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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監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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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監管完善

          摘要:洗錢活動伴隨著相關非法活動日益猖獗,嚴重危害國家的安全和國際社會的穩定。洗錢活動給中國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阻礙了中國經濟的健康運行。中國的反洗錢工作起步較晚,經濟體制仍處于轉軌過程中,打好反洗錢戰役,對于穩定我國社會經濟秩序,維護我國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中國;反洗錢;金融監管

          1洗錢行為的定義﹑過程及特征

          現代洗錢出現在20世紀20年代的美國。芝加哥等地犯罪集團為掩蓋非法所得,特為顧客提供投幣洗衣服務,并將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一并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稅后利潤就隱藏為合法收入。目前,不同的國家、地區以及國際組織均從不同的角度對洗錢進行定義。

          (1)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對洗錢的定義: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可能將資金從一賬戶向另一帳戶轉移,以掩蓋款項的真實來源和受益所有權的關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統提供的資金保管服務存放款項。

          (2)金融特別工作小組(FATF)洗錢的定義:凡隱匿或掩飾因犯罪行為所取得的財物的真實性質、來源、地點、流向及轉移或協助任何與非法活動有關系的人員歸避法律應負責任者,均屬于洗錢行為。

          (3)美國對洗錢的定義:明知一項金融交易涉及的財產屬于非法,但仍然進行或企圖進行涉及法定非法活動所得交易。

          (4)中國臺灣地區對洗錢的定義:①掩飾或隱匿因自己或他人重大犯罪所得物或財產上利益者;②收受搬運、寄藏或購買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雖然定義各有不同,但洗錢一般都有以下三個過程:

          (1)放置(Placement)階段。為了切斷資金與產生資金的犯罪之間的直接聯系,而將犯罪收益進入清洗的過程。一般是分期分批將非法所得通過購買保險、有權證券、存款、電匯等途徑存入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

          (2)離析(Laying)階段。為使資金蹤跡模糊以阻止追蹤,利用銀行結算服務、貿易、參與商業性質的活動來離析洗錢犯罪收益。即利用不同賬戶之間進行頻繁的轉賬、提取現金、投資、匯款,甚至跨國資金轉移來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

          (3)融合(Integration)階段。一旦資金來源不被發現,洗錢者就將已清洗過的贓款通過化整為零。分期分批轉移特定的組織或個賬戶,再以合法的身份參與經濟活動,以獲得更高的合法收入

          從洗錢活動看,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目的:使收益合法化。

          (2)組織:嚴密的組織性、隱蔽性。

          (3)手段:專業性和技術性。

          (4)洗錢活動具為極強的國際性。

          2中國洗錢犯罪的現狀、主要形式及危害

          (1)中國洗錢活動日益猖獗。據統計,2004年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涉案金額達700多億人民幣。保守估計,國有資產每天流失1億元之多,這些流失的資產通過各種洗錢方式轉移到境外,進而化成了部分人的合法財產。

          (2)中國洗錢犯罪的形式日益多樣化、隱蔽化和專業化。①利用地下錢莊。將黑錢以人民幣直接交給地下錢莊,由其按外匯牌價折成外幣在境外支付并轉移至指定賬戶。②成立空殼公司。犯罪分子通過開設現金密集的行業,如餐館、賭場、銀樓等營業機構作為掩護的“前臺”屏幕,由納稅環節將黑錢洗凈成經營所得的合法收入。③以外資形式流入。一些境外犯罪集團或黑社會組織借中國在大量引進外資之際,利用犯罪贓款進行投資,再以盈利的形式匯出境外。④借用專業人員。律師、會計師、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等熟悉國內外復雜的金融制度和法律制度,洗錢者往往利用這些專業人員所提供的“幫助”順利完成洗錢活動。⑤外幣兌換。利用外幣兌換無需保留辨別顧客的記錄的有利條件,避開傳統的銀行動作方式進而達到洗錢的目的。⑥進出口貿易。通過進出口貿易的價差,高價進口,低價出口,把差額留在境外的個人賬戶上。⑦貨幣走私。貨幣走私不會留下任何交易記錄,被查出的風險相對較低,而一旦成功便可清洗走私貨幣的不法來源。

          (3)洗錢對中國造成的危害不斷凸顯。①嚴重影響中國經濟的健康運行。洗錢行為導致中國財富大量流失,資金單向外流。而且,洗錢扭曲了正常的市場關系,使大量合法資源用于非法活動,損害了中國經濟可持續增長,干擾國家宏觀調控。②破壞社會的穩定,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非法所得轉變為合法財產后,刺激行為人進一步犯罪的欲望,提高了再犯罪的能力。同樣,當國外的洗錢者向中國輸入臟款的同時也輸入了一些非法活動,阻礙了和諧社會的構建。③動搖社會信用,為金融危機埋下禍根。金融機構是洗錢犯罪活動利用的主渠道,而信譽是支撐金融機構正常運轉的根本。一旦金融機構涉嫌洗錢,社會公眾就會對其金融職業操守產生懷疑。洗錢的資金轉移脫離了一般商品交易,而只與洗錢的需求有關,很可能成為信用危機的導火線。④影響國家形象。洗錢已成為腐敗滋生的溫床,侵蝕著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破壞國家聲譽。⑤影響中國外匯儲備。在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情況下,贓款的流入和外逃都有會對中國金融市場產生多面的影響,洗錢活動也是導致中國外匯儲備不斷增長的一個重要原因。這就間接加大了央行在貨幣市場上的對沖操作成本,削弱了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對中國目前的流動性過剩推波助瀾。⑥影響了流通中的貨幣供應量,阻礙央行貨幣政策有效實施。央行多次加息都無法取得預期成效,這其中難逃非法資金通過洗錢活動進而影響貨幣的供求均衡。

          3中國在反洗錢金融監管中的問題

          (1)金融機構反洗錢的力度和深度不夠。銀行未能處理好反洗錢義務與業務經營的關系。個別金融機構超范圍“攬存”,存款不問來源、不限金額、交易不看對象,在利益驅動下對現金存取采取極為寬松的制度。重視存款規模的增長,忽視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監管。在現行政績考核的體制下,地方政府對外來資金以種種優惠,對可疑資金的流動不愿主動管制,并為反洗錢設置障礙。同時,監管部門處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無法有效地打擊洗錢犯罪。

          (2)對反洗錢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洗錢者利用銀行進行現金交易、離岸業務、匯率兌換等將非法所得合法化,銀行已成為整個“洗錢鏈條”中的重要環節。而一些金融機構認為政府將反洗錢交給央行,基層金融機構只要從事法律允許的具體業務,與反洗錢無關。尤其是銀行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分離后,有些金融機構并末建立相關制度,根本未真正開展反洗錢工作,甚至認為反洗錢會造成大量客戶流失。

          (3)缺乏專業的反洗錢人才。目前,我國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反洗錢培訓還未普遍深入。反洗錢“五型”(懂金融、懂法律、懂外語、懂會計、懂計算機)人才難以到位。金融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偏低,甄別可疑交易等能力不足,且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4)反洗錢的監管范圍過于狹窄。我國目前反洗錢工作重點仍然是在銀行等金融機構上,對于證券、彩票等非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管還未做好充分準備。事實上,房地產、證券期貨、律師、彩票等特定非金融機構也是洗錢“隱患區”。同樣,央行對反洗錢的監管也未落實到外匯儲備領域。

          (5)反洗錢協調機制還未真正“協調”。我國已經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牽頭,23個部委參與的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但各部門職能的交叉或缺失,相互間協作力度,信息的溝通和共享上都還存在一定的缺陷,還未能夠做到協調配合(6)反洗錢的信息收集與分析工作存在漏洞。由于銀行怕被處罰而大量上報可疑交易,國內每月可疑交易的總數已達到7萬份,龐大數據沒有經過篩選,反易掩蓋真正有價值的可疑報告。銀行對客戶的深入了解少,個人存款實名制沒有真正落實,也造成隱患。

          (7)反洗錢手段落后。我國證券、彩票等非金融機構的資金監測游離于反洗錢監管之外,但又與銀行賬戶交易關系密切,造成部分銀行的資金交易無法得到有效監控和監測。且我國較少有銀行能在技術上達到反洗錢與產品開發和流程優化相結合,很少能采用國際大銀行所慣用的智能手段。

          4打好中國反洗錢之戰的對策

          (1)充分發揮反洗錢協調機制的積極作用。人行牽頭建立了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金融監管部門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各部門應加強政策協調、執法合作、信息共享和交流。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指導全國的反洗錢工作,金融監管部門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銀行、證券、保險、外匯等金融監管部門的反洗錢職責,減少重復監管,避免盲區。

          (2)加大對反洗錢的資金監測,強調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CAMLMAC)的作用。《反洗錢法》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反洗錢信息中心,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分析。據《2006年中國反洗錢錢報告》顯示,2006年,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共接收全國銀行類金融機構報道外匯可疑交易422.68萬筆,同比增長112.51%。反洗錢信息監測中心應當不斷地進行有效整合,提升對可疑交易報告的主動識別、分析和調查的能力。

          (3)參與反洗錢的國際合作。我國大量資金到國外而無法追回,暴露出我國反洗錢國際合作的缺位。2004年,中國作為創始國之一成立了歐亞反洗錢與反恐融資小組(EAG),2007年6月,中國成為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正式成員。但我國在反洗錢的國際合作上還應加強。唯有加強反洗錢的信息共享,了解國際上洗錢的新手法和反洗錢的最新發展,才能有效開展反洗錢的國際合作。

          (4)注重人才培養的同時,提升全民反洗錢意識。要緊盯網絡前沿技術,電子支付、計算機、英語等方面的培訓,為增強打擊跨境洗錢的水平,還要注重培育與國際接軌的反洗錢人才,實現反洗錢隊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同時,國際反洗錢的實踐表明,整個社會反洗錢意識加強,是有力打擊反洗錢活動的重要基礎。應充分運用新聞媒體,普及反洗錢法律知識和控制、預防洗錢的方法,提升全民的反洗錢意識。

          (5)加強制度建設,強化金融機構的內控制度。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應制定以大額現金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和操作規范為核心的內控制度,建立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落實“了解你的客戶”(KYC)政策。健全內部各部門相互監督機制和防范洗錢風險責任制,分工明確,職責到位,并還應將防洗錢作為業績考核指標。

          (6)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反洗錢激勵機制。要改變我國目前反洗錢成本和收益不對稱的現狀,增強金融機構參與反洗錢活動的積極性。對從事反洗錢優秀的金融機構給與市場準入、業務經營、再貸款方面的適當放寬政策,或進行經濟補償或精神獎勵。以分成形式給予協助國激勵,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激勵機制,實現多方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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