出了英國的范圍,特別是在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中大放光芒。有人這樣評價:洛克的“誠摯的態度,他虔誠的道德觀念,他對自由、人權以及人的天性的尊嚴所抱的真正信念,同他的溫和而通情達理的態度結合在一起,使他成為資產階級革命的理想的代言人”C}7。可以說:1、洛克規范了資產階級的政治道德,奠定了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礎。他的理論梳理工作是建立在對舊思想的批判之上的,對于菲爾麥的“君權神授”思想的批判是建立其理論的前提,他同時也對當時的偏激思想進行了批判。例如把霍布斯墮人專制主義的自然法學說又拉回革命的陣營。由洛克規范的一些經典原則如個人主義、自由、議會民主、私有制早成為西方現代國家的立國之本。他的政治思想可以說早已內化為西方社會所信仰的政治道德和西方國家的意識形態。

          2、洛克設計了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體模式和有效的運作機制。洛克設計的是君主立憲制,這種制度的兩個支柱是君主和議會,基礎是人民權利,而以后英國的歷史發展證明了他們的歷史選擇是符合英國的實際。

          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思想的表達雖然從根本上來講是不一樣的,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對自由主義產生和理論的表達上不難看出,他們的政治思想都包含了一些自由主義基本的理念。雖然洛克比較而言是一個真正的自由主義者,但是霍布斯在政治的人性基礎、國家的必要性、國家的權利范圍以及個人自由的依據和內容等問題上的見解對于自由主義產生了探刻影響,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自由主義的基礎。這也是本文之所以把霍布斯也作為對自由主義發展做出貢獻的人物來論述的歷史原因所在,而且后來的自由主義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繼承了他們思想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