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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財政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經過財政理論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共同努力,應該說財政理論也取得了一些長足的進步,我國在緊密結合財政實際,借鑒公工財政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對經濟轉型時期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發展市場經濟必然要實行的公共財政模式、突出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等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上以取得了基本共識。但是,由于還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經驗不足,認識上也有局限,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問題的思路還不夠寬,公共財政理論體系建設的步伐有待進一步加快。
一、如何為財政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定位
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是以市場為基礎配置資源,那么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在資源配置中究竟應該扮演什么角色?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中,這類問題不難回答,財政分配的是公共產品,滿足的是公共需要,在資源配置中的定位是比較清楚的:一是提供公共產品或勞務;二是矯正外部效應,比如對污染問題,通過開征污染稅,迫使污染者付出附加成本;三是維持有效競爭,主要是通過法律、經濟或行政手段保證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效率;四是調節收入分配;五是穩定經濟。由此可見,財政在以市場為基礎進行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方面,基本上是“市場失靈”的一些領域。可是在我國現階段,財政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領域卻遠不止于此,遇到的問題也要復雜得多,理論和實踐中有大量的問題需要深入探討。
一是我們國家的自然資源性資產的所有權屬于全民,為國家所有,這與西方國家資源的絕大部分為私有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同時我國勞動力資源的價值也與西方國家完全屬于勞動者自己不同,相當一部分仍然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勞動力還不能全部以商品的形式出現,其配置也游離于市場之外。
二是我們的自然資源性產品如何定價問題仍然是一個未解決的問題。以市場為基礎配置資源,首先面對的就是一個資源價格如何確定的問題。如果一件商品,無法通過市場確定它值多少錢,又如何談以市場為基礎有效地配置資源。資源的價值與價格,資源價格形成的機理,就是一個首當其沖又無法逾越的問題。而至今這個問題不僅沒有解決,甚至還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對這個與財政分配密切相關的問題,目前更缺乏深入系統的研究。
三是必須依靠市場開發資源、合理配置資源。在資源性產品定價的原則和方法都不夠明確的情況下,唯一的辦法就是依靠市場的功能。比如各種礦產品、原油、原木……等等,都可以適當參考國際市場的價格,結合國內市場的供求關系研究確定。一些主要是滿足國內需要的資源性產品如土地資源、天然氣、水資源的價格等等,則應根據市場供求關系、資源功能并結合消費主體的性質,采取確立分類指導價格水平的辦法。如對水資源供應,過去一直視為公用事業,財政一直承擔大量價格補貼,維持低收費的供應方式,最低有的地方一噸水還不值一包火柴的價錢。結果形成水資源的嚴重浪費,國家財政一直背著沉重的包袱。這個問題延續至今也沒能得到徹底解決,與人民生命直接相關的水資源危機已經越來越逼近我們。
二、財政如何適應經濟成份結構變化的新形勢
在以公有經濟為主體,多種經濟共同發展的方針指引下,我國經濟成份的格局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國民經濟幾乎是單一的公有經濟。改革開放中大力引進外資,發展個體、民營經濟,使非國有經濟成份得到了迅速發展,到九十年代,非國有企業制造的產值占整個工業產值的比重已上升到45.39%,1996年已達到71.52%,而國有企業的這一比重則由九十年代的54.61%下降到28.48%,然而卻承擔著向國家上交70%的財政收入任務。來自非國有經濟提供的財政收入增長緩慢,所占比重與其占生產總值的比重很不相稱。當然,這其中有的是受在發展初期,國家為鼓勵非國有經濟發展,采取了扶持、照顧政策因素的影響。不過也確實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財源結構的變化與所有制結構變化的形勢還很不適應。
從財政管理上看,財政改革的目光主要是集中在如何理順與國有企業的分配關系上面,對非國有企業則很少涉及。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有效的財政、財務管理和監督,也缺乏有力的手段,前一段改革中,強調要“放”,要求退出對企業的微觀管理,這是對的。可是這不等于放棄管理,而要改變管理方式。對非國營企業的財務工作,也沒能擔負起指導、監督的職責,一直是推給稅務部門兼管。在任何一個市場經濟的國家里,對公司企業的財務管理都是非常重視的,所有企業都必須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財務準則,以及相關的法律。財務管理是一個獨立的體系,它不同于會計管理,更是稅收管理所無法替代的。其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統一的財務制度和管理法規,沒有統一的成本開支標準,企業可以自行把各種不合理費用計入成本,必須影響企業所得,國家的稅收自然要被侵蝕。如果沒有資本運營的“游戲規則”,企業亂拉、挪用、甚至侵吞資本的問題是無法避免的。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企業雖然絕大部分是私有的,但財務制度、準則、法律卻是由國家統一制定頒布實施的,不僅各項條文規定很細,執行也是很嚴格的。而我們國家對公司企業的財務管理既不統一,也不完善,執行更是不嚴格。改革開放與應有的監督管理,尤其是必要的財務管理,不應該是相互矛盾的,關鍵是我們還沒找到合適的方式和有效的途徑。這方面的理論研究一直都很薄弱,“企業財務”作為一門學科實際已經被淡化了,近年來幾乎很少見到幾部切合中國國情,又較有學術水平的財務學術著作和教科書。這不能不說是財政財務理論滯后的又一個表現。要扭轉這種局面,首先是需要引起有關領導機關對這方面存在問題的高度重視,組織力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從宏觀上統一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定統一的制度、準則,明確要求各級財政機關統一管理各種所有制企業的財務管理,包括統一財務制度、規則。
三、如何正確認識、理解積極財政政策問題
從1998年開始至今,我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現在需要回過頭看一下它還有哪些方面不夠完善,有些什么值得注意的問題,它是否可以長期實行,從目前看還能走多遠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很值得認真思考一下的。
一是積極財政政策主要是在改革實踐中的一項重大創舉,在理論上應該賦予它一個什么樣的內涵,還缺乏應有的闡述。我認為它即便是某一時期起過重要作用的財政指導方針、理財思想、管理方式,也應該認真加以總結,提高到理論上加以認識。何況在我國又是一項成功的經驗呢?否則一提起積極財政政策就容易與單純的擴張性財政政策混淆起來,尤其不能被簡單的誤解為就是擴大國債規模。
二是積極的財政政策是一項全面的系統工程,中央財政、地方財政應該明確職責分工,協同作戰,才能發揮出更大的功效。從目前看來,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似乎主要是中央財政的事,地方財政由于沒有發行國債的權限,使不上多少勁,一些地方財政困難、被動的局面難以扭轉。甚至有些地方看到中央財政舉債有了資金,更增加了“跑部向錢”的頻率。福建有個地方把中央財政下撥的防洪資金都挪用了,半截子工程仍在那里沒人管。這就完全失去了積極財政政策的意義。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首先就要求理財思想必須有一個大的轉變,改變某些看攤守業、墨守成規、不思進取,缺乏創新意識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要敢于面對挑戰,善于抓住機遇。這是財政機關需要樹立的新的思想作風。其次實行積極財政政策絕不只是中央財政的事情,也不僅僅限于擴大國債這一項內容,而是需要上下配合,統一行動的一項系統工程。現在融資渠道很多,搞好企業改革,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爭取上市;按規定適當發行企業債券;積極吸引內資外資;財政貼息貸款等等,拓寬融資渠道,擴大資金實力,加大支持經濟發展的力度,既可以緩解財政壓力,又能培植新的財政。
三是關于積極財政政策究竟還能走多遠,這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一方面從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以來,所展現出來的創新型理財思想和財政職能的轉變而言,是應該永遠堅持下去的。另一方面單就為了擴充財政資金實力所采取的增發國債來看,卻不能成為一項長期使用的永久性舉措。國債是財政融資、促進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渠道,但發多少合適,必須從國情出發,從不同時期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實際出發。絕不能超越財政經濟的承受能力,要適度,要有明確的目的性,不能過量,不能盲目,更不能長期使用,要注意防范引發財政風險。歸根結底,財政應按照公共財政模式的要求,規范自己的活動范圍和運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