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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法在邏輯上無法自洽。比如“事物一分為二”的“二分法”明顯就無法回答“事物為什么不是一分為三,乃至一分為N?”的否證。但是,它仍然給我們以啟示:對立的兩極雖然表現形態或說顯現方式不同,但在邏輯上是同構的。它們“共享”同一種存在模式。
比如“紅衛兵”和“白衛兵”。這兩種“衛兵”彼此不共戴天。他們喊的口號相互沖突,意識形態的斗爭充滿了一種“非此即彼”的火藥味。但是,透過這些假象,我們會發現他們的思維方式、情感模式、精神結構驚人地一致,幾乎像是一個模子里鑄出來的。他們幾乎都會在一種單向度思維的主宰下走向歇斯底里。其共同的“精神分裂”癥狀很難讓人不得出他們表面上看起來是敵人,但實際上是“戰友”的結論。
這就是歷史已證明的:極左和極右都會在不斷地擴大自身的能指并賦予價值判斷中變成魔鬼。而既然彼此對立的口號和理論資源都殊途同歸,那么它們就不是造成這個問題的深層原因。口號或理論本身是在一個“解釋”和“執行”系統的規范與操作下才“實際”地發生作用的,因此無論其是否異化,其內在指令是否遭到無限制地放大或其價值是否遭到消解,都與人的思維方式、情感反應模式、精神結構、性格特征有極大的關系。
這就要求我們從現象分析轉到心理分析。對其人格的洞悉往往能尋找到思維和行動邏輯的一些根據。從中國的歷史和現實看,同一社會結構往往會同時產生出像“紅衛兵”、“白衛兵”那樣口號不同但邏輯一致的人,而這些人顯然屬于一個“精神共同體”。因此,分析一下共同社會結構所內含的專制“教育”下的心理或許能夠揭開這一“既相互否定又同屬一體”的秘密。
中國幾千年的專制統治是世界上一大奇跡。專制統治的基礎是一個權力由上到下得到絕對服從的社會結構。因此它只需要順民和奴才,其“教育”遵循這種統治的指令。這種“效忠”式的灌輸經過長期的內化,使人們在復雜的事物面前,不是以行為本身來判斷是非或對錯,而是以發出命令的行為主體或權威來判斷,這種判斷選取的并且是這個其本身也異常復雜的行為主體或權威被認為是最突出的特征。因此與其說是人們在作判斷,不如說是在自動地執行行為主體或權威的指令。他一定需要一個可以給他情感屈從的對象,否則他在心理上就很難生存。
另一方面,專制的高壓統治所導致的恐懼心理也摧毀了人與他人在一個共同體里的心理聯系。共同體所提供的安全感只處于文化的表層,并沒有滲透到最深層的存在結構。所以許多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唯我主義者(不是個人主義者,個人主義者仍然承認共同體的規范并承擔共同體在心理聯系上的責任),這些唯我主義者的一個最大特征是:對于“公共”的東西,他們從來不想承擔責任。
我們知道,一個人受到刺激將會作出反應。不管是簡單的條件反射還是復雜得多的由心理防御機制所決定的心理反應,都具有趨利避害的傾向。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上講,這些刺激最終必須由受刺激者加以“重新編碼”,以維護自己心理上的生存。專制統治下的恐懼是在企圖摧毀人們的獨立人格,使其心理失去人格結構中的自我支撐的前提上的,因此非常容易形成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在精神上的同構關系。在這里,被統治者與統治者的精神上的同構關系與他被壓迫掠奪而形成的對統治者的仇恨心理之間出現了一種分裂:他恨統治者,但讓他獲得心理上的生存的,恰恰是支撐現行統治的一切。
一個人若長期受壓迫和洗腦,必然會出現多是處于無意識狀態的心理創傷。而可悲的是,醫治這種心理創傷也常常是無意識的。它可以有兩種方法:一是以投身到給他造成心理創傷的對象的懷抱中,企望通過與它認同而獲得安全感。另一種就是仇視這個對象,不僅如此,還要掙脫開與這個對象聯系緊密的文化、民族、國家母體。只有努力將自己所置身的母體的屬性從自己的心理系統里驅逐出去,并且盡可能多地獲得另一個他投奔的母體的屬性,他才能在斬斷自己與原來母體的聯系時將它變成陌生或異質的對象,從而使減弱它對自己的傷害,使自己在心理上得以生存。
這兩種人可以在投身心理母體上截然對立,但他們共同的特征是都無法離開一個情感屈從的對象,其典型就是專制的“奴才”和裝著罵專制的“漢奸”。
專制“教育”會給“受教育者”造成一種精神的傷害,因為它是以對主體性的摧毀作為前提的。這將破壞人的精神結構,導致人生命受挫。也就是說,無論“受教育者”是否意識到,他都會出現一種不能證明“自我”存在或存在價值的心理創傷。對這種心理創傷的意識就是一種恥辱感和憤怒感。而對此表現出的“無意識狀態”則會“本能地”使人與摧毀他的那個權威認同。但不管一個人是否意識到他的生命挫折,都不能決定他所選擇的應對方案。也就是說,讓一些人分道揚鑣,當“奴才”或當“漢奸”的,主要并不是意識,而是利益權衡、現實條件等諸多因素。需要說明的只是:“漢奸”本質上就是“奴才”,而“奴才”向漢奸的轉化是沒有邏輯障礙的。
因此,一個人選擇了當“奴才”,一個合理的解釋是:不管他是否意識到他的心理挫折,也不管他是否仇恨給他傷害的那個專制對象,他的“仇恨”從心理上講都無法達到使他否定專制的程度。換言之,通過“逃避自由”,與專制獲得一種共生結構更有助于他心理上的生存。為此,專制本身的合法性必須通過他心理上的檢驗,即置換成他心理上的合理性,只有這樣他才能證明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因此,專制若遭受到了攻擊,他必須進行辯護,因為對專制的合法性的摧毀也就是對他的心理上的摧毀,進而是對他的存在價值的否定。他還必須美化專制,就像一定要消滅任何異端思想一樣,這是在無法通過自身的主體性確立自信而免遭懷疑進而導致自我否定的一條重要途徑。
而“漢奸”是這樣的人:具有“唯我主義”特征的他在自己所置身的世界中遭受心理創傷后,如果所引起的屈辱感已經無法使他通過認同并合理化這種屈辱以獲得心理上的生存,那么他會傾向于仇恨造成他的心理創傷的世界,并拋棄共同體內的一切責任。他會從專制頭上將仇恨延伸到他所置身的國家、民族、文化母體。這種人一旦脫離了原先的那個權威,馬上會在“無家可歸”中投入另一個權威、心理母體的懷抱:他的奴才本性決定了他無法離開一個給予他情感屈從的對象。因此,對自己所置身的國家、民族、文化母體的否定是與美化另一個他所投奔的心理母體同步進行的。但一個人對自己母體的否定將產生出一種對自身也否定的恐懼感和負罪感。因此,他必須對自己的“選擇”進行合理化的確認。這樣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用各種可以補償他的心理創傷的美好口號來證明自己行為的合理性;二是通過不斷地仇恨自己的母體和美化他所投奔的心理母體來消除任何懷疑。
因此,不管表面上看來有多么大的不同,具有“奴才”和“漢奸”心理秘密的人都是專制“教育”下的成功產品――他們恰恰是專制統治(雖然不一定是特定專制統治)的基礎。他們奴性十足而都沒有獨立的人格。而當一個人高喊“在XXX領導下”的口號或狂呼中國人應該再受幾百年殖民或美軍應該打進北京時,說實話,我一點都不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