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對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進行了全面的思考和艱難的探索,形成了比較完整、科學的政治體制改革理論。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理論是他創建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理論上,它實現了馬克思主義的一系列新突破;在實踐中,它推進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這一理論在馬克思主義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今天,我們在學習和研究鄧小平理論和繼續推進我國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中,重新回顧和認真學習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理論,進一步闡明這一科學理論的重大意義及歷史地位,對于總結和吸取二十多年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經驗教訓,對于全黨和全國人民進一步認識和肯定鄧小平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作的巨大貢獻,對于在新世紀進一步加快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和全面推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向前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一、鄧小平深入地分析了我國政治制度的內在結構,將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區分為基本政治制度和具體的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這就突破了將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與具體的領導制度等混為一談的傳統觀念,從而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理論前提
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概念。一般來說,政治制度包括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具體的政治制度兩個部分,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一個社會形態階級本質的內在反映,而具體的政治制度就是指政治體制,它包括機構和人事設置、決策程序和機制、各個權力機構之間職權的劃分和相互關系以及權力運行的形式和機制。或者說,政治體制是以國家政權組織為中心的各種具體政治制度和政治行為規范的總稱。政治體制的形成和發展要受基本政治制度的制約,是基本政治制度的外在表現和日常實施。同基本政治制度相比,政治體制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對整個社會政治生活的影響更為直接,其合理性和科學性的程度影響著基本政治制度的實施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在一個國家的歷史發展過程中,隨著社會形態的變更而發生根本的變革,一旦建立則具有相對穩定性,而政治體制則具有多樣性和多變性。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政治體制與基本政治制度往往存在著不大適應或不協調的現象,尤其是一種新的社會政治制度建立的初期或者尚未鞏固和健全的時期,政治體制往往弊病較多,使二者出現不適應的狀態。因此,需要從實際出發,對政治體制進行調整和改革,使之不斷完善,以便與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相適應。對政治體制的弊端,如果長期不進行調整和改革,將最終導致基本政治制度的扭曲以至蛻變。因此,我們既要看到基本政治制度對政治體制的根本制約性,又要看到政治體制對基本政治制度的巨大反作用。通過調整和改革,使二者基本相適應。
我國建國以后,基本上是照搬原蘇聯那一套由列寧始創、后又經斯大林進一步強化的中央高度集權的領導體制,而且已經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勢,似乎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體制就是高度的中央集權制,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就必然要堅持這種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在這種傳統觀念的影響下,政治體制問題成為難以觸動的禁區。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尤其是鄧小平,認真總結了歷史經驗,特別是“”的沉痛教訓,把對社會主義的認識提高到了一個新水平。鄧小平諳熟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的聯系和區別,對此作了精辟的分析。鄧小平認為,社會主義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具有資本主義政治制度所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我們必須始終堅持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1]如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國的國情,不存在改革的問題,必須繼續堅持,這關系到我們國家的基本性質。與此同時,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制度并不等于建設社會主義的具體做法”[2],“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弊端,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3]。鄧小平這里講的“具體做法”和“具體制度”就是指政治體制,也就是說政治體制可以改革而且必須要改革,否則會影響基本政治制度的實施和完善。
鄧小平提出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相區別的觀點,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觀點。這一觀點的理論貢獻在于,既觸動了以往在制度問題上形成的禁區,為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一個理論前提。同時,明確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的區別和聯系,也為我們在政治體制改革中反對“左”右兩種錯誤傾向的干擾提供了科學的思想武器。既可以避免有人因思想僵化,借口否認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而抵制改革的“左”的錯誤傾向,又可以避免有人以為我們的政治體制有弊端,進而趁機鼓吹資產階級自由化,否認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的右的錯誤傾向,從而為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提供了思想武器。
二、鄧小平深刻地分析黨和國家領導體制與領導者個人作用的關系,指出了制度建設的極端重要性,認為體制問題是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根本問題,這就切中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要害,也是對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突破
如前所述,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建立以后,必須有與之相適應的具體政治制度來保障和鞏固,這些具體制度是社會主義政治運行和發展的法定規范,它對于保證領導核心決策科學化和社會政治生活的有序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黨在建國以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里,對制度建設并沒有引起重視。十年動亂結束以后,鄧小平對制度建設進行了深入的思考。
鄧小平在制度建設與個人作用的關系上,明確地肯定了制度建設對于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決定性作用。眾所周知,發動的“”,給我們黨和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在總結“”這一全局性嚴重錯誤的歷史經驗教訓時,許多人偏重從個人責任方面進行總結,有此人甚至否定的歷史功績和思想的科學體系,鄧小平敏稅地發現了這一錯誤傾向。他在分析“”的歷史成因時指出:“單單講同志本人的錯誤不能解決問題,最重要的是一個制度問題”[4],“我們過去發生的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為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5],“因此,制度總是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6]。鄧小平由此得出結論:“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制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現。”[7]因此必須從制度方面解決問題,制度約束才是具有根本性的約束。鄧小平以上這些重要論述,完全符合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對于科學地總結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歷史經驗,尤其是我國“”的慘痛教訓,對于正確地評價的功過是非,起了重要的指導意義,也有利于統一全黨對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緊迫性和重要性的認識。
為此,鄧小平深入地研究了制度建設的根本內容,就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及具體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設想。一是改革和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包括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工作制度、組織制度、監督制度和生活制度等。二是在實際操作中明確提出了人事制度改革的內容。如干部的考核獎懲制度、離退休制度、選舉聘任制度、回避制度、交流制度、財產申報制度等。并提出把注重實績的平等競爭機制公開引入干部人事制度,努力實現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等。三是重申以民主集中制為基礎的黨內各項制度,指出黨中央要健全黨的集體領導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會定期報告工作的制度,尤其是加強對黨的領導人的制約和監督,“關鍵是形成集體領導”[8]。
鄧小平把制度建設提到關系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高度來認識,他創造性地指出黨和國家的制度建設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并把制度建設納入改革開放系統工程的總體布局中來考慮,從理論上和實踐上引導我們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在改革中不斷發展和完善。實踐證明,鄧小平關于制度建設更為根本的思想是對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重大貢獻。
三、鄧小平深刻地闡述了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關系,指出這兩方面的改革是互為前提、互相促進的,因此必須同步進行。這一重要思想為我國全面改革的總體布局和當前進一步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提供了重要的指導原則,對其它社會主義國家的改革也有普遍借鑒意義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作為上層建筑的政治體制總是同作為經濟基礎的經濟體制相聯系的,經濟體制的發展變化總是要求政治體制發生相應的變化。有什么樣的經濟體制、遲早要形成與其相適應的政治體制。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并不僅僅局限于經濟體制,它涉及到文化、科學、教育等領域的體制改革,更重要的是還涉及到政治體制改革。鄧小平以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高瞻遠矚,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的關系作了一系列精辟的、前瞻性的論述。
首先,鄧小平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改革政治體制。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質就是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走向新的合理分權的市場經濟體制,就是實現資源配置方式的轉變,即由計劃配置轉向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配置,這就意味著實現新體制對舊體制的全面替代,實現整個經濟組織結構和組織制度的根本創新。但是,傳統的經濟體制并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它與傳統的政治體制是密不可分的。我國經濟體制的主要弊端,在很大程度上是與舊的政治體制的弊端互為因果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大大強化了政治上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而具有這種特征的政治體制,又進一步強化了傳統的經濟體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拓展和深化,政治體制的弊端逐漸暴露。如黨政不分、政企不分、權力過于集中、官僚主義嚴重、機構雍腫、辦事效率低下、腐敗現象開始蔓延等。因此,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新的經濟體制的因素與原有政治體制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并成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障礙因素。正如鄧小平說的:“政治體制不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現有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9]鄧小平這一思想是富有遠見卓識的,對我國社會主義改革的全過程都是適用的,具有長遠的指導意義。
其次,鄧小平強調,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需要由政治體制改革來鞏固,政治體制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取得成功的保障。所有的改革,最終能否成功,決定于政治體制改革。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一方面經濟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依據和基礎;另一方面政治體制改革反過來推動新的經濟體制的形成,鞏固和保衛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這說明政治體制的改革是十分重要的。從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情況來看的確如此。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主題是實現資源配置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其實質是調整社會各階層、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但是,由于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與政治體制是一個整體,特別是建國后,我們一直片面強調經濟為政治服務,把經濟體制納入了政治體制的運行軌道,經濟活動中的組織方式、管理方式都政治化了。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之間的這種高度融合的狀況,大大強化了傳統的集權體制的力量,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由于受到與其相適應的集權政治體制的頑強支持,具有極大的逆轉性。它不僅表現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拓展十分艱難,而且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取得的成果的鞏固也十分困難。如八十年代末期,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在政企職責分開、擴大企業自主權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是,由于政府主管部門職能并沒有轉換,與企業舊的行政隸屬關系沒有完全打破。在權力下放過程中,有的主管部門雖然換成了公司的牌子,但實際上是官辦公司,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企業。由于政府主管部門職能沒有轉換,與企業爭權奪利,用公司的形式把下放給下面的權力又收上來了。
鄧小平敏銳地發現了這一問題,指出“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10]并強調:“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事情要人來做,你提倡放權,他那里收權,你有什么辦法?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取決于政治體制的改革。”[11]
這就說明,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在沒有政治體制改革支持和保證的情況下,依靠個人權威或“人治”雖然也能取得一定的進展,但是,要不斷深化就很困難了。不僅如此,由于存在諸多弊端的原有政治體制的阻礙和干擾,必然會使得經濟體制改革停滯不前,已經取得的成果也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現曲折、反復以至倒退。因此,如果不搞政治體制改革,二者總是處于不適應狀態,那么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其它各個領域的改革,或者說整個改革,就不能最終取得成功。總而言之,政治體制改革如何,包括它能否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將決定經濟體制改革的命運,甚至最終決定整個改革的命運。這是鄧小平改革理論中最為深刻、最有遠見、最發人深思的一個重要觀點。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的真理性及其深遠意義將進一步為人們所認識。
四、鄧小平深刻地剖析了我國政治體制存在的種種嚴重弊端及其根源,這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我們黨的歷史上完全是獨創性的。這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客觀依據,同時,對于完善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社會主義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相比,具有極大的優越性。但是,和任何社會制度一樣,社會主義制度也是在現實社會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有一個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因此,社會主義國家的具體制度,包括政治體制,存在著種種弊端是不足為怪的。令人遺憾的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們對社會主義制度,包括它的政治體制已經明顯暴露出來的種種弊端,熟視無睹,甚至采取文過飾非的態度。客觀地講,我國的政治體制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為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曾經起過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化,特別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展開,它與經濟體制越來越不相適應,其弊端暴露得越來越明顯。鄧小平的膽識過人之處,就在于他以馬克思主義者的睿智和無產階級革命家的膽略,尖銳地揭露了我國政治體制的種種弊端及其根源,并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
一是官僚主義嚴重。鄧小平列舉了官僚主義在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二十多種突出表現,并指出官僚主義“已達到了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已成為社會主義的“禍害”。[12]
二是權力過分集中現象。鄧小平指出:“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于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于幾個書記。”[13]這種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必然造成官僚主義,損害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等。鄧小平還聯系建國以后歷次政治運動,特別“”,說明一個國家的權力,過分集中于個人必然產生嚴重的后果,給國家和人民的事業帶來危害和災難。
三是家長制作風比較盛行。主要表現在黨內重大問題決策上搞一言堂、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個人崇拜也一度盛行。致使黨的組織原則以及黨和國家正常的民主生活遭到破壞。
四是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現象。建國以后,我國一直沒有妥善解決領導干部退休離職的問題。沒有形成一套正常的干部選舉、招考、任命、考核、彈劾、輪換以及離退休制度。各級領導干部,除了犯錯誤的以外,實際上都是終身制。因此,人民群眾名義上是當家作主,實際上失去了對領導干部實施監督和罷免的權利,導致一些領導干部當官做老爺,嚴重脫離群眾,甚至隨意踐踏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同時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也使干部隊伍失去了活力,不利于領導層更新。
五是存在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我們黨成為執政黨以后,由于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領導干部的管理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使領導干部特權現象得以不斷滋長,在政治上、經濟上享有不少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權利,其集中表現是“以權謀私”。“特權”現象侵害了人民的民主權利,損害了人民和國家的利益。
鄧小平指出我國政治體制五個方面的弊端,并不是并行的,也不是孤立的,權力過分集中是我國政治體制中各種弊端的總病根。鄧小平對我國政治體制弊端的根源進行了分析,指出政治體制各種弊端的經濟根源,歸根到底,都同我國幾千年的自然經濟和小生產方式的影響有密切聯系。并指出了它的消極后果即不利于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妨礙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妨礙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發揮。針對我國政治體制的弊端,鄧小平語重心長地說:“如果現在不實行改革,我們的現代化事業和社會主義事業就會被葬送。”[14]這絕非夸大其詞,更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在通過對我國政治體制的弊端及危害進行深刻剖析的基礎上所作出的鄭重論斷。
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列寧、斯大林、都曾經對社會主義政治體制的弊端進行過尖銳的批評和揭露,并與官僚主義和特權現象進行過不懈的斗爭。列寧在世時已經察覺了權力過分集中給無產階級事業可能帶來的危害,他對官僚主義和特權現象更是深惡痛絕。斯大林也是反對官僚主義的。我國社會主義政治體制建立以后,也非常重視反對官僚主義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在理論上進行了深刻的揭露,并在實踐中進行了堅決的斗爭。但是總的來說,由于歷史的局限性,他們對社會主義政治體制弊端的揭露尚缺全面性、深刻性和科學性,他們同官僚主義和特權現象所作的斗爭,由于沒有找到總病根,其成效也不大。鄧小平總結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我國社會主義的實踐經驗,特別是吸取了“”的沉痛教訓,對社會主義國家政治體制的弊端作了最全面、最深刻的分析,并找到了總病根。指出權力過分集中,不僅是官僚主義的總病根,也是家長制、特權現象、領導職務終身制等現象的總病根。鄧小平抓住了這個總病根,抓住了我國政治體制弊端的要害,這就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指明了一個基本的方向,其意義是不可估量的。
五、鄧小平明確地提出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和主要內容,從而在指導方針上解決了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應該改革什么和如何改革的根本問題,對我國今后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具有長遠的戰略指導意義
政治體制改革是一項極為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只有確定一個正確的目標,才能保證政治體制改革沿著健康的道路向前發展。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根據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本質要求和我國的實際情況,多次明確地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鄧小平指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總方向“是為了發揚和保證黨內民主,發揚和保證人民民主”[15],“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16]。后來鄧小平明確指出:“我們政治體制改革總的目標是三條:第一,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第二,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第三,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17]綜上所述,鄧小平對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總目標進行的闡述,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從人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民主政治逐步取代了專制政治成為現代政治發展的主流。社會主義社會為民主政治的建立和發展開辟了廣闊的道路。但是,我國建國以后,雖然堅持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原則,然而人民如何當家作主的問題實際上并沒有解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使我國民主政治發展出現了轉機,鄧小平在設計政治體制改革基本戰略的過程中,特別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建立完備的民主制度的重要性。他說:“我們過去對民主宣傳得不夠,實行得不夠,制度上有許多不完善,因此,繼續努力發揚民主,是我們黨今后一個長時期的堅定不移的目標。”[18]并斬釘截鐵地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鄧小平把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總體目標的首要內容提出來并不是偶然的,它切中了我國政治生活中的根本弊端,反映了社會主義本質要求。
二是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鄧小平在總結世界社會主義興衰成敗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把民主建設與法制建設聯系起來,并且把健全法制提到與發展民主同等重要的高度。他明確指出:“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是不可分的”[19],“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0]。因此,鄧小平把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作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又一項重要目標和任務。鄧小平關于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思想解決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共產黨如何治理國家的問題,極大地推動了近二十年來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巨大發展,為以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確立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準備,對于我國的長治久安具有深遠的歷史影響。
六、鄧小平科學地闡述了堅持黨的領導和確立法律權威的關系,充分肯定了法制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至高無上的權威,明確提出了“黨只能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的著名論斷,這就指明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走向
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以后,如何處理好黨與法的關系是我國政治體制中的一個關鍵問題。但在建國后的二十幾年中,我們在理論上和實際工作中并沒有解決法律權威和黨的領導的關系問題,在一部分黨員和黨的領導干部中,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十分淡薄,甚至產生了“黨大還是法大”的疑問。“”中,我國的法制建設遭受了嚴重的破壞,黨的領導包攬一切、干預一切、以黨代政、以黨代法、以言代法、以人代法、言出法隨,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受到了極大的損害,致使國家政治生活中“無法無天”的現象十分嚴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最早認識到憲法和法律的重要性,提出要加強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性、穩定性和連續性。他總結了國際國內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在不同場合,從不同角度多次強調,要通過政治體制改革,“處理好法治和人治的關系,處理好黨和政府的關系”[20],實行黨政分開,以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中共十二大根據鄧小平上述重要思想,對“黨的領導”進行了科學界定,并在黨章中作出了關于“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規定,明確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國家憲法和法律,并有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的義務,要按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辦事,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根據這一原則,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組織,從黨的最高領導人到全體黨員,在社會生活中都必須以憲法和法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
堅持“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這一原則及其理論的提出,在社會主義國家歷史上,第一次解決了執政黨同國家法律的關系問題,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于無產階級政黨和無產階級專政和學說。同時,鄧小平這一重要思想也預示了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根本轉變和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走向,即黨的執政方式由過去以行政權力為依賴轉變為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依法治國的執政體制。二十多年來,鄧小平這一重要思想,不僅極大地推進了我國社會主義的法制建設,提高了社會主義法制的權威,而且大大加強了黨的領導。對于今后進一步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必將繼續產生巨大而深遠的歷史影響。
今天,我國的改革開放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個年頭,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進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政治體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與經濟體制改革相比已明顯滯后。當年鄧小平尖銳揭露的我國政治體制的種種弊端,有些已經得到解決,有些正在解決,有些并沒有得到解決,有些問題應該說更為嚴重,如腐敗問題已今非昔比,成為威脅我國社會主義政權穩固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政治體制改革。鄧小平關于政治體制改革的思想是通過總結長期的實踐經驗教訓、深思熟慮后形成的,具有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和深刻的理論性,它并沒有過時。今天,我們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就是要把鄧小平開創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事業繼續推向前進,而政治體治改革正是當前我們面臨的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之一。
【參考文獻】
[1][2][3][4][5][6][7][12][13][14][18][19]鄧小平文選(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250、327、261、333、337、333、151、328、154、176、359.
[8][9][10][11][15][16][17][20]鄧小平文選(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18、176、176、164、179、179、17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