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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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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價值

          【摘要】金融危機的連鎖反應,引發對公允價值計量的國際議論。本文就金融危機與公允價值的連帶關系給予了客觀公正的評價與分析,對公允價值的存在及作用進行充分肯定,并提出公允價值有待完善的思路。

          【關鍵詞】公允價值;金融危機;會計準則;會計計量;會計假設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有可能轉化為影響全球經濟的一次經濟危機。對于會計上的公允價值來說,也許恰是最好的探討時機。

          前些時日,美國的一些銀行家、金融業人士和國會議員將矛頭指向了157號美國會計準則。他們認為,該準則關于金融產品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在金融危機中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即:在市場大幅下跌和定價功能缺失的情況下,公允價值計量導致金融機構按市價大幅減計資產,使虧損增加,資本充足率下降,引起市場加大資產拋售力度,從而價格更加下跌,加重了金融危機。60名國會議員聯名寫信給美國證監會(SEC),要求暫停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會計界人士則認為,公允價值計量會計準則與金融危機無關。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研究主管韋恩·阿普頓(WayneSUpton)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會計準則并不能給企業帶來損失,它只是跟隨市場,并非領導市場。

          金融危機中,會計準則該承擔什么責任?公允價值是金融危機的罪魁之一嗎?會計上取消公允價值計量能救市嗎?2008年9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主席戴維·泰迪爵士說:“會計并非造成金融危機的原因,但會計在使市場參與者信任財務報表所提供的信息方面很重要,IASB已對如何處理由信用危機所暴露出的問題作出迅速反應。”

          金融界對公允價值的質疑與聲討,會計界對公允價值的堅持與辯護,到底何去何從?筆者愿以粗淺看法拋磚引玉。

          一、公允價值計量不能廢止

          會計是經濟管理的工具,反映是會計最基本的職能。會計反映必須真實,真實才能可靠。公允價值計量是最能體現當前財務狀況的計量方法,尤其適用于金融衍生產品。會計不按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則不能“反映”金融企業的真實財務狀況,更違背真實可靠、充分披露的原則。在次貸危機中,公允價值確實造成危機暴露更迅速,甚至造成了順周期效應,在市場低落的艱難環境里,金融機構賬面財富大幅度縮水,有的甚至破產。但是,這對于會計來說也是很無奈的事情,會計上的反映是被動于市場的。對會計來說,市場是主動的,市場過程也是主動的,甚至市場的結果也是主動的,但會計對市場過程及市場結果的反映是被動的。這一點,我們借助公允價值的定義恰有說明作用:“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結算的金額。”可見,市場信息評價是核心、是主宰。

          現代會計作為一個強大而敏捷的信息系統,信息披露被信息使用者隨時捕捉而且作為判斷或決策依據,正是會計的作用所在。就信息涉及利益而言,也許總是雙重的。在次貸危機中,公允價值及時反映了金融機構的財富狀況,對金融機構現有的股東、管理者、員工以及債權人,呈現了不利或負面效應,但是,對于正在考查狀態的潛在投資者或債權人,卻報告了臨危投資的風險或免受欺詐的警示,而且就市場意義和社會意義而言,濾干了泡沫,可以有效避免更多企業或個人卷入危機鏈條,保護或保存了市場現有實力,增加了救市的可能,對社會穩定仍有意義。而金融界的“市價失靈論”,不免偏頗。因為,無論市場怎樣波動與紊亂,市場價格都是財產價值的現實砝碼。只要市場沒有出現管制價格等替代市場價格的交換價值,市場價格的財產價值衡量作用都是無可替代的。如果不按公允價值計量,金融機構賬面財富縮水幅度變小,金融機構可能避免破產,并可以繼續憑借賬面財務信用,使市場獲得較好的經濟利益,但這對潛在投資者或者對這些金融機構的交易對手而言,卻通常是不利的。“如果銀行能夠假裝沒有問題,或許真的就不會出事。”但從長期來看,財富泡沫的真實存在,會使經濟運行的基礎更不穩固,定時炸彈是可能延遲爆發的,但是不會不爆發。在泡沫持續積淀下,金融炸彈的爆炸威力也許會更大。而且,如果現在叫停公允價值,投資者無法摸清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高處不勝寒的風險,更會降低人們參與市場的信心,危機很可能更快加劇,資本市場的復蘇也許更加延遲或無望。

          金融危機到底是經濟問題還是會計問題?也許誰都不會否認是個經濟問題,至少到目前,會計還沒有那么大的作用。

          所以,面對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應該主要反省金融自由化、資產泡沫、信用監管不利、商業操守缺失等根本性問題,繼而再考慮公允價值計量的完善,使其更好地體現特殊情況下的資產價值,而不是全盤否定公允價值。二、公允價值計量有待完善

          公允價值不是引發金融危機的罪魁,不意味著公允價值已經科學完善、無可厚非。在活躍市場的條件下,按市場價格計量市場主體持有的金融資產,無疑是符合會計真實反映原則和公允反映原則的。但是,在次貸危機轉化為金融危機的過程中,公允價值是否有放大金融風險的作用呢?這時,我們需要拋開公允價值的種種可行理由,靜下心來審視國際上對公允價值的如下爭論:

          一是以公允價值來計價金融資產,是否在任何市場狀態下都可行?

          二是公允價值計量,對于沒有市場或市場流動性很差的資產,是否必須?原來有市場的資產,因為金融市場的問題而減弱流動性的時候,公允價值計量是否還要堅持?

          三是公允價值計量是否會加劇金融市場的動蕩?在金融市場嚴重動蕩的時候,公允價值計量是否會加速其螺旋式下跌?

          爭論各執一詞,而且爭論本身不解決問題。作為會計界人士,筆者愿意參與這個國際性的會計問題討論,有義務為這些問題進行思考:

          第一,公允價值具有計量屬性上的不確定性、變動性和集合性,怎樣進一步完善來保證信息質量的可靠性?

          所謂不確定性,是指很難斷定公允價值本身究竟是現行市價還是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所謂變動性,是指因市場交易具有可直接確認、可觀察、只能估計等多種情形,因而公允價值會隨市場交易情況的變動而變動;所謂集合性,是指公允價值是在市場交易情況下,與歷史成本、現行成本、現行市價、可實現凈值、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之間存在著交叉重合,存在著對這五種計量的再現或重復,所以是多種屬性的集合。公允價值計量的實際操作難度大。有不少財務報表項目如一些沒有相關市場價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不容易確定。公允價值計量可能增加財務報表項目的波動性。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經濟環境和風險狀況的變化以及企業自身信用的變化,都會引起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波動。這種波動的反映是以不容申辯、不給喘息之機的方式進行的。即使是在保持活躍交易的證券市場,公允價值在每天的不同時點確認,差異也會很大。

          第二,在金融危機形勢下,金融機構不得不根據市場價格計提巨額的資產減值,導致極大的賬面損失,從而強烈沖擊投資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市場陷入恐慌性拋售狂潮。但這是公允價值計量在這種情形下的唯一結果嗎?公允價值,不僅能在正常市場狀態下不偏不倚,在非常的市場狀態下,也應該一樣。怎樣才能使非常情形下的公允價值理性而又不失客觀?美國證券委員會9月30日針對美國財務報告準則157號的指導意見,是不是也啟發我們考慮非活躍市場下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即:當市場報價非公允時,是否應通過考慮價格下滑時間長短、跌幅以及市場流動性等因素,借助內部估值模型和假設條件來確定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三,公允價值的確定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和較差的可操作性,這容易導致管理當局利用公允價值進行利潤操縱,使管理當局提供的信息失真。如何能避免管理當局或管理者利用公允價值進行主觀操縱?在極端、非正常市場狀況下,如何建立起準則制定機構或相關部門指導審計師正確操作公允價值會計的有效機制?

          第四,會計準則的產生過程及貫徹過程不產生經濟后果,但貫徹結果確實產生經濟后果,這一事實則使我們發問:制定會計準則時是否應該考慮經濟后果或者說是顧慮到經濟后果?

          第五,即使高度活躍的證券市場,一日之中價值的波動也相當大,按照不同時點計量的公允價值也存在很大差異。所以,按某一時點計量所呈現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真的不偏不倚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如何更科學、更客觀地體現與報告?是在表內反映還是在表外披露?表內與表外存在什么差異?由此引起的市場反應能否模擬預測?

          第六,是否增加“經濟危機”會計假設,制定經濟危機的認定指標、設立經濟危機認定的聯合機構,以經濟危機周期為時期,以此增加會計準則的內容,在有利經濟態勢發展與鞏固社會穩定的原則下,探討與之匹配的系列核算方法。

          經濟全球化將更有利于會計系統的完善,提出問題、思考問題即是解決問題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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