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代表素質和選舉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代表素質和選舉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代表素質和選舉

          ——兼論選舉的成本問題

          搞好換屆選舉和提高代表素質,都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題中之義。兩者有著直接的關系。

          這是因為,換屆選舉是人民挑選高素質代言人的法定機會;而人民通過換屆選舉挑選了高素質代表,才能實現把本來屬于自己的國家權力,依法委托給信賴的代表來行使。

          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并沒有把代表的素質作為換屆選舉的抓手;選舉產生的代表,在素質方面不盡如人意,難以適應人大制度的要求,也難以勝任人民所委托的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重任。

          從這個意義上講,今后的換屆選舉,應該從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總體要求出發,以代表的素質為第一要義。

          有點變了“味”的選舉行動

          應該說,很多地方的黨委、人大都把換屆選舉工作看作是人民政治生活和地方政權建設的大事,看作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方面工作的大事,高度重視,加強領導。但是,也有相當多的地方的換屆選舉工作變了“味”,出現了三個值得研究和重視的問題:

          (1)是重代表比例,還是重代表素質?

          在一些同志看來,人大換屆選舉,要緊的是代表的構成比例。因此,在換屆選舉前,就給本屆人大的代表構成比例定下一個“死杠子”,并把是否達到這個杠子作為衡量選舉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準。在換屆選舉的過程中,“比例”成為各項活動的“軸心”,也成為了開展選舉業務工作的“準繩”。目前,有關“比例”主要存在三個問題:第一,在確定代表比例時,不是從人大工作的需要出發,而是從“平衡”和“照顧”出發——安排干部代表,講平衡;安排群眾代表,講知名度——從而造成了領導干部代表多、先進模范人物代表多的突出問題。據安徽、黑龍江、山東三省統計,人大代表“官化”的現象非常突出:在本屆省人大代表中,各類領導干部安徽占到87.3%,黑龍江占到62%,山東占71%。我省不少市、縣人大反映,人大代表中,干部的比例一般占到40%,少數的占到60%-70%,個別的占到80%-90%。對此,有些群眾譏諷說:什么人代會?不就是變相的干部會嗎?第二,對代表構成提出硬性比例要求,在選舉前就把比例下到各選區,選區的候選人只能“對號入座”。這樣做,不但限制了選民的選擇自由、不得以“好中選優”,而且增加了選舉組織工作的實際困難。第三,有的地方,為了符合上面規定的比例,只好改變已選出的代表的身份,將這一類身份的代表挪到那一類去。因此,在換屆選舉工作中,不適當地、硬性地規定代表的構成比例,或不適當地強調代表的構成比例,有悖于選舉工作的原義。

          毋庸置疑,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應該具有廣泛性,應該由社會方方面面的、能夠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志士組成,以便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能夠充分反映和正確集中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那末,究竟如何確定代表構成比例?著眼點應放在哪里?對這個爭論多年的問題,現在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應從人大制度的職能出發,從優化代表資源的配置著眼,在注意代表的廣泛性(即比例)的同時,著重考慮代表執行職務的特殊性(執行代表職務的素質條件)。要把代表的素質條件作為換屆選舉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特別是在候選代表的廣泛性與素質要求發生矛盾時,代表的廣泛性只能退而求其次。

          (2)是重選舉形式,還是重選舉內容?

          人大換屆選舉,必須加強黨的領導、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這是不可動搖的原則。在選舉過程中,要采用許多選舉形式,把選民組織起來,由選民依法、自主地選出人民信任的、滿意的代表——這是選舉的實質內容和根本目的?,F在的問題是,有一些地方的領導,太看重選舉過程中熱熱鬧鬧的形式,特別是看重選舉的“參選率”和“一次成功率”。因為他們認為,這兩個指標具體地顯示了領導重視的程度和組織的能力,反映了選舉的“圓滿”和“順當”。殊不知,過分地強調了這兩個指標,容易導致選舉工作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為了追求“參選率”,有的地方通過發實物、甚至發鈔票來吸引選民投票,而且行情歷屆看漲。有的選民直截了當地說,我就是沖著這一二十元錢來投票的,“你們叫我選誰我就選誰”;有的地方則違反規定,過多地使用流動票箱,“方便”選民投票。試問,按照這些地方領導的心態,人民能把自己滿意的代表選出來嗎?

          (3)是重領導意圖,還是重群眾意愿?

          據反映,在有的鄉鎮,把確保組織提名的候選人當選,作為選舉工作的頭等大事。這是一個一些領導非??粗囟x民非常反感的問題。這樣做,至少已經出現幾個嚴重后果:一是組織包辦,選民“厭選”,造成選舉情緒低落,選民的意志得不到真實的表達;二是待遇不公,選民提出的候選人得不到與組織提出的候選人同等的待遇,侵損了選民的選舉權;三是由組織包辦選出的一些代表,事實證明不稱職,得不到群眾的擁戴,也對組織和領導的威望造成損害。因此,有必要大聲疾呼:在換屆選舉中,各級領導要充分發揚民主,相信群眾,尊重民意,支持人民依法選出自己的的當家人。

          在上述三個問題中,由于偏重了前者,輕視了后者,使得選舉出的部分人大代表,一開始就出現了素質上的問題。主要是:

          (1)一部分代表或是認為當代表是“要我當”、是“額外負擔”,或是認為當代表是“政治待遇”、是“榮譽稱號”。這部分代表參加人大工作,被動型意識濃烈,參政欲望不強,積極性不高;

          (2)一部分代表“對上負責”、“對組織負責”的意識比較濃烈,民本位觀念淡薄。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缺乏代表應有的原動力;

          (3)由領導“操作”選出的代表,群眾基礎較差,民望不高。在密切聯系群眾、努力代表民心方面,存在著客觀的困難;

          (4)由“比例”照顧選出的代表,其知識水平、活動能力有限,難以執行代表職務;

          (5)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導致了人大代表這一群體的凝聚力不強,在依法行使人大職權,“共謀發展大局、共謀富民良策、共謀人大權威”方面,代表們不夠主動、不夠齊心,形成不少地方人大議政氛圍不濃、審事議人不力的窘況,人大及其常委會難有大的作為。

          講到這里,自然引出一個相關的和必須回答的問題,即選舉的“成本”問題(亦即選舉的投入產出比):

          選舉的財力代價: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據錫山區一位負責同志介紹,該區下轄14個鎮,43萬人。換屆選舉,該區需設投票站3399個,以每個投票站3個工作人員計算,共需工作人員1萬多人,而且要工作3個月,費用相當可觀;另外,35萬選民以每人給5元(現金或實物)計,需100多萬元;選舉辦公經費20萬元;選舉用的紙張、材料要用5噸的卡車拉兩車。鄉鎮普遍反映,選舉不堪重負。

          選舉的法律代價:選舉,是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民主實踐,是人民依法挑選合格“當家人”的過程和結果。應該說,通過多次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選民對選舉的認識有所提高。但是,現在有很多群眾反映:不少地方的選舉,是“認認真真走過場,熱熱鬧鬧走程序”。有的地方,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誰當人大代表這個“關節”上,不是以代表素質和選民意愿為重,而是以“達到比例”、“保證組織意圖”和確保“一次選舉成功”為目的。有的地方,選舉產生的領導干部、上級一紙調令就被調走。有一個鎮,人代會在宣布選舉產生的鎮長時,上級黨委的電話也就到了:要找他談話,調任新職!凡此種種,久而久之,就難怪很多選民有“厭選”情緒,就難怪人民群眾對人大換屆選舉的重要性、公正性和法律的嚴肅性,產生疑慮。

          選舉的政治代價: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和基礎。應該說,歷次換屆選舉,保證了各級人大“屆”的交接,保證了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在換屆選舉中產生的許許多多有責任心的代表,忠于職守,為民執言,為民辦事,使人大的社會地位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少數地方黨委不把人代會選出的干部當回事,要調走就調走(某區的鄉鎮人代會選出了33個鎮長,兩年多下來,黨委陸陸續續調走了20多個),一些群眾和人大代表認為,人民及其代表的當家權是“空心湯團”;由于選舉工作沒有從全局上扭住“代表素質”這個“牛鼻子”,由于不少當選的代表對代表職務無所謂,以民為本的觀念和人大觀念淡薄,致使人民群眾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實際作用,難以有具體的、全面的理解。

          綜上所述,人大的換屆選舉工作,各方面的投入比較多,真正意義上的產出比較少,投入和產出還沒有形成正比。今后,要抓住代表素質這個產出環節,改進和加強換屆選舉工作。

          還選舉以真諦

          選舉的真諦:人民依法挑選高素質的代言人,組成有作為、有權威的人民權力機關,代表人民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

          選舉的主體:人民?!爸腥A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在換屆選舉中,必須尊重人民的“三權”:

          (1)選民的當家權——應該說,選出“為民執言,為民辦事”的人大代表,是絕大多數選民迫切的政治要求和自身的利益要求。但是,為什么現在選民中普遍存在著“厭選”情緒呢?一個原因是,現在人大的換屆選舉頻次太多(僅縣鄉兩級,6年就有3次,10年就有5次),而且每次換屆選舉程序多、時間長,造成了”干部普遍畏難,選民不勝其煩”;另一個原因是,選民對所選出代表的實際作用、對人大工作的實際效果,認同感不強,覺得“選舉人大代表沒有多大意思”、“選了也白選,選誰都一樣”。從這個意義上說,要解決“厭選”也好、要保障選民的當家權也好,關鍵是要看選出的人大代表,對體現選民的普遍意志、對維護選民的根本利益,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2)選民的選舉權——要保障選民提出候選人、決定正式候選人、選舉產生代表這些環節上,充分享有民主權利。要放心、放膽、放手發動選民,廣泛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為“多中選好”打基礎。選民10人以上聯名推薦的候選人,要與組織推薦的候選人享有同等地位,不得采取歧視的態度和做法,要將兩個名單同時交選區選民,負責地介紹候選人,組織他們與選民見面、對話、交流,經選民反復醞釀、討論、協商,并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為“好中選優”打基礎。在正式選舉過程中,要依法保護和尊重選民的選舉權,由選民自主地對候選人進行抉擇,實現“好中選優”的目的。

          (3)選民的被選舉權——倡導選舉主體參與競選,鼓勵選民“毛遂自薦”,并給參選人創造展示自己素質和才華的機會。不能以“不符合黨委意圖”、“不是組織考慮的對象”為借口,硬做被提名人的“工作”,規勸其“不當候選人”。

          尊重人民的“三權”,是我國政體的本質內容之一,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也是推進政治文明和加強地方政權建設的必然。對此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尊重人民的“三權”,關鍵是各級黨委要加強和改進黨對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同時,各級人大對換屆選舉工作要實施強有力的監督和指導。

          把好選舉關,確保代表素質

          一、新形勢下的人大,呼喚高素質的代表

          現在我們已經進入了新的世紀。總書記“三個代表”的思想,不但為黨的建設、也對人大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總體要求。面對我們國家政治民主化、經濟市場化的新形勢,面對著入世后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責任更大,任務更重,要求更高。為此,有必要把代表的基礎工作搞好,把提高代表素質擺上人大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那末,新形勢下人大代表應該具備哪些基本素質呢?

          政治素質。人大代表要做到民意為天,議事為公,廉潔為民。所謂民意為天,就是說,人大代表要把人民群眾的意見、意向,作為自己執行代表職務的第一依據。憂人民之憂而憂,樂人民之樂而樂。恪盡人大代表的法定職責,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謂議事為公,就是說,人大代表要把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開展人大的工作和活動,要出于公心、放眼長遠、著力全局。所謂廉潔為民,就是說,人大代表要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本職工作要清而優,代表工作要清而正。

          法治素質。人大代表要忠于法律,忠于職守,忠于事實,做學法、守法、執法的模范,為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的執行而盡力。人大代表在大局面前,在原則問題面前,要不失職守,不說奉承之話,不做違心之事,“身正言諍”,推進依法治國。

          能力素質。人大代表在執行代表職務中,要“懂程序、會調查,善議案”。人大的工作程序亦即人大的民主程序,是保障代表權力、人大權威的重要制度。人大代表只有懂得了人大的運作程序,并善于運用程序行使代表職權,才會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調查研究是人大代表的必修課,是提高代表工作水平的重要環節。代表通過調查研究,提高自己參與行使人大權力的廣度、深度和力度;通過調查研究,就事論理、就事論法、就事究因,從而有效地監督和推動政府、“兩院”的工作?!吧谱h案”,是代表發揮作用的“短平快”之舉。人大代表要善于抓住人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圍繞本行政區域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提出議案和建議,在高層次、大問題上進一步發揮代表的作用。這也是人大代表能力素質的重要體現。

          群體素質。一是共識,全體人大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達成共識,共同為中國根本政治制度的完善、為本行政區域人大的權威盡心出力。二是共謀,全體人大代表同心同德地集體行使人大職權,謀求本行政區域的經濟發展、社會文明和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三是共決,全體人大代表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對影響本行政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齊心協力地作出有權威的決議或決定。

          二、把握“好中選優”的原則

          “好”,可以理解為選民對代表候選人的普遍認同;“優”可以理解為代表候選人基本具備了人民代表必須具備的政治、法治和能力素質。換屆選舉人大代表,就是要在“好”的基礎上達到“優”的目的。而要實現這個目的,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為那些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候選人,創造依法當選的條件。比如,開展對代表候選人多角度的宣傳介紹,不但要宣傳他們的年齡、經歷等,更要突出介紹他們各自的品行、才能、群眾觀念等。比如,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讓候選人當面向選民介紹自己,談自己對人大制度的認識,表達自己如果當選人大代表,為人民辦事、接受選民監督的承諾。比如,推進競選制度,讓選民活生生地了解候選人,讓候選人在“競”的過程中,展示自己的才華,增強自己的公仆意識和人大意識。

          三、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

          歷次換屆選舉的實踐有明,換屆選舉工作要做到求真務實并不容易。但是,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的政治民主、政治文明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新形勢,恰恰要求換屆選舉工作必須求真務實——求真:選舉出真正能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人大代表;務實——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宣傳黨委意圖,保障選民權利,選舉不搞“花架子”,不追求表面形式和數字。求真務實,要正確對待參選率的高與低。我認為,參選率哪怕只有80%甚至再低一點,但只要大家都是認認真真來選舉法定“當家人”的,比那種參選率雖然達到95%、99%,但大多數馬馬虎虎,“選誰都行,只要你們說”的狀況要好得多。求真務實,還有正確對待代表結構的問題。人大工作價值的取向、力量的源泉是什么?是凝聚民心、代表民利、保障民權。要從這點出發,廣泛挖掘代表資源,合理分配代表名額。當前,尤其要關注以下四點:較大幅度地減少領導干部的代表;適當增加法律界和民營企業界方面的代表;在考慮基層的人大代表時,重在其知識水平和議政能力;保持一定數量的、行使代表職權能力較強的骨干代表。

          四、讓民主協商進一步民主起來

          民主協商是選舉過程中的重要階段,因為這關系到能否既充分體現黨委意圖又充分尊重選民權利。作為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千萬不要把民主協商階段,作為“把選民聯合提名的候選人協商掉的好時機”,要做到:一是不能強制性地要求選民接受組織提名的候選人;二是不能聽憑選區中的宗教、宗派情緒、社會黑勢力以及物質利誘等不正常情況來左右選民意愿;三是對協商中意見分歧較大的候選人(無論是組織提名的還是選民聯合提名的),有關方面要虛心聽取選民意見,在再作考察了解、弄清情況后,重新民主協商。

          五、重視間接選舉的代表素質問題

          縣級以上人大的換屆選舉工作即將開始。這是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以來的第六次換屆選舉。這次換屆選舉工作面臨許多的新情況、新問題,但是有一點是萬變不離其宗,就是要重視代表的素質。這個要求,比以往任何一屆換屆選舉都高。因為,這直接關系到國家權力機關為民執政的能力,關系到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效能和工作權威。從總的方面說,這次間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要符合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主體的素質要求,符合能代表本行政區域人民集體行使人大職權的能力要求。為此,要加大對這次換屆選舉的宣傳工作,提高公民們的關注度。要拓開視野,擴大提名推薦候選人的范圍,增加提名推薦的透明度。人大常委會對本級人大代表候選人的醞釀,要提前介入,對代表的結構、對代表的素質說得上話。同級黨委和人大的有關工作部門,要加強聯系,相互合作。間接選舉中,要尊重代表對上一級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權和選擇權,不要動輒以組織的名義,要求代表“撤回提名”或“不當代表候選人”。

          六、有必要對選舉法作一些修改

          在調研中,許多同志對現行的選舉法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比如,縣、鄉人大的任期,建議由目前的5年、3年,改為4年制,使兩級的直接選舉同步,以減少選舉頻次,減少工作量,提高工作質;把民主協商制逐步地改為預選制,進一步擴大民主化程度;有計劃地推進競選制,以便激活換屆選舉工作,“不拘一格選人才”,增強代表候選人和當選代表的民本觀念、人大觀念;擴大直接選舉的面,通過試點,使直接選舉從目前的縣鄉兩級,逐步擴大到較大的市,進而擴大到計劃單列市和直轄市。(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