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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戲劇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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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戲劇文化遺產

          中國是多民族國家,多民族文化共同組成了燦爛的中華文化。2008年,震級為8、烈度達11的5·12汶川大地震,把全世界的目光引向了中國西部,引向了四川。在這48.5萬平方公里、人口8600萬的土地上,世代棲居著漢、藏、彝、羌等諸多民族。這里有鄰近西藏的第二大藏區,有地處涼山的最大的彝區,更是羌民族在今天中國的主要聚居地。以“羌”命名的這個西部民族,其族名在數千年前的殷商甲骨文中便有記載。追溯歷史,“羌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歷史上分布很廣,傳說他們是漢族的前身——‘華夏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長期的歷史進程中,羌族中的若干分支由于不同的條件和原因,逐漸發展,演變為漢藏語系中藏緬語族的各民族。研究藏、彝、白、哈尼、納西、傈僳、拉祜、基諾、普米、景頗、獨龍、怒、土家等民族的歷史,都必須探討與羌族的關系。羌族在我國民族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保?)正如費孝通先生說的,羌族是一個向外輸血的民族,中華大地上許多民族都流淌著羌族的血液。隨著歷史演進和社會變遷,本為“西戎牧羊人”(《說文·羊部》)、居住在西北的羌民族在遷徙中不斷與漢族及其他民族發生融合,惟有棲居四川境內岷江上游地區的這部分羌人得以執著地延續至今。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羌族現有人口31.65萬,主要聚居在阿壩州的茂縣、汶川、理縣以及綿陽市的北川等地,身處藏彝走廊上、以“爾瑪”自稱的他們,大多居住在高半山地區,過著半牧半農的生活,守護著本民族的古老文化及習俗,成為今天我們研究羌民族社會歷史的活標本。然而,5·12大地震恰恰就發生在羌人聚居的這高山峽谷的岷江流域,從汶川到北川,從茂縣到理縣,大禹故里,羌繡之鄉,巨大的自然災變給羌區人民的生命和文化帶來了空前的劫難。城市毀滅,村寨坍塌,碉樓開裂,文物損壞,藝人傷亡,一樁樁一件件,讓每個從事文化工作的人無不心疼。此時此刻,對于羌民族文化遺產的搶救和保護,倍加嚴峻地提到了國人面前,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直線距離5·12地震中心很近的成都市區,盡管因不在龍門山斷裂帶上而有驚無險,但也實實在在地領教了強震的厲害及其所帶來的驚心動魄。時間推移,已逾萬次的余震至今未息,時不時的晃動,使川西壩子上的我們早就沒有了驚慌。坐在書房,翻開今年4月下旬剛剛拿到手的《中國少數民族戲曲劇種發展史》,身為本書編委之一,心中真是百感交集。該書乃全國藝術科學“十一五”規劃課題,2007年12月由學苑出版社出版,是在中國藝術研究院主持下,聯合全國各省區藝術研究機構人員歷時三年完成的。2006年元月,中國藝術研究院召集各省區藝術研究機構負責人開會,商討有關藝術科研的若干問題。當時尚在四川省戲劇研究機構任副院長的我,前往北京昌平參加了這次會議。會上,確定的集體攻關課題之一便是編纂《中國少數民族戲曲劇種發展史》。當時,主持人通知了西藏、新疆、內蒙、云南、廣西、貴州等省區同志參加該課題商討會,卻沒有四川。因為,按照通常的理解,四川向來不被視為少數民族聚居的重點省份。但事實上,少數民族(尤其是藏、彝、羌)在四川地區是占有相當比重的,豐富多彩的四川少數民族文化在整個中國也有其不可忽視的地位。得知消息后,我主動找到會議主持人,要求列入四川,并陳述了兩條理由:(1)四川藏戲有自身的表演系統和藝術特點,為西藏藏戲無法全部涵蓋,它至少跟青海、甘肅的藏戲是并立的;(2)目前中國,羌族聚居區就在四川,尤其是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以及2003年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北川羌族自治縣),具有唯一性,而羌族有其獨具特色的民間戲劇如釋比戲,書中不應該缺少這方面內容。我的意見當即被采納了,編委會將我列入編委,并且分下任務,由我負責組織“四川藏戲”和“羌族釋比戲”的文稿撰寫和圖片搜集?;貋砗?,我便帶領單位兩個年輕同志,確立要點,定下體例,尋找資料,請教專家,開始了文稿撰寫。文章寫出后,又約請有關專家審閱,仔細聽取意見,反復進行修改,最后由我統稿,才發給京城的編委會。配文圖片方面,尤其是當年的老照片尋找起來頗難,經我聯系,在阿壩州文化局朋友馬成富先生的支持下,得到了解決。書中亦有本人提供的蘆山姜慶樓照片,是我在雅安地區考察時拍攝的。圖文并茂、裝楨精美的《中國少數民族戲曲劇種發展史》出版后,共有17章53萬字,收入855幅圖片。其中,第五章為“四川藏戲”,12000字左右,照片10幅;第十七章第三節為“釋比戲的發展歷史與舞臺藝術”,8000字左右,照片11幅。當時我的想法就是,四川少數民族戲劇通過此書,有更多亮相在讀者面前的可能性。有些遺憾的是,該書成書中列出了編委會成員及撰稿者,卻不知何因遺漏了照片提供人姓名。這次,為該書四川少數民族戲劇篇章提供照片的有馬成富、張紫宣、張文,他們的名字是不該被忘記的。

          無須諱言,當今世人對羌族戲劇實在是知之不多,如“??途W”之“民族概覽·戲劇”欄目,列出的56個民族戲劇中明明有“羌族戲劇”,但點擊該條,卻有題目無內文,是空的。相關信息的缺乏,也反映在紙質出版物中。1983年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戲曲曲藝》之“中國戲曲劇種”條后附有劇種表,是根據中國藝術研究院戲曲研究所1981、1982年各省、市、自治區聲腔劇種統計資料,并參考其他有關材料編制的,共收錄戲曲劇種317種,其中有“藏戲”、“彝劇”、“傣劇”、“布依戲”、“壯族師公戲”等少數民族戲劇,但不見有羌族戲劇。客觀地講,學界對羌族戲劇的關注和研究,主要始于改革開放后。20世紀80年代,為編纂十大文藝集成志書而進行的民族民間文藝資源普查中,對這方面信息有所留意。隨新時期崛起的儺文化研究,刷新著人們的視野和觀念,從中國儺戲學會到四川省儺文化研究會,在同仁們的田野考察和學術研究中,對包括羌族釋比戲在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有意識地資源訪查和材料搜集。相關成果,從2004年四川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四川儺戲志》可以窺豹。迄今為止,跟文化部、國家民委和中國文聯主持下的十大民族民間文藝集成志書的修篡相呼應,國內出版過兩部省級儺戲專志,這就是上個世紀80年代問世的《湖南儺戲志》和新千年出版的《四川儺戲志》,后書篇幅為65萬多字。1998年底,四川省儺文化研究會第六屆年會在成都召開,會上一致建議編纂反映四川儺戲歷史與現狀的《四川儺戲志》,并向文化主管部門正式提出項目申請。次年6月,四川省文化廳同意的批復文件下發,為之配備了專項資金,并稱該志為“十大集成志書《中國戲曲志·四川卷》編篡工作的延伸與繼續”,意在“弘揚優秀民族文化,促進國內、國際文化交流”。當年,筆者作為編委會成員、編輯部副主任,全過程參與了《四川儺戲志》的編撰工作。該書基本沿襲《中國戲曲志》的編寫體例,“劇種”部分收錄有27個儺戲種類,其中第三條即“釋比戲”,云:“釋比戲是羌族儺戲劇種,流傳于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縣、汶川、理縣和綿陽市北川等羌族地區,羌語叫‘剌喇’或‘俞哦’,習稱羌戲。由于羌族祭神、祈酒等祭儀與戲劇表演均由釋比主持并扮演,故以釋比戲相稱。”(2)值得說明的是,該書收錄的27個儺戲劇種條目中,從文字比重看當以“釋比戲”為最大。書中劇種條目,每條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2000字左右(如“蘆山慶壇”、“成都端公戲”),有的甚至僅有幾百字(如“土地戲”),但“釋比戲”條卻達3000字,再加上兩張隨文配圖,所占篇幅為這16開本志書的3個頁碼,居于同類條目之首。也許,讀者會質疑我們在編書體例上把關不嚴,有疏忽之嫌。其實,如此安排并非隨意,編委會對此是有認真考慮的,作為撰稿人和統稿者之一,我和主要負責編輯部工作的于一先生曾就此多次交換意見并達成共識:鑒于羌族戲劇情況迄今入書太少,對于普通讀者來說相關信息也不易尋找,根據當年實地考察得來的寶貴的田野資料,我們有意識地在此志書中加大了對釋比戲的介紹,目的無他,就是要為古老的羌民族戲劇留一份寫照,讓更多的人了解岷江上游地區這獨特的民族藝術之花。與此相呼應,《四川儺戲志》中還在“劇目”、“表演”、“音樂”、“陳設造型”、“演出習俗”、“軼聞傳說”等部分收入了羌族戲劇方面的種種內容,力求在有限篇幅內多為讀者提供信息。

          作為權威的大型工具書,《中國大百科全書·戲曲曲藝》之“中國戲曲劇種表”內,連“今已失傳”的袁河戲(流傳于江西宜春)、對子戲(流傳于山西長治)、貴兒戲(流傳于廣東懷集)、撫河戲(流傳于江西臨川)、打城戲(流傳于福建泉州、晉江等地)、排樓戲(又稱青樓戲、勾攔戲,流傳于海南島)以及“只有業余演出”的地戲(貴州安順)、關索戲(云南澄江)、高山戲(甘肅武都)、布依戲(貴州興義、安龍等地)、牛娘戲(廣西岑溪)、端公戲(陜西漢中及四川毗鄰地區)、八仙戲(山東淄博)、拉話戲(山西昔陽)、丁丁腔(江蘇徐州)、笛子調(河北深縣武強等縣)、繁峙蹦蹦(山西繁峙)、定縣秧歌(河北保定農村)、東路梆子(山東章丘、惠民地區)、四川燈戲、安多藏戲、鳳陽花鼓戲、桂南采茶戲、寧夏道情戲等也收入了,其中有民間歌舞小戲,也有少數民族戲劇,還有跟巫儺文化相關的地方劇種,但就是未能列入既有劇目又有表演甚至還有建國后新編作品的羌族釋比戲,原因何在不得而知。2002年9月,筆者應邀參加了由四川省文化主管部門組織的“岷江上游民族民間文化調研”,沿岷江而下,我們依次實地考察的區域包括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九寨溝縣、松潘縣、茂縣、理縣和汶川縣。除了省人大、省派人員,參與這次調研的有省科技顧問團、省藝術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多名專家學者。通過這次調研,旨在提高對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搶救和保護之重要性的認識、探討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途徑、為實現四川省委提出的四川跨越式發展和建設西部文化強省的目標提供決策參考。返回之后,緊接著由我執筆寫出了《岷江上游民族民間文化考察報告》,并上報給了省委、省政府,“為有關方面的決策提供了參考的依據”(3)。該報告內容從文化資源到社會現狀、從存在問題到決策建議共有四部分,開篇談到岷江上游民族民間文化概況時,就羌族戲劇作了如此述介:“羌戲和藏戲都屬于具有原始藝術魅力的戲劇。羌戲是一種古老別致的民間戲劇,又稱‘釋比戲’?!尡取乔甲宸◣煹姆Q呼,他們在主持祭山、祭廟等重大祭祀活動時,往往也演出一些根據神話傳說、歷史故事或生活習俗創編的劇目,因而人們稱此種戲劇為‘釋比戲’。羌族是沒有文字的民族,史實靠的是釋比或老人的口傳心授。釋比戲的劇目有《羌戈大戰》、《木姐珠與斗安珠》,以及《婚嫁》、《斗旱魃》等等。其表演原始古樸,有濃厚的民俗氣息,釋比可以一人扮演兩個或多個角色,既演男子,也扮女子;既飾神靈,又裝鬼怪。演出場地靈活,多選山上神林或河壩平地的‘白石神’堆前;若遇婚嫁,以新房為‘舞臺’;若遇喪葬,則以靈堂為‘舞臺’。20世紀50年代,汶川曾用釋比戲形式新編了一出反映婚姻自由的戲《龔男子招親》,參加全州文藝調演?!?003年底,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了由于一(漢族)、李家驥(藏族)、羅永康(羌族)等合著的《羌族釋比文化探秘》。作為該書附錄的既有論文《釋比戲考述》又有《釋比戲劇本選》,后者包括《送鬼》、《木吉卓剪紙救百獸》和《赤吉格補》三個戲。

          將羌族釋比戲納入儺文化研究視野,蓋在由“釋比”主持并以之命名的羌戲原本屬于儀式戲劇范疇,有濃厚的民間信仰和民間宗教文化色彩。羌族是信鬼神的民族,萬物有靈的觀念構成其民間信仰的主要內容。釋比即羌族的巫師,俗稱羌端公,對于有語言無文字的羌民族來說,釋比熟知本民族社會歷史與神話傳說、主持春祈秋報的重大祭祀活動、進行驅鬼治病除邪鎮祟,他們實為羌文化的重要傳承者,在羌民社會中占有不可取代地位并享有崇高威望,人們生產生活中每逢大事都要請他們到場唱經做法事。根據所做法事性質不同,釋比唱經分為上、中、下三壇。大致說來,上壇為神事,即向神靈許愿還愿,如以村寨為單位,春播時許愿,秋收后還愿;以家庭為單位,因稀兒少女、爹娘生病、修房造屋而許愿還愿等等,向神靈祈求或答謝人壽年豐,人畜興旺,合家安樂,地方太平。中壇為人事,以家庭或村寨為單位,舉行巫術性法事,以解穢、驅邪、招財、治病,或者婚喪嫁娶時敬神祈禳等等,主要是向神靈祈求人興財發,林茂糧豐,人畜兩旺,家庭或村寨無災無難。下壇為鬼事,一般以家庭為單位,驅鬼治病,為兇死者招魂超度,打掃山場等等。(4)據調查,三壇經文有數十部之多,其題材內容跟羌人的社會歷史、生產生活、風土人情等密切相關,釋比戲便是在釋比唱經的基礎上演化而來。羌族的釋比戲,主要通過村寨中世襲的釋比家族口傳心授而流傳下來。釋比戲劇目,有的即是祀神驅鬼儀式本身,如流傳在汶川綿箎一帶的《斗旱魃》。羌民大多居住在高半山區域,由于地理環境的惡劣,對雨水的祈求是半牧半耕的他們生活中的重要事情。演出前,由釋比挑選一人扮作旱魃,藏匿于山林中。戲開始時,釋比主持祈雨儀式,告訴大家天旱是因旱魃鬼怪作祟,于是在他的指導下,村寨男女老少鳴鑼執棍,上山捉拿旱魃。在此,可以看到戲劇性扮演與宗教性儀式的合二為一,也可以看到村寨百姓既是觀眾又是演員的身份重合。這種奇妙的雙重性,從過去蜀地搬演目連戲中亦能見到(5),正是民間演劇的特點所在。有的釋比戲劇目,則是從神話傳說演化而來,在釋比主持相關儀式中或儀式后演出,功能上在娛神的同時更具有明顯的娛人色彩,如《木姐珠剪紙救百獸》(即《木吉卓剪紙救百獸》)。該劇本于羌族民間故事,寫銅羊寨頭人為慶賀自己七十大壽,決定舉辦百獸宴,于是命人上山打獵,天神木比塔的女兒木姐珠不忍百獸慘遭殺害,她巧用剪紙化作百獸,最后在山神、寨神的幫助下,打死了頭人和管家,拯救了山中百獸,也使銅羊寨重享太平日子。這個戲的腳本,由葉星光搜集并整理后,現存茂縣文化館。全劇分“黑山”、“告狀”、“除惡”等五場戲,另加序幕和尾聲,有人物有表演,有對白有唱腔,如木姐珠對寨神唱道:“找來白紙百張整,夫裁婦剪到天明。剪出獐子形和狀,再將獐子放山林?!?/p>

          作為民間戲劇,羌族釋比戲的表演風格古樸原始。釋比是釋比戲表演的主體,他一人可以扮演多個角色,或唱男角,或飾女子,或扮神靈,或裝魔怪,整個演出全憑其語音語調、身段動作的變化來演繹故事。當然,有的戲以釋比為主,群眾也可參與,如前述《斗旱魃》。從表演看,釋比的肢體動作主要在腿部,多以雙腿跳躍或單腿、單腳跳躍,前后左右輪番交替進行,即所謂跳“禹步”。禹指大禹,也就是治水抗災、開創夏朝的大禹。“禹興于西羌”(《史記·六國年表》)、“大禹生西羌”(《后漢書·戴叔鸞傳》),其“家于西羌,地曰石紐。石紐在蜀西川也”(《吳越春秋·越王無余外傳》),他就出生在岷江上游的羌區,今為地震重災區的綿陽市北川縣、阿壩州汶川縣多有禹跡及傳說。相傳,大禹王因治水患有足疾,后世釋比做法事時效其步態,于是有此身段表演。實際上,由大禹開創的“禹步”應是他“祭祀天地、山川、神祗、祖先和求神問卜時所跳的一種舞步”(6),后世巫師多效法之。作為民間戲劇,釋比戲在羌民生活中是隨地作場的,演出場所自由靈活,神山、神林、湖邊、草坪、庭院、堂屋,凡有祭祀活動的地方,都有其亮相的“舞臺”在焉。如中壇戲《婚嫁》,是取材于羌族人生禮儀的民俗小戲,表演就在新郎新娘成親的堂屋內。釋比與新人一問一答,一唱一和,插科打諢,逗笑取樂,釋比還可即興發揮,見人唱人,見物唱物,場面生動活潑,情緒熱烈歡快。釋比戲演出中,釋比所用的唱腔音律起伏較大,節奏緩慢,每句唱腔的終結都有延音,唱段與唱段之間、章節與章節之間夾有語言音調夸張的道白,這種聲腔民間稱之為“神腔”。用于伴奏的樂器,主要有羊皮鼓、盤鈴、響盤、嗩吶、鑼、鈸、镲等。服裝道具方面,根據祭祀活動的需要,釋比戲演出是頗有講究的。作為道具的,有猴皮帽、羊皮鼓、神杖、法印、銅鑼、銅鏡、令牌、鎧甲、古錢、竹帽、骨珠等。猴皮帽乃是釋比的象征,被視為神圣之物,平時供奉在家中神龕上,只有在祭祀、做法事時才請出使用。這猴皮帽用金絲猴皮縫制,無檐,上扁平,成山字形,頂上從左至右有三個凸峰,第一個代表黑白分明,第二個代表天,第三個代表地。其后有三條皮飄帶。帽的左右兩邊各縫制有一顆貝殼,猶如眼睛。釋比在祭祀活動的戲劇演出中,若扮演先圣神人時,戴猴皮帽;若表演驅邪逐妖時,則戴竹帽;表現戰斗場面或演唱英雄時,要披掛鎧甲;表演一般人物時,則穿日常服裝,多為身著白衣、白羊皮褂和白圍裙。釋比文化的傳承非釋比莫屬,根據2006年阿壩州文化局馬成富先生向我們提供的信息,釋比戲主要傳承人有茂縣的龍志國、肖永慶,汶川的余明海、余世榮和王治升,理縣的王九清、王定香和韓全保,松潘縣的洪波塔、存塔等等。事實上,釋比文化傳人今已不多,他們中有的年紀也很大了,如汶川縣龍溪鄉阿爾巴朵寨做釋比65年的余明海,據2005年有關方面的報告,當時已是93歲高齡(7)。老釋比越來越少,羌族釋比文化是亟待搶救的。近年來,隨著意識覺醒,岷江上游地區的有關部門及團體開始對之進行搶救和保護,如開展調查、制定規劃,成立古羌釋比文化傳承研究會、舉辦中國古羌文化節,并在汶川龍溪、雁門等鄉鎮的村寨建立羌族釋比文化習俗展示地,將散居的老釋比聘請至寨中為常駐會員,發放給他們一定的生活補貼,鼓勵這些民間藝人傳授技藝,以使羌民族古老的文化血脈不斷。然而,突如其來的大地震,頃刻間震塌了汶川蘿卜寨這“云朵上的街市”的全部房屋,也摧毀了整個北川縣城,將羌區人民推入困境,使羌族文化受到重創。據悉,僅北川在這次地震中,不但羌族博物館、羌族民俗博物館倒塌,大量羌族文物和羌文化檔案資料被埋或嚴重毀壞,而且縣文化館5名工作人員全部遇難,當地的羌文化研究者謝興鵬、一名會吹羌笛的民間藝人也不幸身亡(8)。面對此情此景,讓我們在沉痛哀悼遇難者的同時,也為劫后幸存的羌民族文化傳承者祝福吧!

          羌民族的戲劇文化遺產,除了作為主流的釋比戲之外,還有其他民間歌舞小戲。2006年,在經我手統稿的《四川省民族民間文化資源普查資料匯編》中,有來自綿陽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71項,其中戲劇類居首的便是“許家灣十二花燈戲”。這次普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在當下中國啟動之初進行的,目的在于盡快了解情況后開展工作,雖然因時間甚短而不夠全面(隨著保護工作逐漸上路,眼下這普查正在全國范圍內重新展開),但畢竟使著手這項工作的我們對大致情況有了初步把握。資料匯編中的條目,乃是根據地方上填寫的調查表整理出來的。許家灣十二花燈戲又稱許家灣花燈戲,該條目標明民族歸屬為“羌族”,流傳地區為“綿陽市北川縣墩上鄉及茂縣桃坪鄉”,正文云:“據傳起源于山上牧童玩草把把耍,后人將草把變為花燈,配上民間小調,山歌表演,取名花燈,后加入戲劇情節,成為花燈戲。最早屬單一的祭祀舞蹈,花燈象征為神,能驅疫逐鬼,能保人安康,舞蹈特點是碎步走路,上身控制,給人以飄逸秀美之感,劇中人全為男性表演,男扮女裝。聲腔為花燈小調,以響器和嗩吶、笛、胡琴等樂器伴奏。代表劇目有《百花公主》、《審土地》、《三跑親》等。傳承人員有田成義、蹇開富等?!睋嘘P資料,花燈戲作為羌族民間戲劇之一,是羌族群眾喜愛的文藝形式。北川墩上鄉嶺崗村的許家灣花燈很有特色,原本是鄉民慶賀豐收及春節時圍燈邊唱邊舞的“跳燈”,后來民間藝人在此基礎上將動作改編,配以山歌曲子表演,逐漸發展成為有故事有情節的“燈戲”。由于表演者均手持五彩燈籠,故以“花燈”名之。在當地羌民心中,花燈是神的象征,能驅邪逐鬼。因此,演出之前,表演者要去廟里祈求神靈保佑。表演的主要內容是講天神阿爸木比塔的7個女兒(或玉皇大帝的7個女兒)在天門土地神的帶領下,來到人間拯救受苦受難的羌族百姓的故事。演出時間一般在農歷正月初一至二月初,由9—12人參加舞蹈,主要動作是碎步,給人以飄逸、輕快、優美的感覺,具有濃厚的鄉土氣息。如今,羌區該民間藝術也面臨困惑,亟待保護。據報道,83歲的茍林安是目前許家灣花燈表演者中年齡最長者,熟悉曲目、精通表演而被大家稱為“戲母子”的他,隨著年齡增升也只能完整唱出20余個曲目。羌族沒有文字,花燈唱詞靠祖輩口頭傳承,學藝者少說也得花上三至四年時間才能“出臺”(上臺表演)。學藝時間長,加之少有經濟效益,使得嶺崗村花燈表演者隊伍從最多時的100多人,到現在僅余30人左右,而且年齡普遍偏大,年輕人基本上不愿學。(9)如此狀況,令人擔憂。此外,行內人知道,花燈在中國民間歌舞小戲家族中是一大類,從地區看,云南有貴州有四川也有;從民族看,漢族有少數民族也有。比如,岷江上游藏、羌、回、漢共居的松潘有回族花燈,相傳產生于清代,民間稱“?;簟?,表演時以傳統民歌配唱,其表現形式為男女成對,節目有《觀燈》等;鄰近北川的江油市雁門山區亦流傳著類似的地方小戲,俗稱“耍燈”,表演以小丑為主,集唱、念、做、逗為一體,結合山歌、神調、巫教音樂等做通宵演出,有時也兼做法事——“傳老爺”,燈、儺不分家。既然如此,許家灣花燈作為羌族民間戲劇的特色值得好好研究,其跟周圍鄰近地區和民族同類藝術的異同及關系也有待深入探討。

          羌族有豐富的口述傳統,戲劇是其重要體現之一;羌族有獨特的戲劇文化,民間是其重要展演場所。在這以口頭為傳播渠道、以民間為生存場域的民族藝術中,積淀著羌人的歷史與文化,結晶著羌人的理念和信仰,凝聚著羌人的生命和情感。坦白地說,對于這份獨屬羌民族“地方性知識”的文化遺產,盡管學界已有初步的知曉和把握,但真正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則期待更多的有志者和有識者去進行去展開。5·12汶川大地震,加深了羌族文化遺產的瀕危度,也把羌族文化遺產研究課題空前迫切也更加嚴峻地提到國人面前。無論說搶救也好,還是說保護也好,無論說存留血脈也好,還是說發揚光大也好,對此我們大家都沒有理由無動于衷。迄今為止,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列入首批國家級名錄的有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藝和羌族瓦爾俄足節,列入省級名錄的除此二項之外尚有羌年、羌族羊皮鼓舞、羌族多聲部民歌、羌族傳統刺繡工藝及許家灣十二花燈戲(除了許家灣花燈戲外,其余已經入選2008年6月7日國務院公布的第二批國家級名錄),但這還不夠,由于種種原因,釋比戲以及在羌民社會歷史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釋比文化迄今未被列入,在目前公布的第一、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中,也不見有他們的蹤影。有鑒于此,我認為,加快包括釋比戲、釋比文化等在內的羌民族口傳文化遺產向國家乃至向世界申請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步伐,正是如今四川乃至中國的當務之急,也是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和保護工作的政府部門和人文學者此時此刻必須做也能夠做的一件重要事情。誠然,落實到具體操作層面,不敢說申報了代表作名錄就能馬上解決所有問題,但通過這種從下到上的申報過程,有利于喚起方方面面對古老的羌民族這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注和重視,則是無疑的。

          注釋:

          (1)《羌族簡史》第2頁,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2。

          (2)《四川儺戲志》第54頁,成都:四川文藝出版社,2004。

          (3)《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大事記》,見《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2007年第1期第25頁。

          (4)錢安靖《羌族和羌語支各居民集團的宗教習俗調查報告》,見《中國原始宗教資料叢編》第516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5)參閱拙文《從地域和民俗的雙重變奏中看文化心理的戲劇呈現》,載《民族藝術研究》2000年第4期。

          (6)周冰《巫·舞·八卦》第80頁,北京:新華出版社,1991。

          (7)見《羌族釋比還愿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書),阿壩州中國古羌釋比文化傳承研究會2005年8月20日印本。

          (8)《你了解羌族的歷史和風俗嗎?》。

          (9)《拯救綿陽民間民族文化——北川許家灣花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