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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大學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但現行的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財稅政策在政策層次、政策結構、政策落實等方面都存在著相當程度的缺失。因此,應該從明確各級政府職責、優化財稅優惠政策結構、進一步落實現行優惠政策等方面著手,切實緩解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
引言
2009年大學畢業生總量達610萬,約占城鎮新成長勞動力總量的一半以上,加之歷年累積,今年要求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將達到700萬人以上。與此同時。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企業用人需求總量減少,可供給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將進一步減少,這“一增一減”導致我國大學生就業形勢極為嚴峻.大學生就業難也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此,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各地方政府也紛紛出臺了相應的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財稅政策。但從目前來看,很多政策并沒有落到實處,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可以說,現行的財稅政策存在著相當程度的缺失。筆者認為,客觀認識當前大學生就業形勢,正確分析大學生就業障礙,理性出臺財稅優惠政策,是應對大學生就業難的根本方法。
一、現行的優惠政策
就現行的優惠政策而言,中央政府并沒有制定太多全國統一的政策,主要是由中央出臺綱領性的文件,起政策引導作用,同時,安排一定金額的就業補助資金。各地方政府,結合本地情況,制定政策措施,并安排相應的補助資金。各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鼓勵和支持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
由政府拿出一定數額的創業扶持資金,雖然國務院下發的通知允許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大學畢業生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兩人及以上團隊創業的可適當放寬,但很多地方都突破了這個限度。比如,西安規定,畢業生可根據創業項目的實際資金需求,可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畢業生新辦從事特定行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可免征一定年限的企業所得稅。還有些地方取消個人經營出資限制,規定出資1元即可注冊公司。對于大學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吸納大學畢業生就業的,有些地方還將給予2000~4000元一次性崗位補貼。
(二)鼓勵企業吸納和穩定大學畢業生就業
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大學畢業生技術骨干,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一定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給予一定資金補助。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大學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和引導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就業的大學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薪酬補貼以及生活補貼。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大學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四)提升大學畢業生就業能力
逐步建立和完善離校未就業大學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對接納大學畢業生見習的單位,由地方財政按照一定標準給予支持,對畢業生按照一定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到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的失業登記的大學畢業生,按照一定標準發放創業培訓補貼。比如,湖北省按每人400~800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二、存在的問題
盡管中央高度重視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并將其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各地方政府也以稅收減免、財政貼息、財政擔保、財政補貼等形式出臺了許多相應的財稅優惠政策.一定程度上的確起到了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作用。但不論是從整個政策體系.還是某些單一政策的細節上看,這些優惠政策仍然存在著相當程度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一)現行的財稅優惠政策層次比較低
各級政府出現了越位、缺位現象,各個地方政府為了促進本地大學生就業,都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有些政策的確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但很多政策卻干擾了市場主體的正常經濟活動,出現了越位現象。與此同時,國家層面的優惠措施卻很少。中央政府只是在政策方向上給予了引導,卻沒有在具體措施上給予較多的照顧,比如,個人所得稅,出現了缺位現象。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責范圍不清晰。
(二)現行財稅優惠政策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現行財稅優惠政策體系中,財政優惠政策多,稅收優惠政策少。財政貼息、財政擔保、財政補貼、建立畢業生實習基地、工商證照費用減免等主要優惠政策都集中在財政領域,而稅收領域卻只是對大學生新創辦的企業免征一定年限的企業所得稅。且這些優惠力度并不大,對創業大學生沒有實質性的幫助。因而繼續完善財政優惠政策的同時,還應更多的出臺稅收領域的優惠政策,降低大學生的創業風險。
(三)現行的財稅優惠政策落實狀況不佳
主要因為政府出臺政策后相關職能單位并沒有認真貫徹和宣傳。使得很多畢業生并不知道有這些優惠政策。享受某些政策的條件比較苛刻,申請手續繁瑣。缺少項目也是一些貸款者望而卻步的重要原因。比如,廣州市出臺了多項鼓勵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至今只有極少數人申請成功,而且調查顯示,目前應屆畢業生中自主創業的比例僅為0.3%。又比如.對于創業貸款,其用途僅限于企業的生產性固定資產購置以及流動資金需求,而且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延期也不能超過一年,對剛起步的企業而言這些政策顯得過于苛刻。
三、對策與建議
面對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財稅政策體系,切實緩解大學生就業壓力既是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目標,也是廣大就業者的迫切要求。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一)明確各級政府職責
首先,應該明確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責,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職責范圍。中央政府在起指導作用時,更應該出臺一些具體的措施,增加國家層面的優惠措施。加大優惠力度或者給一個大致的范圍,允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同時,中央政府還應該對一些全國統一的政策或補助安排更多的專項資金,以保證相關政策能落到實處。地方政府應該根據中央的精神依據自身條件出臺配套措施,安排足夠的配套資金。具體來講,全國統一的財政優惠政策.中央與地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按比例分攤,但各地方的財政優惠政策主要應由地方政府承擔。至于稅收領域優惠政策.由于中央與地方就各稅種已有明確的劃分,所以,這部分的稅式支出可按規定比例直接分擔。
(二)優化財稅優惠政策結構
財政優惠政策的特點在于一次性,很多情況下都缺乏時間上的連續性,不論是財政擔保、財政貼息,或者是工商證照費用減免都具有這樣的特點.這些政策對剛剛創業,需要連續性扶持的大學畢業生而言,缺乏應有的支持力度。相比之下,稅收優惠政策就具有連續性的特點.不論是對個人所得稅,還是對企業所得稅的減免都可以起到連續扶持的作用??偟恼f來,兩類政策各有優缺點,在開辦企業時財政優惠政策更有利,在維持企業正常運轉時稅收優惠政策更有利。因而在繼續完善財政優惠政策同時,還應更多的出臺稅收優惠政策,考慮到大學生創業起初階段多是開辦小商小店,建議個人所得稅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后對新創業的大學生在費用上加計50%進行扣除,降低大學生的創業風險。適度放寬對大學畢業生新辦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行業限定,并適度增加優惠年限。從而優化財稅優惠政策結構,降低大學生創業風險。
(三)落實現行優惠政策
各有關郝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制定和落實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并做好大學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同時,還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適當取消一些享受優惠政策的限制條件,簡化申請手續,積極為他們推薦創業項目,為他們提供寬松的創業環境,提高他們的創業能力。落實現行優惠政策,切實緩解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
大學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在就業形勢日益嚴峻的大背景下,政府基于公共財政理念的考量.有義務為大學生提供優質、均等的公共產品,以緩解當前的就業壓力,使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這就要求各級政府以及全社會大力配合,共同努力,進一步完善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的相關財稅政策,為他們創造一個更好的就業環境。