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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開始利用金融資本市場提供的金融衍生工具開展投資活動,也有不少企業進入國際金融資本市場進行投資或投機活動,但虧多贏少。本文簡單介紹了金融衍生工具和國有企業投資失利的原因。
關鍵詞:國有企業金融衍生工具
次貸危機的爆發,使得國際金融形勢風云突變,在這輪蔓延全球的金融大動蕩中,國有企業在金融衍生品領域投資的巨額虧損,顯得分外觸目驚心。國有企業動輒幾十億的虧損,已經嚴重危及了企業的持續經營和國有資產的安全。如何更好地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獲利,更有效地規避市場風險,無疑將成為國有企業金融投資的必修課
近年來,在資本市場上,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巨虧的消息頻頻不絕于耳,中信泰富投資杠桿式外匯買賣,由于澳元的暴跌,損失數百億港元;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的報告顯示,由于持有相關外匯結構性存款,兩公司匯兌損失巨大,其中中國中鐵匯兌損失19.39億元,中國鐵建損失3.2億元;中國國航因航油套保的虧損已經擴大至18.3億元,?中國國際航空的航油及燃油套期保值交易亦蝕31億元;中國遠洋所持FFA(遠期運費協議)亦出現浮虧40億元等等,種種例子不勝枚舉。
根據國資委初步統計,目前有28家中央企業在做各種金融衍生品業務,有盈有虧,虧損居多。
二、金融衍生工具介紹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之上,其價格隨基礎金融產品的價格(或數值)變動而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這里所說的基礎產品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遠期合同、期貨合同、貨幣互換和金融期權是四種基本類型的衍生工具。金融衍生產品改變了整個市場結構,連接了傳統的商品市場和金融市場。
金融衍生工具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具有杠桿性、復雜性、投機性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衍生產品不僅具有高收益性,也不可避免地具有高風險性。例如,衍生產品的杠桿性就意味著,在衍生產品的交易中,只需按規定交納較低的傭金或保證金,就可從事數倍于保證金的大宗交易,達到以小搏大的目的,因此投資者只需動用少量的資本便能控制大量的資金。但另一方面,一旦實際的變動趨勢與投資者預測的不一致,就可能使投資者遭受嚴重損失,甚至是血本無歸。而由于衍生產品的虛擬性和定價的復雜性,使得其交易策略遠復雜于現貨交易,其可投機的特點,又使得風險成倍地擴大。
衍生金融工具投資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如果使用得當,可以有效地幫助企業實現套期保值,鎖定成本,避免市場價格的大起大落,獲得較高的收益或者對沖經營風險。例如利用遠期、期貨等衍生產品,可以幫助企業避免原材料和外匯等的價格波動風險,幫助企業鎖定成本,保持企業盈利狀況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若對衍生產品的風險認識不足,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必要的專業知識,企業置高風險不顧,盲目從事高收益的衍生產品的投機,結果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額損失,導致企業破產。
三、國有企業投資金融衍生工具的失利原因分析
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種復雜的高風險高收益投資工具,而對許多投資于它的國有企業來說,高收益沒有實現,高風險卻體驗深刻,它儼然成為了一種心有余悸的夢魘。國有企業失利的原因主要有:
1.風險監管管理體系不完善,監管技術落后。
靈活多樣和不斷創新的金融市場是現代經濟高速發展的保障,也是企業投資理財和規避風險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金融衍生工具固有的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天然屬性,更需要企業進行規范操作和嚴格管理,建立風險監管體系。如果企業能夠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和規定進行規范操作,嚴格控制風險,即便出現市場行情判斷失誤,出現損失,也可以把握在企業可承受范圍之內。而企業一旦違規或員工越權操作,監管又沒有發揮作用,尤其是進行大規模投機交易時,失手后的結果可能招致滅頂之災,整個企業的倒閉。另一方面,企業管理層風險意識不強、風險控制能力薄弱、存在僥幸心理也導致企業在進行金融衍生工具投資時,漠視風險。
2.國有企業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發生重大經濟損失的制度缺陷。
所有權,經營權的分離是現代企業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對于國有企業而言,企業資產名義上屬于全體國民,歸國民所有。而在現實中,模糊的國民所有概念實質上導致了國有企業所有者的缺位。作為國有企業的主要管理者由國家聘任,全面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這樣,管理者存在者權利義務的不對等的情況,即其權力大,而承擔的責任相對小,國家對其的激勵政策,也是一個獎多罰少,片面強調對經營業績的激勵。因此,企業的治理結構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即道德風險的問題。管理者傾向于利用所掌握的國有資產,從事一些高風險,高報酬的投資,以期在短期內獲得明顯的業績提升。而又由于企業監管管理體系的不完善,使得國有企業管理者的冒險行為能夠容易地付諸實施。
3.投資動機不純,缺乏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規避風險和價格發現的功能,近年來,國際市場黃金、石油、有色金屬、糧食等價格波動劇烈,給國內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很大風險,利用金融衍生產品,企業可有效規避市場風險,鎖定成本。但一些國有企業在投資衍生工具時,更加注重是它的投機功能,片面強調對可能高收益的追求,忽視其高風險,把其當成了一種快速盈利手段,而不是進行避險和套期保值。從事高風險業務,企業應當樹立正確風險管理理念,增強風險意識,而對某些從事金融衍生產品國有企業來說,風險只是一種可忽視的小概率事件,事前就缺乏風險控制管理的相關概念和準備,而在投資錯誤發生,造成損失后,通常又低估錯誤可能導致的風險損失,從而在風險控制上喪失了主動權,最后小錯釀成大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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